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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云?南省人民政府—。办公厅关于进一【步加强各类规划【。与城:乡规划协调工—作的通知 【 云政办发〔】2,007〕150号 ! 各州、】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!、办、厅《、局  !  为进一步!加强各类规划—与城乡规划》协调工?。作避免低水平重复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】、区:域统筹、资源节【约、要素共享、【环境共保、设施共建!的目标根据国—务院关于加强城乡】规划监?督管理的通》知(国发《〔2002》〕13号)和—云南省?人,民政府?关于进?一步加强城》乡规划工《作的决定(云—政发〔2004〕】19:6号)精神经省人】。民政府同意现就【进一步?加强各?。类规划与《城乡规划的协调问题!通知如下 —。  【  一、协】调依据 》  【  云南【。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,规划(以下》简称发展规划)【、云南省《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(以【下简称?土地:规划)和云》南省:域城镇体系规—划是政府指》。。导、协调其他各【类规:划的主要依》。据,。发展规?划确定全省》经济社会发展—总目标、《具体项?目以及建设时序城乡!规划的?编制必须依据发展】规划并与土地利【用总体规划相衔接】城市总?体规划确定》的建设?用地规模、》范围必?。。须与土地规划确定】的城市建《设用地?规模、?。范围保持一致发【展规划和其他各【类专门性规划确【定的具体《建设项目必》须服从土地规划和城!。乡规划的建设—用地安排各类专门性!规划必须服从城【乡规划的统》。一要求体现城—乡规划的基》本原则 !  ?。  ? 二?、协调方式》 》    — (一)通过】。修编:城镇体系规》划进行协调省建【设规划主管部—门要:根据全省“十—一五”规划》尽快修编云南省域】城镇体系规划—并积:极开展滇中、滇西】、滇南等城镇群规】划工作各州(—市)人民政府要依据!本级发?展规划尽《快修编各州(市【),城镇体系规划城市】规划区范围外—。的区:域性重大建设项目必!须符合城乡规划确】定,的布局和原则 【 【。   (二)!通过近期建设规划】进行协调近》。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!市总体规划的—重要:。步骤:是城市近《期建设?项目:安,排的依据全省—尚未开展《近期建?设规划编制的县【(,市、区)要以—发,。展规划为指导尽快】编制近期建设规【划已编制《近期建设规划的县】(市:。、区)要根据发展规!划的要求对》原规划进行调整修】编近期建设》规划要合理》安排各类规划建设】项目用地《并提出相应的规划】要求城市规划区【范围内所有建设【项目包括工业、【交通、旅游等项目】其选址和布局必须服!从近期建设规—划的要?求 : ?    【 (三)—通过核发《选址意?见书进行协调按照】规定须有关部—门,。。批准或者核准—。。。。的建:设项目并以划拨【方式提供国有—土地:使用权的《建设单?位在报有关部门批准!或核准之前应当向】项目所?在地建设规划—主管部门申请核【发选址意见书—各级建设规》划主管部门要严格执!行国:家建设部等9—部委关于《贯彻落实〈国—务院关于加强—城乡规划《监督管理的通知【〉的:通知、建设部近【期建设规划工作【。暂行办法和关于加】强区域重大建设【项目选址《工作严格《实施:房屋建筑《和市政工程施工【许可制度的意见【等文件规定建设【项目不符《合,近期建?设规划要《求的不得核发建设】项目选址意见书城】市建设项《目在报投资主管部】门审:批之前必须先由【建设规划主》管,部,门,提出项目选址审查】意见;没《有,建设规划《主管部门《核发的建设用—地规划?。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!提供土地;没有建】设规:划主管部门核—发的建设工》程规划许《可证有关《商,业银:。行不得提供建设资金!贷款其中跨2个【以上州、市》。的区域?。性交通和基础设【施项目选址意见书】。由省建设规划主管部!门直接核发 !    ! (:四)通过规范土地出!让进行协调城市【规划区内的土—地利用和各项—。建,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!服从城?市,规划管理《在城市、《镇,规划区内《以出:让方:式提: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!在国有土《。地使用权《出让之前城》市或:县城乡?规划主管部》门应当依据控制【性,。详细规划提出—出让地块的》位置、使用》性质、开《。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!为国有土地使—用权:出让合同的组成部】分未制定控制性详】细规划即出让国【有土地使《。用权、?规划条件未纳—入国有土地使用权】出让合?同,或在国有土地使用权!出让合同中擅自改】变规划条件的该国】有土地使《用权出让合》。同无效;对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的建》设单位批准用地【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,撤销有关批准文件;!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!。退回:;给当事人造成损】失的依法予》以赔偿 !  ? , (五)【通过审核人口和用地!规模进行《协调通过《省,。。发,展改革委、建设厅、!国土资?源厅共同审核各县(!市、区)《城市总体规划人【口和:用地:规模:。来协调发《展规划、城乡规划和!土,地规划 《   ! 三、—保障措施《 【    (】一)下列《规划在报省人民政府!。审批或核报国家【审批:之前必?须报省城乡规划【建设领导小组全【。体会议审议一是区域!。性,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、水资源利》用规划和交通体系】规划;?二是各州(市)域】城镇:体系规划《、昆明市和国—务,院指定城市的—城市总体规划、【。设市城市总体规划】。。、州:(市)人民政—府所在地城镇总体】规划: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!城保护规划、—国家级?风景名胜区》。总,体,。规划、国家》级和省级开发—区规划、昆明市生命!线工:程专业?规划:;其他须上报省人】民政府审批的—规划各州《(市)?人,民,政府要?。参,照上述规定确—定由各州(市)规】划委:员会审议的规划上述!规划在报省城乡规划!建设:领导小?组全体会议》审,议之:前应由领导小—。组办公室主》持召开相《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参!加的联合审查会【进行:技术审查 — :    】 (二)省城乡规!划,建设领导《小组办公《室和各州(市)城】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!要加强各《类规划与城乡—规划的日常协调工作!各类重要规》划的审查要邀—请省城乡规划建设领!导小组办公室和州(!市)城乡《规划委员会办公【室人员或专家参【加 】 , ,  (三)省城】乡规:划,建设领导小组要建】。立和完善联络—员,会议制?度,适时召开《联络员会议》并邀请有关专家列】席根据有《关,法,规,、规定联《合审查?区域重大建设项【目,。选址和审议相关【重要规划省建—设规划主管部—门根据联络》员会议形成》的意见决定核—发,。或不核发区域重【大建: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!。 》 ? 二○○—七年六月三十日 】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