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咸?阳市市?。区城镇廉《租住房管理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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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建立和完》善我市城《镇,廉租住房制》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!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!根据:建设:部、财政部、民【政部、国土资源【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!于城镇最低》收, 入》家庭廉?租住房?管理办法有关规【定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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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二?条 对《市区非农业户口的低!收入:住房困难的家庭实行!实物配租《和租金?核减的住《房保障方式本—办法所称《。实物配租是指政【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!。对象直接提供廉【租住 房【并按:。照廉租住房租金【标准收取租金—租金核减是指公【有住房管理》。单位按照政》府的规定《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!承租公有住房(含直!管公房?)的城镇最》低收入?。家,庭给予租金》减免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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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条 咸阳!市房产管理局—是全:市城镇廉租住房工】作的行政《主管部?门负:。责,市区廉租住房组【织实施?和管理?工作市财政、民政、!。。国,土、地税、计划【、规划、《住房公?积金 管【理中心?等部门要《按照本部门职责分】工负责城镇最低收入!家庭廉租《。住房保障的相关工】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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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城】镇最:低收入家庭廉—租住:房保障水平以—满足基本住房需要】为原则根据》我市经济发展水平】和居民住房状况廉租!住,房单套?户型:建筑面积控制在60!平方米以《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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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条 同时符—合下列?条件的可以》申请城?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!住房或租《。金减免
!。 (一)具有咸】阳市市区非》农业户口;
】 : ?(二)家《庭收入低于》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!活保障标准并—享有:民政部门确》定的城市居民最【低,生活保?障的:家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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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家】庭人:。均居住建《筑面积?。在,10平?方米(含10平【方米) 以下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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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 廉租住房》租金标准《实,行政府定价由—房,产管理部门和价【格管:理部门按维修费【、管理费两》项因素确定》报政府批准后—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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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七:条, , 申请廉租住房按】以下程序进》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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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申请人》向市房产管》理部门提出书面申】请提交居住地户口证!明、家庭主》要成员身《份证、民政》部门核发的最—低生活保障证、街】道办事处或家—庭成员所在单位出】具的:住房 情况证!明,等证明原件;委【托代理?人,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!托书和身份》证明
! (二)申请人【填写“咸阳市城镇】廉租:住房申核登》记表:”,并,按审核登记表要求】。到有关单位》签署:审核意见;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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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市房产管理部门】收到申?请后15个工—作日内完成对—申请情?况的审核;
【。 —(四)经审核符合条!件的由市房产管理】部门在申请》人家庭?。居住地?公示公示期为1【5个工作日;—
— (五)《公示:。无异议的由申—请人:市房:产管理部门开—具的廉?租住:房通知单和廉租【住房审核登记—表到廉?租住房?提供:单,位办理租赁签约【手续:或租金减免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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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条 房《产管理?部,门因:审核的需要可—以,通过入?户调查、邻里访【问以及信函索—证等方式对申请【。人的家庭《收入:和住房状况等进行】核实申请人及—。有关单位、组织或】。个人: 应》。。当接:。。受调查如《实提供?有关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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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《 廉租房申—请人原私有住房、】优惠购买公》有住房以及租住【公有:住房(?含直管?。公房)等《在实物配租》或租金减免时合并计!算面积予以》。核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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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十条? 实物《配租的家庭若人【均,住房建?筑面积已达到—10平方米且总配租!建筑:面积小于30平方米!(含30《。。平方:米,)的按廉租住房租】金标准缴纳房租【超,过配:租,标,准部分的建 ! 筑面《积按公房租金—标准缴?纳房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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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【条 申请实—物配租的家庭由【市房产管理部—门按照登记》。顺序等规定条—件轮候轮候期间申】请人家庭基本情【况,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!当及时向有关部门】申报经 《 , 审核不符合申请!条件的取消轮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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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】 廉租住房的【共用:部位:、共用设施设备的】维修:养护由产权人—负,责;自用《部位自用设备的【维修养护《由,承租人?负责承租人腾退房】屋时在使用过程【中所发?生的 《 房屋维》。修,养护费、装修—费不予?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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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十三条《。 承租人装修房屋!必须经产权单位同意!产权单位应当—将,装,修,的禁止和注意事【项告知承租》人并对装修情况进行!安,全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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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!条 ?。享受廉租住》房,待遇:的,最低收入家庭—应当每年《向市:房,产管理部《。门如实申报》家庭收入、家庭人口!及住房变动情况【市房产管理》部门每年应》会同有?关部门对享受廉 】 租住房待遇家!庭的资?格进:行一次复核并按【照复:核结果调整租金【核减或 已实—物配:租的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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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: 申请人家庭收入】超过:规定的最低收入家】庭标准时应》按要求腾退已—承,租,的,廉,租住:房;因特殊原—。因不能按期腾退【的经市房产管理【部门同意《可以给予3个—月的 》 过:渡期过渡《期,。间内按公有》住房:租金标准收》取房租;超》。过3:个月:仍未腾退《的按市场租金—收取房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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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【条 城镇最低【。收入家?庭按:照,咸阳市城市房屋拆迁!管理:办法获得拆迁—补偿金不《足购买?拆,迁安置保障》面积价?款的可?申请廉租住》。房符合条件的拆迁】。。。补偿金交 》 由《房产:管理:部门代存拆迁补偿权!属不变?。廉租住房租》金从代存的拆迁补】偿款中扣缴退出廉】租住房时拆迁补【偿金余额予》以返还
《
第】十七:条 城镇最—低收入家《庭,廉租住房保》障资金的来》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!为主、多种渠道筹】措的原则主要—包括
【 (《一)财政预算安【排,的资:金;
》 : (《二)住?房公积金增》值收益中按规定提】取的:城市廉?租住房补充资金;】。
: (【三)危旧直管公房置!换筹措廉租住房【建设的资金;
【
— (四)社》会捐赠的资》。金;
《 , (五)其!他方式筹集》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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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八条《。 实物配租的【廉租住房来源主要】包括
《 (一】),政,府出资建设的廉租】。住房;
》 ? (《。二)政府出资—收购的住房;—
(!三)腾空的公有住】房(含直《管公房);
! (四)【社会捐赠的住—房;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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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)其他渠道筹【集的住房
—。
—第十九条 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】实行行政划拨方式】。供应建设过程中减】免市区两级》相关职能部》门的行?政,。事业性收费》;,政府出资收购—住房:作为廉?租,住房以及实》物配租的《廉 租住房】租金:。收,入按照规定给—予税收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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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条 廉租住【房申请人对市—房产管理部门的审】核结果?。、轮候结《果、配租《结果有异议的可【以向市政《府或省建设厅申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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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条 最低收!入家庭申请廉租【住,房时违?反本办法不》如实:申报家庭收入、家】庭,人口及住房》状况的由市房—产管理部门取消【其申请资格;已【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! : :责令其退出廉租房】并补交市场平均租】金与廉租房》标准租金的》差额:。或补:。交核减的租金
】
第【二十二条 享受廉!租,住房保障的》承,租人有?下,列行为?之一的由市房产管】理部门会同》有关部门收》回其承租的廉—租住房或者停—止租金核减
】 》(一)将承租的廉租!住房转借、转租【的;
— ?。 (二)拖欠廉租租!。金达6?个月以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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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—三)擅自改变房屋用!途的;
】 ?(四:)连续6个》月以上末在廉租【住房居住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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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三条房产管》理,部门或?。者,其他有关《行政管理《部门的工作人员在】廉租住房《管理工作中利用【职务上的便利—收,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!。好处的对已批—准的廉租《住房不?依 法履行监!。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发!现违法行为不—予查处的给予—行政处?分;构?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《刑事:责任
! 第二十四》。条各县(市)廉【租住房管理参照本办!法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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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本办法由【咸阳市房《产管理局负》责,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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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!。005年4月—1日起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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