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许昌市人民【政府办公室关于【开展既有居》住,建筑供热《计量及节能改造工】作的通知
许政!办[20《10]5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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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县、魏】都区人民政》府,经?济开发区、东城【区管委会,市人【民政府有关部门:
! 根据国务院!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!合性工作方》案的通知(》国发〔20》07〕15号)等】有关文件精神,【为切:实做好我《市既:有居住建《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!造工作,经市政【府同意,现将有【关事项通知如下:】
一、充分认识既有!居住建?筑供热计量及—节能改造的重要【意义
— 既有居住建筑【冬,季采暖普《遍能耗高,室—内热:舒适度较差》,居:民热费支出》相对较高开展既【有居住建《筑,供热计量及节—能改造,推进按【用热量计量收费,提!高居住建筑保温【性能:,可以有《。效降低采暖能耗【,改善居民》室内生活环境热舒适!度,能够减》。轻居民采暖费支出负!担,实现经济社会和!谐发展;可以推动居!民,行为节能,促—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!现,大量减少由于燃!煤,取暖产生的二氧【。化,碳和:污染物排放,有效】降底对大《气环境的污染因此】,开展?。既有居住建》筑供:热计量及节》能改造,是完成节能!。减排目标的重要【举措:,也是政府履行社】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重!要内容有关部—门和单位务》必要把?开展供热计量及节】能,改造作为为人—民群:。众办实事、》办好事的重要—任务抓?紧抓好?
二、既有》居住建筑供热—计量及节能改造的】对象及?内容
? 改造—对象:按照》既有采暖居住建【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!规定,凡达不到节】能标准且正》常安全使用年—限在20年以—内的、不能实行供热!计量及分室温度【。。控制的居住建筑
! , 改造内容—:主要?是既有居住建—筑的外?围护结?构改造、室内供热】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!改造、热源及供热】管网热平《。衡改造
三、既【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!及,节能改造的组织实施!及优惠政策
—。 (一—)组织实施
— 1.—全市的既有居—住,建筑供热计量—。。及节能改造工作【。,在市可再生—能,源建: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!办公:。室的指导协》调和监督管》理下,按照居民【。自愿的原则,由项】目单:位具体负责》组织实施《
《 2.改造项目所】有,权人填写改造项【目,申报书和示范项目申!请报告?;“河南省既有【。居住建筑节能改造】项,目申报?书”从省《建设:。厅网站下载,并按要!求填:报(均提供电—子文档)
》 : :3.经许昌市可【再生能源建》筑应用工作》领导小组办公室【审查同意后,由【市财政?局按有关规定—拨付:改造工程启动—补,助资金?
, , , :4.许昌市》住房和?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县!(市、区)建设局】对改造工程进行【全过程的监管,聘请!所,改造楼?栋的居民为义务【监督员,监督改造】施工质量和进—度,帮?助协调改《造过程中出现的问】题
5【.改:造项目完工后—,由:市可:再生能源建筑应【用工:作领导小组》办公室对节能效果进!行评估?验收,对达》到节能标准的—项目,按规》定核拨?奖励和补贴资—金验收不合格的【项,目,:要,责令限期改正;【整改后?仍达不到节能标准】的,不予拨付—奖励和补贴资金【
》6.改?造项目涉及》到,的水、电、燃气【、通讯、广播、电视!等,。管线:单位要积《极配合,为节能改造!工程创造良好的施工!条件
— (二)优惠】政策
依据!国务院?。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!合性工作《方案的通知》和财:。政部北?方采暖区既有居住】建筑供热计量—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!管理暂行办法—规定,?对于:实施既有居住建【筑供热计《量及节能改造的居】住建筑,国》家每平方米奖励45!元,市政府每平【方米补贴45元作为!节能:。改造项目工程费用】。,纳:入当年市财》政预算;《其,余部分由《产权单位或收益【人,承担
?四、:加强既有居住建【筑供热计量及节【能改造?的组织领《导,
《 各级政《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!加强对既有居住【建筑供热《计量及节能改造【工作:的组织领导,市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】用工作领导》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!。节能改?造的日常技术指【。。导,、协调和管理工作要!加,强既有?居住建?筑供热计量及节【能改造工作的—宣传:,提高?广大干部群众对既有!居住建筑供热计量】及节能?改,造的认识《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!。围,确保《节能改造《工作顺利进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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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○》年,三月六日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