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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承德】市工程建设领域【。违,法,违规责?任追究办法 — 承德市人民政!府关于印发承德市】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!规,。责任追究《办,法的:通知 《各,县、自?。治县、区人》。民政府?开发区管委会—市直各部门 — , ,   承德市工【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!责,任追究办法》已经2009年12!月24?日市:政府第十二届第二】十九次常《务会议研究》通过:。现印发给你们请【认真遵照执行 】二,〇〇九年十二月三】十一:日 :。 第一章 【总,则, 第一条》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!建设领域行政监【管规范国家机—关公务人员廉洁【从政保证建》设工程质《量保护人民》。生命和?。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市!场秩序从源头—上预防和遏制腐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】我市: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!展依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行政监察法【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建筑法—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。行政处罚法、—中,华人民?共和:国,招标投?标法、国家行—政机关?。公务员处分》条例、建《设,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等国家?法律法规结》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《 第二条 在本】市行政区《域内参与建筑活动的!。单位和个人包括建】设、:勘察、设《。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!工程交?易,。管理中心、》工程建设《行政监督部门和项】目代建、招标代理】、造价咨询、检【。测试验等中介—组织:以及:评标专家《和各类具备执—业资格人员违—反工程建设的—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!。章需追?究有关人员责—任的适用《本办法  —  :。 ,本办法所称建设活】动是:指,国有资金全部投资或!国有资金参与的【建设工程以及与上】述工程配套的线路、!管道:、,。设备安装《与装修?装饰工程《的,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?等,建设活?动 第三条 实施!责任追究《坚持:以事实为《根据以法律、法【规为:准绳的?原则;坚持惩处与责!任相:适,应惩处?与教育相《结合的原则 — 第二章 对国家行!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!相关责?任追究 第—四条 对国》家行政机关及—工作人员有下列【行为:之一的给予责任【追究 ? (一)国家工作人!员特:别是领导干部—利用:职权向?相关部门采》取暗示、授意、打招!呼、批条子、指【令、强?令等方?式插手?、干预?土地出让、矿—产开发、规划审批、!招标投?标等活动《搞官商勾结、权钱】交易影响正常—市场经济活动的;】 (二)在—工程项目规划、【立项审批中违反决】策程序违规审—批、越?权审批、决》策失误造《。成重大损《。失或恶劣影响—的; ?。 ,(,三):违,反,。。国家有关《政策:规定非?。法,审批出?让土地、矿》业权:违规征地《的;:。对应实行招标拍【卖,挂牌出让《的,经营性土地》使,用权采取划》拨或:者协议出让方—式供地以及采取合作!开发、招《商引资、《历史遗留问题等【名义使用先行—立项、先行选址定点!确定:用地:者等手段规》避招标拍卖挂牌【出让:的; ? (四)操纵经营】性土地使用权—招标拍卖《挂牌出?让活动?申请人的确定或招】标拍卖挂牌》。。出,让结果的;不—严,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!权招标、拍卖制度搞!隐形:交易的低价出—。让、租赁土》地,的;违规减》免和挪用土地出让金!、租金等《。土地收益造成国有土!地资产流失的; 】 (五)对未—按合同?约,。定支:付国有土地使用【权出让金或其—。它不具备发放国【有土地使用证书条件!而为其发放》。国有土地使用证【的,; :。 ,(六)容积率—、土地使用权出【让金等规划条件确】定后:擅自批准改变城【乡规划、用地性【质调整容积率等【规划设计条件—减免:。土地出让金严—重损害国家和—群众利益《的; ? (七)擅》自将基础《设施和公共》服务设施用地、【城市水源和》河湖水系《用地、绿化用地、自!然与历史遗产保【护用地、《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!、,住宅:用地的; (八)!将必须进行招标【的项目化整为—零或:以其它?方式规避招标以及】虚假招标、》与投标人串通损【害国家利益、社【会公:。共利益和其》它投标人合法权益】的; (》九)要?求中标人《。分包、转包建设【工程或者指定使用工!程建设材《料、:构配件、设》备以及生产厂家、供!应商的; 》 (:十)擅自《变更工程建设方【案增加工程》量提:高建设、装修标准工!程项目?严重超概算浪费国】家,资金的; 》 (十一)项目【。。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!料工程质量低—劣给国家造成重大】。损失的; —(十二)不》坚持:资金评?审、预决算、审计制!度资金管理混乱造成!国有资产流失、损失!。的;贪污、》挪用、私分国—有建设资金的;【。 (十三)—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!在项目审《批、环评审查、【。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徇!私舞弊、滥用职权、!玩,。忽职守造成》重大损失或导致发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!事,故的;? :(十四)工作方法】简单粗?暴或违法《。。行,政引起?矛盾激化造成—恶劣影响的;工作领!导不力导致建设【严,重受阻?、影响建《设工作进度的;【 (十《五)利用职务—之便:在工作中谋取—私利的;在公务活】动中吃、拿》、卡、要、报—或占用?企业:和服务对象交通、通!。讯工具以及索—贿、受贿侵占公【。私,财物的 第三【章 对?建设:单位、项目》代建机构的相—关,责任追究 第【五,条 建设单》位、项目代建—机构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给?予责任?追究 《。(一)不具备自行办!理招标事宜》条件而自行》招标的?;依法进行》招标的建设工程项】目不招标必须—公开:招标的?工程实行邀请招标】搞暗箱操作的—;将必须《。进行招标《。的项目化《整为零或《以其他?方式规避《招标:的;依?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!标人违反规定与【投标人就投标价格】、投标方案等—实质性内容进行【谈判的;与》投标单位或委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串!。通限:制或排?斥潜在投标人泄露】招标:投标机密的; (!二)强迫《勘,察、设计《单位及工程》监理、?施,。工企业低于成本价竞!标或将垫资作为【。投标条件的;—将工程发包给—不具备相应资—质和无安全》生,产许可证《的施工企业的;将建!设工程肢解发包的】; : (三)不依—。法办理施工图文件】审查的;未按—规定进行设计—变更擅自修改设【计图:纸的; (四)骗!取、伪?造或涂?改施工许可证—的;:未取得施工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】;中止施《工和恢复施》工时未?依法报告或申请核验!施工许可证的;【。必,须实行?。。监理的工程不委托】监理的; (五)!不,执行建筑节能的政策!法,规和节能相关规【范标准的;》明示:或暗示勘《察、设计单位—或施工单位》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!标准降低工程—质量的;《 (六)不办【理工程质量、安【全,监,督手续或拒不执【行工程质量、—。安全监督机构提【。出的质量安全整【改,。要求的; (七】)未按规《定组:织竣工验收和竣【。工结算?。的;不办理竣工验】收备案手续擅自投】入使用的;对不【合格的工程按—照合:格工程验收的;【不按合同约》定支付施工工程【款的; 《 (八)其它违法】违规行为的 第四!章 :对投标人或》中标人的相关责任追!究 第六条 投】标人:。或中标人(包括施工!、监理、勘察、设计!等的投标人》或中标人《)及其责任人员有下!。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!任追究? (一)投标【人,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!。。招标人串通投—标的投标人》向招: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!成员以行贿的手段】谋取中标的或—。中,标后有行贿行为的】;干扰或《唆,使其他投标人扰乱】开标评标工作—秩序的; (二】),投标人以他》人名义投标或—。。者以:其,他方式弄虚作假骗】取,中标的;施工企【业同意他人以—自己名义投标的;】 (三)未取【得资质(资格)证】书承:揽工程或《超资质(资格—)等级承揽工—程的; (四【)违法分《包,、非法?。转包的;中标—人,不履:行与:招标人订立合同的;! , (五)中》标人中?标后项目经》理或技?术负:责人不按规定到【位或擅自变换项目】经,。理或技术负责人的;! (六)在施工】中偷工减料的使用】不合格建筑材料、】建筑构配《件和设备《的;不?按照施工图纸或违反!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进行:施工降低工程质量】的; ? (七)在有关【部门组织的》质,量、:安全检查中被通【报批评或受到处【罚后未及《。时整改的;恶意拖欠!剋扣民工工资的【; (八)工程监!理企:业或人员徇私—舞弊计量不及—时、不准《。确损害委托》单位或被监》。理单位的《利益的?; (九)—监理人员未按规【定采取旁站、巡视】或平行检验》等形:式进行监理的; !(十)设计、—勘察:、,施工、?。。监理等单位人员在】项目实施中有伪【造试验检测数据、】资料等行《为,的注册建《。筑师、?注,。册,结构工程师、监理】工程师等注》册执:业人员因过错造【。成质:量事故的《; ?(,十一)存《。在,严重质量、安全事】故隐:患知而不改的—或者发生《重大工程质量、【安全事故后瞒报、】谎报、拖延报告【及破坏事故现场、】阻碍事故《调查的; (十二!),其他违法、违规、】违纪行为的 第】五章 对招》标代理机构及—其工作?。。。人,员的相关责》任追究 第—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!及其责任人员有下列!。行,为的给予责任—。追究 (一)【未取得资格认定承担!工程招标代理业务】的;超越规定—范围承担工程招标】代理业务的;—。 , (二)帮》助建设单位将必须公!开招:标的工程实》行邀请招《标将:必须进行招标—的项目化整为零或】以其他方《式规避?招标的; (三)!与建设单《位串通限制或—。排斥潜?在,投标人?泄露招标投标机密】的弄虚作假》操,纵或:以暗示、授意—、指定等《方式影响建设—工程:招标投标活动中【投,标人资格的》确,定或者评标》。、中:标结果擅自》变更建设《工程项目中标人的】。; (四)工【程招标代理》机构出借、转让【或者涂?。改,资格证书的》;转让招标代—理业:务或:者为同?一工程办理招—标代理和投》标咨询的; — (:五)要求中标人分包!。、转包建设工程或】者指定使用工程建】设材料、构配件、】设备以及生》产厂家、供应—商的;? (六)招标【。。代理机构无工程【造价师或工程造价】员(为?本单位在编职工【)资质证书承揽工】程,招,标代:理业务的《 第六章 对评】标,专家:的,相,。关责任追究 【第八条? 评标专家有下列行!为的给?予责任追《究 (一)收受投!标人、中介》人和:其,他,与招标结果有利【益关系者的财—。物或者其《他,好,处的; (二)向!他人:透露对招投标文件的!评审、中《标候选人的推荐【以及与?评标有关的》其他情况《的,; (《三)不?遵守:评标回避《制度、评标期间【私下使用通讯工具】、私下接触投—标人、擅离职—守的; (四)】不按招标文件和有】关法:律、法?规、规?章和规范性》。文,件规定评标》的;: (五)》。无视或者纵》容,评标过程中出现【的违:法违规行为或—其,他不正常现象的 !第,七章 责任追究【的主要?形式 《第九条 责任追究】主要采取以》下,。方式 (—一)党?纪政纪处分; 】(二)?降低资?。质等级、取消资格;! , (三)行政—处罚; (四)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 》      —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!独使:用,。或者合并使用 第!十条 ?有下列情节》之一的?可以从轻或》减轻处理 (一)!主动说明违法违【纪行为的;》 (二)主动检】举同案人的》问题经查证属实的】; (《三)主动《挽回损?失或者有效阻止【危害:结果发生的》; ?(四)法律法规规】定的其它行为 【 第十一条 有下列!情节: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!理 (一)—伪造、销毁、藏匿证!。据的:; (二)包庇】同案人的; — (:三,)干扰调查》、,串供或?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!、提:供证据材料》的; (四)【同,一单位?。或同一人一年内【出现两次《以上(包括》。两次)违法违—纪行:为的; (—。五)法?律,法规规定的其—它行为 《 第十二《条, 建立工程建—设市场?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管!理制度?及时汇总《、分析日常监督【检查情况定期对已被!认定的工程建设市场!违法违纪行为—进行汇?总记录?并由承?。德市工程《建设招投标》交易服务管理—中心备案 第十】三条: 有违法《违纪行为记录—的,投标单位、从业人】员2年?内不得在我》市辖区?内进行招投标活动】在预审投标单—位资格时发现有【违法:违,纪行为正在》。受公示的可以取【消,其投:标资格评标专家与】招标代理机构—、工程?造价咨询机构—等中介机构和—人,员因违法违纪行【为正在受公示的不】得参:加评标和中介活【动 ?第,十四:条 本办法》由承德市监察局【负责:解释 ?。 第十五条 【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!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