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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昆明】市建设工《程文明?施工管理办法 ! 昆?明市:人民政府令 第】84号    】昆明:市建设工程文—明施工管理办法已】经2008年9【。月23日《。昆明市人《民政府第99次【常,务会:讨,论,。通过:现予公布自20【09年2《月1日起施行 】二○○八年十二【月六:日 : , 第一条 为】提高昆明《市建设工程文明【施工:管理:。水平创造《整,洁,的市容市貌环境【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建筑法等法律【法规结合本市实际】制定本办法 第】二条 凡在本市】行,政区:域内从事建设工【程施工的单》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!办法   — 抢险救《灾和农村居民—自建低层《联体式和单户独院】式住:宅建设的文明—施工管理《不适用本办》法 第三》条 建设工—程文明施工》。管理坚持层级管理】与属地?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】实,。。行文明施工》。责任制 》第四条 》昆明市人民政府负】责建:设工程?文明施工管理的部】门(以下简称—“管理部门”—)对本市《建设工程文》明施工进行监—督、:协调:。。和指导县(市)【区人民?政府负责建设工程】文明施工管理的【部门(以下简称【“管理部门”—)具:。体对所属区域—内建设工程文—。明施工实施》监督管理   】 环保?。、城管、市政公【用、园林绿》化等相?关部门应当依—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!工,程文明施工的—监督管理工》作 第五条 】昆明高新技术产【业开发区管委会、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】区,。管委会、昆明滇池】国家旅游度假区管】委会、昆明》空港:经济区管委会、呈贡!。新区管委会具体负】责,所属:区域内建设工程文】明施工?的监督?管理工作《 , 第六条 —建设:单位:应当依据国家有【关法律?、法规和《文明施工质量标【准,在相关合同中明确】施工、监理单—位,的文明施工责任并督!促,施工、监理单位【执行文明施工规范 ! 第七条 建设工!程施工单位对文明】施工负责   】 ,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!承包的由总承包单】位对文明施工全面】负责分包单》位应: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!管理:对总:承包单位负责— 第?八条 施》工单:位应当在施》工组织设计中—编制文明施》工措施落实文明施工!责任制实行文—明施工目标》。管理 《第九条 施—工单位?应当在批准的建【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!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!场,。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!。、绿:地等:市政基础设施的应当!依法向有关》行,政管理部门》办理审?批手续后方可占【用 第十条 【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!工现场醒目位置设】置,施,工,标志牌和施工现场】总平面?图以及安《全生产、消》防保:卫、环境保》护、文明施工、市】容保洁?责任书等《制度牌施工标志【牌应当?标明建设《工程名称建》。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!施工单位、》工,程监理单位名称项目!经理:姓,名和联?。系电话开工和—计划竣工日期—以及施工《许,可证:批,准文号等 第十】一条 施》工现:场管理?人员应当佩》戴工:作牌 第十二条 ! 施工单位》对建设施工》现场设置的》围挡应当符合规【定标准?做到:砖砌围墙压顶彩板】围挡横平竖直并【结,合,周边环境情况采【用多种形式进行美化!、保:持整洁色彩应当与】周,围环境相协调 】   需要在临时围!挡上设置广告的应】。当向相关部门办【理审批手续后方【可设置 第—十三条 施工【现,场,要保持?场容场貌整洁—物料分类《整齐堆放 第十四!条 施工》。现场应当根据工程规!模设置?医,疗卫生?。室或者配备》保,健医药箱配置专(】兼)职急救人员及医!疗急救器《材 :    施》工现场应当》建立水冲式厕—所厕:所墙面抹灰刷白设专!人负责?并定期进行冲—刷、消毒 —第十五?条 施《工现场的《临时办公《、,生活区与作业区应】当分开设置并保持】安全距离《;职工的膳食—。、饮水场所》应当符合《卫生标准;  】  不得在》未,竣工的建筑内设置】临时办公室、—职,工宿舍等《 , 第:十六条 施工【。。单位:应当采取《下,列措:施防止环境》污染保持作业场所卫!生  《  :(一)施工现场【内的:地,坪应当平整》、硬化道《路坚实畅通入口处】应当设置一定长度的!混凝土路面》和车:辆,冲洗设施车》辆应当清洗后出场】;  《。  (二《)设置排水设施保持!排水系?统畅通确保地表【无大面积积水—;    (三】)设置沉淀池妥善处!置泥浆、废》水; 《   (四》)易产生《扬尘的水《泥、:砂石等物料应当【存放入库或者遮【盖;   — (五)分类堆放】并及时清运建—筑垃圾和生》活垃:圾;   — (六)防止—工程施?工用的油料、—化学物品《、外加剂等渗漏【或发:生危害 第十七条! 施工现场禁止】。下,列,行为   — ,。(一:)将建筑垃圾混入】生活垃圾将危险【废物混?入建筑垃圾;— :  : (二)凌空抛撒】或者向建筑物—。外抛掷建筑垃圾、废!弃物; 》 ,  (三)焚烧【油毡、橡胶、—塑料、?皮革、垃圾以及其】它产:生,有毒、有《害烟尘和气体的物】质;  》  (四)搅—拌混:凝土;    】(五)接纳或—。者使用未封闭、【无遮盖?的运输建《筑材料?及建筑垃圾的车【。辆 第十八—条 承《担拆除工程的施【。工单位?应当制定文明施工方!案并将方案报送工程!所在地?管理部门备案拆【除工程现场应当【设置围挡采取—有效措施《防,。止,扬尘:等污染环境 【第十:九条 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应当》严格控制施工—区域:占路范围和占—路时:间因工程建》设需要挖《掘或占用道路的建设!单位:按规定办理》有关手续《经,批准后方可进行【城,市道路挖掘》作业 第》二十条? 施工需要临时停!水、:停电、停《气、:中,断,。交通等可能影响【。到施工现场附近的】单位和居民的—工作生活时施—工单位应当按规定报!有关部门批》准并事先通告—可,能受影响《的单:位和居民《   《 施工造成施工现】场附近居《民出行不便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规!。定报经有关部门【批准设置安全的便】道、便?桥方便居民》出行 第二十一】条 : 对施工现场—内产生噪《声、振动的施工【设备:和机械施工》单位应当采取消声】、减振、降噪—措施 《   主城》区内:施工过程中使用机】械,设备可能产生—环境噪声污染的【施工单?位应:当在工程开工前15!日向工程所在地的】。县(市?)区环境保护行政主!。。管部门办《理噪声污《染审批管理手—续   》 主:城区内?禁止:在12时至1—4,时,、22时至》次日6时进行有噪声!污,染,的建:。筑施工?作业但抢修、抢【险作业和因混凝土】浇灌、桩基冲孔、】钻孔: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!要连续?作业的除外 第】二,十二条 建—设工程竣工》交付使用前施工单】位应当拆除》施工现场围》挡、安全防》护措施?和其它临时》设施及时《清场做?到工完、料净、场】地清 第二十三】条 : 监理单《。位应当?审查施工组》织设计中文明施【。工,措施是否符合工【程建:设,强制性标准和有【关规定   【 监理单位在实【施监理过程》。中发:现存在违反文明施】工规定的应》当,要求施工单位整【改施工单《位拒不整改或—者未按期限要求完】成整改?的,监理单位应当—及时向建设》单,位及工程《所在地管理部门【报告 第二十四】条 任《何,。单位和?个人有权向管理部】门举报、投》诉违反本办法—的行:为 ?   各级管理【部门应?当建立举《报、投诉《奖,励制度向社会公【布举报电话 【。第二十?五条 ? 管理部门》应当认真履行监【督管理职责定期【对,施工现场进行文明】施工检查及时纠正】建设: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!理单位违《。反文明施《。工要求?的行为检查》情况:应当记?录存档 》   管理部门【接到:违反:文明施工行为投【诉举:报的应?当及时受理、查处】。。 , 第二十《六条: 违?反本办法第六条、第!二十二条规》定的由管理部门责】。令,。限期改正;逾期【。不,改的处以5》000元以》上1万元以》下罚:款, 第二十七条 !违反本办法第八【条、第二十三条第一!款规定的由管理部门!责,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,。不改的处以10【。00元以上3—000?元以下罚《款 第二十八条 ! ,违反本办法第十【一条规定的由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】;拒不改正的处【。以,50元罚款 第】二,十九:条 ?违,反本办法第十—二条第一款》、第十四条》、第二十三条—第二款规定的—由,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,;逾期不改的处以5!00:元,以上:10:00元以《下,罚款 第三十条 ! 违反本办法第【十七条第(五)【项、第十《八条规定的由管理】部门责令改正—可以并处100【0元以上3000】元以下罚《款 第三十一条 ! 违反本办法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已】有规:。。定的从其规》定 第三十—二条 行》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!在,文明施工监督—管理工作《中,滥用职权《、玩忽职《守、徇?私舞:。弊的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》责任: 第三十三条 】 ,。本办法自《2009年2月1】日起施行《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