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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黔东:南苗:族侗:族自治州《森林防火条例 !   《  (20》1,2年2月14日【黔东南苗《族侗族?自治州第《十三届?人民代表大会—第一次会议》通过 2012年5!月25日贵州省第十!一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《。委员会?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!), 第一条》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!救,森林火灾《保障人民生命财【。产安全保护森林【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!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民族区域》自治法?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!林法等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的规》定结合实际制定本】条例 第二条 在!自治州行政区域内】。活动的单位、个人】应,当遵守?本条例 》第三条 森林防火】。工作实行州、县、乡!三级人民政府行政】。首,长负责制《签订森林防火责【任书落实森林防火责!任制度 第四条】 自治?。州人民政府应—当将森林《防火专项经费按照】。全州现有森林面积】每,。亩每年0.》1元纳入本级—财政预算;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!防火专项经费按【照市、县现有森林】面积每亩《每,年不低于0.3【元纳入本级财—政预算及时足额拔付!到位实行专》款专用随着经济社】会发展和财政收【。入,。的增加逐《步提高森林防火专】。项经费标准》 第五《。条 乡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设立森林防》火指挥部负责—组织、协调、指导本!辖区内?的,森林防火工作其【主,要职责   【。(一)开展森林【防火法律、法规和知!识的宣传教育; !。 ,。 (二)指》。导、督促森林—。、林木、林地的经营!单位以?及个人制定》森林防?火工作措施和—建立森?林防火责任制;【   (》。。三)协助《村,民委员会和村—民,小组制定《森,林,防火村规《民约;   【(四)组织制—定和完善森林火灾处!置应急预案发布【森林火险预警信【息报送森林火灾【实情;   (五!),组,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!定期:进行培训和演练【;  《 (六)组》织人员巡山护林【、管理野外用火发生!火灾及时组织人【。。员扑救?; :   (七)公布森!林火灾?报警:电,话;   —(八)建立森—林防火物资储—备库:储备森林防火物资】;   (—。九)协助相关部门查!处,森林:。火,灾,案件;  — (十)森林防【火工作?的其他职责》 , 第六条 县、【乡两:级人:民政府应当分—别组建森林消防专】业队伍?;国有林业企—、事业单《位、森?林,经营单位和村民委】员会:应当根据实际需【要建:立森林火灾群—众扑救队伍 —。 ,  国?有林场、自然保护】区、风?景名胜?区经:所在地县级以上公】安机关?批准可?以组建森林护—卫队或者森林保安】队开展护林》防火灭火《工作: 第七条 森林防!火工作坚持常年【预防与重点防范相】结合的原则》全年为森林防火常管!期其中11月1日】至次年4月30日为!森林防火严管期【  ?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应当:根据当地森林分布】。情况划定森林防火区!;根据森《林火险气象等级【、森林火《灾发生规律》规定森林高》火险期报州森—。林防火指挥部备【案并向社会公布 】 第八条《。 森林、《林木、?林地的经营》单位以及个人—应当建立   】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!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!责任人安排专职或者!兼职护林人员在所】辖林区内《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!警示标志配备—防火、扑火设施【 第九条 州【。、县、?乡三级人民政府应当!在,。森,林防火严《管期组织开展森【林防火检《查和责任督查工作】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!火灾隐?患及时下达森林火灾!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!限期整改消》除隐患   被检!。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!检,查不得阻挠、妨碍检!查 第《十条 在森林—防,火严管期以及—森林高火险期中森】林防火?区内:禁止下列行为  ! ,(一)吸《烟、烤火、》生,火做饭、烘烤食【品;   (二】)烧香、《烧纸:。、烧烛、烧》蜂窝、烧山驱兽【、点:火照明、燃》放烟花爆竹、—燃放孔明灯;  ! (三)烧荒—、烧草场、烧田【埂土坎、《。。烧草皮?灰、烧秸秆、烧窑】制坯、烧《炭;   (四)!其他有可《能引发森林火灾的】行为 ? 第十一《条, 森:林防火?严管期以及森—林高火险期中村民】确需在森《林防火区内进—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!经当地?村民委员会同意【报乡级人民政—。府批准由《乡级人?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!府备案经批》准进:行的生产性用火必】须明确?防火责任人落实【防火措施 —第十二条 》森林防火严管期以及!森林高?火险期?内因:垦荒造林、工—程建:。设施工等确》需野外用火的—必须报县级人民政】府批准经批》准的野外用火施工单!。位必须落实防火【措,施,在批准的《时,。间、地点、范围进行!施工 ? 第十三条 在森林!防火严管期以及森】林高火险期内因传统!民族节日、》。民俗活动以及庆典活!动确需野外用火的】应当报县级人民【政府批准并明—确专人监督》实施 第》十四条 在森林【防火严管期以—及森林?。高火险?期内各级人》民政府必须设立森】林防火?检查站、点对进入】森林防火区的人员】进,行防火安全检查【严禁携带火》源进入森《林防:火,区 ?。  村民《委员:会森林、林木、【林地经营者必—须,组织开展野外防火巡!护工作 《 第十?五条 禁止损—毁、擅自移》动森林?防,火警示标志、防【。火设施?。以及:灭火设?施等设?备, 第十六条 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】部门:应当将森林防—。火知识纳入》教学内容;林业【。、交通?运,输、旅游部门应当】加强对进入森林【防火区的乘》客、游客进行—森,林防火?知识的宣传教育【。 第十七》条 对?精神病人、》智障人员、未成年人!负有监护责任的单】位或:。者个人应当加强【。对,被监护?人的监管防》止被:监护人进入森林防】火区用火、玩火【 , 第十?八条 任何》单位、个人发现森林!。火情应当立即—向当地森林防—火指:挥部或?。者有关单位》报告;森林防火【指挥部接到》森林火情报》告,后应当立即组织扑】。救 : ,  接到扑火命令】。的单位、成》年人应当及时赶赴】。火灾现场扑救不得以!任何借口推诿—或者拒?绝 第《十九条 发生—重大森林火灾—或者危及重点林区】、重点设施、村寨】安全的森林火灾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!负责人?应当立?即赶赴现场组—织指挥?扑救   —公安消防《部队应当积极协助】做,好,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!   ?在森林火灾》紧急情况《下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请:求中国?人民:。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!装警察部队、民【兵、预备役部—队支援 》  扑救森》林火灾应当优先保障!遇险人员《的生:命,财产安全 》 第二十条 违【反,本条例规定的—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林业主》管部:门按以下规定给【予处:罚   (—一)违反本条—例第九条的规—。定拒绝接受森林防】火检查或《者接到森林火灾隐】患整改通知书—逾期不消《除,森林:火灾隐患的》给予警?告对个?人处200元—以上2000元以】。下罚:款;对单位处5【000元以上1万】。元以下?罚款:; :   (二)—违反本条例》第十条规《定的给予警告对个】人处200元—以上3000元【以下罚款;对单位处!5000元以上1万!元,。以下罚款; —   (三)—违反本?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!依法赔偿损失并可处!20:0元以上50—00元以下罚款;】   (》四):。违反本条例的—规定:造成森?林火灾的责》令补种树木依法承】担赔偿林木损失【费、火?灾扑救费《及其他相关财物损失!费对:个人并?处10?00元以《上1万?元以:下罚款;对单位并处!。。5000元以上【5万:元以:下罚款? 第?二十一条 森林【防火责任单位的责任!人以及其《。他国:家工作人员》擅,离,职守、隐瞒灾情或】。者有:。其他失?职,渎职:行为的由其上级【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!关给予行政处—分 第二》十二:条 违反本条例的】其他违?法行:为法律、法规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》 第二十三—条 :自治州人民政—府应当根据本条例】制定实施细则 】。第二十四条  【本条例?自2012年9月1!日起施行 — 》 《 —。 】 【。 《 ? : 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