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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宝鸡市政府》投资:建设:项目审计监督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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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】加强对政府投—资建设?项目的审计监督进】一,步规范投资行—为提:高投资效益》加,强廉政?建设: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审计法、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审计法实施条】例、审计署政府投】资项:。。目,审,计规定?和陕西省国》家建设项《目审计办法等—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结!合我市实际》制定本办《法,
:第,。二条 ?本市行政区》域内政府投》资建:设项目以及与—项目直?接,有关的勘察、设计】、施工、监理、【采购、供货等单位】的,财务收支应当—依法接受审计监【督
?第三条 本办法所】称政府投资》建设项目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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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?全,部使:用预算内投资资【金、:专项建设基》。金、政府举借债务筹!措的:资金:等,市、县财政资金【的建设?项目;
!(二:),未全部?使,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!占项目总投资—的比:例超过 50%或者!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!在, 50?%以下?但市:、县政府拥有项目建!设、运营实际控【制权的?建,设项目
第四条 !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审计实行分—级负责制投资来源是!。市本级政府资金或】者市本级政》府资:。金,占主导地位的项【。目由市审计机关负责!实施审计;投资【。来源是县《(,区)政?府资金或者》县(区)政府资金占!主导地位的项—目由县(区)—审,计机关?负责实施《审计:。
第?五条 发展改革部门!应当:将,年,度项目计划和批复文!件,及,。时抄送审计机关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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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财政、【规划、住建、交通】、农业、水利、教】育、卫生《、监察等《有关部门应当在各】自职责范围内协助、!配合审计《机关依?法做好项目的审计】监,督工作
》第六:条 政?府投资建《设项:目审计实行》计划:管理制度审》计机关应当根据法】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规定:按照本?级政府和上级审计】。机关的要求确—定,年度政府投资建设】项目审计重》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!
第七条 —政,府投:资建:设项:目审计实行建设【单位申报制度符合】审计计划管理的【建设项目必须按规】定及时办理》竣工:决算建设单》位应在项目初步验收!。后, 3个月内》完成竣工财务决算】向审计机关申—请竣工决算审—计
第八条 下列!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由审》计机关组《织审计?
《 (一)》列入年度审》。计计划?的;
】(二)本级政府【或,者上级审计机关要】求审计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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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其!他需要?。。审计的
第九【条 审计《机关根据工作需【要可以?将第八条规定的审计!项目委托给》具有:资质:的社:会中介机构进—行审计也可》聘请具有与审计【事项相关专》业知:识的人员参加—审计工作《所,需经费列入本—级财政预算
! 审计机关应】当加强对委托的【社,会中介机构和聘请】的相关?。人员的监督
第】十,条 本办法第八【条以外的政》府投资项目建设单】位可:以采:取招标投标的方式】委托具有资》质的社会中介机构】进行审计《审计费用由建设【单,位承担该委》托须向审计机关【申,报并:征得同?意受委?托的社会中介机构】。出具:的审计结论须报审】计机:。。关备:案审计机《关,可以根?据情况对社》会中介机构出—具的审?计报告?进,行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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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》 经财政评审机【构审查?的政府投《资建设?项目其审查结果报】审计机关备案后可与!审计结?果,等同
第十—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!对,政,府投资建设项目【总预算或《者概算的执行情况】、年度预《算的执行情》况和年度决算、项目!竣工决算依》法进:行审计监督》
》 对财政性资【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!国计民生的政府【投资建设项目—审计:机关可?以对建设项目前期】准备、?建设实施、竣工使】用等全?过程进?行跟踪审计》
第十三》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!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下列事项的》真实:性、:合法性和效》。益性进?。。行审: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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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建设程序执行情【况,;
(】二)项?目法人、招》标投:。标,、勘察设计、—合同管理和》工程监理等》建设:管理制度执行情【。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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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三)建设项目】概预算执行和工程】变,更情况;
】 (四)征地、拆!迁费用管理及—使用情况;
! (五)建设【资金的?筹集与使用建—设成本和《其,他财务收支情况【;
(】六)工程《价,款结算?、支付以及工—程造价控制情况【;
《 (七》)设备和材料的【采,购、保管《和使用?情况;?
:。。 (》八)竣工决》算报表的编制与【。交付使用资产情况;!
: 《(九)?。工程质量管理情【况;
《 (十)经】济、社会、》环境:等投资效益》情况;
— (十一)项目!各项税费计缴情况】;
【。。(十二?)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规—定需要审计的其他】事项
第十—。四条 审计机关【在对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审《计时可以对直—接有关?的设计、施工、供货!等单位取得建设【项目资金的真实【性,、合法性进行调【查,
第十五条 【政府投资建》。设项目的建设单位】与施工?单位签订建设工程】合同:时应当在合同—中约定必须经审计后!方可办理工》程结算或者》竣工决算
第十】六条 ?政府投资《建设项目实》行先审计后结算制度!凡属于审计机关审计!范围:的,政,府,投资建?设项:目未经竣工决算【审计建设单》位不得办理》工,程,价款最终结算发改及!项目主管等部门【不得办理竣》工验收?手续
第十七条】 审计机关应当【及,时,。向,。本级政府报》告政府?投资:建设项目的审—计结果并《通,报有关部门
第】。十,八条 审计机关【。对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审计中》。发现的被审计—。单位及有《关人员?的违法?违纪行?为属于审计机关【处理处罚职权—。范围内的由审—计,。机,关依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和规—定处理?、处罚;《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!、处罚职权范围内】的,移送有关部》门处理、处罚有【关部门应当依法依纪!及时作出处理—与处罚并将处理【、处罚结果》书面告知审计机【关;构成《。犯罪的?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!。事责任
第十九条! 建设?单位:拒绝、拖延提供【与审计事项有—关的资料或者提【供的资料不真实【、不完整或者拒绝】、阻:碍审计的由审计机关!依照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审计《法实施条《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!责令其改正给予通】报批评或《警告;拒不改正的】对被审?。计单位可以处 5万!元以下?的罚款对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可以处 》2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审计机》关认为?应当给予处分—的及时向有关主【管机关、单位提【出,。给予处分的建议;】构成犯罪的移送【司法机关追究刑事】责任
第二—十条 受委托—的社:。会中介机构或者聘】请的相关人》员在政府《投资建设《项,目审计?过程中存在》违反法律、法规或】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!审,。计机关应当建议有】关,主管机关依法—追究其责任并限制】或禁止?其参与政府投资【建设项目审计;构】成犯: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!究刑:事责任
第二十一!条 审?计人员滥用》职权、徇私舞弊【、玩忽?职守的?由,审,计机关或有关—部门: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移送】司法机关追究刑事】责任
《第二十二条 市、】县国有资《本占控股或者—主导地位的企—业、:事,业单位和社会团【体投资?建设项目《的审计参照本—办法执行
第二十!。三条 本《办法自 2013年! 2月 《。1日起施行自2【018年《 1:月 31日起废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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