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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云】南省人民政》府办公厅关于—进一步加强各类规】划与城乡规》划协调工作》。的通知 】 ,云政办发〔20【07〕150号 ! 各州、市】人民:政府省直各委、【办、厅?、局  !  : 为进一—步加强各类》。规划与?城乡规划《协调工作避免低水】。平重复建设实现城】乡协:调、区域统筹、【资源节约、要—。素共享、环》境共:保、:设施:共建的目标根据国务!院关于加《强城乡?。规,划监督管理的通知(!国发〔2002【〕13号《)和云南省》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《步加强城乡》规划工作的》决定:(云政发《〔,2004〕》1,。96号)精神经省人!民政:。府同意?现就进一步加—强各类规划》与城乡规划的协调问!题通:知如下 【 ?    【一、协调依据— 》    — 云南》省国民?经济和?社会发展规划(以下!简称发展规划)、云!南,省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(以下简称土】地规划)和》云南省域城镇体系】。规划是政《府指导、协》调其他?。各类规?划的主要《依据发展规》划确定?全,省经:。济社会发展总目标】。、具体项目以及【建设时序城》乡,规划的编制必须【。依,据发展规划并与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!确定的建设用地规】模、范围必须与土地!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!用,地规:模、范围保持—一致发展规划和其他!各类专?门,性规划确定的—具体:建设项?目必:须服从土地规划和城!乡规划的建设—用,地安排?各类专门性规划必】须,服从:城乡规?划的统一《要求体现城》乡规划的《基本:原则: ?。。    】 二《。、协:调方式 《 —    《 , :(一:)通过修编城镇体系!规划进?行协调省建设规【划,主管部?门要根据全省—“十一五”规划【尽快修编《云南省域城》镇体系规《划并积极开》展滇中、滇西—、滇:南等城镇群》规划工作各州—(市)人民》政府要依《据本级?发展规划尽》快修编各州(市)】。城镇: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!范围外?的区域?性重:大建:设,项目必须符合城【乡规:划确:。定,的布局和原则— :   】 (二—)通过?近期:建设规划进行协调】近期建设规》划是落实城市总【体规划的重要步【骤是城市近期—建设项目《安,排,的依据全《省尚未开展》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!县(:。市、区)要》以发展?规划:为指导尽快编制【近期建设《规划已编《制近期建设规划【。的县(?市、区)要根—据发展规划的—要求:对原:规划进行调》整修编近期》建设规划要合—理安排?各类规划建设项【目用地并提出相应的!。。规划要求城市规【划区范?围内:所有建设《项目:包括工业、交通、旅!游,等,项目其选址和布【局必须服从》近期建设规划的要】。求, 《    【 ?(三)通过》核发选?址,意见书进行》协调:按照规定《须有关部门批准或】。者核准的《建设项?目并以划拨方式提】供国有土地使—用权的建《设,单位在报有关部门】批准或核准之前应当!向,项目所在地建设规划!主管部门申请核发】。选址意见书各级建设!规划:主,管部门要严》格执行国家建—设部等9部委关于】贯彻落实〈国—务,院关于加强城乡【规划:监,督,管理的通知〉的【通知、?建设部近期建设规】划工作暂《行办法和关于加【强区域重大》建设项目选址工作】严格:实施房屋《建,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!可制度的意见等文件!。规定建设项》目不符合近期建【设规划要求的—不得核发建设—项目选址意见书城市!建设项目在报投资】主,管部门审批》之前必须先由—建设规?划主:管,部门提出项目—选址审查意见;没有!建设规?划主管部门核发的】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:土地:部门:不得提供土地;【没有建设规划主管】部,门核发?的建设?工,程规划许可证—。有关商业银行—不得提供建设—资金贷款其中跨2】个以上?州、:市的区域《。性,交通和基础设施项目!选址意见《书由省建设规划主】管部门直《接核发 !    》。 (四)通过规!范土地出让》进行:协,调城市规划区—内的土地利》用和各项《建设必须符合—城市规划服从城市】规划管理在城市【、镇规划区内—以出:让方式提供国—有土地使用权—的在国?有土地?使用权出让之前【城市:。或县城乡规划主管部!。门应当依据》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!出让地块的位置、】使,用性质、开发强度】等规:划条件作为国有土】地使用?权出让合《同的组成部分未【制定控?制性:详细规划即出让国】有,土地使用权、规【划,。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!使用权出让》合,同或在国有土地使用!权出让合同中擅自改!变规划条件》的该国有土地—使用:权出让合《同无效;《对未取得建》设,用,地,规划许可证的建设】单位批准用》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撤?销有关批准》文件;占《。用土地的应当及【时退回?;给当事人》造成损?失的依法《予以赔偿 ! :。    (】五)通过《审核人口和》用,地规模进行协—调通:过省发展改》革委、建设厅、国】土,资源厅共同》审核各县《(,市、区)城市总体规!划人口和《用地规模来协调【发展规?划、:城乡:规划和土地规—划 《  —  三、保】障措施 【 :    【。 (:一):下列规划在》报省人民政》府审批或核》报国家审批之—前必须?报,省城乡规划》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!。议审议一是区域性土!地利用总《体规划、水资源利用!规划和?交通体系规划;【二是各州(市)域】城镇体系规划、【昆,明市:和,国务院?指定城市的》城市:总,体规:划、设?市城市总体规划、】州(市?。)人民政府所—在地城?镇总体规《划、国家级历—。史文:化名:城保护规划》。、国家级风景名【胜区总体规划、【国家级和省级开【发区规划、昆明市生!命线工程专业规划】;其:他须:上报省人民政府【审批的规划各—。州(市)人民政府】。。。要参照上《述规定确定由各州】(市)规划委员会审!议的规划上述规【划在报?省城乡规《划建:设领:导小组全体》会议审议之前应由】领导小组《办公:室主持召开相关【成员单位《和专家参加的联【合审查会进行技术】审,查 》 :    — (?二)省城《乡规划建《设领导?小组办公室和—各州(市)城乡规划!委员会办公室要加】强各类规《划与城乡规划—的日常协调工作【各类重要规》。划的审查要邀—请省: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!组办公室和州(市】),城乡规划委》员会办公室人员或】。专家参加 】  》  : (三)省城乡规】划建设领《导小组要建》立和完善联》络员会议制度适时】召开联络员会议并邀!请有关专家列席根】据有关法规、规定联!合审查?区域重大建设项【目选址?和审议相关重要【。规划省建《设规划主管》。部门根?据联络员会议—形成的意见决定核】发或不核发区—域重大建设项目选】址意见?书 《 — 二《○○七年《六月三十日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