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震后受】灾农:。民住房重建维修工】程质量监督管理暂】行,办,。法,
关于印发甘!肃,省震后?受灾农民住房—重建维修工程质量监!督管理暂《行办:。。法,的,通知
各—市(州)建》。设局(建委)、【规,划局:、房管局有》关施工、监理、设计!。单位
为搞!好震后受《灾农民住《房的重建《。。维修工作尽快—改善:受灾农民的居住【条件保护农》民,生命财产安全省建设!厅制定了甘肃—省震后?受,灾农民住房重建维修!工程质量监督—。管理暂行办法现【予颁:。发请遵?照执行
附件【甘肃省震后受灾农民!住房重建维》修工程?质量监?督管:理暂:行办法
二00【八年六月二十—日
附件
》
,。甘,肃省震后《受灾农民住房—重建维修工程质量监!督管理暂行》办法
第一章 总】 则
第一条【 为做好我省地震灾!区农村?损毁房屋《的灾后恢复重建维修!工,作尽快改善受灾农户!居住:条件保护农民生命】财产安全制定本办】法
第二》条 :凡属甘肃省人民【政府抗震救灾—。指挥部重建维—修规划范围并进【行财政补贴》的农村灾后重建维】修项目依照本—办法进行工程质【量监督管《理
第三条 各市!。(州)人民政府要按!照灾后重建》维修规划方案落【实质量管理责—任确:保重建维修工—作顺:利实施
第—四条 农《村灾后重建维修项】目以行政村》。为单位组织实施住房!重建: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生!活习惯与《生产方?式,坚持安?全、经济《、,适用、?美观的原则落实节】能、节地《。、节材的《要求体现地方特【色,。和民族特点
第五!条, 地: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!要与新?农村和小《城镇建?设统一规《划相结?。合努:力为受灾群》众的生产和生活提】供良好的发展环境】为受灾地区的经济】社,会发展创造条件
第!二章 监督管—理与质量《责任
第》六条 省《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负,责指导全省》地震灾后农房重建】维修工程质量—监督管理工作市【(州)?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对本行政区【域内的农房重建维】修,工程质量实》施统一监督》管理县(区)建【设行:政,主管部门具体—负责农房重建工【程质量的监》。。督,。工作村重建维修评估!小组代?表村民对《统一重建项目的工程!质量:。、建筑材料使用等】进行:民主监督
》
第七条 整—村重建及单体—二层(含二》层,)以上重《建农宅必须》纳入基本建设管【理程序委托具—。有相应资质的—勘察:设计单?位或注?册建:筑师、?注,册结构工程师进行勘!察设计;选择具【。有相应资质的—。施工单?位,和监理单《。位进行施工》和监理按国》家,有关工程建设强【。制性标准进》行设计和建设并在办!理工程施工》许可证前办》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!
第八条 单层】农,。房的重建户对房【屋,。质量负责应选择具有!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!单位或注《册建筑师、注册结】构工程师进行房【屋勘察设计》。或,采用建设厅组织编】制的震?后受灾?农民住房重建单体】建筑标准图》应选择具有》相应:资质的施《。工,单位和监理单位承】担工程施工和监理农!房重建维修必—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建!。。筑材料?不合格的建筑材【料严禁用于重建维】修工程?
第九《条 整村重建及单体!二层(含二层)以】。上农房重建的参建】各方的质量责—。任和义务《按照国务院建设【工程质量管理—条例执?。行;单层《。农房重建的参建各】方的质量责任—和义:务,。。参照国务院建—设工程?质,量管理条例的相关条!款执行
第三章 】房,屋实体质《。量监督
第十条 】地基基?础质量的监》督
(一)地!基处理的深度、【处理范围是否—符合设计要求
【 (二)地基土!是否出现《扰动:回填土的压实系数是!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规!定
《 (三)混凝土【基础、砌体基础【的监督内《容按照主体结构【中的混凝土结构、】砌体结构的》监督要求执》。行.
《第十一条 主体结】构,的质量监督
【 (一)砖混【结构
【。1、砌体结构所用】砌块的强度、钢筋】、,水泥、砂、石以【及添:。加剂料的合格—证及其复《。试结果?是否:符合设计或规范【要求
? 2、砌体砂!浆,配合比、试件抗压强!度是:。否符合设计》要求
3】、砌体的水平—灰缝和竖向灰—缝砂:。浆饱满度是否—符合规范要求
】 4、构造柱、!圈梁的?设置是否《符合设?计,或建筑抗震设计规范!的要求
5!、构造柱、圈—。梁、现浇板的—钢,筋,规格、数量、—位置是?否,符合设?计要求?
《 6、构造》柱、圈梁、现浇【板的:。混凝:土的配合比、试件】的抗压强度是否符合!设计要求
— , 7、墙体拉接筋!的规格、《数,量、长度、间—。距,及马牙槎《。的设:置是否符合设计或规!范要求
【 ,(二)?混凝土结构
】 1、混凝—土结构所用钢筋、水!泥、砂、石》以及添加剂料的合】。格证及其《复试:结果是否符合—设计或?规范:要求
【2、混凝土》结构的钢筋规格、】数量、位置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
! , 3、混—凝土配?合比、试件》的抗压强度是否符】。合,设计要求
】 (三)木结构
!。。 , :1、木结构所用木】材的材?质、复试结果—、含:水率:及其缺陷限值是否】符合设计或规—范,要求
【2、木结构构件的制!作断面尺寸、防腐、!防火:处理是否符合设计或!规范:要,求
(四)!砖木混混合结构
】 1》、构:造柱、圈梁的设置是!否,符,合设计?或建筑?抗震设计规范—的要求
《 2、施工】所用木材、》。钢筋、水泥》、砂、石、砌块以】。及添:加剂料的合格证及其!复试结果是否符合】设计或规范要求
! 3、》砌体砂浆配》合比、?试件抗压强度是否符!合设计要求
! 4、砌体的水平】灰缝和?竖向灰缝砂浆—饱满度是《否符:合规范要求
】 5、构造柱【。、圈梁的钢筋规格、!数,量、位置是》否符合设计要求【
: , 6、构造—。柱、圈?梁混凝土的配—合比、试件的抗【。。。压强:度,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】
7、木材!。的含水?率及:其缺陷?限值是?否,符合:。设计或?规范要求
】 8、木结构构【件的制作断面尺寸】、防腐?、防火处理是—。否符合设计》。或规范要《求
?第十:二条 装饰装修质量!的监督
【(一:)装饰装修所用的材!质、:配合比及其材料的复!试结果是否符—合要求
(二!)墙面、顶棚的抹】灰有无开裂、空【鼓,接槎是否《平顺阴阳角》是否:顺直
(【三)饰面《砖的粘贴是否牢【固对缝、面砖—相接是否平整
【 ?(四)门窗》安装:是否牢固开启方向】是否正确开启是否】灵活:关闭是否严》密配:。。附件是否齐》。全.
第十三【条 屋面质量的监】督
(—。一)屋?面,所使用?的,防水及其《材料是否符》合设计?或规:范要求
》 (二)防—水层:、保:温,层的厚度防水层的】道数、隔气层—的设置是否符合【设计要?求
(—三)防水层的粘贴是!否牢固是否出现【空鼓起泡的现象【
(四)防水!层是否?有渗漏
第—十四条 给水—、排水及采暖安【装的质量监》督
(一)给!水、:排水、采暖所—使用的?管道、设备及—配件的是否符合设计!及规:范要求
《 : (二)《管道的阀门》及其配?件的位置、方向是】否,。正确:
,。 : ,(,三)系?统强度、严密性试】验是否符合要—。求
第十五条 】电气安装质量的监】督
: (《一)电气所使用【的电线、配管、【灯具、开《关、插座及其设【备出厂质量证明是否!符合设?计或规范要求
! (二)电气的配】线线:径、配管材质—是否符?合设计要求灯具、】开关、插《座、设备《的安:装位置及其接线是】否符合?设,计或规范要》求
(三【)系统的接地—电阻:、绝缘电阻》的测试结《果是否符合设—计或规?范要求
》 (?。四)防?雷接地电阻的测【试,。。结果是否《符合设计或规范【要,求
第四章 —工程质量验收
】第十六条 农房【。重建工程《竣工后由村重建维】修评估小《组代表村民组织设计!、施:工、监理等单位【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施!工质量验收》规定程序进行工程】竣工验收县(区【)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监督验收单》位工程质量应符【合设计文件》和,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!收,统一标准(G—B50300-2】001)及配—套验收规范的要求】并符合当地抗震设防!标准规定凡群众意】见大:或验收不合格的工】程一律?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!限期整改
》
第十七条 农【房重建工程竣工【验收:合格后由重建维【修评估小组向—乡,(镇)?人,民政府提《交验收?资料乡(镇》)人民政府审—核后报县(区)【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备案
第五章 附】 则
第》十八:条 本管理办法由】省建设厅负责—解,释
第十》九条: 本管理办法自颁发!之日起执《行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