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第五章   监!测和监督《 : , 第三十二条 【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加强水土保【持监测工作建立健全!监测机构将》监测工?。作经费列入同—级财政预算保障监测!。工作正?常开展 《  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将水土保持监测【。工作纳入《水土保?持规:划完善监测网络、开!展动态监测发挥【监测工作在生态【环境建设和》经济社会可持续发】展中的作用 — ,  :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!络由省、市州、县】(市、?区)监测机》构以及水土》流,。失,监测点组成 —   ?水土:保持监测机构负【责对本?行政区域内水土【流失:危害事?实进行?鉴定 第》三十三条 对可能】造,成严重水土》流失: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!。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!自行或者委托具备】水土保持监测资【质的机构对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】的水:土,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!测,情况按季度上报当】地水行政主管—。部门 第三十【四条 省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根据水土保—持监测情《况每5年发布水【。土保持公告市—州、:县级人民政府—水行政主管部门可】以,根据需要《发布本行《政区:域内水?土保持公告公告【的内容主要包括水土!流失状况、危—害、预防和治—理情况   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建立健?全水土保持》监测:数据收集《管理:机制并?根据需要分》别发布水土》。流,失重点预防区—、重点治《理区或者本行—政,区域内的水土保【持公报以及重大水】土,流失:危害事件水土保【持公报? 第三十五条 县!级人民政府水—行,政主管部《。门聘请的水土保【持,管,护,。。员协助?水行:政,监督检?查人员对水土保持设!施进行保《护、管理 —  乡?、镇人民政府应当加!。强通村?。公路:、扶贫开发、小型】水利工程等项目【的水土保持监—督和管理 —第三:十六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有权》对破坏水土资源【、造成水土》流失:的行为向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《门举报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《及时调查《核,实并依?法处理 《。。 第:三十:七条 水《行政监督检查人员】依法履行监督检【查职责?时有权采取》下列措施   】(一)要求被检查】单位:或者个人提供—有关文件、》证照、资料; 】  (二)》要求被?检,查单位或者》个人就预防和治理】水土流?失的有关《情况作?出说明;   】。(三)进《入现场进行》调查、取证》   被检—查单: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!违法行为造成严【重水土流失的报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批,准可以依法查—封、扣押《实,施违法行为的工【具及施工机》械、设备《等 第三十八条 !水行政监督检查人】员依法履行监—。。督检:查职责时应》当出:。示执法?证件被检查单—位或者个《。人对水土保》持监督检查工作【应当给?予配:。合如实?报告:情况提供有关文【件、证?照、资料;不得拒绝!或,者阻碍水行》政监督检查人员【依法执行公》务 第三十—九条 跨行政区域之!间发生水土流失纠】纷应当协商解决;协!商不成的由共同【的上一?级人民政府裁决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