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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】黔东南苗族侗—族,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! 》  :。  (201—。2年2月《14日?黔东南苗族侗族自】治州:第十三届《人民代表《大会第一次》会议通过《 2012年5月】25日贵州》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?务委员会《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!) 第一条 为】了有效预防和—扑救森林火灾—保障人?民生命财《产安全保护》森林:资源维护生态安全】根据:。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民族区域自治—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森林法等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!实际制?定本条例 第二】。条 在自治州行【政区域?内活动的《。。单位、个人应当【。遵守本条《例 第三条 【森林防火工》作实:行州、县、乡三级人!民政府?行政首长负责—制签:订森林?防火责任书落实森】林防火责任制度 !第四条 自》治,州人民政府应当将】森林防火专》项,经费按照全州现【。有森林面积每亩【每年0.1元纳【入,本级财政预算;市】、,县人民政府》应当将森林》防火专项《经费按照《市,、县现有森》林,面积每亩每》年不:低于0.3元纳【入本级财《政预算及时足额【拔,付到位实行专款【专用随着经济社会】发展:和财:。。政收:入的增加逐步提高】。森林防火专项经费】标准 第五条【 ,乡级:以,上人民政府设立【。森林: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!、协调、指导本辖】区内的森林防—火工作其主》要职责   (一!)开展森林防火【法律、法《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!;  《 (二)指导、【督促:森林:、林木、林地—的经营单位以及个】人制定森林防—火,工作措施《和建立森《林防火责任制; !  (三)协助【村民委员会》和村民小组制定【。森林防火村》规民:约;  》 (四)组织制【定和完善森林—火灾:处置应急预案发布森!林火险?预警信息《报送森林火》灾实情;   (!五)组织森林火【灾扑救队伍》定,期进行培训》和演练;  【 ,(六)组织人员【巡山护?林、管理野》外用:。火发生火灾》及时组织《人员扑救;   !(,。七)公布森林火【灾报警电话; 【   (八)建【立森林?防火物资储备库【储,备森林防火物资;】。  ? (九)《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森!林火灾案件; 】  (十)森—林防火工作》的其他职《责 第六条 【县、乡两级人民【政府应当分别—组,。。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!;国有林业企—、事业单位、森林】经营单位和村民委员!会,应当:根据实际需要建【立森林火灾》群众扑救队伍 【。   国有林场【、自然保护》区,、,风景名胜区经—所在地县级以—上公:安机:关批准可以》组建森林护卫队【。或,者森林?保,安队开展护林防火灭!火工作 第—七条 森林防火工作!坚持常年预防与重】点防:范相结合的原则【全年为森林防火【常管期其中11月】。。1日至次年4月3】。0日为森林防火严管!期 ? 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。当地森林《分布情况划定—森林防?火区:;根:据森林火《险气象等《级、森林火灾发【生,规律规定森》林高火险《期报州森林》防火: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!公布 第八条【 森林?、林木、林地—。的经营单位》以及个?人应当建立   !森林: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!防火:责任区落实责任人】安排专职或》者,兼职护?林人员在所辖—林区内设置永久【性森林防火警示标】志配备防火、—扑火设施 —第九条 州、县【、乡三级人民—政府应当在》森林防火严管期组织!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!责任督查工作—对,检查中发现》。的,森林:火灾隐?患及:时下达森林火灾【。。隐患整改通知—书责令?限期整?。改消除隐患 —。 ,  被检查单—位,应当积?极配合检查不得【阻挠、?。妨,碍检查 《 第十条 在—森林防火严管期以】及森林高火险期中森!林防火区内》禁止下?列,行为 《  (一)吸—烟、烤?火、生?火做饭、烘烤食【品;   (二】),烧香、烧纸、烧【烛、烧蜂窝、烧山驱!兽、点火照》明、燃放烟花爆【竹,、燃:放孔明灯;   !(三)?烧荒、烧草》场、烧田埂土—。坎、烧草皮灰—、烧秸秆《、烧窑制坯、烧炭;!   (四)其】他有可能引发—森林火灾的行为 !第十一条 森林防】火严管期《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中!村民确需在森—林防火区内》进行生产性》用火的?必须:经当地村民委员【会同意报乡级人民】政府:批准由乡级人—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!府备案经批准—进行的生产性用火】必须: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!防火措施 第十二!条, 森林防火严管【期以及森林高火险期!内,因垦荒造林、工【程,。建,设,施工等确需野外用火!的必须报县级人民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】野外:用火施工单位—。必须落实《防火措施在》批准:的时间、地点、范围!进行施工 》 ,第十三?条 :在森林防火》严管期?以及森林《高火险期内因传【统民族节日、民【俗活动以及》。庆,典活动确《需野外用《火的应当报县级人民!政府批准并明—确专人监督实施 !第十四条 在森林防!火严管期以及—森林高火险期内【各级人民政府必【须设立森林防—火检查?站、点?对进入?森林防火《区的人员进行防火】安全检查严禁—携带火源进》入森林防火区—   村》。民委员会森》林、林?木、林地《经营者必须组织【开展野外防火巡护】工作 《第十五条《 禁止损毁、擅【自移动?森林防火《警示:标志、防火》设,施以及灭火设施【等设备? 第十《六条 ?。各,级教育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将】森林防火知》识纳:入教学内容;林业】、交通运输、旅游】。部门应当加强对进入!森,林防火区的》乘客、游客进行【森,林,。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! 第十七条— ,对精神病人、智障人!员,、未成年人负有监】护责任的《单位或者个》人应当加强对被监】护人的?监管:防止被?监护人进入森林防】火,区用火、玩》。火 ?第十八?条 任何单》位、个人《发,现,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!。当地森林防》火指挥部或者有关单!位报告;森林防【火指挥部接》到森:林火:情报告后应》当立:即,组织扑救 》  : ,接到:扑火命令《的,单位:、成年人应当—及时赶赴火灾现场】。扑救: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!或者拒绝 》 第十九条 发生重!大森林火灾或者危】及重点林《区,、,重点设施《、村寨安全的—森林火灾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的相】关负责人应当立【即赶赴现场组织【。指挥扑?救 :。   公安消防部队!应当积?极协助做好森—林火灾扑救工作【。 :  在?森林火灾紧急情况下!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当请求】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!国,人民武?装警察部队、民兵】、预:备,役部队支援 【 ,。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!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!生,命,。财,产安全 第—二十条 《违反本条例规—定的由县《级以上人《民,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】按,以下规定给予—处罚  》 (一?)违反本《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拒!绝接受?森林防火检查—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!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!消除:森林:火灾:隐患:的给予警告对个人】处200元以—上2000》元以下罚款;对单位!处5000元以上1!万元以?下罚:款,;   (二)】违,反本条例第》十条规定的给—予警告?对个人处200【元以上3000【元以下罚《款;对单位处500!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罚款; 】  (?三,),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五条规定的依法赔】偿损失?并可:处200元以上【500?0元以下罚款; ! , (四)违反本条】例的规定造成森林】火灾的责令补种树】木依法?承担赔偿林木—损失费、火灾扑救费!及其他相关财物损失!费对个人《并处:1000元以上【1万元以下罚—。款;对单位并处5】000?元以上5万元以下】罚款 第二十【一条 森林》防火责任单位—的责任人以及其他】国家工作《人员擅离职守、隐瞒!灾情或者有》其他失职《渎职行为的由其上级!。行政机关或者—监察机关给予行政】处分 第二十【二条 违反本—条例的其他违法【行为法律、法—规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, 第二十三条【 自治?州人民政府应当【根据本条例制定实】。。施细则 第二【十四条 《 本条例自》2012《年,9月1日起施—行, ? 《 ! 》 — , 《 《 , : 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