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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 施】工现场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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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五条 施工—单位应当在建设工】程项目开工》前对施?工,现场设置符合规【定的实体《围挡:在主城规划》区施工?的围:挡设置不《得低于?2.5米其他地【区施:工的围挡设置不【得低:于1.8米施—工现:场的围挡设置—范围: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!项,目用地、临时用【地、临?时,占,用道路范围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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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工【程因特殊情》况不能进行围挡【的应当设置安全【警示标志《并在工程险要—。。处采:取隔离措施
第】十六条 施工单位!应当:自建设工程项目开】工之:日起:15日内《报请建设工程项目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对施工现场进】行安全?监督
第十七条 ! 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进入施—工现场进行安全监】。督时有权《采,取下列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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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【要求被检查单位提】供落实建设工程项目!施工安全的文件和资!料;
》 (二)对—施工现场《。使用的安全》防护用具及》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!要求施工单位提【供检测、检验—报告:;发现技术》指标和?安全性能不符合【。施工安全标准的【。产品责令施工—单位立即停止—使用并清除出施工】现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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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对检查中】发现的安全事故隐】患,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!即排除;重大安全】事故隐患排除—。前或者排《除过程?中无:法保证安《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!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!时停止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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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八条 施【工单:位应当根据建设工】程项目?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!。情况修编施工—组织设计制定相【。应的:安,。全技术专项措—施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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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下列施!工作业应《当单独编制专—项安全施工方案【需经专家论证、【审查的?还,应当组织专家论【证、审查并按照方】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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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一)基础施工【和地下工《程施工;
— : (二)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】、基坑支护》以及模板工》程(:基,坑,。支撑系统应当—经设计计算);【
(—三)垂?直运:输机:械,设备、脚《手架、架《设机具?的拆装和起重吊装】作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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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(四)建《。(构)筑物的拆【除;:
(五【)工程施工对毗邻建!(构)筑物、树木】和环境?可能造成破坏—。的;
(】六)存在重大—危险:源的工程《;
(七)!其他危险《作业
第》十九条 施—工现场?的入口处应》当设置施工现场总平!面布:置图和工程》。概,况牌、管理人员及】监督电话牌、安【。全生产牌《、消防安全》牌,、文明施工牌、重大!危险源?警示牌接受社会【。监督
》 施工《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!入口处设《。置门卫与工程无关】的人员禁《止进入施工现场
!第二十?条 ?施工单位应当—执行下列安全生产】保障措施
!(一)施《工现场内的各种设施!和成品?、半成品及原材料】。应当按照施》工,总,平面布置《图确定的区域存【放,;
(二】)施:工现场的用电线【路、用电设施的安装!。和使用应当符合临】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!作规:程并按照《施工组织《设计规范《架设;
(!三)施工现场—的各:类脚:手架(含操作平【台及模板支》撑)应?当采:用符合规定的—工具和器《。具按照安全专项【方案组织设》计、搭设并》采用:符合国?家标准的密目安全】网封闭;
】 (四)施》工现场的孔、洞、】。口、沟、坎、—井以及建筑物临【边等危险地》点应当设置围挡、】。盖板和警示》标志夜间应当设置】警示灯;《
《 (五?)施工?现场起重吊》装作业应当设置有专!业资格的人员指挥并!禁止在起重物—下作业;
— (六)施【工现场使用的安全】防护用具、机—械设备应当具有生】产,。许可证和产品—合格证并应当经检】验、检测《合,格方能?投入使用;
】 (七)》。施工现场《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!安排专门人》员进行现《场安: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!的遵守和安全—措施的?落实;
—。 《(八)拆除建(【构):。筑物应当由具—有,相应资质等级—的施工单位承—担并按照有》关法律法规规定【向,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备案;
!。 (九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其—。他安全生产保—障措施?
第二十一条 】 ,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!、使用、安装、检测!以及工?程的建设、监理等单!位应当按《。照建设部建》筑起重机械安—全监督管理规—定做好施工现场建筑!起重机械《的,安全管理并依—照各自职《责承担?安全责任
】 建筑起重》机械:的安装?、检测、拆》卸应当由具备相【应资质?的单位承担
【第二十二条 有下!列情形的《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!得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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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一)未办理建—筑起重机械备案的】。。;
(二】)未经检测、验收】或者验收《不合格的;
】 (三)未办理使!用,登,记,。或者登记标志未置于!该设备显著位置的】;
(四】)其他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禁止使】用的情?形
第二十—三条 施》工单位应当执行【国家、省《和市有关《。消防:安全的规《定建立消防安—全,管理制?度在施工《现场设置符》合消防要求》。。的设施按照规定配】备消防器材严格明火!作业管理《
? 施工现场周【边应当设置净宽不低!于4米的临》时消防通道
第二!十四条 《 ,施工:单位不得《在未竣工的建筑【内设置临《时办公室、职工宿舍!等;:生活区与作业—区应当分开设—置并保持安全距离】;职工的膳食、饮水!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!准
第《二十五条 》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!国家有关环》境保护的《法律、法规并采【取下列措施防—止环境污染》保持作业场所职【业卫生
— (一)》。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!。当平整、硬化道路】坚实:畅通;入《口处应当设》置一定长度的—混凝土路面和车辆冲!洗设施车辆应当进】。行清洗?净车出场;
】 (二)设置排】水设施保持排—水系:统畅:。通不得随意排放【确保地表无大面积】积水;
【。。 (三)《设置沉?淀池妥善《处置泥浆、废水【;
? : (四)易产生扬尘!的水泥、《砂石等物料应—当存放入《库或者遮盖;—
《 (五)分类堆放】并及时?。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!垃圾:禁,止,。。将建筑?垃圾:混,入生活垃圾将危【险废物混入建筑垃】圾;
《 (《六)对施《工现场内产生噪声、!振动的施工设备【和机械应当采取消】声、减振、降噪措施!;
(七】)不得凌空抛—撒或者向建》筑物外抛掷建筑垃】圾、废弃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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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《。八)防止《工程施?工用的油料、化学】物,品、外?加剂等渗漏或者【发生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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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六条 【 施工现场》。。。。作业人?。员在施工过》程中应当遵守国【家、省和市》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!得违规指挥和作【业作业人员进入【施工现场应当佩戴】防护用具对》。危及生命安全和【人身健康的》指,令有权拒绝》并进行检举和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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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— 施工单位应当采!取积极有效的—。预防措施《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!事故的?。发生
》 :施工现?场发生重《。伤和: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!应当及时向建设工】程项目所在》地的建设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和安全生产—监督管理部门—报告不得瞒报、【谎报、迟报》并负责保《护事故现场配—合,事故调?查
第二十八条】 施工单位应【当,按照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!。施工安全记录建【立安全资料档案安】。全资料?。应当设置专人—管理做?到及时、完整—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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