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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章 》停车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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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!车辆必须《。在停车场、保管站】或,准许停放《车辆的地《点依次停放不得在】妨碍交通的其他地】点任意停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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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第三十四条 城】市公共停车场(库)!建设应当《。纳入城?市建设?规,划并与城市建设和】改造同步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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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公安【交通管理部门应当】对公共?停车场(《库,)的:。选址、停车位数、】出入口位置》、交:通标:志和标线提出—设置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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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五条 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:的大型旅馆、饭店、!商店、办公楼—、,体育:场馆、影剧院、【。展览馆?、医:院、车站、集贸市】场等:建筑物和《。公共场所须配建相】应的停车《场(库)
— : 《建设停车场(库)】。由城市?。。规划管理部门—审核并征得》市公安交通管理部】门同意?后方可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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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六条 —建设单?位建设停《车场(?库)确有《困,难达:不到:规定建筑面》积的经市公安交【通管理部《门和市城市规划【管理部门《批,准可适当减》少停车场(库)的建!筑面积但必须按【。所缺机动车停车车位!缴,纳建设差额费—建设差额费由市公安!交通:管,理部门收取用—于公共停车》场,(库)的建设专款专!用不得挪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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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《七条 经《批准建?设的公共停车—场(库)不得—改变用途因》特殊原因临时改【。变用途的须》经市公安交通管【理部:门批准并《缴纳占用费占用【费用于停车场—(库)的《建设专?款专用不得挪作他】用
!第三十八《条 设置占道停【车场须经市公安交】通管理部门和市【政工程?设施管理部》。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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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九条 鼓【励单位、个人投资】兴建公共停车场(库!)建:设停:车场(库)者经物价!管理部?。门批准?可收取停车管理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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