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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 规 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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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县级【以上人?民政府?应当根据水》土流失调《查,结果及区域》社会经济《发展规?划划定并公》告水土?流失重点预防区和】重,点,。治理区
》 水土流失—重点预防区》主要:包括江河源头区【。、,水源涵养区、—饮用水源保》。护区等?。水,土流失潜在危险【较大的?生态脆弱或者敏感】地区;水土流失【重,。点治理区主要包【括石漠?化,、,坡耕地等《水土:流失严重《、生态环境恶化的】区域
第八—条 水土《保持规划《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同级人》民政府?有关部门编制—。报本级人《民,政府:或者其授权部—门批准后由水—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实施编《制,。水土保?持规划应当征—。求专家和公众的【意见经批准》的水土保持规—。划应当报《上一级人民政府【水行政?主管部门备》。。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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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水土保持》规划:。应当与?。相关规?划相协调水》土保持规《划分为总体规划【和专项规划专项规】划应当?。服从总体规划
】。 跨区域或—者流域?的水土保持规—划由其?共,同,的,上一级水行政—主管部门会同有【关部门编制报同级】。人民:政府或?者其授权部门批准】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组织实施
第九条! 有关?基础设施建设、矿】产资源开发、城镇建!。设、公共《服务设施建设等【方,面,的规划在实施过【程中可能造成水【土,流失的?规划的组织编制机】关应:当在规划中提—出水:土流失?预,。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!施规划报请审批【前应当征求本级人】民,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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