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昌市人!民政府?办公室?关于开展既有—居住建筑《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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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政办《。[201《0]54号
! 许昌县《、魏都区人》民政府,经济开发】区、东城区管委【会,市人民政—府有关部门》:,
?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】能,减排:综合:性工作方案的通【知,(国发〔《。20:07〕?15:号)等有关》文件精神,为切【实做好我市既有居住!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工作,经【市政府同意,现将】有关事项通知—。如下:
一》、,充,分认识既有居住建】筑,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的重要意义》
? 既有居住建【筑冬季?采暖:普遍能耗高,室【内,热舒:适度较?。差,居民热费支【。出,相对较高开展既有】居住建?筑供热计量》及节能改造,推【进,按用热量计量收【费,,提高?居住建筑保温性【能,可以有》。。效降低采暖能耗,】改善居民室内生活环!境,热舒适度,能够【减轻居?民采暖费支出—负担,?实,现经:济,社会和谐发展;可】以推动居民行—为节能,促进节【能减排目标的实现,!大量减少由于—燃,煤取暖?产生的二《氧化碳和污染物排】。放,有效降底—对大气环境的污【染因此,开展既【有居住建筑供热【。计量及节《。。能改造,是完成节能!减排目标的》重要举措,也是政】府履行社会公共【管理职能的重要【内容:有关部门《和单位务必要把【开展供热计量及节能!改造作为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、!办好事的《重要任务《抓紧抓好
二、既有!居住建筑供热计量】及节能改造的—对象及内容》
改造对象!:按照既有采暖居住!建,筑,节能改造技术规程规!。定,凡?达不到节能标—。准且正常《安,全,使用年限《在20年以内—的、不能实行供热计!量及分室温度—控制:的,居住建筑
— ?。改造内容:主要是】既有居住《建筑的外围》护结构改造、室内】供,热系统计量及温度】调控改造《、热源及《供热管网热》平衡改造
三、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】计,量,及,节能改造《的组织实施及优惠】政策
(一!)组织实施
! 1.全市》的既有居《。住建筑供热计量【及节能改造工作,】在市可?再生能源建筑—应用工作领》导小组办公室的指】。导协调和监督管【理下:,按照居民自愿【的,原则,?由项目单《。位具体负责》组织实施
— : 2.改造项目【所,有权人填写改造项目!申,报书和示《范项目申请报—告;:。“河:南省既有居》住建筑节能》改造项目申报书【”从:省,建,设厅网站下载,并】按要求填报(均提供!电,子文档)
— , :3.经许昌》。市可再生《能源建筑应用工【作领导?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!后,由市财政局【按有关规定拨付【改造工程启动补【助,资金
4】.许:昌市住房和城乡【建设:局及有?关县(市、》区)建设局对改造】工程进?行,全,过程的监管》,聘请?所改造?楼栋的居《民为义务监督员,监!督改造施工质量和进!度,帮助协调—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!题
《 5.改》造项目完工后,由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】应用工作《。领导:小,组办公室对》节能效果《。进行评估验收,【对达到节《能标:准的项目,》按规定?核拨奖励和补—贴资金验收》不合格的项》目,要责令限期改正!;整改后仍达不【到节:。能标准的,不予拨】付奖励和补》。贴资金
— :6.改造项目—涉及到的水、电、燃!气、通讯、广播【、电视等《管线单?位要积极配合,【为节能?改,造工:。程创造良好的施【工条件
【 (二)优惠政!策,。
? 依?据国务?院关于印发节—能减: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】的通知和财政部北方!采暖区既有居住建】筑供热?计量及?节能改造奖励—资金:管,理暂行办《。法规:定,对于《实施既?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!及节能改《造的居住建》筑,国家每平方【米奖励45》元,市政《府每平方米补贴【45元作为节能改造!项目工?程,费用,纳入》当年市财政预算;】其余部分由产权单】位或收益人承担
四!、加强既有》居住:建筑供热计量—及节能改造》的,组织领?导
? ?各级政府和有关【部,门要切?。实加强对既有—居住建筑供》热,计量及节能改造【工,作的组织领导,【市可:再生能?。源建筑应用工作【领导小组《办公室具体负—责节能改造的日【常技术指导、协调和!管理工作要加强既有!居住建?筑供热计量》及节能改造工作的】宣传:,提高广大》干部群众对》既有居住建筑供【热计量及节能—改造的认识,营造良!好的舆论氛围,【确保节能改》造,工,作顺利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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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—○年三月六日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