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成都市农村自—建房屋使用安全指】导意见 》第一条 为贯彻实】。施四川省农村住房建!设管理办法、—成,都市房屋使用—。安全管理条例—保障:农村自建房屋使【用安:全,提高农村《居民的自建房屋使用!安全:意识规范农》村自建房《屋使用行《为制定本《意见 第二条 【本意见适用》于本:市,行政区域内农村【自,建房屋使用安—全监督管理和指导】工作 本《意,见所称农《村自建房屋》是指农村居民—。利用宅基地自行建造!并依法登记》的房屋? ,城乡建设、》城乡规划、》民政、财《政,、国:土资源、环》境,。保,护、:水利、林业、防【震减灾等部门对【农村自建房屋—安全管?。理另: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!第三条 农村—自建房屋所有权人】是,农村自建房》屋使用安《全责任人应当依法】履行农村自》建房屋使《用安全管理责任【农村:自建房屋所有—。权人可以与》房屋实际《使用人约定房屋使】用安全责《任但不得以此为由】拒不承担房屋使用】安全责任 第四条 !区(市)县房—产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【。辖区内农村自—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!管理工?作,的业务指导组—织农村自《建,房屋使用《安全宣?。传、培训工作提高农!村居民房屋使用安全!意识 街道》办事处、镇(乡)人!。。民政府具体负—责辖区内自》建房屋的监督管【理工作依法确定【专业人员作为自建房!屋使用安《。全协管员(以下【简称:“协管员”)负责辖!区内:自建房屋《使,用安:全日常监《督管理工作 第【五条 街道办事处、!镇(乡)人民政府】应当建立《自建房屋使》。用安全日常检—查以及定期检查制】度、制定自建房屋使!用安全应急预—案重点对本行政【区域:。内以下自建房—屋进行定《期安全?排查 (《一)房龄长、超负】荷使用、年久失修】的;:。 (二)损》。坏,或者:损伤房屋主体结构、!承重结构的;— (三)位于自然】灾害易发区等存【在,安全隐患区域—的 :。第六条 街》道办:。事处、镇(乡—)人民政《府对排查《。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!应通告房屋属地【村民委员会建立【。安,全,。。隐患档案督促房【屋所有权人》(使用人)落实整】改责任、整》改措施?。和整改时《限, 第七条 街道办事!处、镇(乡)人【民政:府应当公示房—屋装修?改造、维修加固涉】。及拆改承重结构【。申请备案《的,法律依据《、备案资《料及程序《等 第八条 —自建房屋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房《屋使用安全责任【人应当?向协管?员进行咨询 (【一)拆改地基基础、!上部承重体系的墙、!。梁、板、柱、屋盖】等主体结构;—。 (:二)增?。加夹层; (三)其!。他,。可,能影响房屋整体性、!抗震:性和结构安全的【行为 协管员根【据,房屋实际情况—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!。装修、改造和—。维修加固的》行为进行技术—指导 ?政府鼓励房屋使用安!全责任人按照咨询】意,见进行施工施—工完毕后向房—屋,所在地的《街道办事处、镇(乡!)人民政府备案【 ,第九条 房屋使【用安全责任人依【法承担农村自建【房屋的日常检查责】任并接受《协管员的指导 第十!条 日常检》。查的内?容包括 《(一)?地基基础、上—部承重体系的墙【、梁、板、柱—。、,屋盖、楼梯等—主体结构; (【二)非承重墙体、吊!顶、:。门窗:等围护系统 第十一!条 爆炸、沉降【、垮:塌等突发紧》急事件和地震、洪】水、地?质灾害?。等自然灾害》发,生后:。。街道办事处、镇(乡!)人民?政府应当立即组【织开展应急》。检,查工作协管员应当将!检查:结果:书面告知房屋使用安!全责:。任人 自然》灾害发生后》经应急检查》发现房屋《出现裂缝、变形【。、不均匀《沉,降等情况确》需进一步评估的【。应当由区(》市)县房产行政主管!。部,门组织房屋安全【鉴定:技术人员对房屋进】行,安全评估《并提出治理措施【 第十二条 —。政府鼓励房屋使用】安全责任人对其自建!房,屋定期进行安全鉴】。定,。 自建房屋存在【安全隐患的协管【。员应当协《助房屋?使用安全责任人【委托房屋安全鉴定】机构进行房屋—安全鉴定 第十三】条, 鉴定结论为危【险房屋且危及公共】安全的协《管员:应当协?助,房屋使用安全—责任人设置危险房屋!警示标志并督促和指!导,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!按照房?屋安全鉴定机构的】建议及时消除隐患】 第:十四条 自建房屋有!下列危及公》共安全情形之—一的由街《道办事处、》镇,(乡)?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使!用、限期《治理;拒不停止使用!或者:逾期未治理》的由街道《办事处、镇(乡【)人民政《府申请人民法院强】制执行 (—。一)出现局部垮塌;! (二)随时—有垮塌危险; (】三,)房屋使用安全【责任人对危》险房屋拒不治理的】 第十五条》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!起,三十日后正式实施有!。效期三年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