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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沧州:市城乡规划局经营】性建设用地容积率】规划管理《暂行规定
—第一条 《为科学、节》约、集约利用土地】与空间?资源:。规范建设用地容【。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!有关:法律、?法,规和规?范,本,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!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规定
】第二条 《沧州:市城市总体规—划确定的主》城区范围内通过公】开招标、拍卖、挂】牌以及其它》出让:方式取得国有—土,地使用权的经—营性建?设用地涉及容积【率调整的《均适:用本规定
第三!条 市城乡规—划局负责建设用地】容积:率规划管《理,工,作
? 第四?条 建设单位必【。须严格按《照市城?乡规划局确定的容】积率进?行开发建设
! ? 商?品住房开发项目申请!容积率的《调,。整一般不超过2.】5
第五—条 建设用地所在区!域有下列情况之一】。的可进行《容积率调整但—容积率增《加须符合周围—环境要求《且满足消防、卫生、!交通等有关规定及周!围设施所《能承担的条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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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城市规【划调整或《修编造成地块—开发:条件变化的;
】(二:)因城市基础设施】、公益性公共设施】等城市公《共,利益需?要导致?已,出让地?。块的大小及相关建】。。设条件发生变化的;!
(三)国家、】省或:市有:关政策发生变—化,的;
(四—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条件
!第,六条 容积》率调整审批》程序
《(一)建《设单位向市城乡规】划局提出调整—容积率申请并—说明调整理由和调】整后:的规:划方:案;
(二)【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专!家对调整的必要性】和规划方《案的合理性进—行论证后在规划【网,站及项目《。现场进行公》示征求利害关—系人意见必要时应组!织听证;
(三】)调整后的》规划方案中容—。积率指标《未突破控制性详细】规划或其他》规划规定的》市,城乡规?划局依法提出容【积率:调整的具体意见并附!论证、公示(听【证)等相关材料报】市城乡规划》建设管理委》员会批准;
【(,四)市城乡》规划建设管理委【员会研究同意后【市,城乡规划局及时将】依法变更《后的规划条件函【告市国土资源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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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《建设单位根》据变更?后的容积率补缴土】地出让金差》价等手续后方可办理!相关规划手续—
第七》条 容积率指标如突!破,控制性详细规—划,或其他规划的规定应!严格按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城—乡,规划法的《相关: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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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经严格审查符合相】关规定同意调整容】积率的项目仅—允许调整一次
第!九条 ?对已取得《。土,地,使用权?因历史等客观原因】无规划设计条—件的土地出让—合同中确定了容积率!指,。标的以土地出让合】同为准;《土地:出让合?同中未?确定:容积率指标的以控制!性详细?规划为依据
】第十条 》未,经批准擅自超过原容!积,率建设的根据—其对城市规划影【响程度分别》采取限期拆除、责】令整:。改、没收违法—收入、罚款后补办】相关手?续等方式处》理,
第十一条 】 经营性《建设用地《涉及用地性质—调整:。的参照本规》。定的程序执》行
第十—二条: 本规定由沧州市!。城乡:规划: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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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本!规定:。自2012年2【月1:日,。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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