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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许昌市人民政】府办公室关》于开展既有居住建】筑,供热:计,量及节?能改造工《作的: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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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政办[201】0]54号
! 许昌县、》魏,都区人民政》府,经济开》发,区、东?城区管委会,市【人民政府《有关部门:
】 , 根据国务院—关,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!。性工:作方案的通知(国发!〔2007〕—15号?)等有关文件精神,!为切实做好》我市既?有居住建筑》供,热计量?及节能?改造工?作,经市政府同意,!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!下:
一、充分【认识既?有居住建《筑供:热,计,量及节能改造的【重要意?义
》 既有居住》建筑冬?季采暖?。普遍能耗高,室【内热:舒适度较差,居【民热费支出相对较高!开展既有居住建【筑,供热:计量及节能改造,推!进按用?热量计量收费,提】高居住建筑保温性】能,可以《有效:降低采暖能耗—,改善居民室内生活!。环,境热:舒适度,能够减轻】居民采?暖费支出负担,【实现经济社会和【谐发展;可》以推动居民行为【节能,?。促进节能减排目【标的实?现,大量减少由于】燃煤取暖《产,。生的二氧化碳—和污染物排》放,有效降》底对大?气环境?的污染?因此,开展》既有:居住建筑供热计【。量及节?能改造,是》完成节能减》排目标的重要举措】,也是政府履行社】会公共管理》职能的重要内容【有关部?门和单?位务:必要把开展》。供热:。计量及节能改—。造作为为人民—群众办实事、—办好事?的重要任务抓紧抓】好,
二、既有居住建筑!供热计量及节—能改造的对象及内】容
改造】对象:按照既有【。采暖居住建》筑节能改造技—术规程规定,凡【达不到节能标—准且正常安》全使用年限》在20年以内的【、不能?。实,行供热计《量及:分室:温度控制的》居住建筑
》。 改造内容】:主要是《既有居住建》筑的:外围护结《构改造、室内供【热系统?计量及温度调—控改造、热源及供】热管网热平衡改造】
三、既有居住建】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!造的组织《实施及优惠政策
】 (一)【。组,织实施
《 , 1.全—市的既有居》住建筑供热计—量及节能改造工作,!在市可再《生能源建筑》应用工作领导—小组办公室》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!理下:,按照居《。民自:愿的原则,由—项目单位具体负责】组织实施
】 2.?改造:项目所有《权人填写改造—项目申报书和示范】项目申?。请报告;“河南【省既有居住建—筑节能改造项目【申报书”从省建设】厅网站下载,并按要!求填:报(均?提供电子《文,档)
【3.经许《昌市可再生能源建】筑应用工作》领,导小组办公》。室审查同意后,【由市财政局按有【关,规定拨付《改造工程《启动补助《资金
4】.许昌市住》房和城?乡建设局及有—关县(市、区)建设!局对改?造工程进行全过【程的监管,聘—请所改造楼栋的居】民为:义务监?督员,监《督改造施工质量和进!度,:帮助协调改造过【程中出现的问题【
5.【改造项?目完工后,》由市可再生能源【建筑应?用工作?领导小组办公室对】节能效果进行评【估验收?,对达到节能—标准的项目,按【规,定核拨奖励和—补贴资金验收不合】格的项目,要责【令限期改正;整改】后仍达不到节—能标准?的,不予拨付奖励】和,补贴资金
》 : :6.改造项目涉及到!的水、电、燃—气、通讯《、广播、电视等管】线,单位要积《。极配:合,为?节能改?。。造工程创造良好【的施工条件
】 (二—。)优惠政《策
依【据国务院关》于印发?节能减?排综合性工》作方案的通》。。知和财政部》北方采暖《区既有居住建筑供】热计量及节》能改造?奖励资金管》理暂:行办法规定》。,对于实施》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!量及节能《改造的居住建—筑,:国家每?平方米奖《励45元《,市政府每平方米】补贴45元》作为节能改造项【目工程费用,纳入当!。年市财政预算;其余!部分:由产权单《位或收益《人承担
四、加强既!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!及节能改造的组织领!导
? , 各级《政府和有关部门【要切实加强对—。既,有居住建筑供—。热计量及节能改【造工作的组织领导】,市可再生》能源建筑应用工【作领:导小组办公室—具,体负责节能改造的日!。常技:术指导、协调和管理!工作要加强既有居】住,建筑供热计量及【节能改造《工作:的宣传,提》高广大干《部群众对既有居住建!筑供热?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认!识,,营:造良好的舆》论,氛围:,确保节能改造工作!顺利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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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二○:一,○年三月六日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