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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【 昆明—市人行天桥管理办法! ? 第一条》 为加强人行天桥】的建设和管》理保障人行天桥【的完好充分发挥其】。功能:促进我市经济和社】会发展根《据国务院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】和昆明市城市道路管!理,条例:。及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。。结合我?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:。 第二条 凡在昆】明市城市规划—区范围内《进行人行天桥—建,设,、维护?以,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!均应遵守本》办法   —  本?办法:。所称人行天桥(【以下:简,称,。天桥)是《指架设于《城市道路上供—行,人横穿街道》、具有一定技术【条件的构筑》物, 第三条 昆【明市市政公用事业局!是本市城市规—划区范?围,内,天桥管理《。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市城?市,规划区范围内天桥的!。行业管理工》作 : 第四条 》天桥:建设:应当遵循统一规【划、合理布局、方便!群众的原则选址时应!严,格按规划部门意【见定点 第五条】 天:桥的建设资金—可以采取政府出【资、出让天桥—广,告发布权《、命名权以及受益者!出资等方式筹集 !第六条 天》。桥建设所筹集—的资:金由:行政:主管部门《统一:管理专项用于天桥】。建设和维护并接受】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! 第七条 政府投!资建:。设的天桥经规划部门!审批:定,点后由行政主管部】门组:织建设单位投资建设!天桥的须到》规,划部门办理》审批:手续并经行政主【管,部门批准《后方可?施工;天桥建成【后建设单位应将竣】工图提交《行政主管《部,门并由行《。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!。后方:。可投入使用 第】八条 天桥》的,养护维修由产权单位!或其委?托的有关部门负【责已出让广告发布】。权的天桥由受—让方或其委托的【部门负责《 第九条 天桥各!管理单位应》建立、健全天—。桥的维修、安全等管!理制度确保桥体整洁!。。和行人安全》并,。接受行政主管部门】。的,监督检?查 第十》条 人行天桥设施】范围内的清扫保【。。洁,原则上按昆明市市容!环境卫生的有关规】定交由辖《区环卫?部门进行《清,扫和:保洁单位《自行修建或广告发】。布权已出让的天【桥由其按照》市容环?境卫生的要求自行负!责清扫保洁或委托】有关部门清扫保【洁,并接受市《。容管理部门的监督】。检查 第十—一条 天桥范围内】禁止下列行为 【     (一【),擅自设置广告牌【和其它悬挂物; !  :。  :(二)占用人—行天桥设施摆摊【设点:、堆放物品;  !   (三)在【天桥:安全保护区内修【建影响天桥》功能与安全的建【筑物或其它构筑物】;   》  (四)摩—。托车:、人力?三轮车在天桥—上通:行;  》   (五)在天】桥上骑行、滑—行自:行车;     !(六:),擅自:。利用天桥铺设—管线或装置其—它设施?;  《  : ,(七)翻越、跨越】天桥栏杆;  】 ,  (八)其它损】。坏、侵占天桥的行为! , 第十二《条 在保《证天桥设施功能正常!发挥以?。及车辆、《。行人安全的前提下】经行政主管》部门同意《可以利用《天桥设施《按照昆明《市户外广《告管理条《例的有关规定设置广!告 第十三—条 天桥的》命,名权和广告发—布权可以出让出【让后的命名权—和,广告:发布:权不得再行》转让 《    出资单【位,。可以按投《入比例分享》天桥广?告发布?收益也?可以:一次性?出资取得广》告,发布权具体事宜【由,出,。资单:位与行政主管部门以!协议方式确定 第!十四条 需在天桥】设施范围内设置【商业性?广告的必须按昆明】市户外广《告管: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到!相关:部门办理《手续后方可设置【占用:天桥的位置、面【。积、时间须》。经产:权单位同意报—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并到产权单!位缴纳占用费后方】可,。。使,用 第十五—条, 经批?准占用天《桥设置广《告的不得设》置高出天桥》护拦的封闭式广告】广告:设置的?用料原则上应—采用轻型材料—并按天桥《设计承?载量允许的》要求:进行设置 —。    过去已经设!置不符合上》述规范要求的天桥广!告由行政主》管部门清《理后提出处》理意见报昆明—市人民政府审批后】实施 第》十六条 天》桥占用?。单位应按批准的【期限和规格使用天】桥和设置广告使【用期:满后:及时恢?复天桥原状损坏的应!当修复或赔》偿 第十七条 】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!批,准机关可《以变更和《终止占用天桥的【规模和时限使用单位!必须无?条件服从产权单位】必须退?回剩余使用费 】第十八条 国家【法,定,节,日及省、《市重:。大活动期间各—天桥管理单位必【须服从行政主管【部门安排义》务悬挂有关标语、口!。号 第十》九,条 利用天桥—悬挂政治性宣传标】语须先经市委宣传部!审,。核宣:传内容?。报,。行政主?管部门批准》后,方能悬挂 第【二十条 违反—本办:。法,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昆明》市市政公用事业局】视情节轻重》给予处罚  【  :。 (:一)未经行政主【管,部门批准擅自进行】天桥:施工的责令拆除并处!以,20000~30】00:0,元,罚款; 《     (二【)天:桥未经验收投—入使用的《按,工程造价2%以下处!以,。罚款;  —   (三)未按】规定对天桥进行养护!维,修的责令《限期改正造》成损失的负责赔【偿; ?     (四)未!经行政?。主,管部门批准利—用,天桥设置广告的予】以警告责令》限,期拆:除并对责任人处以1!。0,0~1000元【罚款对单位处以1】0000~2—0000元》罚款;   【  :(五)违反本办法在!。天,桥摆摊设点的责【令改正拒不》改正的处以》5,020?0元罚?款;     】(六)违反本办法第!1l条?第(三)项规—定,的责令限期改正对】责任人处以100】200元罚款对责任!。单位处以10000!~20000元罚】款造成损失》的负责赔《偿,; :     (七)】。。违反本办法第11】条第(六)项规定的!限期拆除并对单位处!以1:000元以》下罚款; —  :  (八)违反本】办法:第11条第(七【)项规定的》给予警告《;   》  (九《)违反本办法第【13条第(》一)款规定的责【令,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!处以: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!款最高?不超过30000】元;     (!十)违反本》办法第15》、16条规定的责令!恢复原状造成损【失的负责《赔偿; 第二十】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!涉及市容管理、广告!管理、交通》秩序管理等》规定:的由相关《管理部?门依据有关》规定予以《处理 第二—十二条? 天:桥管理部门》。工作人员《不履行职责》玩忽职守《的由其?所在单位给予行【政处分;情节严重构!成犯罪的《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 第二十三条 【。天桥占用费》。。的收费标准按—云南省城市道路占用!费收费标准执行【 第二十》四条 本《办法由昆《明市市政公用事业】局负责解释 — 第二十五条 本办!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!各县:(市)?参,照,执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