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震后受】灾农民住房重建【维修:工,程质量监督》。管理暂行办》法,
关于印【发甘肃省震后受【灾农民住房》重建维修工》程质量监督管理暂】行办:法的通知
—。
各市?(州)?建设局(建》委)、规划局、房管!局,有关施工、监—理、设计单位
【 为搞好震后!受灾:农民住房《的重建维修工作【尽快改善受灾—农民的居住条件保】护农民生《命财产安《。全省建设厅》制,定了甘肃省》。震后受灾农》民住:房重建维修工程质】量监督管理》暂行办法现予—颁发请遵照执行
】
附:件甘肃省震后受灾农!民,住房重建维修工【程质量监督管—理暂行办法
二00!八年六月二十—日
:附件
甘》肃省震?。后受灾农民住房重建!维修:工程:。质量监?督管理暂行办法
第!一,章 :总 则
第一条 !为做:好我省?地震灾?区农村损《。毁房屋的灾后—恢复重建维修—工作尽快改善—受灾农户居》住,条件保护《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制!定本:办法:
第二《条 凡属甘肃省【人民政府抗震救【灾指挥部《重建维修规划范【围并进行财政补贴】的农村灾后重建维修!项目依照本办—法进行工程质量监】。。督管理
》第三条 各市(州)!人民政?府要按照灾后重建维!修,规划:方案落实质量管【理责任?确保重建维修工【作顺利实施》
第四条 农村】灾后重建维》修项目以行政—村为单位组织实【。施住房?。重建要充分尊重【农民的?生活习惯与生产方式!。坚持安全、经济【、适用、美观的原则!落实节能、节地、】节材:的要求体现地—方特色和民》族特点?
第五《。条 地震灾后—农房重建工》作要与?新农村?和小城镇《建设统一规划相【结合努?力为受灾群众—的生产?和生活提供良好的】发展环境为受灾【地区的经济社—会发展创造》条件
第二章— 监督管理》与质:。量责任
第—六条 省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》负责指导全省地震灾!后农房重建维修工程!质量监督《。。管理工作市(州)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!本行政区《域内的农房重建【维修工程质》量实施统一监督【管理县(《区)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具体负责—农房重建工程质量的!监督工?作,村重建?维修评?估小组?代表村民对统一重建!项目的?工程质?量、建筑材》料,使用等?进行:民主:监督
?
第七条 整村重建!及单体二层》(含二层)以上重】建农宅必须》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!。序委托具有相应【。资质:的勘察?设计单位或注—册建筑师、注册【结构工程师进行勘】察设计;选择具有相!应资质的施工单【位,和监理?单位进行施工和监】理按国家有关工程】建设强制性标准【进行:。设计和建设并在【办理工?程施工?许可证前办》理工程质量监—督手续
》第八条 单层农房的!重建户对房屋质量】负责应选择具—有相应资质的—勘察设计单位—或,注册建筑师、注【册结构工程师进行房!屋勘察设计或采用】建设厅组织编制的】震后受灾农民住房重!建单体建筑标—准,图应:选择具有相应资质】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!位承担工程施工【和监理农房》重,建维修?必须使用质量—合格的?建筑材料不合格的】建筑材料严》禁用于?重建维修工》。程
第九条 整村!重建及单体二层(】含二层)以》上农:房重建?的参建各《方的:。质量责?任和义务按照—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!。管理条例执行;【单,层农房重建的参【建各:方的质量责》任和义务参照国务】院建:设工程质量》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!执,行
第三章 房【屋实体质量监—督
第十条 地基】基础质量《的监:督
(一)】地基处理的深—。。度、:处,。理范围是否符合设】计,要求
? (二》)地基土是》否,出现扰动回填土的压!实系:数是否符《合设:计或规范规定
【 (《三)混?凝土:基础、砌体基础的】。监督内?容按照主体结—构,中的混凝土结构、砌!体,结构的监督要求【。执行.
第十一条! 主体结《构的质量监督
! (:一)砖?混结构
《 ? 1、砌体结—构所用砌块的强【度、钢筋、水泥、砂!、石以及添加—剂料:的合格证及其—复试结果是否符合设!计或规范要求
! 2?。、砌体砂浆配—合比、试件抗压【强度是否符合—设计要求
》 3、砌体】的水平?。。。灰缝和竖向》灰缝砂浆饱满度【是否符合《。规范:要求
4、!构,。造柱、?圈,梁的设置是》否符合设计或建筑抗!震设计规范的—要求
【5,、构造柱、圈—。梁、现浇板》的钢筋规格、—数量、位置是否符合!设计:。要求
? ?。 6、?构造柱、《。圈梁、现浇》。。板的混凝土的配合比!、试:件的抗?压强度是否符合设计!要求
— 7:、墙体拉接筋—的规格、数量、【长度、间距及马【牙,槎的设置是》否符合设计或—规范要求
【 (二)混凝【土,结构
1、!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!、水泥、砂》、石以及添加剂料】的合格证及其复试】结果是否符合设【计或规?。范要求
】2、混凝《土结构?。。的钢筋规格、数量、!位置是否《。符合设计《要求:
, 3、—混凝土配合比—、试:件的抗压强度是否】符合设计《要求
《 (《三)木结构
】 1、木结构所】用木材的材质、【复试结果、含—水率及其《缺陷限值是否—符合设计或》规范要求
!2、木?结构构件《的制作断面》尺寸、防腐、防【火处:理是:否符合设计》或,规范要求
》
《(四)?砖,木混混合结》构
1、】构造柱?、,圈,梁的设?置是否符合设—计,或建筑抗《震设计规范的—要,。求
《 2?、施工所用木材、钢!筋、水泥《、砂、?石,、砌块以及添加剂料!的合格证及其—复试结果《是,否符合设计》。或规范要《求
3【。、砌体砂浆配合比】。、试件抗压》强度是否符合设【计要求?
, : 4、砌体的水】。平灰缝和竖》向灰缝砂浆》饱满度是否》符,。合规范要《求
《 5、构造—柱、:圈梁的钢筋》规格:、数量、位置是否符!合设计?要,求
6【、构造?柱、圈梁《混凝土的配合—比、试件的抗—压强度是《否符:合设:计要求
【 7、?木材的?含水率及其缺陷【限,值是否符合设计或】规范要求
!8、木结构构件的】制作断面尺寸、防】腐,、防火处理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!要求
第十二条 !装饰装修质量的监】督
(—一)装饰装修所用】的材质、配》。合比及其材料—的复试结果是否符合!要求
(【二)墙面、顶棚的抹!灰有无开《。裂、空鼓接》槎是否平顺阴阳角是!否顺直
(】三)饰面《砖的粘贴是否牢固】对缝、面《砖相接是否平—整
? (四)门窗安】装是:否牢固开启方向是】否,正确开启是否灵活】关闭:是否:严密配附件》是否齐全.
【第十三?条 屋面质量—的,监督
? (《一):屋面所使用的防水及!其材料是否符—合设计或规范—。要求
—(二)防水层、【保温:层的厚度《防水层的道数、【隔气层的设置是否】符合:设计:要求:。
《。(三)防《水层的粘贴》是,否,牢固是否出现—。空鼓起泡《。的现:象
(四)】防,水层:是否有?渗漏
?
第十?四条 给水、排【。水及采暖安装—的质量监督
!(一)给水、排水】、,采暖所?使用的管道、设备及!配件的是否》符合设计及》规范要求
【。 (二?)管道的阀》。门及其配件的位置、!方向是否《正确:
? ,(三)系统强—度、:严密:性试验是否》符合要求
第十五!条, 电气安装质—量的监督
【 (一)电气所使】用的电线、配—。管,、灯具、《开关、插座》及其设备出》厂,质量证明是》否,符合设计或》规范要求
】。(二)电气》的配线线径》、配管材质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】。灯,具、开关《、插:座、设备的安装位】置及其接线是—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!。求,
(三—)系统的《接地电阻、绝缘【。。电阻的测试结果【是否符合设》计或规范要求—
, (四)防雷接!地电阻的《测试结果是否—符合设计或》规范要求
第四章】。 工程质量验收
】
第十六《条 农?房重建工程竣工【后由村重建》维,修,评估小组代表—村民组织设计—、施工、监理等【单位按照国家工程】。建设:施工质量验》收规定程序进行工程!。竣,工,验收县?(区)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门?监督验收《单,位工程质量应符合】设计文?件和建筑《工程施?工质量验收统—一,标,准(GB《50:300?-200《1)及?配套验?收规:范的要求《并符合当地抗震设防!标准规定凡》群众意见大或验收】。不合格?的,工程一律不准—交付使?。用,并责令限期整改
!第十七?条 农房重》建,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!。由重建维《修评估小组向乡(镇!)人:民政府提交验收资】料乡:(镇)人民政府【审核后报县(区【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备案
第五》章 附 则
—
第十八《条 本管理办法【由省建设厅负责解】释,
第十九条— 本管理办法自【颁发之日起执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