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《西安市建《设工程?商品混凝土管理办】法
西安】市人民?政府:令
:
第: 26 《号
关于!修改〈西安市建【设工:程商品?混凝土管《理办法〉的》决定已经市人民【政府2004年6】。月4:日第51次常务【会议通过现》予公布自公布之日】起施行
市 长】 孙清云
》
20?04年8月》15日
(2【。000年1》0月2?0日市?人民政?府,发布 根《据市人民政》府2004年8月1!5日关?于修改〈《西安市建设工程商】。。品混:凝土: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】修正)
》
,
第一!条 为加快我—。市建筑工业化的步】伐节约能源减—少城市噪音及粉【尘,。污染提高建设工程】质量根据国》家有关规《定结合?本市实际《制定本办法
【
《 :第二条 本办法【所,称商品混凝土—是指生?。产企业集中搅拌、商!品化供应的混凝土】
》
第《三条 西《安市:建设:行政管理部门—是商品?混凝土管理工—。作的行政主管部门
!
:
》。第四条 凡在本市市!区二环以内施工【的建设工程二—环以外城6区—范,围,内的重点工》。程、高层《。建筑、住宅小区及一!次,使用混凝土量—在20立方米以上】的建设工程》。必须:使用:。。商品混凝土具备【商品混凝《土生产?条件:的企业自《产自用的除外
! ?临潼区、阎》良区、长安区及市】辖县行政《区域内?的,混,凝土道?路、桥?梁、高层建筑、框架!结构工程《提倡使用商品混凝土!
,
第五条 按】规定应使《用商品混凝土的工】程,施工现场《不得设置《混,凝土搅拌机
—
第】六条 商品混凝土】生产企业的设—立应统筹规划合理】布局
【
: 第七条 》新建:、改建、《扩建商?品混凝土《生,产企:业应经市建设行【。政,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取!得资质等级证—书后在规定的营业】范围内合法经营
! :
《第八条 商》品混凝土生》产企:。业,应使用散装水—泥生产商品混凝土
!
?
第九条 商!品混凝土生产企【业应当?严格遵?守国家有关》标准、规范其产【品应:符合使用单位—的要求并按要—求提供试验报告
!
》。 第十条 商品混】凝土生产企》。业应加强质量管理】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并!接,受建设?工程质量安全监【督,机构的管理
】
第—十,一条 ?使用商?品混:。凝土的工程建—设、设计、施—。工单位在编制概预算!、上报?。计划、确《定投资时应遵—守省、市建设工【程造价管理部门有】关商:品混凝?土价格的规定
】
?
第十二条 使!用商品混凝土的工】程建设单《位,应通过招标等—方式择优选择商品混!凝土供应商》并依法?签,。订合:同,合同:中,。应,注明设计强度、供应!数,量、结算《方式:。。、违约责任等
】
—第十三条 公—安交通管理部门【应,为商品混《。。凝土运输车辆、混凝!。土泵送车辆指定行驶!线路
【
第十四条 】商品混凝土运输车】辆应当保证清洁【不得:在运行途中撒漏【混凝:土清洗车《辆的:污水不得《。直接排入下水管【道或:河道内
】
?第十五条 》商品混凝土生—产企业有下列行为】。之一的由市建设行】政管理部门责—令限期?改正予以警告并可】处以5000元以上!30000元以【下罚款
《
(一)】未取得资质等级证】书,生产商?品,混,凝,土的:;
《 : (:二)不按《资质等级规定的【经营范围《生产:销售商品混凝土【的;
【 (三)对生—产的商品混凝土未】进行检验的;
! (《四)拒绝供应小批量!商品混凝土的
【
第十六条 】企业生产《的,商品混凝土质量不】合格:的由:产品质量《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按!中华人民共和国产】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进!行处罚
【
第十七条 !违反本?办法规?定建设单位应使用商!品混凝?土而未使用以及擅自!在施工现场》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建!设行政?。管理:部,门,责令改正并》处以300》00元以下罚款
】
》 :第,十八条 建设行政】。管理部门依照本办】法,规定:所处罚款金额在2】0000元以上的应!当告: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!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!。当组:织听证
《
《。
第十》九条 当事人对行】政处罚?决定不服的可依法】申请: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!院起诉?逾期不申《请复议也不》向人民法院起诉【、又不履行》行政:。处罚决?定的市建设行—政管理部《门可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执行
【
第—。二十条 本办法【。自公:。。布之日?起施行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