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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【。。无,障碍设?施,建设和使用》管理:办法
【 ,福建省人民政府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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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?109 号
! 福《建省无障碍设施建】设和使用管理—办,法已经2010年】7月30《日省人民政》府第53《次常务会议》通过现?予,公布自2010年9!月,16日?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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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省 长 《黄小晶
二】。○一○年八》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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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》建省无障碍设施【建设和?使用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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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条 为了加强对无!障碍设施建设、【。改造和使用的管【理促进社会文—明,和进步根据有关【法,律、法规的规定结】合本省实《际制定本《办,法
第《二条 本省行—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!的建设、改造、使】用,以及相关管理—活动适用本办法
! , 必:须配套建设无障碍】设施的范围和建【设标准按照建设部、!民政部?和中:国残疾人联合会制】定的城市道路和建】筑物:无障碍设计规范(以!下,简称设?计,规范)及本》省有关规《定执行
第三【条 本?办法所称的无障碍】设施是指为了—保障残疾人、老年人!、儿: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!者的安全《通行和?使用便利配套建设】的服:务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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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对本行【政区域内《。无障碍?设施建设、改造和】。使,用的管理实行统一领!。导
《 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!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!使用的?监,。督管理工作发改、】财,政、:城乡规划《、房地?。。产、市政、园林、】民政:、公安、《交通、旅《游,。、文化、教育、体】育、卫?生等:有关部门《按照各自的》。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无!障碍设?施的建设《和管理?工作
金【融、邮?政、电?信、:铁路、民航》等管理?部,门应当配《合做好有关无障碍设!施的建设和管理【工作:
第五条》 建设?项目所?有权:。。人是该?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!建设和改造的义【务人所有权人、【管理人和《使用人之间约定建设!和改造责《任的由约定》责任人负责
第六!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应当支《持无:障,碍设施的科学技【术研究?鼓励无障碍产品【的开发应《用,
第七条 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的建【设项目应《当按照现《行,有关规范、标准和规!定配套建设》无障碍设《施并按照标准设【置国: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!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!、,同步施工《。、同步交付》使用并?与建设项目周—边已有的无》障碍:设施相衔《接
配套建】设无障碍设施所【需经费应当由—建设单位纳入建【设项目经费预算【。
第八条 —设计单位在》进行建设项》目,设计时应当》按照设计规范和本】省,有,关配: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!规定配套设》计无障碍设施—
施工图审】查机构在审查建设项!目施工图设》计文件时应当对【无障:碍设计进行审查对存!在违反无障碍设【计强: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!计,文件不得出》具施工?图审查合格书—
:第,九条 县级以上【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!门在作出建筑施工】许可前应当将配【套建设无《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!审查范围对未按照】设计规范和本省有】关,。规定设计《。。无障碍?设施的不得作出【施工许可决定—
第十条 施工】。单位应当按照经【批准的?设计文件进行无障】碍,设施的施工》
工程—。监理单位应》。当依照设《计文件、规范标准和!监理:合同的约《定对配?套建设无障碍—设施的施《。工质量?进,行监理
第十【一条: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!。设项目竣工验—收时应当同》时,验收配套建》设的无障碍设—施,未按照规定进—行验收?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县!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建设主—管部门不《得办理竣工验收备】案手续
对】已建成的无障碍设】施建设单《位应: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设置指导和提】示正确使用无障碍】设施的?图形标志
第十】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建设主》。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有关部—门制:定无障碍《设施改造计》。划无障碍设施改【造计划应当明确改】造项目?的具:体名称、责任—单位、?。改造目?标、改?造时限?、,。资金落实等内容【
国家机关】的对外办公场所主】要的城市道路邮政】、电信、金》融,等企业的营业场所】医院、学校、康复机!。构、敬?。老院等公共服—务机构以及商场、】文化场馆、》体育场馆、》机场、高速》公路:服务区、客》运车站?和码头、公共交通停!靠站、公《园等公?共场所无障碍设施】的改造应当优—先纳入改《造计划
— 建:。设,项目的?所有权人或》者约定责任》人应:当根据无障碍设施】改造:计划对无障碍设【施进:行改造
》。第,十三条 建设—项目无障碍设—。施改造资《金由建设项目所有】权人或者约定—责任人承《。担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可以给予》一,定的补助或者奖励】
第十四条 公共!建,筑装修时应当—按照设?计规范及本省有关规!定配:套建设?无障碍设施与装修工!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!工、同步交付使【用
第十五条【 国家机关的—对外办公场所邮政】、电信、金》融等企?业的营业场所医院、!学校、?康复机构、敬老院】等公共?服务机构以及—商场、文《化场:馆、体?育场馆、机场、高】速公路?服务区、《客运车站和码头、】公共交通停靠站、】公园:等,公共:场所应当逐步—提供:语音、文字提示【、盲文等无》。障,碍服务
第十六】条 无障碍设施的】养护和维修由建设项!目所:有,权,人或者约定责任人】负责
无障】碍设施?的养护人应当—按照:规定:的标准和《要求进行日常的【。养护:和维修确《保无障?碍设施正常使用【
第十七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都应】当爱护无障碍设施禁!止损坏、擅》自占用?无障碍设施》或者改变无障碍【设施的用途
】 因城市《。建设或者《重,。大社会?公益活动确需临时】占用无障《碍设施的应当经有关!部门依?法批准并《且采取?。警示措施《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!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!恢复无障碍设施【原状
第》十八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建设主?管部:门应当加《强对无障碍设施【建设、?改造和使用的日常】监,督检查?
残疾人联】合会:、老龄工作》委员会等社会—组织有?权对无?障碍设?施的建设、改造和】使用实施监督发现问!题可以向县》级以: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!部门反映建设—主管部?。门接到情况反映后】。。应当及时调查—处理
《第十九条 建设项】。目所有权人或者【约定责任人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!部门责令《限期:改正;逾期不—改正的由主管部【门指定他人进行【改,造,改造费用《由建设项目》所有人或者约定【责任人承担并处【5000元以上【3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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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违,反,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!款规:定未:按照无障碍设—施,。改造:计划实施改》造的;
【(二:),违反本办法第十【四条规定《公共建筑装修时未】按照现行规》范配套建设无障【碍设施的
第【二十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!第,一,款规:定损坏、擅自占【。用无障碍设施或者】改,变无障碍设施用【途的:由,县级:以,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!部门或?者经依法授权的【。执法部门《责令限期改》正赔偿?损失逾期未改正【的对个?人处以500元以上!。1000元以下罚款!;对单位《。处以3?。000元以上3【万,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!。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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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对违!反本办法第七条至第!十一条规定未按【照无障碍《设施:建设强制性标准【。进行建?设、设计、施工图审!查、施?工、监理《以,及组:织竣工验《收的由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按照【。有关: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依—法处理
》第,。二十:二条:。 有关行《。。。政,主管:部门及其工作—人,员违反?本办法规定不履行】法定职?责或者滥用职权的对!直接负?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责任人【。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!上级主管部门依【法给予处分》;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第二】十三条? 本办法自2010!年,9月16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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