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农村自建房】屋,使用:安全指导意见 【
第一条 为—贯彻实施四川省农】村住房建设》管理办法、成都市房!屋使用安《全管理条例保障【农村自?建房屋使《用安全提高农村居民!的自建房屋使用【安全意识《规范农村自建房【屋使用行为制定本意!见
第二《条 本意见》适用于本市行—政区域内农村自建房!屋使用安全》监督管理和指—导工作
本意见【所称农村自建房屋】是指:农村居民利》用宅基地《自行建造《并依法?登记的房屋
城【乡建设、城乡—规划、民政》、财政、国》土资源、环》。境保护?、水:利、林业、防震减灾!等部门对农村自建房!屋安全管理另—有规定的从其规【。定
第三条 农【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!是农村自建》房,屋使:用安全责任人应当依!法履行农村自建房屋!使,用安全管《理责任农村自—建房屋所《有权人可以与房屋实!际使用?人约定房《屋使用安全》责任但不得以此为由!拒不承?担房屋?使,用安全责《任,。
第四条 区—(市)县房产行政主!管部门负《责辖:区内农?村自建?房屋使用安全监【督管理工《作的业务指导—组织农村自建房屋使!用,安全宣传、》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居!民房屋使用安全意】识
:街,道办事?处、镇(《乡)人民政》府具:体负责?。。辖区内自建房—屋,的监督管理工—作依法确定专业人】员作:为自建房屋使—用安全协管员—(以下简称》“协管?员”)负责辖区内】自建房屋使用安【全日:常监督管理工—作
第五条 街【道办事处、镇(乡)!人民政府应》当建立自建》房屋使用《。。安全日常检》查以及定期检查【制度、制定自建【房屋使用《安全应急预案重【点对本行政区—域,内以下自建房屋进行!定期安全排查—
(一)房龄长、超!负荷使用、年久失】修的;
(二)【损坏或者损》伤房屋主体结构、】承重结构的;
【。(三)位于自然【灾害易发区》等存在安《全隐患区域的
【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!、镇(?乡)人民政府对排】查发现的安全—隐患:问题应通告》房屋属地村民—委员会建《立安全?隐患档案督促房屋】所有权人(使用人)!落实整改责任、整】改措施?。和整改时限》
第七条 街道办】事处、镇《(,。乡)人民政府—应当公示《房屋装修改造—、维修加固涉及拆】改承重?。结构申请备案的法律!依据、备案资—料及程序等
第【八条 自建房屋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房屋】使用安全责任人应】。当向协管员进行咨询!
(:。一,)拆改地基基础、】上,部承:重体:系的墙、梁、板、柱!、屋盖等主体结【构;
(二)—增加夹层;
(【。。三)其他《可能影响房》屋整:体性、抗震性和结构!安全的行为
—协管员根据》房屋实际《情况对涉及房屋【结构:安全:装修、改造》和维修加固》的行为进行技—术指:导
政府鼓励房屋】使用安全责任人按】照咨询意《见进行施《。工施工完毕后向房屋!所在地的街道办事】。处、镇(乡)人民政!府备案
《第九条 房屋使用安!全责:任人依法承担农村】自建房屋的日常检】查责任并接受—协管员的指导
【。。第十条? 日常检查的内容包!括
(一)》地,基基础、上》。部承:重体系?的墙、梁、》板、:柱、屋盖、楼梯等主!体结构;
(二【)非承重墙体—、吊顶?、门窗等《。围护系统《。
第十?一条: 爆炸、沉降、【。垮塌:等突发?紧急事件和》地震、洪水、地质】灾害等自然灾害发生!后街道?办事处、镇(—乡)人民政府—。应当立即组》织开:展应急检《查,工作协管员应当【将检查结果书面【告知房屋使用—安全责?任人
自《然灾:害发生后经应—急检查?发现房屋出现—。裂缝:、变形、不均匀【沉降等情况确—需进一步评估的【应当由区(市)县】房产行政《主管部门组》织房屋安《全鉴定技术人员【对房屋?进行:安全评估并提—出,治理措施
》第十二条 政—。府鼓励房屋使用安】全责任人对其自【建房屋定期进行安全!鉴,定
自建《房屋存在安》全隐:患,的协管员应当协【助房屋?使用安全责任人【委托房屋安全鉴【定机构进行房屋安】全鉴定
第十三条 !鉴,定结论为危险房【屋且危及公共—安全:的协管?。员应当?协助房屋使用—安全责任人设置【危,险房屋警《示,标志并督《促,和指导房屋使用安全!。责任人按照》。房屋安全鉴定—机构的?建议及时《消除隐患
第十四条! 自建房《屋有下列《危及公共安全—情形之一的由街【道办事处、》镇(乡)《。人民政府责》令停止使用、限【期治理;拒不停止】使用或者逾》期未治理的由街【道,办事处、镇》(乡)人民政府申请!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】
:(一)出现局—部垮塌;
(二【)随:时有垮塌危险;
(!三)房屋使用安【全责任人对危—险房屋?。拒,不治:理的
第十五—条 本意见自公【布之日起三十—日,后正式实《施有效期三》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