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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工程建!。设领域违法违规【责任追究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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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《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!德,市工程建设领域违法!违规责任《追究办?法的通知《
各县、自治县、!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!委会市直各》部门
【 承德市工》程建设领域违法【违规责任追究办【法已:经2:。009年12月【24日市政府第十】二届第二十九次常】务会议研究》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!认真:。遵照执行《
二〇《〇九年十二月—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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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总则
第一【。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!程,建设:领域行政监管规范】国家机关公务—人员廉洁从政保证建!设工:程,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!财产安全规范建筑】市场秩序从源头【上预防和遏制腐败】现象的发生》促进我市经济社【会又:好又快发展依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】政监察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建筑法、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行:政处:罚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招标《投标法、《国家行政机关—公,务员处分条》。例、建设工程—质量管理条例等国】家法:律法:规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第?二条 在《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!建筑活动的单—位和个?人包括建设、勘察】、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单位工程】交易管理中心、工程!建设行政监督部【。门和项目代建、【招标:代理:、造价咨询、检【测试验等中介组织】以及评标专家和【各类具备执业资【。格人员违反工程建】设的有关法律—、法规?、规章需追究有关】人员责任《的适用本办法
! 本办法所【称建设活动是指【国,有资:金全部投资或国有资!金参与的建》设工程以及》。与上述工程配套的】线路、管道、设备】安装:与装修装饰工程的新!建,、扩建、《改建等建设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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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实施【责任追?究坚持以事实为根】据以法律、法—规为准?绳的原则;坚持惩处!与责任相适应惩处】与教育?相结合?的原则
第二章】 ,对国家行《政机:关及工作人员—的,。相关责任追究—
第四条》 对国家行政—机关及工作人—。员有下?列行为之一》。的给:予责任追《究
(一)国【家工作?人员特?别是领导干》部利用职权向相关】部门采取暗》示、:授,。意、打?招呼、批《条,。。子、指令、强令等】方式插手《、干预土地出让、】矿产开发《、规划审批、招标】。投标等?活动搞官《商勾结、权钱—交易影响正常市场】经济活动的》;
(《二)在工《程项目规划、立项】审批中违反决策【程序违?规审批、越权审【批、决策失误造成】重大损?失或恶劣影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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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三)违反》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非!法审批出让土地、】矿业权违规征地的;!对应实行招》标拍:。卖挂牌出让》的经营性土地使用】权采取划拨或—者协议出《让方式供《地以及采取合—作开发、招商引【资、历史遗留—问题等名义》使,用,先行:。立项、?先行选址定点—确定用地《者等手段规避招标拍!卖挂牌出《让,的;
《(四)操《纵经营性土地—使用权招标》拍卖挂牌出》让活动申请人的【。确定或招标拍卖挂】牌出让?结果的;《不严格执行国有土地!使用权招《标、拍?卖制度搞隐形交易】的低价?出让、租赁土地的】;违规减免和挪用】土,。地出让金、租金等土!地收益造成国有土】。。地资产流失的;【
(五)对—未按合同约定支【付,国有土地使用权出】让金或其它不具备】发放国有土地使用】证书条件而》为其发放国有土地】使用证的《;
(《六)容积率、土【地使用权出》让金等规划条件确定!后擅:。自批准改变城乡【规划、用《地性质调整容积【率等规划《设计:条件减免土》地出让金严重—损害国家和群众【利益的;《
(七)擅自【将基础设施》和公共服务设施用】地、:城市水源和河湖水】系用地、绿》化用:地、自?然与历?史遗产保护用地、】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!、住宅用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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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将必—须进:。行招标的项》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!方,。式规避招标以及虚假!。招标、与投标人【串通损害国家利益】、社会公共》利,益和其?它投标人合》法,权益的;
—(九)要求中标人】分包:、转包建设工程或者!指定使用工程建设材!料、构配件、设【。备以:及生产厂家、供应商!的;:。
(十)擅自变更!工,程建设方《案增:。加工程?量,。提,高建设、装修—标准工程项目严重超!概算浪?费国家资《金的;
(—十一)项目层层转】包施工偷《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!给国家造成重—大损:失,的;
《。。(十二)不坚持【资金评审、》预决算、审计—。制度资金管理混乱造!成国有资产流失、损!失,的;贪污、挪用、】私分国有建》设资金的;
【。。(十三)不认真【履行监管职》责在项目审》批、环评审查、日】常监: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!、滥用?职权、?玩忽职守造》成重大损失或—导致发生《重大生产安全责【任事:故,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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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四)工—作方法简单粗—。暴或违法行》政引起矛盾激化造成!。恶劣影响的;工【作领导不力导致【建设严?重受:阻、:影,响建设工作进度的;!
(十五)利用】职务之?便在工作中谋—取私利?的;在公务活—。动中吃、拿、卡、】要、报或《占用企业和服务【。对,象,交通、通讯工—具以及索贿》。。、受贿侵占公私财物!的
第三章 【对建设单位、项【目代建机构的—。相,关责任追究
第五!条 建设单位—、项目代《建,机构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给予责任追】究
(一)不具】备自行办理》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!招标的;依法—进,行招标的《建设工程项目—不招标?必须公开招标的【工程实?行邀请招标搞—暗,箱操作的《;将必须进行招【标的项目化整为零】或以其他方式—规避招标的;依法】进行招标《的项目?招标人违《反规定与投标人【就投标价格、—投标方案《等实质性内》容进行谈《判的;与投》标单位或委托的招标!代理机构串通—限制或排《。斥潜在投标人泄露招!标投标机密》的;:
(二)强迫勘察!、设计单位及—工程:监,理、施工《企业低于成本价竞标!或,将垫资作为投标条件!的;将工程发—包给:不具备相应》。资质和无安全—生,产许:可证的?施工企?业的;将建设工【。程肢解发包的;【
:(,三,),不依法?办理:施工图文件》审查的;未》。按规定进行设计变】更擅自修改设计【图纸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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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骗取、伪】造或涂改《施,工许可证的;—未取得施《工许可?证擅自开《工,的;中止施》。工和恢?复施工时未依法报】告或申请核》验施工许可证的;】必须实?行监理的工程—不委托?监,理的:;
(五)不执】行建筑节能的政【。策法规和节能相关】规范标准《。的;明示或暗示【勘察:、设计单《位或施工单位—违反工程建设强制】性标准降低工程质】量的;
》(,六)不办理工程质】量、安全监督手续】或拒不执行工—程,质量、安全监—督机构提出的质量】安全整改《要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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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未按—规定组织竣工—验,收和竣工结算的;】不办理?竣工验收备案手续】擅自投?入,使用的;对不合格的!工程按照合格工【程验收的;不按【合同约定支》付施工工程》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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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其它违【法违规行为的—
第四章 —对投标人或》中标人的相关责【。。任追究
》第六条 投标人【或中:标人(包括施工、】监理、勘察、—设计等的投标—。人或中标人)—及其责任《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?的给予责任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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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?。)投标人《相互串通投标或【者与招标人串—通投标的投标人【向招标人或者评标】委员会成员以行贿】的手:段谋取中标的或【中,标,。后有行贿行为—的;干扰《。。或唆使其《他,。投标人?扰乱开标评》标,工作秩序的;
】(二)投标人以他】。人名义投标或—者以:其他方?式弄虚作《假骗取中《。标的;?施工企业同意—他人:以自己?名义投?标的;
(三)】。未取得资质(资【格)证书承揽工程】或超:资质(资格)等级】承揽工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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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违法—分,包、非法转包的;】。中,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!订立合同的;—
(五)中标人中!标后项目《经理:或技术负责》人不按规定到位或】擅自变换项目经理或!技术负责人》的;
(六)在】施工中偷工减—料,的使用不合格—建筑材料、》建筑构配件和设【备的:。;不按照施工图【纸或违?反工程建《设,强制性标准进行【施工:降低工?程质量?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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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在有—关部门?组织:的质量、安全检【查,中被通报批评—。或受到?处罚后未及时整改】的;恶意《拖欠剋扣民工—。工,资的;?
(?八)工程监理企【业或人员徇私舞弊计!量不及时《、不准确损害—委托:单位或被监理—。单位的利益》的;
(》九)监?理人员未《按规定采取旁—。站、:巡视或?平行检验等形—式,。进行监理《的,;
(十)—设计:、,勘察、施《工、监理《等单位人员》在,项目实施中有伪造】试验检测数据、【资料等行《为的注册建筑—师,。、注册结构工程【师、监理工程师等注!册执: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!量事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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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)存在严重!质量、安《全事故隐患知—而不改的或者发生】重大工程质量、【安全事故《后瞒报、谎报—。。。、拖延报告》及破坏事故现场、】阻碍事故《。调查的;
(【十二:)其他违法、违【规、违纪行》为的
第五章 】。对招:标代理机构及—其工作人员》的相:关责任追究
【第,七条 招标代—理机构?及其责任人》员有:下列行?为,的给予责任追—究
(《。一)未取得资格认定!承担工程招》标代理业务的;【超越规定范》围承担工程招—标代理业务的;【
(二《)帮助建《。设单位?将必须公开招标的工!程实行邀请招标将必!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化?整为零或以其他方】式规避招标的;
!(三)与《建设单?位串通限制或排斥】潜在投标《人泄露?招标投标机密的弄虚!作假操?纵,或以暗示、》授意、指定等方【式影响?建设工程《招标投标活动中【投标人资格的确【定或者评《标,。、中标结果擅自变更!建设工程项目中【标人的;
—。(四)工程招标代理!机,构出借?、转让或者涂改【资格:证书的;《转让招标代理业务】或者为同一工程【办理:。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!的;
(五)【要求:中标人分包、转包建!设工程或者指定【使用工程建设材料】、构配件、设备以及!生产厂家、供应【。商,的;
(六—)招标代理机构无工!程造价师或工程造价!员(为?。本单位在编职—工)资?质证书承揽工程招标!代理业务的
【第六章 对评标专】家的相关责任—追究
第》八,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!行为的给《予责:任追究
》(一)收受投标【人,、中介人《和其他与招》标结果?有利益?关系者的财物—或者其?他好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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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向》他人透露对招投标】文件的评审、—中标候?选,人的:推荐以及与评标【有关的其他》情况的?;
(三)不遵守!评,标回避制度、评标期!间私下使用通讯【工具、私下》接,触投标人、擅离职守!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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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不按招标《文件和有关法—律、:法规、规《章和规范《性文:件,规定评标的;—
(五)》无视或者纵容—评标:过程中出现》的违法?。违规行?为,或其他不正》常现: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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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责任【追究的?主要形式
第九】条 责任追》究主要采取》以下方式《。
(一)—。党纪政纪处》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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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降低—资质等?。级,、取消资格;
(!。三):行政处?罚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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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任
以!上,追究方式《可以单独使用或者】合并使用
第十条! 有下?列情节?之一的可以从—轻或减轻处理—
(一)主—动说明违法》违,纪行为的;》。
(二)主—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!经查证属《实的;
(—三,。)主:。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!阻止危害结》果发:。生的;?
(四)法律法规!规,。定的:其它行为
第十】一条 有下列情【节之一的从重—或加重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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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《。伪,造、销毁、藏匿【证据的;
(【二):包庇同案人的;【
(三)干扰调查!、串供或者阻—止他人揭发》。检举、?提供证据材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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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同》一单位或《同一人一年内出【现两次以《上(包括两次)【违法违纪行》为的;
(五)法!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!为,
第十二条 建立!工程建设市场—违法违纪行为记录】。管理制度《及时汇总《、分析日常监—督检查?情况定期对已被【认定的?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!纪行为进《行汇:总记录并由承德市】工程建?设招投标交易服务管!理中心备《案
第十三条 】有违法违纪》行,为记录?的投标单位、从业人!员,2年内不得在—我市辖?区内进?行招投标活动在【预审投?标单位资格时发【。现,有违法违纪行为【正在受公示的可【以取消?其,投标资格评》标专家与招标代理】机构、工程造—价咨询机构等中介】机构:和人:员因:违法违纪行为正在】受公示的不得参【加评标和《中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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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 本办》法由承德《市监察局负》责解释?
第十五条【 本办法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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