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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许昌市城乡规划】编制:。行业:管,理办法(许昌市【城乡:。规划:。局) 》 许昌市《人,民政府办公室关【于转发许昌》。市城乡?规划编制行业管理办!。法的通知 许政办[!2012]》85:号 《 【 : 各县(》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,许昌?新区、经济技术开】发区、东城》区管:委,会,市人民政—府各有关部门:【    市城乡规划!局制定的许昌市城乡!规划编制行业—管理: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!同,意,:现,转发给你们,请认】真组织落《实 《 二○一二年—十一月十九日 】  许昌》市城乡规划》编制行业管理办法】。(许昌?市城乡规《划局) 《 ,第一章 总》则 第一【条为加?。强我市城乡》规划设计市场管理】,规范城乡规划编制!单位:行为,强化规划【设计人员责任,【提高城乡《规划设计质量,【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法、城市》规划编制《。。办法、村镇规划编】制办法、城乡—规划编制《单位资?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!律法规?,结合我市》实际,制定本办【法 : 第二条在【许昌市行政区域内(!含许昌市《区、禹州市、长葛】市、襄城县、—鄢陵:县、许昌县)—从事城?乡,规划编?制活:动,须?遵守:本办法? 第三条本】办,法所指城乡规划【编制包括城镇体系规!划、城市发展战略】规划、城《市(镇)总体规【。划、分?。区规:划、控制性》详细规划、修建【性详细规划、村【庄,规划(新型农村社】。区规划)、》各类开发区和园区】规划、风景名—胜,区规:划、:城市设计、专项规】划等各类规划编制】和咨询服《务 第四条】市城乡规划》局负责?全,市城乡规划编制单】位资质与城乡规【划编制市场》的管理?工作 》 第:二章: 资质?管理 —第五条?从事城乡规》划编制的单位,【应当取得城乡—规划编制《资质证书(以—。下简称资质》证书) 第】六,条符合?城乡规?划编制单位资—质管理规定》的工程勘察设—计,单位、科研机—构、高等院校及其】他非以城乡规划编】制,为主业?的单位,均》可按:相关规定申请—城乡:规,划编制单位》资质    ! 在本?市,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!格的单位,》应在取得规划—编制资质证书或资】质证书变《。更后1?5日内,向市—城乡规划局进行资】质备:案 第三【章项目报备与成果申!报资质审查 !第七条?。城乡规划编制市场】的,管理:实行规划编制业务项!目,报备与成果申报资质!审查制?度两个?及,以上:城乡规划编制单【位合作?编,制城乡?规划:。。的,,编制单位应—共,同进行项目报备与】成果申报资质—审查 第八】。条在本市注》册具有独立法人资】。。格的城乡规划—编制单位《,在签订《规划编制委托—合同之日起15日】内,由城乡》规划编制《。单位向?。许,昌市:城乡规划局进—行,业务项目报》备不在本市》注册的城乡规划【编制单位,在签【订,规划:编制委托合》同之:日起15日内—,由委托单位向【许昌:市,城乡:规划:局进:行业:务项目?报备 ? 第九条城乡】规划编?制单位,向项目【所在地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申报单项】。规划编制《成果时须填》写资质审查书,并同!时提:交以下材料:—。。 《    1》.城乡规划编—。制单:位资:质证书(副本)及】复印件(复印—件应加盖本单位【公章,原《件校验?后退回,下同)【;    2—.规划?编制单位企业—法人营?业执:照复印件;  【 , 3.土地使用【权证(出让类)或】土地划?拨决:定书(?划拨类)及复印件】;    4.【城乡规划委托—编制合?同;   》 5.?规划编?制单位单项》规划委托书(—明确被委托人、【委托范围、委托责】任);   — 6.项目》负,。责人(一般由注册城!市规划师《担任)或技术—负,责人的职称证、注】册证及?复印件;    7!.,规划编制单位最【近两年同类规划【业,绩、奖罚情况说【明   》  省外城》乡规:划,。编制:单位:在,许承接业务》,还须遵守省—住房城乡《建,设厅有关《省,外规划编制单位在】豫,承接业务的有关规】定 》。第四章 监督管理】。 第十条【城,乡规:划,编制:单位应?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!业务范围内承担城乡!规划设计任》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!设立的分支》机构不具《有独立法人资—格的,不得以分支】机构名义承揽业务规!划编制?单位一个技》术负责人或注册城】市规划?师在:我市不得同时负责3!个及以上《项目的?。规划编制工》作 第十【一条编制城乡规【划以及所提》交的规划编制成【果,:应,当符合有关法律【、法规?和规章,符合—有关标准、规范【及规划主《。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!计条件 第】十二条城乡规划编】制单:位应:认真遵守项目所在地!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有关规划编制成!果的审查程序—与要求审查部门【应及时?将审查意见通报城乡!规划编制单位有【下列情?形之一的,由城【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对编制单》。位提:出书面改正要求:】 :    1.—违反有关《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及标《准,、规:范的;   【  2.违反规划】。设计条件或控制性指!。标,造成不》良影响?的;  》。   3.》规划编制成果粗制滥!造,内容深度不【符合规定要》求,图纸不完—善,、图面质量差、主】要内容错漏缺3处以!上的; 《     》4.没有及时向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进行项!目报备的《。;     【5.规划编》制成果签字》手续不完备、—签盖印章不规范【的; ?   ?  :6.迎合、迁就【。建设单位的不—合理要求,在技术】。经济指标上弄—虚作假的;  】  : 7.不《能按照规《划成果的审查意【见和规定的时—间,要求修改规》划,次?数超过2次的;【 , ,    8.其他】违反相关规》定,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! , ? 第?十三条各县(市【)城:乡规划?主管部门每》季度向市城乡规划】局报告规划》编制:业务的项目报—备、:成,果申报资质审—查及规划成果审查】情况 第十】。四条:。市城:乡,规划局对城》乡规:划编制单位建立【信用档案,实行“黄!、红:、黑:名单”制度,并在】市城乡规划》局网站上予以—曝光累计《2次违反第十二条】。规定的列为“黄”】名单,由项目所在】地城乡?规划主管部》门要求?编制单?位限期整改》;累计3次违反【第十二条规》定的列为“红”名】单,由项《。目所在地城乡规划】主管部?门要求编制单位【限期整改,并向市】城乡规?。划局提交书面—检查;累《计4次违反第十二条!规定的列为“黑【”名单,由城—。乡规划主管部—门要求编制单位【。限,期整改,向市城【乡规划?局提交书面检查,并!在新闻媒体上通【报 第十五】条对:违反强?制性标准、规范【,采取弄虚》作假:、欺诈、贿赂、【回扣、压价等不正】当手段承揽》规划编制业》务,向个人》及无证单位提—供图章、收取盖章】费等扰乱城乡规【划,编制市场的单位,】市城乡规《划局将其直接列入“!黑,”名单违反》法律法规的,依据】有关规?。定,给予:行政处?罚 第十六条!对列入“红》”“:黑”名?单的城乡规划编制单!位,,市城乡规划局将及!时告知其注册—所,在地城乡规》。。划主管?。部门及?资质许可机关 【 第十七条市】城乡规划《局,。每年:组织一次城乡规划】编制成果监督—检查:工作,检查结果【在市城乡规划局【网,站和新闻《媒体上进行通报 】 第《五,章, 附则 《 , 第?十八:条本办法自发—布之:日起施行 》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