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成都市农村》自建房屋《使,用安全指导意见 !第一条? 为:贯彻实施四川—省农村住《。房建设管理办法【、成: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!理条例保障农村【自建房屋使用安全】提高农村居》民的自建房》。屋使用安全意识规范!农村:自建房屋《使用行为制定本【意,见 第二《条 :本意见?适用于本市行政区】域内:农村自建房屋使【用安全监督管—理和指?导工作 本意—见所称农村自建房屋!。是指:农村居民利用宅【基地自行建造并依法!登记的房屋》 城乡建《设、城乡《规划、民政、财政、!国土资?源、环境保护、水】利、林业《、防震减灾》等部门?对,农村:自建房屋安全管理】另有规定的从—其规定 第》三,。条, 农村自建房屋【所有权人是》农村自?。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!人应当依法》履行农村《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管!理责任农村自建房】屋所有权人可以【与房屋实际使—。用人:约定房屋使用安全】责任但不《。得以此为由》。拒不承担房》屋使用安《全责任? ,第四条 区(市)】县房产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辖区内】农村自建房屋使用安!全,监督管理工作—的业务指《导,。组织:农村自建房屋—使用安全宣传、培】训工作?提高农村居民—房屋使?用安全意识 街道办!事处、镇(乡—)人民政府具体负责!。辖区内自建房屋的监!督管理工《。作依法确定专业【人员作为自》。建房屋?使用安全协管员【(以下简称“协【。管员”)负》责辖区内自建—房屋使用安》全日常监督管理【工作 第五条— 街道办事处、【镇(乡)人民政【府,。应当建?立自建房屋使用【安全日常《检查以及定期检【查制度、制定自【建房屋使《用安全?应急预案《重点对本行》政区域内以下自建】房屋进行定期—安全排查 (—一)房?龄长、超负》荷使用、《年久失?修的; (二—)损坏或者损伤房】屋主体结构、承重】结构的?; (三)位于自】然灾害易发区等存】在安全隐患区域的】 第六条 街—。道办事处、》镇(乡)人》民,。政府对排查发现【的安全隐患问题应通!告房屋属地村—民委员会建立安【全隐患档案督—促房屋所有》权人:(使用人《)落实整改责—任、整?改措施?和,整改时限 》第七条 街道办【事处、镇(乡)人民!。政府应当《公,。示,房屋装修《改造、维修加固涉及!拆改承重结构申请备!案的法律依据、备】案资料及程序等 】第,八条 自建》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房屋使用安全责】任人应当向协管【员进:行咨询 (一)拆】改地:基基础、《上部承重体系的墙】、梁、板、柱、屋】。盖等主体结构; 】(二)增加夹层【。;, (三)其他可能】影响房屋整体性、抗!震性和结构》安全的行为》 协:管员:。根据房屋实际情况】对涉及房屋》结构安全装》修、改?造和维修加》。固的行为进》行技术指导 政【。府鼓励房屋使用安】全责任人按照咨询意!见进行施工》。施工:完毕后向房屋—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!。、镇(乡《)人民政府备案 】第,九条 房屋使用安全!责,。任人依法承》担农村自《建房屋的日常检查责!任并接受协管员的指!导 第十条》 日常检查的内容包!括 (?一):地基基础、》上部承重体系的墙】、梁、板《、,柱、:屋,盖、楼梯等主体结构!; (?二,)非承重墙体、吊】。顶、门窗等围护【系,统 第十一条 爆炸!、沉:。降、垮塌等突发紧】急事:。件和地震《、,洪水、?地,质,灾害等自然灾—害发生后《街道办事处、镇(乡!)人民政府应当立即!组织开展应》。。急检查工作协管【员应当将检查—结果书面告知—房屋使?用安全责任人— 自然灾害》发,生后经?应急检查发现房【屋,。出现裂缝、变—形、:不均匀沉降等情况】确需进?一步评估的应当由区!(市)县房产—行,政主管部门组织房】。屋安全?鉴定技术人员对房屋!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!。治理:措施 第十二—条 :政府鼓励《房屋使用安全责【任人:对其自建房屋定期进!行安全鉴定 自【建,房屋存在安全隐患】的协:管,员应当协助》房屋使用安》全责任人委》托房屋安《全鉴定机构进—行房屋安全鉴定 】第十:三条:。 鉴定结论为—危险房屋且危及公共!安全:的协管?员应当协助》房屋使?用安全责任人设【置危险房屋警—。示标志并督促—和指导房屋使用【安全责任人按照【房屋安全鉴》。。定机构?的建议及时消除【隐患 第十四—条 自建房》屋,有下列?危及公共安》全情形?之一的由街道—办事:处、镇(《。乡)人民政府—责令停止《使用、?限期治理;》拒不停止使用—或者逾期未治—。理的由街道办—事处、镇(乡—。),人民:政府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:执,。行, (一)》出现局部《垮塌; (二)随时!有垮塌危《险; (三》),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!对危:险房屋拒不治理【。的 第十五条 【。本意见自公布—之日起三十日—。后,正式:实,施有:效期三年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