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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建设】工程商?品混凝?土管理办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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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?市人民政府令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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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?26 号
— 关》于修改〈西安市建设!。工程商品混凝土管】理办法〉的决定已经!市人民政《府2004年6月4!日第51《次常务会议通过【现予:公布自公布》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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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: 长 孙清云
】2004年8—月15日
—。(,2000年10【月,20日市人民政府发!布 根据《市人民政府》2004年》8月1?5日关于《修改〈西安市建设】。。。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!。办法〉的决定—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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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为加快我—市建筑工业化的【步伐节约能源—减少城市噪音及【粉尘污染提高—建设工程质》量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】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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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】办法所称商品—混凝土是指》生产企业集中搅拌】、商品化《供,应的混凝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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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条 西安》市建设行《政管理部门是—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!的行政?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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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条 凡在本市市!区二环以内施工【的建设工程》二环以外城6区范】。围内:的重点工《程、高层建筑、住宅!小区及一次》使用混?凝土量?在20立方米以【上的建?设工程必须》使用商?品混:凝,土具备?商品混凝《土,生产条件的》企业自产《自用的除外
【 : 临?潼,区、:阎,良,区、长安区及—市辖:县行政区《域内的混凝》土道路、桥梁、【高层建筑、框架【结构工?。程提倡使用商品混凝!土
第—五条: 按规?定应使用商》品混凝土的工—程施工?现场不得设置混【凝土搅拌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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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商,品混凝土《生产企业的设立【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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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商品混凝!土生:产企业应《经市建设行政管理】。部门审?查同意取得资质等】级证书后在规定的】营,业范围内合法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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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八条 商品混【凝土生产企业应使用!散,装,水泥生产商品混【凝土:
【。 第九条 商品【混凝土生《产企业应当》严格遵守国家—有关标准、规范其产!品应符?。合使用单位的要【求并按要求提供试验!报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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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商】品混:凝土生?产企业应加强质量】管理建立健》全检验制度并接受】建设:。工程质量安全—监督机构的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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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条 》使用商品混凝—土,的,工程:建设、设计》、施:工单位在编制概预算!、上报计《划、确定投资时应】遵守省、市建设【工程造价管》理部门有关商品【混凝土价格的规定】
】第十二条 使—用商:。品混凝土的工程建设!单位应通过招标等】方式择优选择—商品混凝土供应商】并依法签订合—同合同中应》注明设计强度—、供应?数量、结算方—式、违约责任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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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公安交—通管理部《。门应:为商品混凝土运【输,车辆、?混凝:土泵送车辆指定行驶!线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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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 商品混!。凝土运输《车辆应当保证清洁】。不得在运行途中【撒漏混凝土清洗车辆!的污水不得》直接排入下水管道】或河道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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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五条? ,商品混凝土生—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市建》设行政管理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!以警告并可处以50!00元?。以上30000【元以下罚《款
【(一:。)未取得资质—等级证书《生产商品《混凝土?的;
— (二)》不按资质等级规定】的经营?范围生产销售商品混!凝土的;
—。 (三)【对生:产的商品混凝土未进!行检验的;
】 ?(四)拒绝供应小】批量商品混凝土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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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企!业生产的商》品混凝土《质量不合《格的由产品质—量监督?行政管理《部门按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产品:质,量法有关规定—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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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第十七条 》。违反本办《法规定建设单位应使!用商品?混凝土而《未使用以及擅自【在施工现场搅拌【混凝土?的由市建设》行政管理部门责【令改正并处以—30000元以下罚!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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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八条 建设行政管!理部门依照》本办法规定所—处罚款?金额在2《0,。000元以上的应】。当,。告,。知当事人听证的【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!的应当?组织:听证:
】第十九?条 :当事人?对行政处罚决定不】服的可依法申请【行政复议《或向人民法院起诉】逾期不申请复议【也,。不向人民法》院起诉、又不履【行行政处《罚,决定的市建设—行政:。。管,理部门可申》请人民法院强制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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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《十条 本办法自【公布:之日起?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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