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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咸阳市市区城—镇廉租住房管理办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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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条 为建立和【完善我市城镇廉租住!房制度保《障城镇最低》收入家?庭的基?本住房需要根—据建:设部、财政部—。、民政部《、国土资源部、【。国家税务总局关【于城:镇最低收《 入》家庭廉?租住房?管理办法《有关规?定结合我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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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对市区?非农业户口的低收】入住房困难的家【庭,实行实物配租和【租金核减《的住房保障方式本办!法所:称实物配《租是指?政府向符合条件的】申请对?象直接提《供廉租住《 《房并按照廉租住【房租金标准收取【租金租金核减是【指公有住《房管理单《位按:照政:府的规定在一定【时期内对现已承租】公有住?房(含直管公房【)的:城镇最低收》。。。入家庭?给予租金减免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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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咸阳市房《产管理局是全市城镇!廉,租住房工作的行政】主管部门负责—市区廉租《住房组织《实施和管理》工作市?财政、民《。。政、国土、地税、计!划、规划、住房公】积金 —管理中心等部—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责!。。分工负责城镇最【。低,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!障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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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条, 城镇《最,低收入家《庭廉租?住房保障《水平以满《足基本住房需要为】原则根据《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!居民住房状况廉租】住房单套户》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!0平方米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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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同时—符合下列《条件的可《以申请?城镇最低收入家【庭廉:租住房或租金—减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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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(一)具有咸阳市!市区非农业户口;】
(!二)家?。庭收入?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!低生活保《。障标准?并,。。享有民政部门—确定:的城市居民》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!;
】。。 ,。。(三)?家庭人均居住建【筑面积在《10平方《米(:含10平方米) 】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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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【。 廉:。租住房租《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!由房产管理》部门和价格管—理部门按维修费、】管理:费两项因素确定报政!府批准后《实施
! 第七?条 申《请廉租住《房按以下《程序进行
— 《 (一)申请【人向市房产管理【部门提出书》面申请?。提,交居住地户口证明、!家庭主要成员身份】证、民政部》门核发的最》低生活保障》证、街道办事处或家!庭成员所在单—位出具的住》房 : 情况》证,明等证明原件;【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!提交:授权:委托书和身份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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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申!请人填写“咸阳市】。城镇廉租住房申【。核登记表”并—按审核登记表要求】到有关?。单位签署审核意见】;
】 ,(三)市房产管理部!门,收到申请后15【个,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!情况的审核》;,
(!。四)经?审核符?合条件?的由市房产管理部】门在申请人家庭【居住地公示公示【期为1?5个工作日;—
《 (《五):公示无异议的由【申请人市《房产管理部门—开具的廉租》。住房通?知单和廉租住房审】核登:记表到廉租住—房提:供单位办《理,租赁签约手续或租】金减免手《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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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《条 房产》管理部门因审核的需!要可以通过入—。。户调:查、邻里访问—以及信函索》证等方式对申请【人的家庭收入和住】房状况?等进行核实申请人】及有关单位》、组织或个人— 应当—接受调?查如实提供》有关情?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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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九,条 廉租》房申请人原私—有住房、优惠购买公!有住:房以及租住公有【住房(含直管公房)!等,在实物配《租或租金《减免时?合并计?算面积予以核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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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 ,实物配租的家庭【若人: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!。到10?平方米且总》配租建筑面》积小于3《0,平方米(含》30平方米)的按】廉租住房租金标【准缴:。纳房租超过配租标】准部分的建 】 : 筑面积《按公房租《金标准缴纳房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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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一条 《申请实物配租—的家庭?由市:房产管理《部门按照登记顺序等!规定条件《轮候轮候期间—申请人家庭基—本,情况发生变》化的申请《人应当及时》向有:关部门申报》经, 审核不符】。。合申请条件》的,取消:。轮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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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》 廉租住》房的共用部位—、共用设施设—。备的维修养护由产】权人负责;自用部位!。自用设备的维修【养护:由承租人负责—承,。租人腾退房屋—时在使用过程中所发!生的 《 房屋维修养护费!、装修费不予补【偿,
】第十三条《 承租人装—修房:。屋必须经产权—单位同?意产权单位应当将】装修的禁止和—注意事项告》知承:租人并对装修—情况进行安全检查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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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】。。。 享受廉租住【房待遇的《最低收入家》庭应当每《年向:市房产管理》部门如实申报家【庭收入、家庭人口及!住房变动《情况市房产》管理部门每年—应会同?有关部?门对:享受廉 《 租住房待遇】家庭的资格进行一】次复核?并按照复核》。结果调整租金核【减或 已实物配租的!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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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 申请—人家庭收入超过规】。。定的:最,低收入家《庭标准时应按要求腾!退已承租的廉—租住房;《因特殊?原因不能按期腾退的!经市: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可!以给予3个》月的 过渡】期过渡期《间内按公《。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!房租;超过3个月】仍未:腾退的按市》场租金收取房—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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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六条 城》镇最低收入家庭按照!咸阳市?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。办,法获得拆迁补偿金】不足购买拆迁—安置保障面积—价款的可申请—廉租住房符合条件的!拆迁:补偿金交《 : 由房《产管理部门代—存拆迁补偿权属不】。变廉租住房租金从代!存的拆迁补偿—款中扣?缴退出廉租住房时拆!迁,补偿:金余额予以》返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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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【 城镇最《低收:入家庭廉《租住房保障资金的】来源实行财政—预算安排为》主、多种渠道筹措的!原则主要包括
! ? (一)财—政预:算安排的资金;【
《 ? (二)住房公积金!增值:收益中按规》定,提取的城市廉—租住房补充资—金;
《 》 (三)危旧—直管公房置》换,筹措廉租住房建设】的,资金;
》 (四】。)社:会捐赠的资金;【
— , ,(五)其《他,。方式筹集的》资金
】 :第十八条《 实?物配:租的廉租住房来源】主要:包括:。。
】(一)政府出资【建设的?廉租住房;
【 (二】)政:府出资收购的住房】;
》 (三)腾空!的公有住房(含【直管公房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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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。四)社?会捐赠?的住房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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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《。(五)其《他渠道筹集的—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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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九条 廉租住房!建设:用地实行《行政划拨方式供【应建设过程中减免市!区两级相关职—能,部门的行《政事业性收费;政府!出资:收购住房作为廉租住!。房以及实物配租【的廉 租住】房租金?收入按照规定给予】税收: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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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条《 廉租住房申请】人对市房《。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结!果、轮?。候结果、配租结果有!异议的可以向市政】府或省建设》厅申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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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一—条 最低收入家庭!申请廉租《住房:时违反本办法—不,如,实申报家庭收入【、,家庭人?口及住房状况的由市!房,。产管理?部门取消《其申请?资格;已《骗取廉租住房保障】的 责—令其退出廉租房并】补,交市场平均租金与】廉租房?标准租金的》差额或补交》核减:的租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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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】条 享受廉—租住:房保障的承租人有】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!产管:理,部门会?同有关部门》收回其承租的—廉租住房或者停【。止租金核减》
— , (一)将承租的廉!租住:房转借、转租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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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拖欠廉租租!金达6个月以—上的;
》 (三)!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!;
!(,四)连续6个月以】上末在廉租》住房居住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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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三条房《产管理部门或—者其他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的工作人员】在廉租住《。。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!。。务上:。的便利收受他人财】物,或者其他好处的对】已批准的廉租住房】不依 —法履:行监:督管理职责》的或:者发:现违法行为不予查】处的给予《行,政,处分: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: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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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四条各》县(市)《廉租住房管理参照】本办:。法执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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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二十五条本】办法由?咸阳市房产管理局】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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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六条—本办法自20—05年4月1日起】。。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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