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:
》
: 西安市建筑垃圾】管理办法
】
,西安市人民政府【令
?。第15号
】 西安市—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!经,2003年3月1】3日市人民》政府第18次常【。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!自,2003年5月2】0日起施行
—
市长 孙清—云
200】。3年:。4月15日
第一!条 为?加强:建筑垃圾的管理【维护城市《市容环境《。卫生根据西安—市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《生管理条《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!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第!。二条: 本办法所称—建筑垃圾《。是指建筑物、—构筑物、园林绿【化、市?政设:施建设、维修、零星!修缮等施工过—程中所产生的渣土、!弃,土、弃料、淤—泥及其它《废弃物
》
第三—条, 本市新城》、莲湖、碑林、【雁,塔、未?。央、:灞桥、?长,安等7区行政区域】范围内的《建筑垃?。圾管:理,适用:本办:法
【 第?四条 西安市市容环!境卫生行《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!筑垃圾管理》的主:管部门7区市—容,环境卫?生,行政管理部》门负责?本辖区内《的,建筑垃圾管理工作
!
【规划:、建设?、国土、环保、交通!等部门按照各自【职责协同做好建【筑,垃圾管理《。工作
! 第五条 建筑垃】圾管理?。实,行谁产生谁清—理的原则不》具备清理条件—的可委托有经营建筑!垃圾运输资质的单】。位清运
》 :
: 第六条 产生建!筑垃圾的建》设、施工单》位,或个人必须在工【程,开工前向所在区市】容环境卫生管理部】门申报建《筑垃:圾处置?计划并?。签订市容环境卫【生责任?书
《。 , 建》设单位在《。申请建设工程施【工许可证时应当出示!市容环境卫》。生责任书
【
第—七条 建设施工现】场应具备《下列条件
》。
《 (一)》。实行封闭《施工;?
,
—(二)出《入口:道,。路硬化?并,配备相应的冲—洗设施;
】 (三)—有专人负责现场管】理对不?符合市容《环境要求的车辆不】准驶出现场
!
第八条 建!设施工单位应对产】生,的各:类建筑垃圾及—。时,。清理始终保》。持建设施《工现场整洁
】 ,
第九条 经!营建筑垃圾运输【的单位必须向市市容!环境卫?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!建筑:垃圾运?输资质证申请建【筑垃:圾运:。输资质?证的单位应当具备】以下条件
! ,。 (一)运输建筑】垃圾单位的》车辆必须符合建筑垃!圾清运车辆的—统,一标准;《
【(二)车辆的核定载!重,吨位应在100【吨,以上
《
?
第十条 【。建筑垃圾运输—资质实行年》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!单位取消建筑垃【。圾运输资质
—
《
?第,十一条 《承,运建筑垃圾的运【输单位应持》有,市市容环境卫生行】政管理部门发放的】。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!垃圾准运证应注明装!载地点、消纳—地点、行驶》路线及有《效,期限
! 第十二条》。。 ,运输:单,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!应做到?
《 , (?一)按指定的地点】装载和消纳;
】 : , (二《)装载?适,量覆盖严密不撒【漏、:。飞扬;
【 , (三)按规定】的时间?、路线行驶;
!。 (》四)驶离《。现场时应冲》洗干:净不带?泥上路;
! :(五)随车携带建筑!垃圾准运证;—
? ,。 (六》)不得转借、伪【造、:复制、?涂改、买卖建筑【垃圾准运证
!
第十三条 !建筑垃圾消纳场的】设置应当符合土【地利用总体》规划和?城市总?体规划按照合—理布局的原则分别在!莲湖、雁塔、未央、!灞桥、长安区各设】置一至二个建筑垃】圾,消纳场建筑垃圾【消纳:。场的设?置和管理由所在区人!民政府?负责设置的建—。筑垃圾消纳》场应向市市容环境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!案,
】建筑垃圾消纳场实行!。有偿服务收费标【准按物价部门—核定:的标准执《行
】。 第十?四条 设置建筑垃圾!消纳:场应具备下列条【件
(!一)完善的排水【设,施和道路;》
《。 (《。二)必要《的机械设备和—照明设施;
】。 , (三)配备】相应的管理人员;】
— (四)明显—的指示标《。志
】 第十五条 —建筑垃圾消纳—场应做到《
? (一)入】场建:筑垃圾及时推—平碾压?。;,
? : (二)保持场】内没有蚊蝇滋—。生地防止尘土—飞扬、污水》流溢;
《。
(三】)保持进场》道,路整洁、《畅通;?
,
(【四)不得《受纳生活《垃圾和工业垃—圾,及有毒?有害垃圾
!
第十六条 建!筑垃圾?消,纳场:停止:使用前设立建筑垃】圾消纳场的单位【应,履盖还?。。田搞:好绿:化或按城市规—划,造山并向市》市容环境卫生行政】管,理,部门:备案
?
:
? 第十七》条 :居,民,因,装饰、建造、维【修房:屋等产生的零星【建筑垃圾按物业管理!单位或居委会指【定的地点《堆放;?物业管理单》位或居委《会负责清理并委托】有经营建《筑垃圾运输资质【的运输单位有偿【清运
! 第十八《条 违反本》办,法,。规定施工现》场积存垃圾》不及时清理的责令立!即清理并处1—000元《。以,下罚款
》
—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施工现—场不按规定封闭、出!入,口未硬化、未—配有相应的》冲洗设?。施的责?。令改正并《处2000元以【下罚款?
—。 第二十条 违反!本办法规定不在【指定的建《筑垃圾消《纳场排放《建筑垃圾的责令【立即停止排放、清】理垃圾并《按,。已排放垃圾数—量对排放者》按每立方米100】元处以罚款
—
?
第二十一条!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委托无建筑垃】圾运输资质的—车辆运输建》筑垃圾的责令改正】并处1000元以】下罚:。款,
》
第《二,。十二条 违反—本办法?规定:未取得运输建筑垃圾!资格擅自清运建筑】垃圾的责令立—即改正并处2—000元以》下罚款
【
,
第二十三条】 ,违反:本办法规定不按【规,。。定的时间和》路线运输《。建,筑垃圾、车辆轮胎】带泥进入城市道路】以及运载建筑—垃,圾未:密,闭、覆盖的》责令改?正并:处500元以上2】000?元以下罚款造—成遗撒?的责令清除》并处200元以【下罚款?;逾期不清除—或清除不干净的由作!。出行政处罚决—定的部?门委托他人清除所需!费用由责任人承【担造成遗撒经处【罚后未?采取措施在运—。。输过程中再次遗撒的!吊,。销其建筑垃圾运输资!质,证
】 第二十四条 【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擅自设—立建筑垃圾消纳场】的责令改正并—处200《0,0,元罚款
《
:
》第二十五条》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建筑:垃圾场受《纳生活垃圾及—有毒有害《垃圾的责令》改正逾?期不改?正的处5000元】罚款并吊销其建筑垃!圾,消纳场资格
】
第二【十六条 违》。反本办法《规定涂改《。、伪造、转借、租】赁、买?卖专用车辆》标志牌或建》筑垃圾清运证的【处以:1000元罚款【
【 第二?十七条 主》管行政机关》工,作人员玩《忽职守、《滥用:职权、徇私舞弊受】贿索贿的依法追【究行政责任;构成】犯罪的由司法—机关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《
第》二十八条 妨碍【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】和执:法人员执行公务【。。情节严重《的依法追究责—任
【 第?二十九条《 ,。公民有?权制止违反》本,规定的行为并有权】向有关管理部—门举:报违反本规定的行】为对举报属实者有】关管理部门应—当给予奖《励
—
第三十—条 本办法自200!3年5月20日【起施:行临潼区、阎良区】。、蓝田?县、户?县、高陵县、周【至县人民政府可【参照本办《法执行1992年】。。发布的西安市—建筑:垃,圾管理暂行办法同时!废止
?。。。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