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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!建省发展散装水泥】管理:。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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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福建省人民政府令】第 69《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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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福建省发展】散,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!2001年8月23!日,省人民 《。政府第33次—常务会?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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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: 长 习近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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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二○○一—年八月?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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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 《为了加快发展散【。装水泥,促》进资源节约》和技术进步》。。,保护 环境,提】高,社会、经济、环保效!益,根据国》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!省实际, 制—定本办法
】。 第: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!区域:内从事水泥》生产、?使用的?单位,必须遵— 守本办法 —。。
: :第三条 水泥生【产、使用《实行“限制袋装【。,发展散装》”的:方针
【第,四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加强—对发展散装水泥工】作的组织领》 导,采取》措施:。。发展:散装水泥和》。预拌混凝土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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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应根【据具体情况,限【期,禁止在城区一定范围!内现:。。场搅拌混《凝土 《
第》五条: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确?定的主管《散装水泥《工作的部门负责 本!。行政区域内发展【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!,其所属的散—装,水泥管理机构—。负 责本行政—区域内发展散装水泥!。的具:体管理工作,—业务上?接受上一级》散装 水泥管理机构!的指导和监督— ,
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!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!合做 好发》展散装水泥管理工作!
第—。六条 ?各,级散:装水:泥管理机构应加【强发展散装水泥宣传!工作,并 在—实施具体管理—工作:中为生产、》运输和?使用散装水泥的【单位与个《人提 供信息咨询和!服,务
—第七条 《现有的水泥生产企业!,,旋窑型的,散装【水泥发放《。能力必须 达到60!%以上;立窑—型的,散装水—泥发放能力必—须达到30%以【上
新建】、扩建、《。改建的水《泥生产企业,散【装水:泥发放能力》必须达到7 0【%以上达不》到要求的,有关部】门不予批《准,建,设
—第八条 生产预拌混!凝,土企业和大中型水泥!制品企业必须—全部使 用散装水】泥
第【九条 工程建—设项目,水》泥使:用总量达《300吨以》上的,其散装水【泥 使用量应达到】水泥使用总量—70%?以,上;交通、能—源、港口、水—利,、市:政 工程建设项【目,:其散:。装水泥使用》量应达到《水泥使用总量80】%,以上
— 工程建设项目由】。于交通、施工场【。地,等客观条件》限制不能使用散装 !水泥的,由建设单位!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!日15日前按有【关规定报相应的 】。散装水?泥,管理机构备》案
第十条! 属于应使用散装水!泥或预拌《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!目,必须《 按散?装,水泥或预拌混凝土】。编制工程概算、预算!、决算
第!十一条 散装水【泥专用汽车、混凝土!运输搅拌车、混凝土!泵,车 、?流动罐自装卸运输】车,进入市》区和城镇的交通控】制路段?时,需办《理车 辆通行手【续的,公安交警【部门应及时给予【。办理通?行,手续,提供行—车便利
】 第:十,二条 铁《。路部门应加强—。调度,提高》。散装水泥铁路运输】车辆的运 输—效率:,实行优先安排【计,划、优先配车、【优,先,调度和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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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散装水?泥专项资金是经国务!院批准征《收的专门《用于发 展散装水】。泥,事业:的政府性基金从【事袋装水泥生产的】。企,业、使用袋》装 水泥的建设单位!和水泥制品企业【,均应按照国家【的规定向《各级散装水泥 【管理:机构缴纳散装水泥】专项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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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!构应按照省》人民政府财政—主管:。部门和散装》水 泥主管》部门规?定的范?围,征收,也可委托有】关部门代《征,:并依法检查、核【。 ,实袋装水泥》生产量和使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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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?四条 散装水泥专项!资金按国家》规,定专:款专:。用,主要《用于:
【。 (一)新建、【改,建、:。扩建散装水泥专用设!施,购置和》维修专用设备; 】(二:)散装水泥建设【项,目贷款的贴息—;,
》(三)散装水—泥的科研与新技术开!发、推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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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 散《。装水泥?专项资金不》得减免,不得—扩大征收范围、改变! 征收?。。标准 ?
《县级以?。上人民政府审计、财!政,和散装水泥行政【主管:部门应当按》。照 国家和》本省的有《关规定?对,散装:水泥专项资金的收取!、解缴、管理和【使 用进行监督检】查
》 ,第十六条《 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,:由各级人民》政府散装水泥—行政主管 》部门委托《同级散?装水泥管《理,机构:依照下列规定给予】处罚:
(!一)水泥生产企业未!达,到本办?法规定的散装水泥】发放能力的,责【令, 限期达到》;逾期仍《未达到?。的,处以3000】元,以,上,3万元以下罚款;】 ,
(》二)未按本办法规】定,的比例使用散装水】泥的,对其低于规定!的数量 每吨—处以10《元的:罚款;
】(三)未《按国家规《定缴纳散装水—泥专项资《金的,责令限期【足额缴纳《, 并按日加收3】‰的滞纳金;逾【期仍不缴《纳的,?处以应缴散装水泥专!项资金 数额1倍】至,。3倍的罚款 —
按前款规定!收取的滞纳金—应,当纳入散装水泥【专项资?金;收取《的罚款 必》须全部上《缴国库
— , 第十七条 县级】以上:。。。人民:政府所规定禁止【现,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! 范围?内的建设工程,【未经批准现场搅拌】。混凝土的,》由建设行政管—。理部门? 责令改正;—并对建设单位按【其现场搅拌的混凝】土量每?立方米处《以100元 的【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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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截留:、挪用或者》减免散装水泥—专项资金的,由审计!、财 政《部门会同散装水泥】。。行政:主管部门依法予以】处理:
超标【准、超范围征—收散装水《。泥专:项资金的,由—财,政、物价部门会【同 散装水泥行政主!管,部门依法予以—处理
》 , 第:。十九条 各级散装】水泥管理机构—工作人员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 、】贪污受贿《的,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:成犯罪的,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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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条》 本办法《所称的预拌混—凝土是指由水泥、】集料、水以及 【根据需要掺入—的外加剂《和掺:和料等成分按—一定:比例,经集中—计量拌制后》 通过运输车在【规定:。时间内运《至使用地点的混【凝土拌合物》
本办法所!称的散装水》泥发放能力是—指具有?。散装水?泥发:放能力的《水 泥库《容量占所有水泥【库,容量的比《例
—第二十?一条: 本办?法由福建省人—民政府?法制:办公:室负责解释
! 第二十二条 本办!法自公布之日起【。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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