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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章 监测【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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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》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!作建立健全监测【。机构将监测》工作经费列入—。同级财政预》算保障监测工作【正常开展
— :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》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应当将水】土保:持监测工作纳入水】土保:持规划完善监测【网络:、,开展动态监测发挥】监测工作在生态环境!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!续发展中《的作用?
: 全省水土保持监!测网络由省、市州、!县(市?、区)监测机构以】及,水土流失监》测点组成
【 水土保持监—测机构负责对—。本行政区《域内水?土流失危《害事实进行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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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三《条 对可能》造,成严重水土流—失的大?中,。型生: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!单位应当《自行或者委托具备】水土保持《监测资质《的,机构对生产建设【活,动,造成:的水土流失进行监】测并将监测》情况按季度上报当】地水行?政主管?部,。门
第三》十四条 《省,人,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根据:水土保?持监测情况每5年发!布水土?保持公告《市州、县级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【。。部门可以根据需要】发布本行政区—域内水土《保持公?告公:告,的内:容主要包《括水土流失状况、】危害、预防和治理情!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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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—上人民?政府水?行,政,。主管部门应》当建立健全水土【保持监测数据收【集管理机制并根据需!。要分别发布》水土流失《重点预防区、—。重点治理区》或者本行政区域【内的水?土保持公《报以及重《大水:土流失危害事件【水土保持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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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五条 县级人!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聘请的水土保持】管护员协助水行政监!督检:查人员对水土保持设!施进:行保:护,、管理
乡、!镇人民政府》。应当加强通村—公,路、:扶贫开发、小—型,水利工?程等项?目的水土保持监督和!管理
第三—十六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有权对破坏】水土资源、造—。成水土流失的行【为向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部《门举报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及时调【查核实并依法处理】
第三十七—条 :水行:政,监,督检查人员依—法履行监《督检查职责时有【权采取下列措—施
(一)】要求被?检查单位或》。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!、证照、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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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。要求被检查单位【或者:个人就预防和治理水!土流失?的有关情况作出【说明;
》。 , (:三)进入现场进行】调查、取证》
: 被检查单位【或者个人拒不停【止违法?行,为造成严重水—土流失的《报经水行《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!依,法查封、扣》押实施违法》行为的工具及施工】机械、设备等—
:第三十八条 水【行政监督《检查:人员依法履》。行监督检查职责时】。应当出示《执法证件被检—查单位或者》个人对水土保持监】督检查工《作应当给予配合如】实报告情况提—供,。有关文件、证照、资!料;不得拒绝或【者阻碍水行政监督检!查人员依法》执行公务
第三十!。。九条 跨《行政区?域之间发生》水土流失《纠纷应当协商—解决;协商不成的由!共同:的上一级人民政【。府裁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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