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— ? 成都》市房:屋装:修 改造《和,维修加固管理—暂行:办,法 ? 成都市城乡房!产管理局《关于印发成都—市房屋装修 —改造和维修加固【管理暂行办》法的:通知(成房》发〔2012〕1】4号) 各—区(市?)县房产管理—局,各相:关单:位 !    成》都,。市,房屋装修 》改造和维修》加固管理《暂行办法已》于2012年2月2!0,日第3次局长—办公会讨论通过现】印发给你们》请遵照?执,。行特此通知 二○!。一二年三月一日 】 , 第《一条: 为?贯,彻实施成都》市,房屋使用《安全管?理条例?保障城乡房屋—使用安全《。维护自然人、法人和!其他组织的》人身、财产安—全制定本办》法 : 第二!条 本市行政区】域内涉及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修!、,改造和维修加固【活动适用本》办法 ! 第三?条 市房产行政主!管部门是本》市涉及房屋》结构安?全的装修、改造【。和维修?。加固的监《督管:理部门 【     锦!江、成华、武—侯、青?。羊,和金:牛区(?含高新区以下简【称“五城区》”)房产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负责辖区内【住宅涉及房屋—结构安全的装修、】改造和维修加固的监!督管:理工作市《房产:行政主?管部门委托》五城区房产行政【主管:部,门负:责辖区内非住宅涉及!房屋结构安全的装】修、改造和维修加固!的监督管理工作 ! ?    — 其他区(市)县房!。产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辖【区范:围内涉?及房屋结构》安全的装《修、改造和维修加】固的监督管理工作 ! ? 第四条 】 禁止?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从事下列危】害房屋使用安全【的行为 】   》  (一)未经【原设计单位或者具】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!计单位提出设计【。方案变动建筑主【体和承重结构; ! —    《。。(二:)降:低底层室《内标高;《 】    (三)超过!设计标准、规范增加!房屋使?用荷载的; !  》   (四》)安装设施、设【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!的; 《 《 ,     (五)法!律、法规及(临时】)管理规约禁—止的其?他,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的!行为 《 , 《 第五条 实【施,房屋装修、改造和维!修加固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应当【向房屋所在地—区(市)县房产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提出?书面申请经》批准取得房屋—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!可实施 《 》    》 (一)拆改地基】基础、上《部承重体系的墙、梁!、板、柱、屋盖等主!体,结,构; !   ?  (二)增—加夹层; 》。  】   (三)其他】可能影响房屋整【体性、抗震性和结构!安全的?行为 【 ?    农村居民利!用,宅基地自行建造【并依法登记的自建房!屋有第一款规定【之,情形的应当向房屋所!在地的街道办—事处:、镇(乡)人—民政府备案 ! 第六条 】 申:请人应当按》照房屋?。结构安全批》准书批准的项目【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! 》 第七条 申!请房屋?结构安全批准书【应当提交下列资料】 ?。   【  (一)房屋【。权属证明文件如【产权证?、,购房合同、身份证】明、授权委托—书等; 《 ?     】(二) 原设计单】位或者具有相—应资质条件的设【。计单位提《出的设计方案、施】工图: 《     】申请人?应当如实《向所在地《区(市)县房产【行,政,主管部?门提:交有关?材料和反映》真实情?况并对其申请材料】实质内容的真—实性负责 【 《 ,    第一—款第一项提》供购:房合同是基于业【主与建设单位之间的!商品房买卖》。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!法占:有建筑物专有—部,分但:尚未依法《办理所有《权登记的情》形 《 《 第八条 》 各区(市)县【房产: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对涉及》房屋:结构安全的装修、】改造和维修》加固: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!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!作出处理 ! :     (一)申!请材料?齐全、符合本办法】规定的应当予以受】理;:。 【     (二)】申请材料存在可【以当场?更正的错《误的应当《允许申请人》。当,场更正; 【     !。(三)申请材料不齐!全或者不《。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!当,当场或者在二日内】一次:。。性告知申请人需要】补正的?全部:内,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!到材:料之日?起即:为受理 !     —各区(市)》县房:产行政主《管部门作出不予【受理决定的应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!关公章的成都市房屋!结构安全申请不予】受理通知书 ! 第九条 !各,区(市)县房产【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对申?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!。进行审查 》 ,    ! ,。对于涉及房屋—结构:安全的重大、复杂装!修、改造和维修加】固项目的实》质内容需《进行:现场核实的》各,区,(市)县房产行【政,主,管部门可《指派两名以上工【作人员进《行核查 【 ?。 第:十条 各区(市)!县房产?。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申!请,人提交的申》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本!办法:规定的应当在五日内!颁发成都市房屋【结,构安全?批准书并同时发【放房屋装修》、改造和维修加固竣!。工验收备案》表;不符合规定的】应,当签发成《都市房屋结构—安全申?请不予批准通知【书 】   ?  各区(》市)县房产行—政主管部门办理房】屋,结构安全审》批事项不得收取费】用 】 第十一条 申请!人要求变更批准项目!。的应当?及,。时提出变更申—请并提交变更后的设!计方案、施》。工图等有关资—料房产?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!收到变更《申请之日《起五日内依》法办理变更》批准手续 【 第十二条! 房屋使用安全】责任:人应当在施》工现场醒目》位置张贴或者—悬挂房屋结》构安:全批准书并》加强现场安全—管理 ! ,。第十三?条 各区(市)县!房产行?政主管?部门应当对装修、】改造和维《修加固现场的—房屋结构安全加强】监督检查 》 : :     建筑!区划实行委托—管理的物业服—务企业?或者其他管理人应】当对建筑区划内装修!。。、改造?和维修加《固现场的房屋—。结构安全进》行检查?并接受?各区市县《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的监督指导 ! 《。 第十四条 物业!服务企业《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!将房屋?装修的注《意事项、禁》。止行为等书》面,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!任人及其委托的装】修企业;《发现违规行为—的应当予以劝止劝止!无效的应当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】告 !第,十五条? 申请人应—当在房屋结》构安全批准书批准的!项目施工完毕后【五日内组织设—计、施工、监—理等单位进行验收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】。入使用 》。 第十】六条 申请人应当!。自,验收:合格之日起》十五日内向作出【批准决?定的区(市)县房】产行:政主管部门提交本】办法第十五》条所述单位签章的房!屋装修、《改造和维修》加固:竣工验收《备案表 》 第【十七条 《 各区(《市)县房产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和街道办事处、镇】(乡)人《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!职责做好辖区—内涉:及房屋结构安—全的装修、》改造和维修加固【。。。。相关资料的归集、建!档工作并《接受市房《产行政主管部—。门,的监督指导 — :。 第十【。。八条 ?。 各区(《市)县房《产行:政主:。管部门应当将—辖区内?房屋结?构,安全的审批备案【情况进?行汇总并于每月2】5日报送市》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 ? 《 第十九条 【 违反本《办法第四条规定的】按照成?都市房屋使用—安全管理条例第【五十一条之规定由房!产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其停止违法行【为、恢?复原状拒不改正属】住宅:的处以一万》。元以上五《万元以下罚款;属非!住宅的?处,以,五,万元以上十》万元以下罚款 】 第二十!条 违《反本办法第五条【、第六条规定—的擅自?进行装修、改造【、维修?加,固或者未按》房屋结构安全批准】书批准的设计方案施!工的按照成都—。市房屋使用》安,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!条之规定《由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《其停止?施工、限《期改正拒不改正【属住宅的处以一【。千元以上五千元【。以下:罚款;属《非住宅的处》以一万?元以上五万》元,以下罚款 】 第二十一条! 违反本》办法第十《二条规定的》。未将房屋《结构:安全批准书》张贴或者悬》挂在施工现场的【按照成都市房屋使用!安全:管理条例第五十三】。条第一款之规定由房!产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其?改正 【  《   物业服—务企:业或者?其他:管理人违反本—办法第十四条规【定未履行告知或者】报告:义务的按《照成都市房屋使用安!全管理条例第—五十:三条第?二款之规定由房【产行政主管部门【处,以三千以上一万元以!下罚款 【 ? 第二十《二条: :违反本办法第十五】条规定的未组织房屋!结构安全竣工验收或!者房屋结构安全竣】工验收不合格投【入使用的按照成都市!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!例第五?十四条之规定—由房:产行政主管部—。门责令其限》期改正拒不改—正属住宅的》处以:三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罚款;属非住】宅,的,处以一万元以上【五万元以下》的罚款 !第二十三条》 本办法自公—布之日起《三,十日后正式实施有效!期为两年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