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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廊坊市城《区学校规划建设管理!。办法
廊【坊市人民政府—关于印发廊》坊市城区学校规【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!知
廊政—。〔2011〕106!号
各县(市】、区)人民政府【廊坊开发区》管委会市政府各【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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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廊坊市城《区学校规划建设管】理办:法已经?。市,政府:第,。二十七?次常务会议审议通】过现印发给你—。们请结合本》。地本部门《实际认真抓》。好贯彻执《行
廊坊市—人民政府
— :二〇:一一年九《月十:九日
第一—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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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落实!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!地位超前规划—学校:建设提升城》区教育的质量和【水,平,以满足经济社会【发展和广《。大市民的需要特制定!本办法
! 第二条》 本办法》适用于廊《坊市中心《。城区范围内的学校建!。设和管?理
】 第:。三条 本办法所【称的学校是指全日制!各级中小学校和学前!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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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—市教育、城乡规【。划、国?土资源、发》展改:革、:财政、?价,格、建?设、税务、人防、地!震、环保、气象、公!安消防等《部门以?。及广阳区《。、安次区政》府,。和廊坊开发区管【委会按照各自职责】共同做好《城区学?校规划建设有—关工:作,
第二章 —学校建设规划—
第五《条 市城》乡规划部门会同【市教育、国》土资源部门负责编制!。满足到2020【年规划市城区中小学!幼儿园建设》专项规划《(以:下简:称,教育:专项规划)教—。育,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!准后公布《实施:
》 经批准—的教育专《项规划不得擅自变】更确需变《更的经市《教育、城乡规划部】门同:意后报市政府批【准
【 :。第六条 市—城乡规划部门会【同市国土资源—部门负责教育专【项,规划与?城市总体《规划:、土地?利用总体《规划拼图对》。接确保城市教育用】地并达到国家中小】学、幼儿园用—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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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 ? 在中心城》区范:围内应当按照—下列标?。准规划设置中小学】、,幼儿园
(一!。)每二至四》万人:口区域内《设十:八至三十班规模【的,初,中;
》 (二?)每一至二万—人口区域内设十八】至三十班规模的小】学;
(【三)每七《千至:一万人口区域内设九!。至,十二班?规模的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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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八条 市教【育部:门负责提《出年度?学校:。建设项目《实施初?步计划报市政府【由市政府组织发展】改革、财政、—城,乡规:划、国土、建设、环!保等部门讨论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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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】发展:改革部门负责将【年度学校建设项目计!划列入国民经济【和社会?发展年?度计划;市财政部】门负责审核学校建】设项目资《金;市城乡规划【部门负责学校建【设项目?规划选?址并出具规划条件、!提供用地位置—平面图和用地所在】。位置地形图》;市国土资源部门】负责国有土地收储并!配合市建设等有关部!门拆除项目学校红】线控规教育》用,地的地上地下建【筑物:、构筑物提供—净地
】 :学校建设项目—下一年度《实施计划应》在上一?年,度10月底前审定】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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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九条 ? 市城乡《规划部门负》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、土地利用》总体:。规划修编进度以及城!市局部区域建设【进,度实际情况商市【教,育、国土资源部【门,调修教育专项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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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】 市?、区:教育部门随时对现】有校舍(园舍)进行!安,全检查发现存在【。安全隐患的委—托具备相应资质【的建:筑鉴:。定检:测,专业机?构评估后《及时提出加固或【者拆:除重建方《案
第三》章 学校《建设投入
第十一!条 市城区学校建设!实行分级投入市财】政对安次区、—广阳:区学校建设项目以】奖代补
— 》市、区两级》财政设立市城区【学校建?设专项?资金:并按年度学》。校建设项目》需求:列,入年度财政预—算校舍?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及!上,级专:项资金项目的配套资!金必须全部列入财政!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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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—条 市、区地【税部门?负责足额《征收教育《费附加和城市维【护建设?税并及时《将征缴?情况:抄送同级财政、教育!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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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三条 市、区】财政、教《。育部:门负责将教》育费附加的100%!、城市维护建设【税的10%用于市城!区学校建设》和校舍?维修(其中教育费】附加用于职》业,教育的比例不得【少于:30%)《
【 第十四条 【市、区财政、国土资!源部门负责将—市城区土地》出让:收入扣除规定支出】后,按,余额:的10%计提—教育资金用于市城区!教育设施建设
】 ,
第十五条【 市、区财—政、教育部门应当加!强对:学校建设资金的管】理及时按预算级次拨!付资金监督和指导】用款单位按规定用途!使用资金
第【。四章: 学校建设供地【。
第十《六条 市》政府建立城市教育】用地储?备制度规划预留的中!小,学、幼儿园建设用地!由市城乡规划—、国土资源》。部门按照教育—专项规?划要求确定用—地位置及每》一宗教育用地四界坐!标,列入:土地:储备中长期规划和】。年度计划《予以管理不》得公:开出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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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市国土资源部!门将:教育用地优先—列入供地计划依据】划拨用地目录以划拨!方式供地确保在当】年年底?前完成下一年度【项,目学校?供地完成用地—指标:审批出具土地预审】意见并负责提—供净地
【
第十八条 ! 市教育部》门以:及广阳区、》安次:区政府和廊坊开发】区管:委会确保《现有教育用地不得改!变用途不减量、不】流失现有《学校迁建拆改过【程中应当《依据城市规划—优先保障教》育用地高中以上学校!撤掉的?优先:用于办初《。中初中学校撤掉的】优先用?于办小学小学撤【掉的优先用》于,办幼: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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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十九?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《侵占学校规》。划,用地不得在学校规划!用地上?建设与教育教—学无关的《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!他设施因城市—基础设施建设、国】家重点工程建—。设确需征用》。学校现有土地的市城!。乡规划部门》会同市国《土资源?。部门在保《证校园完整性—的前提下优先就地、!就近按原面积—归还用地;确需【征用又无法就—地归还的《应当依据规划标准择!址重:建
【第二:十条 学校—应当选择地质安全、!。环,境适宜、《地势平坦开》阔、公用设施—完善、远离污—染源的地块高—压输电线(缆)、】油气等易《燃易爆?。管道不得穿越—校区
第五章【。。 学校?建设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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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】市城区学校建—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!进入市行政服务中】。心各职能部门集中联!审,限时办结《实现:高效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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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二条 —学校建设项目前期审!批所涉政府》。。职能部门必》须一次性向建设单位!明示行政许》可项目和审》核备案项目、列出所!需办理资料清单及】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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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! 任:何部门一律不允许】。私立名目收取市城区!学校建设项》目费用?
》 市政府有【关部门应按照河北省!人民政府办公—厅关于公布取—。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!放,开收费?。标准和?下放权限的41项涉!及房地产《开发收?费和基金项目的【通知(冀《政办〔2《009〕5》号)、河北省—人民政府《办,公厅关于公布取消】取缔停收和规范管理!收费项目的通知(冀!政办〔2009〕】94号?)和关于中小—。学校舍安全工程【规费:减免有关《事宜的?通,知(冀教发〔20】09〕76号)的】有关规定免收城区学!校建设过程中有关行!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!性基金减《收或免收经营服务性!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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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,四条 《市发展改革》部门负责市城区学校!建,设项目立项、下达】投,资计划、招标审查】并办理相《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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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条 市、区财【。政部门负责出具【市城:区学校?建设项目资金证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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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二十六条 市环】保部门负责》市城区学校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】评价审批《并办理相《。关手续
【
第二十七条! 市城《乡规划部门负—责市城区学》校建设?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!许,可、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!
】第二十八条 【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!。。市城区学校建设【。项,目土地预审、建设用!地审:批,并办理相关手—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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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二十九条 市】建设部门负》责,市城区学校建—设工:程项:目登记?、招投标监督管理、!监理备案《、安全监督》备,案、质量监督注【册,登记:、稽查登记办—理建设工程施工许】。可证
《 市建设!部门负责市城—区学校?建设项目城市—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!办理相关手续
】
第三】十条 《市人防部门负责【市城区学《校建:设项目人防工程规】。划建:设,并办理相关》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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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】条 市地震部门】负责市城区》学校建设项》目地震安全性—评价并办《理相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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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二》条 市气象部门】负责市城区学校建设!项目避雷设施设计审!核并办理相关手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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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,三十三条 市【公安消防部门—负责市城区学校【建设:项目建筑工》程消防?设计审核并办理【相关手续
】
第三十》四条 市政府指派!专人分阶段、分【批次召集相》关部门负《责同志集中研究、高!效办理前期》审批手续
—第六章 学校—建设组织实施
】第三十五条 建立!部门联席会》议制度由市政府领导!主持:相,关部门参加》。协调解决《学校建设过程中的突!出问题
】
第《三十六条 实行】项,目现场办公制度采】取一事一议、一【校一议等方式现场解!决项目建设》中的具体问》题
【 第?三十七?条 组建》学校建设项目基【建机构按照学校【。隶属关系市》教育部门及广阳区、!。。安次区政府和廊坊开!发区管委《会以项?目为:单位分别《成立基建《办公室全程》负责:项目工作《的组织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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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八条 !成立学校《建设技术指导小【组由市建设部门【牵头会同市教育部门!聘请相关专家组【成会商工《程情况?、研判工程质量、提!供专业咨询向市政】府提:交阶段情况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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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,十九:条 市城》乡规划部门》会同市教育部门依据!国家规定《。的学校建《设,标准、设计》规范组织学校—建设项?目,规划设计专家评【。审,
》 , :新,建学校的建筑设计】要符:合国家?、省规定的抗震【。、消防?、防雷等设计—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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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条 《。 市建设部门会同市!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对!学校建设项目工程】。质量:进行监管对竣工项目!监督指导验收—
:第七章 开发—住宅:区配建学《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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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四十一条 》 对新建住》宅区和旧城改—造项:目房地产开发单位】要按照?。合理:标准缴?纳学校建设资金由】市政府统筹使用集】中配套建设规划的】中小学、幼儿园【市物价局负》责向上级主管—部门申请收费立项】、核算收费》标准并依据建筑市场!价格变动申请—每3年调整》一次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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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二条 【市城乡规划部门按】照,年度计划审批住宅】区和旧城改造项目的!总量核算配建—中小学、幼儿园规划!用地新?规划中小学、幼儿园!规模:依据该区域新—增人口数《量、现有教育资【源分布情况、中小学!幼儿:园国家用地标—准,综合确定
!
第四十—三条 新建—住宅区和旧城改造项!目,同步规?划,的,教育用地由》市国土资源部门配】合市建设等有关【部门同步实》施征收、搬迁—、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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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,十四:条 学校建设单位!组织实施《配建工作保证—与住宅区《首,期项目同步规—划设计、《同步开工建》设、同步交付使用
!
第八章 社—会,。捐资助教
】第四十五条 鼓】励境内?、外社?会组织和个》人捐资助教》。对捐资助教的企【事业单?位、社会团体—及其他组《。织和个人视不同【情况分?别授予荣誉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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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六条? 捐赠累计—1,00万?元的可以单》位和个人命名单体建!筑达500万元【的可以单位和个人命!名学校一次性—捐赠10万元的单】。位和:5万元的《个人:均刻碑纪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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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七,条 公司和其【他企业、自然人和个!体工商户《依,法,。捐赠支?出在所?得税前扣除捐赠人】持捐赠?。收据可直接》在纳税申报表中【抵减应纳税所得【额
【 :第四十八条 — 市教育部》。门或不以营利为目的!的教育机构可—依法接?受捐赠受赠的财产任!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侵《占、挪用或损毁凡】捐资助教者均—。由教育部门》颁发捐赠证书载入】廊坊市志《
【 ,第四十九条》 市教育部—门确保捐赠财产的使!用须尊重捐赠者【的意愿符合公—益目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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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】市教育部门负责在新!闻媒体公布学—校建设项目计—划广泛发动社会【各界捐?赠
第九章 责】。任追:。究
第五十一条】 市、区政—府定期检查督促【学校建设工作教育、!城乡规划《、国土?、建设、发展改革、!财政、价格、环保】等有关行政管理【部门:建立协?调工作?机制对违反本办【。法行为的投诉举报】要及时?调查处理《;,对,不属于本部门管辖】的要及时《将有关材料移送相关!部门依?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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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二条 —侵占:、截留或者挪用【。学校建设资金的按有!关法律、法》规进行处理
】
》。第五十三条 【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!执,行,本办:法时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!的行:政责任;构》成,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其刑事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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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条 市监!察机关负责对—违规收取学校建设项!目费用?的行为从严》查处
第十章 】附 则?
:第五十五条 市】政府有关职能部【门根据本办法制【定具体操作方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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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五十六条 本【办法自发布》之日:。起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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