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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,。 , 成都市房屋—装修: ,改造和维《修,加固管理《暂,行办法? 成都市城!乡房产?管,理局:关于印发成》都市房屋《装修 改造和—维修加固《管,理,暂行办法《的通知(成房发〔2!012〕14—号) 各区(【。市)县房产管理局各!相关单位 》 ,。 —  :  成都市房—屋装修 改造和【维修加?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!2012《年2月20日第【3次局长办》公会:讨论:通过现?印发:给你们请遵照执【行特:此通知 二○一】二年:三,月一日 第!一条 为贯彻实】施成都市房屋使用安!全管理条《例保:障城:乡房屋?使用安全维护自【然,人、法人和》其他组织的人身、】财产:安全:制定本办法 】。 ? 第二条》 , 本:市行政区域》内涉及房屋结构安】全的装?修,、改造和维修—。加固:活动适用本办法 】 【第,三,条 ?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是本市涉及房屋【结构安全的装修、】改造和维修》加固:的,监督:。管理部?门 ? 》     锦江、】成华、武侯、青羊】和金牛区(含高新区!以下简?称“五城区”)房产!行政主?管部门?负责辖区内住宅涉及!房屋:结,构安全的装》修、改造和维—修加固?的监督管理工—作市房产行政主【管部门?委托五?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?辖区内非住》宅涉及房屋结—。构,安全的装修、改造和!维修加固《的监督管《理工作? 【 ,  :。  其他区(市)】县房:产行:政主管部门》负责:辖区范围内涉—及房屋结构安全【的装修?、改造和维》修加固的《监,督管理工作 】 : ?第,四条 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从事下列》危害房屋使用安全】的行为 !。。     (【一)未经原设计单位!或者具有相应资【质等级的设计单【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!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!; 》。   —  (二)降低【底层室内标高; !。 —    《。(,三)超过设》计标准、规范—增加房屋使》用荷载的; —  】 ,  (四《)安:装设施、设备影响】房屋结构安》全的;?  !   (《五):法律、?法规及?。(临时)管理规约】禁止的其《他违:反房屋使用安全【的行为 《 【第五条 实施房】屋装修、改造和【维修加固《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应当向《房屋所在地区(市】)县: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提出书面—申请经?批准取得房屋结【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!实施: ? 《 ,    (一—)拆改地基》基础、上部》承重体系的墙、梁】、板、?柱、屋盖等》主体结构; — 》   《  (二《)增加夹层;—。 】    (三)其他!可能影响房屋整体】性、抗震《。性和结构安全的行】为 【     农村】居民利?用宅基?地自行建造并依法登!记的自建《房屋有第一款—规定之情形的应当向!房屋所在地的—街道办事处》、镇(乡)人民【政府:。。备案 》 第—六条 申请人应】当按照房屋结—构,安全批准书》批准的?项目:和,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! ? 第七条 !申请:房屋:结构安全批准书应】当提交下列资料【 》 :     (一)】房屋权?属证明文件如—产权证、购房—合同、身份证明、】授权:委托书等;》 , : 《     (二) !原,设计单位或者具有】相,应资质?条件的设计》单位提出《的,设,计,方案:、施工图《 》  《   申请人应【当如实向《所在地区(市)县房!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!有关:材料和?反,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!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!实性负责《 《    【 第一款《第一项提供购房合】同是基于业主与建】设单位之间》。。的商品?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!已经:。。合法:占有建筑物专—有部分但尚未—依法办理所有权【登记的情形 — 》 第?。八条 ? 各区(市)县房】产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!涉及房屋《结构:安全的装修、—改造和维修加固的申!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!据下列?。情,况分别?作出处理 【  — ,  (一)》申请材?料齐全、符合—本,办法:规,定的应当予》以受:理; 【 ?    (二)【申请材?料存在可以》当场更正的》错误的应《当允许?申请人当场更—正; 《。   】  (?三)申请材料不齐全!或者不符《合本:办法规定《。的应当?当场或者在二—日,内一次性告知申请】人需要补正的全【部内容逾期》。不告知的自》收,到材料?之日起即为受理 】 :    】 各:区(:市)县房产行政主】管,。部门作出不》予受:理决定?的应当?出具加盖本行政机】关公章的成都—市房屋结《构安全申请不予受理!通知书 【 第九条【 各区(市)【县房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!提交的?申请材料进行—审,查 【     对于涉!。及房屋结构安全的】重大、复杂装—修、:改造和?。维修加固《项,目的实质内》容需进行《现场核实的各—区(市)县房产行】政主管部门可—指派两名《以上工作人员进【行核查? 【 第:十条 各区—。(市)县房产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对于?申请人提交的申【请材料齐全、符合】本办:法规定的应当在【五日内颁发》成都市房《屋结构安全》批准书并同》时发放房屋装—修、改造《和维:修加固竣工验收备】案表;?不符合规《定的应?当签发成都市房屋结!构安全?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! 【 ,。   ? 各区(市)县房】。产行政?主管部门办理房屋】结构安全审》批事项不得》收取费用《 《 第十一【条 : 申请人要》求变更批《准项目的应当及时】提出变?。更申:请并提交变更后的】设计方案、施工【。图等有关资料房产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!收到变?更申请?之日起五日内—依法办理《变更批准手续 】 《 :第十二?条,。 房?屋使用?安全责?任人应当在施工现场!醒目:位置张?贴或者悬挂房屋【结构安全批准书并】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! , : 第十三【。条 : 各区(市)县房产!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对装修、改造和!维修加固现场的房屋!。。结构安全加强监督检!查, : 《    》 建筑区划实行【委托管理的物业【服务企?业或者其他管理【人,应,当,对建筑区划》内,装修:、,改造和维《修加固现《场的房屋结构安全】进行检查并接受各区!市,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。的监督指导 【 第【十四条 物—业服:务企业?或者其他管》理人:应当将房屋》装修的?注意:。。事,项,、禁止行为等书面告!知房屋使《用安全责《任人及其委托—的装修?。企业;发现违规行】为的应当予以劝止劝!止,无,效的应当及时向有】。关部门报告 】 , 《。第,十五条 申请人应!。当,在房屋结构》安全批准书批准【的项目施工完毕后】五日内组《织设计?、施工、监理等单】位进行验收》验收合格后》方可投入使用 】 第十】六条 申》。。请人应当自验收合格!之日起十五》。日内向?作出:批准决定的区(【市)县房产行政主】管部:门提交本办法第【十五条所述》单位签章的》房屋装修《、改造?和维修加固竣—工,。验收:。备,。。案表 》 : 第十》。七条: 各区《(市)县房》产行:政,主管:部门和街道》办事处、镇(乡【。)人民政府应当按】照各自职责》做好辖区《内涉及房屋结构【安全的装修、改造】和维:修,加固相关资料的归】集、建档工作并【接,受市:。。房,产行政主《管部门的监》督指导 》 第十】八条 《。各区(市)县房产行!政主管?部门应?当将辖区《内房屋?。结构:安全的?审批备案情况进行汇!总并于每月2—5日报?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!门 — : 第十九条 违】反本办法第》四条规定的按—照成都市房》屋,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!五十一条之规定由】房产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,停止:违法行为、恢复原状!拒,不改:正,属住宅的处以一【万元以上五》万元以?下,罚款;属非住宅【的,处以五万《元以: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! ? 第二十条】 违反本办法第五!条、第六条规定的】擅自进行装修、改造!、,维修加固或者未【按房屋?结构安?全批准书批准的【设计方?案施工的按照成都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!。条例第五十二—条之规定《由,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其停》止,施工:、限期?改正拒不改正属住】宅的处以一千元以上!五,千元:。以下罚款;属非住宅!的处以一万元以【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! , 《 :第二十一条 — ,违反本?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!。未将:房屋结构安全批【准书张?贴或者悬挂在施工现!场的按照成》都市房?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!第五:十三条第一款之【规定由房产》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其改正 — 》   ?  物业服务企业或!。者其他管理人—。。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!规定未履行告—知或者报告义—。务的按照成都市【房屋使用安》全管理条《例第五十三条—第二款之规定由房产!行政主管部门—处以:三千以上一万元以】下罚款? 》 , 第二《十二条 违反【本办法第十五条规】定的:未组织房屋结构安】全竣工验《。收或者房屋结构安全!竣工验收《不合格投入》使用:的,按照成?都市房屋使用安【全管理条例》第,。五,十四:。条之规?定由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责令其【限期改正拒不—改正属住《。宅的处以三千元【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!;属非住宅》的处以一万》元以上五万元—以下的?罚,款 《 第二十三条 !本,办法:自公布之《日,起三十日后》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两!年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