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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— 供水工程建设 】
第五条 !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根据城【市供水专项规划制定!年度建设计划报同】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实施
【 城市》规划:区范围内应当按照供!水专项?规划要求预留公共供!水,设施用地和管网【走廊
【 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》。道路:应当同时规划—、建:设公共供《水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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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条 ? 城市供《水工程建设实行项】目业主负责》。制新建、《。改建、扩建供水工程!应当报城市》。供水行?政主管部《门,批,准后按?基本建设程序组织】。建,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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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从事!城市供水工程设计、!施工及监理》。的单位?应当具有相》应的资质并遵守国】家,规定的技术标—准和规范
第八条! 公共消》火栓的设置》应当符合《城市消?防专业规划》和有关?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!的公:共消火栓由》供水企业建设费用】由公共消火栓建设专!项资金列《支
《。 《用户:需增设?消防旁通《管的应当向供水【企业提?出申请建设》。和维:护费用?由用户承《担
第《九条 新建项目的!供水设施应当按【照,一户一表《、水表出户》的要求设计、建设符!合设:计规范要求》的供水企《业应当提供供水【。服务
】 已建项目的—。供水设施不符合一户!一表、水表出户要】求的用户应当—配合供?水企:业进行供水》设施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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