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《
,
: 许昌市人民政府!关于:加快保障《性住房?建设的意《见
》
许政[2》01:。0]:6,。。5号
各!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,经济!开发区?、东:城区管委会,市【人民政府各部门:】
?。 为进一步【做好我市城市居民住!房保障工作,切【实解决城《市中等偏下及—低,收入家庭住房困难】,根据国务院关于解!。决低收入家庭—住房困难《的若干意见(国发〔!2007〕24【号):。、廉租住房保—障,办,法(:建,设部令第162号)!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!办法(建住》房,〔2:007〕258号)!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!租赁住房的指导【意见(建《。保〔2010〕【87:号)精神,结合我市!实际,现就加快保】障性住房建》设工作,《提出如下意》。见
一、指导思想!
《 以邓《。小平:理论和“《三个代表”》。重要:思想: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!实科学发展观—,,按照全面建》设小康社会》和构:。建社会主义和谐【社会的?目标要求,把—解决:城市中等偏下及【低,。收入家庭《。住房困难作为全面】改善:。民生的重要内容,】以满足城市中—等偏下及低》收,。入家:庭基本居住需求为】目标,建立健—全以廉租住房、经】济适用住房和公【共,租赁住房为》重,点的政策性住—房保障体系,多【渠道实施住房保【障,努力使人民群】众住有所居
二】、,总体思路、工—作原则和目标
【
按照【“低收入者有保【。障,中等收入靠市】场,高收入者受约】束,”的:总体思?路,坚持“政—府主:导、社会参》与,多?。元投入?、市场运作》,公开?公平、严《。格监管?”的工作原则,【重点解决城》市,。中等:偏,。。下及低收《入困难?家庭住房问题—采,取集中新建、开【发配建、定》向代建?、,园区自建、政府收购!等形式筹《集房源?,依:靠,财政补助、》银行:贷款:、企业支持》、群众自筹》、市:场,开发:等,方式筹措《资金,?多渠道增加保障【性住房房源,努力】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!,,力争到201—5年,使我市—城市中等偏下及低】收入困难家庭住【房条件得到明显【。改善,新就业大【。中专毕业生和进城务!。工人员等其他住房】困难群体得到有效】保障,基本实现【应保:尽保、住有所—居的目标
三、】。进一步健全城市廉】租住:房,制度:
(一】)逐步扩大》廉租住房制度—的保障范围凡符合】条件并申报廉租住房!补贴的家庭应做【到应保?尽保根据城市经济】社会:发展水平《,适时调整廉租住】房补贴标准》和,保障面积《标准:,扩大廉租住—房保障对象受—益面
》。 (二)完【善,廉租:住房保障《方式对廉租住房【保障对象《的保障方《。式由发放租》赁补贴为主》,租金?核减、实物配租为辅!,转变为以经—济适用住房、公【共租赁住房、廉租】住房(实物配租【、,租,赁补贴、租金核减】)等多种形式相结】合的:保障方式《廉,租住房租金价格【的制定,严格—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水!平、:市场平均租金—和保障对象的经【济承受?能力:等因素确《定
:
, ? ,(三)多种渠—。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!采取配建《、集中新《建、政府收购、【调剂以及鼓励社【会捐赠?等方式,多渠道增加!廉租住房《供应:新建廉租住房套型】建筑:面积控制在50【平,方米以内《,主要在普通商品】住房小区及经济【适用住房项目中【配建
?
(四)多!种方式筹措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】地方财政要将廉【租住:房保障资金纳入年】度预:算安:排住房?公积金增值收益在】提取贷款风险—准备金和《管理费?用之后全部用于【廉,。租,住房建?设土地?出让净收《益用于廉租住—房保障资金的比例】不得低于10%廉】租,住房租金收入实【行收支?两条线?管理,专项用于廉租!住,房的维护和管理【
四、改进—和规范经济》适用住房《。制,。度
:
: : (一)严格—界定经济适》用住房供应》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!。应对象为城市低【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,并与廉租》住房、公《共租赁住房保—障,对象:衔接低收《入住房困《难家:庭购买经济适—用,住房的,由住房【保障管理部门—。按规定的程序进行】审查
《 : , (二)合》理确:定,。经济:适用住房标准—。市区经济适用住【房单套建筑面积的上!限,调整到不超过—70平方米各县(市!。)应根据经济发展】水平和群众生活【水平,?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!房套型标准
】 (三)严格经!济适用?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!济适用住《房,属,于,政策性?住房,购房人拥有有!限产:权购买经济》适用:住房不满《5年:,不:得直接上《市交易,《购房人因特殊原因】确需转让经济—适用住房的,由【政府:按照原价格并考【虑折旧和物价—水平等?因素进?行回购?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满5?年,购房人》可转:。让经:。济适用住房,但应按!照届时同地》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!济,适,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!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!益等价款
】 (四)加—强单位集资合作【建房:管理距离城区较【远的独立工矿企【业和住房《困难户较多的—企业,在符合—城市规划《前提下,经政府批】准,可以利用自【用,土地集资合作—建,房单位集资合—作建房纳入当—地,经济适用住房供应】计划,?其建设标准、供【应对象、产权关系】等按经济适用—住房:有关规?定,执行单位《集资合作建房不【得向非?经济适?用住房?供应对象出售
】五、积极推进—建立公共租赁住房】制度
?。
(一)】加,快推进公共》租赁住房建设—公共租?赁住房是政府—提供政策支持,限定!户型面积、供应对】象,和租金水平》,面向城市中等偏下!收入住?房困难?家庭:等群体出租》的政策性住房主要由!政,府直接出资》新,。。建或在经《济适用住房、商品】房开发项目中—配建:企事业单位利—用符合?城市:总,。。体规:划的自?。用土地进行公共租】赁住房建《设,实行“谁—投资:。。、谁所有”,投资】者权益可依法转让】,,涉及改变土地用【途,的,,应按?。照有关规定变更,】经政府?批准后方可进—行,建设
【 (:。二)严?格界: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!标准公?共租赁住房一—居室单?套建筑面积控—制在30平方米【。以内,二《、三居室单套—。建筑:面积分别《。控制在?50平方米、60】平方米以内》。
,
: ?。(三)明《确,公共:租赁:住房的保《障对象符合购买【经济适用《住房或申请廉租住房!保障条件的》。。住房困难《家,庭均可申请公—共租赁住房新就业大!中专毕?业生和外来务工【人员:。。,且与?工作单位连》续,签,订劳动合同》2年以上,可申【。请产业集聚区或【企业建设的》公共租赁住房—。
六、切】。实,做好保障《性住:房的建?。设,。管理工作
— (》。一)编制保障性住房!建设:。规划按照因地制宜】、突出重点和—统筹规划、分步实施!的,原则,?抓紧编制20112!0,15:年保障性住房建【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建!设计划,纳入经济社!会,发展规划保障—性住房规划要明【确建设类型、—建设规模、具—体套数?、套型标准、建设年!限、区位布局等要求!
,
《。 (:二)适当提高—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!要坚决贯彻落—。。实中央、《省、市住房保障【政策,将《中,等偏下收入家庭、】新就业大中》专毕业生、进城务】工人员等《纳入保障范围;要】结合经?济社会?发,展情况,适时调【整住房保障的准【入条件?和保障面积》,真:正实:现政府?对城市低《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!政,策,的全覆盖要把许昌新!。区新入户城》镇居民住房困难群】体纳入?保障:范围:各县(市、区—)要尽快制定相关】。政策,做到应保尽】。保
《 (三)落实】保障性?住,房建设的优惠政策】一是:保障性住房建设一】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!配套费等各种—行政事业性收费和】政府性基《金二是保障性—住房建设用地—实行行政划拨—方式供应《,要根据住房建【设规:划,在土地供—应计划中予以优【先安排,《并在申报年度—用地指?标,时单独列出,满【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!用地需求三是社会各!。界向政府捐赠—廉,租住房、公共—租赁:住房房源的,—落实公益性捐赠税】收扣除?。的有关政《策四是社会机构投资!保障:性住房建设》的,,,可,同时给予《相,关的政策支持—
(四)!确保:住房的质量和—使用功能保障性【住房建设《坚持经?济、:适用的?原则要提《高规划?设,计水平,注重—配套设施建》设,,在较小的户型内】实,现,基本的使用功能,】充分考虑住房困难群!体对交通、》就业、就学、就医】等要求,合理安排】区位:布局按照发展—。节能省地环保型【。。住宅的要求,—推广:新材料、《新技术、新工艺要】。严,。格执行国家有关【技术标?准和规范,切实加】强施工管理,—确保:。施工:质量
《 (五)加强!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!作要完善保障性【住房申?请,、审核和公示—制度,做到过程公开!透明、结果公平公正!要落实?管理职责,》扎实做好保》障性住房的建设【。。。、分配和后期管【理等工作,确—保保障?性,住房建设规划和【年,度计划目标的全面完!成
:
(—六)加?。强,对住房保障工作【的领导?市,、县政府对全—市住房保障》工作负总责》,将保?障性:住房建设列入—政府:年度工作《的主要内容市政府】成立住房《保障工作领导—小组:。,主管?副市长任《组长,?市住房城乡建设、发!展改革、城乡—规划、?。国土资源、民政、财!政等部门为成员,办!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!建设局领导》小组定?。期召开联席办—公,。会,议,协调解》决保:障性住房建》设中:存在的问题;成员】。单位:各司其职、密切【配合、形成合力,】共同做?好住房保障》建设:管理工作各》县(市、区)—政,府也要成立相应的】领导机构,建立保障!性住房建设工作联席!会,。。议制度,及》时协调?解决工?作,中出现的困难和【问题,加快》。项目推进实施将住房!保,。。障工作?纳入市政府对县【(市、区)政府的】目标责?任考核体系,—对完成目标任务较】好、成效突》出的,年《终,考核:时予以加分;对未】。完成目标《任务的,监察部【门要按?照有:关规定实《施责任追《究,
二○【。。。。一○年九月十四日】
:
,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