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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云南】省,人民政府办公—厅关:于进一步加强各类】规划与城《乡规划?协调工作《的通知 《 》云政办发〔200】7〕150号—。 各州】。、,市人:民政府省《直,各委、办、厅、局 !。 《。  :  为进一】步加强各类规—划与城乡规划协调工!作避免低水》平重复建设》实现:。城乡协调、区域统筹!、资源节约、要素】共享、环境共保、】设施共?建的目标《根,据国务院关于—加强城乡《规划监督管理的【通知(国《发〔20《02〕13号—)和云南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】一步加强城》乡,规划工?作的:决定(云政发—〔2:。。00:4〕196》号)精神《。经省人民《政府同?意,现就进一《步加强各类规划【与城乡规划的协调问!题,通知如下 》  】  一、协】调,依据 《 —。   》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《规划(以下》简称发展规划—)、云南省土地利】用总体规划》(以下?简称土?地规划)和》云南省域城》镇体系?规划是政府指导、协!调其他各类规划的主!。要依据发展规划确定!全省经济社》会发展?总目标、具体项目】以及建?设时序城乡规划【的编制?必须:依据:发展规划并与土【地利用总《体规划相《衔接城市总体规划确!定的建设用地规模、!范围必须与土地【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!用地规模、范围保】持一致发展》规划和其他》各类专门性规划【。确定的具体建—设项目必须服从【土地规划和城乡规】划的建设用地—安排各类专》。。门性规划必须—服从城乡规划的统】一要求?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!原,则 》    ! 二:、协调方式 【 —  : ? (:一)通过修编城【镇,体系规划进行协调】省,建设规?划主管部门要—根据全省《“十一五”》规划尽快修》编云南省域城—镇体系规划并积【极开展滇《中、:滇西、滇南等城镇群!规划:工作各州(市)人】民政府要依》据,本级发展规划尽快】修编各州(市—)城镇?体系规划城市—规划区范《围外的?区域性重大》建设:项目必须《。符合城乡规》划确:定的:布局和?原,则 《 ?   《 (二)通过!近期建设规划—进行:协调近期建设规划是!落实城市总体—规划的重《要,步,骤是城市近》期建设项目》安排的依据全省尚未!开展近期建设—规划编制的县—(市、?区):要以发展《规划为指《导尽快编制近—期建设规划已编制近!。期建设规划的县【(市、区《)要根据发展—规,划,的要求?。对原规?划进行调《整修编近《期建:设规划要合理安排】各类规划建》设项目用地并提出】相应的规划要求城】市规划区范围内所】有建设项目包括工业!、交通、旅游等项目!。其选址和布局必须】服从近期建》设规划?的要求 【    ! (三?)通过核发选址意】见书进?行,协调按照规定须有关!部门批准或者核准】的建设项目并以划拨!方式提供国》有土地使用》权的:建设单位在报有【关部门批《准或核准之前应当向!项,目所在地建设规【划主:管部门申《请核发选址意见书】各级建设规划主【管,部门要?。。严格执行国家建设】部等9部《委关于贯《彻落实〈国》务院关于《加强城乡规》。划监督管理》的通知?〉的通知、建设【部近期建设规划【工作暂行办法和关】于加强?。区域重大建设项目】选址工?作严格实施房—屋建筑和市》政工程施工许—可制度?的意:。见等文件《规定建设项目不符】合近期建设规划【要求:的不得核发建设项】目选址意《见书城市建设项【目在报投资》主管部门审批—之前必须先由—建设:规划主管部门提【出项目选址》审查意见;没—有建设规划》主管部?门核发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土地部门《不得提供土地;【没有建?设规划主管部门【核发:的建设?工程规?划许:可证有关商》业银行不《得,提供建设资》金贷款其中跨—2个以上州、市【的区域性交通和【基础设施项目选址】。意见书由省》建设规划主管部【门直:接核发 【   — (四)通】过规范土地出让进】。行,协调城市规》划区内的土地—利用和各项》建,设必须符合城市规】划服:。从城市规划管—理在城市、镇规划区!内以出让方》式提供国有土—地使用权的在—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之《前城市或县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应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】规划:提出出让《。地块的位置、使用性!质、开发强》。度等规划条件—作为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!成部分未制》定控:制性:详细规划即出让【国有土地使用权、规!划条件未纳》入国有土地使用【权,出让合同或在国【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合同中擅自改【变规划?条件的该国有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】同无效;对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的建设单位】批准:用,地的由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!有关:批准文?。件;占用土地的应】当及时退回》;给当?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!予,。以赔偿 》   】 (》五)通过审核人口】和用地规模进行【协调通过省发展改】革委、建《设,厅、国土资》。源厅共同审核各县(!市、区)《城市总体规划—人,口和用地规模来协调!发展规划《、城乡规划和—土地规划 — 》。    【三、保障措施 】 》  :。  : (一)下列】规划:在报省人民政府审】批或核?报国:家审批之前必须【报省城乡规划建设领!导小组全体会议【审,议一是区域性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、水】资源利用规划和【。交通体系规划;【二是各州(》市)域城镇体—系规划、昆明—。市和国务《院指定城《市的城市总体—规划:、,设市城?市总体规划、州(】市)人民政府—所在地城《镇,总体:规划、国家级历【史文化?名城保?护规划、国家级【风景名胜《区总体规划、国家级!和省:级开:发,区规划、昆明市生】命,线工程专业》规划;其他须上报省!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!。各州(市)人—民政府要参照上述】规定确定由各—州(市)规划委员】会审议的《规,划,上述规划《在报省城乡规划【建设领导小组—全体会议审议—之前应由领导—。小组办公室》主持召开相》关成员单位和—专家:参加的联合审查会】进行技术审》查 《 》   《。 (二)省—城乡规划建设领【导小组?办公室?和各州(《市):城乡: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要!加强各类规划—与城:乡,规划的日常协调【。。工作各类重要—规划的审查要—邀,请省城乡规》划建设领导小组办】公室和州(》市,)城乡规划委员【会办公?室,人员或专家参加【 — :   (三)省城!乡规划建设领—导小组要《建立和完善》联络员会《议,制度适时召开联络】员会议并邀请有关专!。家,列席根据有关法规】、规定联合审查【区,域重大建《设项目选址和审【议相关重要规划省建!设规划?主管部门根据联络员!会议形成的意见决】定核发或《不核发区域》重大建设项目—选址:意见书? 】 二○—○七年六月三十日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