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成都市?。农村:。自建房屋使用—安全指?导意见 《 第一?条 为?贯彻实?施四川?。省农村住《房建:设管理?办法、?成,都市房屋使用—安全管理条》例保障农村自建房屋!。使用安全提高—农村居民的》自建房屋使用—。安全意识规范—农村:自建:。房屋使?用,行,为制定?本意见 第二条【 本意见适用于【本市行政区域内【农村: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监!督管理和指导—工作 本意见所【称农村自建房屋是指!农村居民《利用宅基《地自行建造并依法】登记的房屋 城【乡建:。。设,、城乡规划、民政、!财政、国土资—源、环境保护—、水利、林业—、,防震减灾等部门对】农村自建房屋安【全管理另有》规定的从其》。。规,定, 第三?。条, 农:村自建房屋所—有权人是农村自【建房屋使《用安全责任人—应,当依:法履行农村自建房屋!使用安全管理责任】。农村自建房》屋,所有权人可以与【房屋实际使用人约定!房屋使用安全责任】但不得以此》为,由,。拒不承担房屋使【用安全责任》 第四条 》区(:市)县房产行政主】。管部:门负责辖区内—农村自建房屋使用】安全监督管》理工作的业务—指导组织农村自【建,房屋使用《安全宣传、培—训工作提《高农村居民房—屋使用?安全意识 街—道办事处《、镇(乡)人民政】府具体负《责辖区内自建—房屋的监督管理【工,作依法?确定专业人》员作为自建房屋【使用安全协》管,员(以下简》称“协管员”)负责!。辖区:内自:建房屋使用安—全日常监督管理【工作 第《五条 街道办事处、!镇(乡)《人民政府《应当建立自》建房屋?使用安全《日常:检查:以及定期《检查制度、制定【。自建房屋使》用安:全,应急预案重》点对本行政区—域,内以:下自建房屋进行定】期安全排查 (【一,)房龄长《、超负荷使》用、年久《。失修的; (二【。)损坏或者损—伤房屋主体结构【、承重结构的; 】(,。三)位于自然—灾,害易发?区,。等存在?安,全隐:患区域的 》第六条 街道办事】处、镇(乡)人民政!府对排查发现的【安全隐患问题应【。通告房屋属地村民委!员会建?立安全隐《患档案督《。促房屋所有权人(使!用人)落实整改【。责任、?整改措施《和整改时限 第七条!。 街道办《事处、镇(乡—)人民?政府应当公》示房屋装《修改造、维》修加固涉及》。拆改承重结构申请】。备案的法律依据、】备案资?料及程序等》 第八条 自建房】屋,有下列情形之—一,的房:屋使用安全》责任人应当向协【管员进行咨询—。 (一)拆改地【基基础、上部—承,重体系?的墙、梁、板、【柱,、屋:盖等主体结构—; (二)增加夹】层; (三)其他】可能:。影响房屋整体性、】抗震性和《结构安全的行为 】。协管员根《据房屋?实,际情况对涉及—房,屋结构安全装修、改!造和维修加》固,的行为进行技术指】导 :政府鼓励房屋使【用,安全责任人按照咨】。询意见进行施工施工!完,毕后向?房屋所在《地的街道办事处、】镇(乡)人民政【府备案? ,第九条 房屋使【用安全责《任人依法承担农【村自:建,房屋的日常检查责任!。并接受协管》。员的指导 第—十条 日常检查【的,内容包括 (一【),地基基础、》。上部承重体系的墙】、梁、板、柱、屋】盖,。、楼梯等主》体结构; 》(二)非《承,重墙体、吊顶、门】窗等围护系统 【第十一条 爆炸、沉!。降、垮塌等突发【紧急事?件和地震、洪—水,、地质灾害等—自然:灾害发生后街—道办事处、镇(【乡)人民政府应当】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检!查工作协管员应【当将检查结》。果书:面,。告知房?屋使用安全责—任人 ?自然灾害发生后【经应急检查发—现房屋?出现裂缝、变—。形、不均匀沉—降等:情况确需进一—步评:。估的应当由区—(市)?县房产?。。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房屋安全鉴定—。技术人员对房—屋进行安全》评估并提出》治理措施 》第十二条 政府鼓】励,房屋使用安全责任】。人对其自建》。房屋:定期进?行安全?鉴定 自建房屋存】在安:全隐患的《协管:员应当协《助房屋?使用安全责任人【委托房屋安全—鉴定机构《进行房?屋安全鉴定 —第十三?条 鉴定结论为【危险:房屋且危及》公共安?全的协管员》。应当协助《房屋使用《。安全责任人设置【危,险房屋警示标志【并,督促和指导房屋【使用:安全责任人按照【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!建,议及:时消除隐《患 第十四条 自】建房屋有下列危【及公共安全情形之】一,的由街道办事处、镇!(乡)人民政府【责令停止使》用、限期《治理;拒不停止使用!或者逾期《未,治,理的由街道办事处、!镇,。(乡)人民政府申】请人民?法院强制执行 【 (一)出现局部垮!。塌; (二)随【时有垮塌危险; (!三):。房,屋使用安全责任【。人对危险房屋—拒,不治理的 第十五条! 本意见自公—布之日?起,三十:日后正式实》。施有效期《三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