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农村自建房屋!使用安全指导意【见
第一条 为】。贯彻实?施四川省《农村住?房建设管《理,办法、成都市—房屋: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保!障农村自《建房屋使用安全【提高农村居民的【。自建房屋使用安【全意识规范》农,村自建房屋使用行】为,制定本意见
—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!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!村,自建房屋使》。用安: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!作
本意《见所称农村自—建房:屋是:。指农村居民利用宅基!地自行建造并依法】登记的?房屋:
城乡建设、城乡】规划、民政、财政】。、,国土资源《、环境保《护、水?利、林?业、:防震减灾《等部门对农村自建】。房屋安全《管,理另有规定的从其】规定
第三条 农】村自建?房屋所?有权人是农村自【建房屋使用安全责】任人应当依法履行】农村自建房屋使【用安全?。管理责任《农村自建房屋所【。有权人可以与房屋实!际使用人约定房【屋使用安《全责任但不得以【此为由拒不承担房】屋使用安全责任【
第四条 》区(市)县房产【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辖区】。内,农村自建《房屋使用安全—监督管理工作的业】务指导?组织农村自建—房屋使?用安全宣传、培训工!作提高农村居民房屋!使用安全意》识
街道《办事处?、镇(乡)人—民政府具体》负,责辖区内自》建房屋的《。监督管理《工作依法确定专业人!员作为自建房—屋使用安全协管【员(以下《简称“协《管员”)负》责辖区内自建房【屋使用安全日—。常监督?管理工作
第五条 !街道办事《处、镇(乡)—。人民政?府应:当建立?自建:房屋使用安全日常检!查以及?定期检查制度、【制定自建房屋使【用安全应急》预案重点对本行政】区域内以下》自建房屋进》行定期?安全排查
(一【),房龄长、超负荷【使,用,、年久失修的—;
(二)损坏【或者损伤房屋主体】结构、?承重结?构的;
(三)位于!自,然灾害?易发区等存》在安全隐患区域的
!第六条? 街道办事》处、镇(乡)人民政!府,对排查发现的安【全隐患?问题:应通告?房屋属地村民委【员会建?立安全隐《患档案督促房屋【所有权人(使—用人:),落实整改责任、整改!措施和整改时限
第!七条 街道办事处、!镇,。(乡)人民》政府应?当,公示房屋装修改造】、维修加固涉及【拆改承重结构申请备!案,。的法律依据、备案】资料及?。程序等
第》八条 自建房屋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房屋使?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向!协管员进行咨询
】(一)拆《改地基基础、上【。部承重体系》的墙、梁、板、【柱、屋盖等主体结构!;
(二)增加夹】层;
(三)—其他可能影响房屋整!。体性、抗震》性和:结构安全《。的,行,为
协管员》根据房屋《。实际情?况,对涉及?房屋结构安全装【修,、,改造和维《修加固的《行为:进行技术指导
政府!鼓励房屋使用安全责!任人按照咨询意见】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!向,房,屋所在地的》街道:办,事处、镇《(乡)人民政府【备案
?第九条? ,房屋使用安全责任】人依法承担农村自建!房屋的日常》检查责任并接受协】管员的指《导
第?十条 日常检查的内!容包括
《(一:)地基基《础、上?部承重体系》的墙、梁、板—。、柱、屋盖、楼梯等!主体结构;
(二】)非承重《墙体、?吊顶、门窗》等围护系统》
第十一条 爆【炸、沉降、垮塌等突!发,紧急事件和地—。震、洪?水、地质《灾害等自然灾害发生!后街道办事处、镇(!乡,)人民政府应当【立即组织开展—。。应急检查《工作协管员应当将】检查结果书》面告知?。。房屋使?用安全责《任人
自然灾—害发生后《经应急检查发—现房屋出现》裂缝、变《形、不均《匀沉:降等:。情况确需《进一步评估的应当】由区(市)县房产】行政主管《部门组织房屋安全】鉴定技术人员对房】屋进行安全评估并提!出治理措施
第【十,二条 政府鼓励房】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!其自建房《。屋定期进行安—全鉴定
自建—房屋存在安》全隐患的协管—员应当协助》房,屋使用?安,全责:任人委托《房,屋安:全鉴定?机构进行房屋安【。全鉴定
第》十三条 鉴定结论】。为危险房屋且危【及公共安全的协【。管员应?当协助房屋使用安】全,责任人设置》危险房屋警示—。标志并督促和—指导房屋使》用安全责任人按照房!屋,安全鉴定《。机构的建议》及时消除隐患
【第十四条 自建房屋!有下列危及公共安全!情形之一的由街道】办事处、镇(乡)】。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使!用、限期治理;拒不!停,止使用?或者逾期未治—理的:由街道办事》。处、镇(乡)人民】政府: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执行 】
(:一)出现局部垮【。塌;
?(二)随时有垮塌】危险;?。
(三)房屋使用安!全,责任人对危险—房屋拒不治》理的
?第十五?条 本意见自公【布之:日起三十日后正【式实施有效期三年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