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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】 , :。承德市工程建—设领域违法违规责任!追究办法 — :承德市人民政—府关于印发承德【市工:程建设领域》违法违规责任追【究办法的通知 【。 各县、自治—县、: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!委会市直各部门 ! ,。   承德市工【程建:设领域违法违规责】任追究办《法已经?2009年1—2月:24日市政府第十】二届第二《。十九次?常务会议研》究,通过现印发给—。你们请认《真,遵照执行 二〇】〇,九年十?二月三?十一:日 第一章】 总则 第一条】 ,为进一步加》。。。强工程建设领—域行政?监管规范国》家机关公务人员廉洁!从政保证建设工程】质量保?。护人:民生:命和财产安全—。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】从源头?上预:防和:遏,制腐败现象的—发生促?进我市经济社—会又好又快发展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行政监察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】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行政处》罚法、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、?国家行政机关公务】员处分条例、—建,设工程质量管理条】例等国家法律法【规结合我市实—际制定本办法 】第二条 在本—市行:政区:域内参与建筑活动的!单位:和个人包括建设、勘!察、:设,计、施?工、监理单》位工程交易管理中】心、工程建》设行政监督部—门和项目代建、招标!代理、造价咨询、检!测试验等中介—组织以及《评标:专家和各类具备【执业资?格人员违反工程【。建,设的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需追—究有:关人员责任的适用】本办法   【  本?办法所称建设活动是!指国有资金全部投资!或国有资金》参与的建设工—程以及?与上述工《程配套?的,线路、管道、—设备安装与》装修装饰工程的新建!、扩建、改建等建】设活动 第三【条 实施责》任,追究坚持以事—实为根据以法律、】法规:为准绳?的原则;坚持惩处】。与责任相适应—惩处与教育》。相结合?的,原则 第》。二章 对《国家行?。。政机关及《工作人员的相关【责任追?究 第四》条 对?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!人员: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给予—责任追究《 (一)国家工】作人员特别是领【导干部利用职权【向相关部《。门采取暗示》。、,授意、打招呼、批】条子、指令、强令等!方式插手《、干预土地出让、矿!产开发?、规:划审批、《招标投标等》活动搞?官商:勾结、权钱交易影响!正常:市场经济活动的【; : (二)《在工程项目规划、立!项审批中《违反决策程序违规审!批,、越权审批》、决策?失误造成重大损失】。或恶劣影响的; !(三:)违反国家》有关政策规定非法】审批出让土地、【矿业:权违规征地的;对】应,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!。让的经?营性土地使》。用权采取划拨—或者协议出》让方式?供,地,以及采取合作开【发、招商引资—。、历史遗留》问题等?名义使用先行立【项、先行选》址定:点确定用地者等手】。。段规避招《标拍卖挂《牌出让的; 【(四)操纵经营性土!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!牌出让活动》申请人的确定—或招标拍卖挂牌出】让结果的《;不严格执行—国有土?地使用权《招,标、拍卖制度搞隐形!交易:的低价出《让、租赁土地的【;违规减《免和:挪用土地出让金、】租金等土地收—益造成国有土地资产!流失的;《 (五)》对未: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!土地使?用权出让金或其它不!具备发放国有土【地使用?证书条件而》为其发?放国有土地使用证】的,; (六》)容积率、》土地使用权》出让金等规》。划,条件确定后擅自批】准改变城《乡规划、用地性【质调整容《积率等规《划,设计条件减免土地出!让金严重损》。害国家?和群众利益的;【 (七)擅自【将基础设施和—公,共服务?设施用地《。、城:市水源和河湖—水系用地、绿化用地!、,自然与历史遗产【。。保,护用地、工业用地变!更为商业、住—。宅用地?的; (八)【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!目,化整为?零,。或,以其:。。它,。方式规避招标以【及虚假招标、与投】标人串通《损害国家利》益、社会公共利【益和其它投标人【合法权益的;— (九)要求【中,标人分包、》转包: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使!。。用,工程建设《材料、构配件—、设:备以及生产》厂家、供应》商的; (十)】擅自:变更工?程建设方《案增加工程》量提高建《设、装修标》准,工,程,项目严重超概算浪费!国,家资金的;》 (十一)项目层!层转包?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!量低劣给国》家造成重大》损失的;《 , (十二)不坚持资!金评:审、:预决:算、审计制度—资金:管理混?乱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、!损失的;贪污、【挪用、私分》国有建设资金的【; (十》三)不认真》履,行监管职责》在项目审《。批、环评审查、日常!监管等?工作:中徇私舞弊》、滥用职权、—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!失或导致发》。生重大?生,产安全责任事—故的:; (十四)工】作,方法简单粗暴或违】法行政?引起矛盾激》化造成恶劣影—响的;工作领导不力!导,致建设严重受阻、】影响建?。设工作?进,度的;? (十五)—利用:职务之便在工—作中谋取私利的;在!公务活动中吃、【拿、卡、要、报【或占用企《业和服务对》象交通、通》讯,工具以及索贿、受贿!侵占公?私财物的 》 第三?章 对建设单—位、项目代》建机构的相关责任追!究, 第五《条 建设单位、【项目代建机构有下】列行为之《一的给予责任追究】 ,。 (一)不》具备自行办》理招:标事:宜条件而自行—招标:的;依法进行招标】的建设工《程项:目不招?标必:须公开招《标的工?程实行邀《请招标搞暗箱操作】的;将必须进行【招标:的项目化整》为零或以其他方【式规避?招标:的,;依法进行招—标的项目招》标人:违反规定《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!、投标方案等实质性!内容进行《谈判的;与》投,标单位?或委托的《招标代理机构串通限!制或:排,斥潜:在投标?人泄露招标投标机】密的; (二)】强,迫勘察、设计单位及!工程监?。理、施?工,企业低于成》本价竞标或将—垫资作为投》标条件的;将工程发!包给不具备相—应资质和无安全生】。产许可证的施工企】业的;将建设工【程肢解发《包的; (三)不!依法办理施工图【文件审查的;未按规!定进:行设:计变更擅自修改设】计图纸的; (四!)骗取、伪造或【涂,改施工许可证的;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!自开工的《;中:止施工和恢复—施工时未依》法报告或申请核验施!工许可证的;必【须实行监理的工程】不委:托监:理的; (五【)不执行建筑—节,能,的政策法规和节能】相关:规范标准《的;明示《或暗示勘察、设计】单位:或施:工单位违反工—程,建设强制性标准降】低工:程质量的《; (《六)不办理》工程质量、安—全监:督手续或拒不执行工!程质量、安》全监督机构提出的】质量安全《整,。改要求的《; (七)未按】规定组织《竣工验收和竣工【结,算的:;不办理竣》工验收备《案手续擅自投—入使:用的;对不合—格的工程按照合格】工程验?收的;不按合同约定!支付施工《工程款的《; (八)其它】违法违规行为的 】 第四章 》对投:标人:或中标人《的相关责《。任追究 》第,六条:。 投标?人或:中标人(包括施工】、监理、勘察—、设计等的投标人或!中标人)及其责【任人员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给予》责任追究 (一)!投,标,。人,相互串通投标或【者,。与招标人串通投标】的投标人向》招标:人或者评标委—员会成员以行贿【的手段谋取》中标的或中标后【有行贿行为的;干扰!或唆使其他投标人扰!乱开标评标工作秩】序的; (二)】。投标人以《他人名义《投标: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!作假骗取中标的;施!工企业同《意,他人以自《己名义投《。标的; (三)】未取得资质(—资,格)证书承揽工程或!超资质(《资格)等级承—揽工程的; — (四)违》法,分包、非法》转包:的;中标《人,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!合同的; (五)!中标人中标后—项目经?理或技术负责人【不按规定到》位或擅自变换项目】经理或技术负责【。人的; (六)在!施工中偷工减料的】。使用不合格》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!件,和,设备的;不按—照施工图纸》或违反工程建设【强制性标准》进行施工降低工程】质量的; —(七)在有关—部门组织《的质量、安全检【。。查中:被通报?批评或受到处罚【后未及?时整改的;恶意【。拖欠:剋扣:。民工工?资,的; 《(八)工程监理企】业或人员徇私—舞弊:计量不及时、不准】确损害委托单—位或被?监理单位的利益的】; (九)监理人!员未按规定采取【旁站、巡《视或平行《检验等形《式进行监理的; !(十)设《计、勘察、施工、】监理等?单位:人员在?项,目实施中有》伪造试验检测数【据、资料等》行为的注册》建筑师?、注:册结构工程》。。师、:监理工程师等注【册,执业人员因过错【造成质量事》故,的; (十一)】存在严重质量、安全!事故隐患知》而不改的或者发生】重大工程质量、安全!事,故后瞒报、谎报、拖!。延报:告及破坏事故现【场、阻碍事故调查的!; ?(十二?)其:他,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!为的 第五章 对!招标代理机构—及其:工作人员的》相关责任追究— 第?。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!及其责任人》。员有下?列行为的给予责【任追究 (一【。)未取?得资格认定承—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!的;超越规定范围】承担工程招标—代理业务的; (!二)帮助建设单【位将必须《公开招标《。的工程实行邀—请招标将必须—进行:招标的项目化整【为零或?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!的;: (三)与建【设单位串通限制或排!斥潜:在投标人泄露招【标投标机《密的弄虚作》假操纵或以暗示、授!意、指定《等方式影《响建设工程招标投】标活动中投标—人资:格的确定或者评标】、中标结果擅自【变,更建设?工程:项目中标《人的:; (《四)工程《招标代理机构—出借:、,转让或者涂》改资:格证:书的;转让招标代理!。业,务或者?为同一工程》办理招标代》理和投标咨询的;】 (五)》要求中标人分包、】转包建设《工程:或者指定使用工程】建,设材料、构配件、设!备以及生《产,。厂,家,、供应商的》; : (六)《招标:代理机构无工程造价!师或工?。程造价员(》为本单位在编职工】。)资质证书承—揽,工程:招,标代:。理业务?的 ?第六章 对》。评标专家的相—。关责:任追:究 第八条 评标!。专家有下列》行,为的给予《。责任追究 》 (:。一)收?受投标人、中介【。人和其他《与招标结果有利益】关系:。者的财物《。。或者其他好》处,的; ?。 (二)向他人【透露对招投标文件】的评审、中标候选人!。的推荐以及与评【标有关的《其,他情况的;》 (三)》不遵守评标回避制度!、,评标期?间私下使用通讯工具!、私下接触投标【人、擅离职守的; ! ,(四)不按招标【文件和有《关法律、《法,规、规章和规范性】文件规定《评标:的; (》五)无视或》。者纵容评标》过程中出现》的违法违规行—。为或其他不正—常,现象的 第—七章 责任追究的主!要形式 第九条】 责任?追究主要采》取以下方式 (!一)党纪政纪处【分; (二)【降低资质等级、取】消资格; (三】),。行政:处罚; 《 (四?)构: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 !  :。   以上追究【方式:可,以单:独使用或者》合并使?用 第十》条 有下列情节【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!轻处理 》(一)主动说明违】法违纪行《为的:。; (二)主【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!经查证属实的; !(三)主动挽—回损失或者》有效阻止危害结果】发生的; (【四)法律法规规【定的:。其它:行为: :。第十一条 有下【列情:节之一的从重或加重!处理 (一)【伪造、销毁、藏匿】证据的; —(二)?包庇同案《人的; (三)】干扰调查、》串供或者阻止他【人,揭发检?。举、提供证据材【料的;? (四)同一单位!或同一人一年内【出现两次以上(【包,括两次)违法违【纪行为的《; ?(五)法律法规规定!的其它?行为 ? 第十?。二条 建立工程建设!市,。场违:。法违纪行《为记录管理制度及时!汇总、分析日—常监督检查》情,况定期对已被—认定的工程建—设市场违法违纪【行为进?行,汇总记录《并由承德市工程建】设招投标《交易服务《管理中心备案— 第十三条 有违!法违纪行为记录的】。投标单位、》从业人员2》年,内不:得在我?市辖区内进行招投标!。活动在预《审投标单《位资格?时发现?有违法违《纪行为正在受—公示的可《以取消其《。投标资格评标专家】。。与招标代理机构【、工程造价咨询机】。。构等中介《机构和人《员因违?法违纪行为正在受公!。示的不得参加评标】和中介活动 第】十四条 本办—。法,。由承德市监》察局负责解释 【 第十五条 本办!法自:发布之日起施—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