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甘肃省工《程建设施工招标【投标管理《办法   【  原省《政府:第6号令经》1997年10月】2,2日省人民政府第】五十五次常务会【议审议通过的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】于修订部分政府规章!。的决定修订》。后的:甘肃省工程建设施】工,招标投标管》理办法以省政府2】7号令发布施行【  : , 第一章 总则 】 第一条 为了【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招!标投标的《管理根据国家—有关部?门关于工程建设施】。。工招: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!定结合我《省实际特制定本办】法 第二条 凡】在,。我,省境内?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、】。技术改造和装—饰等建筑面》积2:000平方米—以上或总投》资50万元以—上的工?程项目除经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批准不宜》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!应按:本办法实行》招标 第三—条 施工《招标投标应》当坚持?公平交易《、平等竞《争的原则不受地区、!部门限制 》 第四条 施工招】标投标是双方当【。事,人依:法进行?的经济活动受—国,家法律?保护凡具备》条件的建设单—位应按本《。办法:组织:工程建设的施—工招标具备相应资】质,的施工企业均—有权参加投》标 第《五条: 建设工程施—工招标投标工作实行!分级:管理:的原:则省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负《责管理部属(含军】队)、省属单位的建!设项目;地(—州、市)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《负责管理地(州【、市)属的建设【项,目省地(州》、市)?招标投?标管理办公室—(以下简《称招标办《。公室)?具体负责管理和【监督  》 独资?、,合资合作企业以及无!主管部门《企业:投资的建设项目和】房地产开《发,项目按投资额—。。度计划分非工业项】。。目建筑面积在100!00平方米或—投资在3《000万以》。上的由省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管理;限》额以下的由》省建设行《政主管?部门管理;限额以】下的:由项目所在地地(】。州、市)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负—责管理 第二—章 管理《机构与职责 第【六条 省建设委员】会负责全省》工程建设施》工招标?投标的管理工—作其主要职责是【   《(一)?。 贯彻执行国家【。有关工程建设招【标投:标的法?律、法规和方针【、政策制定本省【施工招标投标的有关!规定; 《  :(二:) 监督、检查各】地(州、市)省级】各厅、局(总—公司)、《中,央在甘各《单位的招标投—标工作总结、—交,流工作经验提供服】务;  《 (三)《省批省?内咨询?、,监理等?单,位,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!务的资?。格;:   (《四) 调节施工【招标投?标纠纷;  — (五) 》否决违反招标投标有!。关法:规、规章的定标结】果,;   《(六:)对违反招标投标】。规定的单位和个人】进,行,处,罚, 第七条 省招标】办公:室是:省建:设委员会管理—招标投?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!责,施工招?标投标的日常—管理监督工作其主】要职责是 》  (一) 审查建!设单:位的招标资质—;   《(二)审批招标申】。请书和招标》文件;   (三)!审定标底; —  (四)》监督开标、评标、】。定标:。和,议标认证《中,标通知书;》。   (五)调解招!标投标活动中的【纠,纷,。; :  (六)》具体办理省建设【委员:会的处罚决》定;   (七)】监督承发包合—同的签定、》。履行   招—标投标管《。理费:按分管工程》中标价或合同价的千!。分之一收取建—设单:位和中标《单位各?缴纳5?0,%此费用列入标底和!投标报价之中—由管:理费中支《出 第八条 各地(!州、市)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及其—招标办公室应依照】省建设委员会及省】招标办公室关于【。招标投标工》作,的管理?职能:负责做?好本辖?区内工程建设招标】投标的监督、管理】工作 ?  各地(州、市)!招标办公室收—取的管理费》。其中:10%上缴》省招标办公》室   各级招标办!公室收?取的招标《管理费按预算外【资金管理纳入同级】财政部门“专户【。储存”并使》。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!。一收费票据 第九】条各中央在甘单位】、建设工程上级主管!部,门应协同各级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—。按照本办法规—定督促?、检查所属建—设单位从事施工【招标:投标活动作好招标】投标的各项工—作 第三《章 招 标 第十条! 按:照建设?。项,目实:行业主?负责制?的原则建设单—位作为投资》的责任?。者,和业主享有下列权】利,   (一)按【照有:关规定程《序有:权组织招标活动; !。  (二《)根据政府规定的】资质标准有权正当】选择和确定投标单位!。;   (三—),根据有关的价格管】理,。规定和招标办—。公室审?定的评标办法有【权选定中标价格和】中标:。单位印发经认证【后的中标通知书 】第十一条 》建设单位《招标:应具备下列》条件   》(一)是法》人、依法成立的其】他组织;   (】二):有与招标工程相适】应的经济、》技术管理人员; 】  (三)有—组织编制招标文【件和标底《的能力; 》  (?四)有审《查,投,标单位资质的—能力:;   《(五)有组》织开标、评》标、定标的能—。力   不具备【。上述条?件的须委托》经,省建设委员会—批准具?有相应资《质的咨询、》监,理等:单位代?理招标? 第:十二条 建设项【目招标应具备下列条!件   (一)概算!已经批准;》 ,  (二)建设项目!已正式?列入国家、部门、地!方,的年度固《定资产投资计划【或经有关单位批准并!已报建;  — (:三)建?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!经完成;  —。 (四)有能够满】足施工需要》。的施工图纸及技【术资料;   (】五)建?设资金和《主,要建:筑材:料、设备的来源已经!落实; 《 , ,(六)已经建设【项目所在地规划部】门批准施工现场的】“三:通一平”《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!施工招?标范围 第十—三条施工招标—可采用项目的全部】工程招标、单位工程!招标、特殊专业工】程招标等方法但【不得:。将,单,位工程肢解》为分部、《分项:工程进行招》标 第十四条施【工,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!。   (一)—公,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!过报刊、广播、【。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!公告   (二【)邀请?招标由招标单—位,向有承担该工程【施工能力《。的三个以《上(含三个)—施工企业发出—招,标邀请书;   (!三):议标对不宜公开招】。标和邀请招》标,的,特,殊,工程应报《分管的招标办公室审!查批准方可议标参加!议标的单位》一般不得少于两家 !第十五条施工招【标按下列程序进行】  : (一)由招标单】位组织一个与本办】法第十?一条要求相符的招标!班子;  》 (二)由招标办公!室,提出申请申》。请,书的:主要内容包括—。。招标单位的资质招】标工程已具》备的条件《拟采用的招标方式】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!。。等,。;   (三)编】制招标文件和—标底并抱招标办公室!审定;  》 (四)发布招标】公告或招《。标,。邀请书; 》  (五)投标单】位申请投标;—   (六)对投】标单:位,进行资?质审查?并将审查结果报【招标办公《室核定后通》。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!  (七《。)向合?格,的投标?单,位,分发招标文件及设】计图纸、技术资料】等,;   (八)【组织投标单位踏勘】现场并对招》标文:件答疑;  — (九?)建立?评,标组织指定评标、定!标办法;   (十!)召:开,开标:会议、?审查投标标书;  ! (:十一:)组织评《标、决定中》标单位?;   (》十二)发出认—。证后的中标通知书】; :  (十三)建设】单,位与中标通知—。书签订承发包合同 !。第十:六条 招标文件【的主要内容包—括   (一)工程!。综合说明包括—工程名称、地址、招!标项目、占地—范围、建筑面积和技!术要求?、质:量标准及现》。场条件、招标方【式、:要求开工和竣工时】间、对投标企业的资!质,。等级要求等;   !(二)必要的—设计:图纸和技《术资料;  — ,(三)工程量清单】;   (四—。)由银行出具的建】设,资金证明和工程【。。款的支付方式、预付!款的百分比及结算办!法;  《 (五)主要—材料(钢《材、木材、水泥等)!与设备的供》应方:式加工订货情况【和材料、设备—。价差:。的处理办法;   !(,六)特殊工程的施工!。要求:及采用的《技术规范;   (!七)投标书的编制要!求及评?标、定标原则;  ! (:。八)投标、开标、】评标:。、定标等活动的日程!按排;   (九】)对建设工程施【工合同条件的—调整:要求; 《。  (十)要求【交纳的投标保证【金,额度其数额》视工:程大小确定》最高不得超过—1000元;  】 (十一)其—他需要说《明的事?。项 第十七条 招】标文件一经》。发出招标单位不得】擅自变更内容或增加!附加:条,件,;确需补充》。和变:更报招标办公—室批准后在》投标截止日期—7天前通知》所有投?标单位 第十八条 !招标文件发出10】天内招标《。单位组织答疑—会答疑纪要作为招标!文件的补《充,应报招标办公室备】案并以书面形—式通:知所有投《标单:位 第十九》条 发?出招标文件至投标】截止时间小型—工程不少于15天】大中型工《程不少于《30天   第四章!。 标底 第二十条】 工程施《。工招标?必须编制《标底标底应由—招标单位自》行编制或委》托经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认定具》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咨!询、监?理单位代理编制 】  标底内容一【。般由:造价、?工期、质量标准、主!要,材料用量等构成 】第二十一条 编制标!底应:遵循下列原则   !(一)一个招—标工程只能编制一】。个标底;  — (二?)按照设计图纸及有!关资料、招标文【件参:照,国家和省《规定的技术、经济标!。。。准定额?、基价及《规范确定工程量【和编制标底;—   ?(三)标底价格【应由成本、利—润、税金《、招标投标管理费等!组成一般应控—制在批准的》总概算(或修正概】算)及投《资包干的《限额内; 》  (?四,。)标底价格》作为建设《单位的?期望计划《价应力求《。与市:场的实际变》化吻:合要:有利于竞争和保证】工程质量;   (!五)标底价格应考虑!人工、材料、机【。械台:。班等价格《变动因?素,以及包干费、—措施费和不》可预见?费,等 第二十二条 】标底必?须,报经招标办》公室审定《 第:二十三条 标底【一经审定应密封【保存: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!标底的人《员均负有保》密责任不得泄—露 第五章 投】标 第二十四条 施!工企业作为建筑【产品的?生产者在施工招【标投标的《活动中?享有下列权利—。   (一)凡【持有营业执照和相】应资质等级证书的】施工:企业或施《。。工企业联合体均可按!招标文?。。件,的要求参加》。投标;   (二)!根据自己的经—。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!信息有权《确,定自己的投标—。报价;?   (《三)有权对》要求:优良的工程》实行优质优价—;   (四)根】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有!。权参与投标竞争或拒!绝参与竞争》 第二十五条 投】标单位应向招—标单位?提供下列材料 【  :(一)企业资质等】级证书和营业执【照;   (二【)企业?简历;  》 (三?)自有资金》情况和开《户银:行自信证名;   !(四)全员职工人】数包括技术人员【、技术工人数—量及平均技》术等级等企业自有】主要施工机》械设备一《览表;   —(五)近《三年承?建的主要工程—及,其质量情况》;  ? ,(六)现《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!在,建和尚未开工—工程一览表 第【二十六?条 投标单位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】按规定交纳投标保】。证金 第二十七【条 投?标单:位应按招《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!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!括,下列内容   (一!)综合说明;—   (二)按【。照工:程量清单计》。。算的标价《。及钢材、木材、水】泥等主?要材料用量投—标单位可依据—统一:的工程?量计:算,规则自?主报价?;   (三)保】证工程量、》进度、施工》安全:的主要技术组织措】施;   (四)】施工方案《和,选,用,的主:要施工机《械;  《 (五)《计划:开工、竣工日期工程!总进度; 》。 , (六)《。对招标文件》及合同?主要条?件的确认 第二【十八条 投》标书:须有投标《单位和法《。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!人委托?的代理人的》印鉴投标单》位应在?规定的?。日期内将投》标,书密封?。送达招标的外如果】发现投标书有误须】在投:标截止日期前用【正式函?件更正否则以原投】标,书为准 《第二十?九条 投标单位【可,以提出修改设计、合!同主要条件等建议方!案并作?出相:应报:价,和投标书《同时密?封寄送招标单—。位供招标单位—参,考,   第六章 开标! 评标 定标 第三!十条 开标、评标、!定,标活动在招标办公】室的监督下由招标】。单位主持进行 第】三十一条 招标单】位应邀?请,有关部门和投标【。单位及评标》定标组织《成员单位参加—开,。标,会议:当众宣布评标、定】标办法?启封投标书及—补充:函,件,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!容,和标底 第三十二】条 有下列情况【。之,一者投标书即宣【。布作废   (一】)未密封《;   (二)无投!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!或法定代表》人委托的代》理人的印鉴; 【  :(,三)未按规》定,格式填写《内,容不全或字》。迹模、辨认不—清涂改处《没有盖法定代表人或!法定代表人》委托的的代理人印】鉴的;?   (四》)逾:期送达的;  【 (五)投标单位未!参加开标会议的【;   (六)在一!个招标工程中投标】。。单位:报两个以上的标书或!报价又未声明哪个有!。效的 第三十三【条 小型工程评标组!织评标、定标由【建,设委员会《、计划委员会—、主要投《资方、造价》管理:部,门,、工商行政管—。理机关?。、建:设单:位,与其上级主管—部门等组成必要时】还可邀请有关—专家:参加: ,第三十四条 评标、!定标应采用科学的】方法评标、》定标成员单位要按】照平:等,竞争:、,公正合法原》。则维护招标投标单】。位的合法权益根据评!标办法?和有关价《格管理规定对投标单!位的报?价、工期、质量、】主要材?。料用量、施工—方案及?施工业绩、企—业信誉等进》行综合评价择优确】定中标单位 第【三十五条 自开【标,(或评?。标议标)《至定标的期》限小型工程不超【过10天大》中,型工程不超过—。30天特殊情—况经:招,标办公室批准后可适!当延长 第三十六条! ,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!的外于7天》。内经:招标办公室发出的指!标通知书同时—交纳招标投标—管理费中《标通知书同时抄【送各未中标单位未中!标,的投标单位》应在接到通知—后,7天内退回招标文件!。及有关资《料招标?。单位同时退还投【标保证金《 第三十七条— 中标?通知:书发出?30:天内投标单位应与】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!件、投标书、答【疑、补充纪要—和中:标,通知书签定工—程,承发包合同并—。报招标办公室审查】备案   》第七章 罚则 第】三十八条 》违反本规定有—下列行为之》一者依据甘肃—省建筑市场》管理条例给予—行政处罚法律、法规!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《。定   (》一)应实行招标【而未招标的工程【不准开工或令其停】止施:工符合条件的责【令补办?招标:投标手续并可对【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!各处以一万元以【上二十万元以下【的罚款;   【(二)招标单位【隐,瞒工程真实情—况的(如建设规模、!建设条件、投资、材!料的保证《等)处以一》万元以上一十万元以!下的:罚款造成损失的负赔!偿责任; 》  (三)》。投标单位不如实填】写投标申请书弄虚作!假、虚报企业资【质等级的取消—在该工?程的投标资格;【并在6?个月内不得参加工】程投:标;   (四)】泄露标底《串通投?标、故意《抬高或压《低标:底价影响招标投标】。工作正常进》行,的宣布投标无效【另行组织招标对责任!单位处以一万元以】上二十万《元以下的罚款;对】以非法手段获—。。取标底的取消在该工!。程的投?标资格并在三个【月内:不得参?加,投标;   (五】)定标?后逾期拒绝》承,发包合同的》。是中标单《位的责任没收投标】保证金;是》招标(?建设:)单位的责任—处以与投标》。保证:金,相,等数额的《罚款工?程另行招标  【 ,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同!级财政部门》并使用财政厅印制】的统一罚没票据 第!三十:九条 有效施工【合同是拨《款的依据凡没有【经招标办公室认证】。的,中标通知书及不招标!的批:准手续签订的—施工合同无效建设行!政主管?部门不批开工报告不!发施工许可证规划部!门,不验线?。 第四?十,条 建设单位—。在招标过程》。中索贿受贿授受【“回扣”;投标单位!以,行贿、?给“回扣”等不正】当手段获取》。工程任务的按有关】规定处理;构成犯】罪的移送司法机【关,追究刑?事责:任 第四十一条 投!。标单位投标后—由于:。招标(建设)—单位:的原因?而终:止招标或招标失【败的:招标(建《设):单位应?。向各投标单位—赔偿与投《标,保证金额度相等的经!济损失 第四十【二条 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及有—关部门工作人员【徇私舞弊、索贿【受贿、渎职失职【违反:本办法?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【。上级主管部门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】犯罪的由司法—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?。第四十三条 在【招标投标中发生纠】纷可自行协》商处理?或由招?标办公室进行—调解 第《四十:四条 当事人对处罚!决定不服的可在收】到处罚通知》书之:。日起:15日内《向作出处罚》决定:的上一级机关—申请复议对》复议决?定不:服的可以在收到复】议决定之《日起15日内向【人民:。法院起诉又不—履行:处,罚决定?的由作出处罚的机】关申请人《。民法院强制执行  ! 第八章 附则 第!四十五条 》涉外工程的》招标投标管》理办法?。国家:未作出规定》前省内暂按本办法】执行 第四十六条 !本办法由省建设【委,员,会负责解《释 第四十七—。条 本办法》。自发:。布之日起施行1【989年省人民政】府发布的《甘肃省建设工程【。招标: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废!止其:。它有关规定》。。与本:。办法相?抵触的按本办法执】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