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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, 福建省无】障碍设施建设和【。使用管理办法 !。  福建省人民政!府令: 第 109 】。号    —  福建省无障碍】设施:建设和使用管理【办法已经20—10年7月30日】省人:民政府第53次常】务会议通过现予公】。布,自201《。0年9月1》6日起施行》   《  : 省 长 黄—小晶   二【○一○年八》月五日?   》  福建《省无障碍设施建设】和使用管理办法 ! 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《对无:障碍设施《建设、改《造和:使用的管理》促进: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!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结—。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办法: 第二条 —本省行政区域内【无障碍设《施的建设、改—。造,、使用以及相关【管理活动适用本办】法 :   必须》配套建设《无障碍设施的范【围和:建设标准按》照建:设部、民政部—和,中国残疾《人联合?会制定的城市道路】和建筑物无障碍设】计规范(《。以下简?称设计?规范)及本省有关】规定执行 》 ,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的无障碍设施是指为!了保障?残疾人、《老年人、《。儿童以及其他行【动不便者的安全通】行和使用便利配套建!设的服务《设施 第四—条,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对本:行政区域内无障【碍设施建设、改造和!使用的管理实行【。。统一领导   县!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,建设主管部门负【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!碍设施?的建:设和使用的监督【管,理工:作,发改、财政》、城乡规划》、房地产、市政【、园:林、民政、》。公安:、交通、旅游、文】化、教育《、体育、《卫生等有关部门【按,。照各自的职责—分工做好有关无【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!理,工作:  ? 金融、邮政—、电信、铁路、民】航等管理部》门应:当配合做好有关【无障碍设施》的建设和管理工【作 第五条— 建设项目》。所有权人是该建设】。项目无障碍设施【建设和改造的—义务:人,所有权人、》管,。理,人和使用人之间约】定建设和《改,造责任的由约—定责任人负》责 第《六条: ,。县级:以上人?民,政府应当《支持无障碍设施的】科学技术研究—鼓励无?。障碍产?品的开发应用 第!七条 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的建设】项目应当《按照现行有关—规范、标准和规【定配套建设》无障碍设《。施并按照标》准设置国际通用【的无障碍标》志,与主体工程同步【。设,计、同步《施,工、同步交付—使用并与建设项目周!边已有的无障碍【设施相?衔接 ?   配套建—设无障碍设施—所需经?费应当由建设—单位纳入建设项【目经费预算 — 第八条 设计单位!。在进行建设项目设】。计时:应当:按照设计《规范和?本省有关《配套建设无障碍设】施的规定《。。配套设计《无障碍设施 【  施?工图审查《机,构在审查建设—。项目施?工图设?计文件时《应当对无障碍设【计,进行审查对存—在违反无障碍—设计强?制性:标准的施工图设【计文件?。不得出具施工图审】查合格书 第【九,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!管部门在作》出建筑施工许可前】应当将配套》建设无障碍设—施的内容列入审查】范围对未按照设计规!范和本?省,有关规定设计无障】碍设施的不得—作出施工许可决定 ! 第十条 施—工单:位,应当:。按照经批准的设【计文件?进行无障碍》设施的施工》 ,   工程监理单】位应当依照》设计文件、规—范,标,准和监理合同—的约定对《配套建设《无障:碍设施?的施:工质:量进行监《理 第十一条 建!设单:。位在组?织建设项《目竣工验《收,时应当同时》验收:。配套建设的无障【碍设施未按照—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!收不合格的》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!主,管部门不《得办理竣工》验收备案手续  ! 对已建成的无【障碍设施建设—单位: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设置指导》和提示正确使—用无:障碍设施的图形标】志 第十二条【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建设主管部—门应当会《同有关部门制定【无障:碍设施改造计划无障!碍设施改造计划应当!明确改?造项目的具体名称】、,责任单位《、改造目标、—改造时限、资—金落实等内》容   国家机关!的对外办《公,。场所主?要的城市《道,路邮政、电信、金】融等企业的营业【场所医?院、学校、康复【机构:、敬老院等公共服务!机,构以及商场、文化】场馆、体育场馆、】机,场、:高速公路服务区【、客运车站和—码头、公共交通【。停靠:站,、公园?等,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!的改造应当优先【纳入改造计划—  ? 建设项《目,。的所有权人或者【。。约定责任人》应,当根据无障》碍设:施改造计划》对无障碍《设施进行改造 】第,。。。十三条 建设项【目无障碍《。。设施:改造资金由建设项】目所有权人或者约定!责任人承担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可以给】予一:定的补助或者奖励 ! 第十四条 公【共建:筑装修时《应当按?照,设计规?范及本省有关规定】配套建设无》障,碍设:施,与装修工程同步【设计、?同步施工、同步交付!使用 第十—五条 国《。家机:关的:对,外,办公:。场,所邮政?、电信、金融—等企业?的营:业场所?。医院、学校、康复】机构:、敬老院等公共服】务机构以及》商场、?文化场?馆、体育场馆、机】场、:高速:公路服务区》、客:运车站和《码头、公共交通停】靠站、公园等公【共场所应当逐—步提供语音、—文字提示、盲文【。等无障碍服》务 ?第十六条 无障碍设!施的养护和》维修由建设》。项目所有权人或者】约定责任人》负,责 :   无障碍设施的!养护人应当》。按照规定的标—准和:。要求进?行日常的养护和维修!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!使用 第十七条】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?都应当爱护无—障碍设施禁止损坏】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!施或者改变无障【碍设施的用途 】  因城市建—设或者?重大社?会公益活动》确需临时占用—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!有关:部门依法批准—并且采取警示措施临!时,占用期?满占用单位或—者个人应当及时恢】复无障碍设施—原状 第十八条】 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建设主管部门【应当加强《对无障碍设施—建设:、改造和使用的日】常监督检《查   残—疾人联合会、老【龄工作委员会等社】会组织有权》对,无障碍设施的—建,设、改造和》使用实施监督发现】问题:可以:向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建设主管部门反【映建设?主管部门接到—情况反映后应当及】时调查处理 第十!九条 ?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!者约定责任人有下列!行为之?一,的,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,建设主管部》门责:令限:期,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的》由主管部门指定他】人进行改造改造费用!由建设项目所有人或!。者约定责任人—承担并处5》00:。0元以上3万元以】下的罚款  【 (一)违》反本办法《第十二条第三—款规定?未按照无障碍设施】改造计划实施改造的!;,   (二—)违反本办法第【十四条规定公共建】筑装修时未按照现】行规范配《套建设?无障碍设施的— 第二十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十七】条第一款规定损坏、!擅自占用无》障碍设施或》者改:变无障碍设施—。用途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建设—主管部门或者经依法!授权的执法部门【责令限?期改正赔偿》损,失逾期未《。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!0,0元以上1》000元以》下罚款;对单位【。处以3000元以】上3万?元以下罚款;—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《责任 第》二十一条 对—违反本办《法第七条至第—十一条?规定未?按照无障碍设施建】设强制性标》准进行建设、设【计、施工《图审查、施》工,、监理以及》组织竣工验》。收的由?。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按照》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的?规定依法处理 】第二十二条 有关行!政主:管部门及其工作【人,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!履行法定职责或者】。滥用: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!主,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!员由其所在》单位: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!法给予处《分,。;构: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? 第二十《三条 本办法—自201《0年9月16日起施!行,。 》 :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