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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城市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!规定: (2?001年2月2【0日辽?。宁省人民政》府令第120号公布! 根据2004【年9:月2:日辽宁省《人民政府令》第175号辽宁【省人民政府关于修】订部分省政》。府规章的决定—第,一次修正《 根据201—1年1月13—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!。。第247号辽宁省人!民政府关于》修改和废止〈辽宁】省小煤?矿,安全:生,产管理规定》〉等89件省—。政府规章的决—定第二次修》正 根?据2011年12】月15日辽宁省人民!。政府:令第26《9号辽宁省人—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!。改〈辽?宁,省城市房屋》拆迁:管理办?法〉等14件省政】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!修,正 :根据:201?6年4?月17日辽宁—省人民?政府令第《300号辽宁—省人民政府》关于修改部分—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!四,次修正 根据201!7年8月16日辽】宁省人民政府—令,第308号辽宁省人!民政府关于修改【部分省政府规章的】决,定第五次《修正 根《据2:01:。7年11月29日辽!宁省人民政》府令第?311?号,辽宁省人民政府【关于废止《和,修改部?分省政府《规章的决定第六【次修正?) :第一章 总则— 第一条《    《 为加?强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管理创【造整洁、优美、【文明的工作、生【活,环境根据《国务院城市》市容和?环境:卫生管理条》。例的有关规定结【合我省实际制定【本规定 第二条【。。  :   本规定适【用于我省城市建成】区,内的市?容和环境《卫生管理 第三条 !    各》。级人民政府应—当将城市《市容和环境卫生事】业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计划并【组,织实施?   各级人民【。政府应当加强城【市市容和环》境卫生的《科学技?术研究推广先进技】。术提高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!四条     城】市,市容和?环境卫?生工作实行》统一领导、分—区负责、专业人【员管:。理和群众管理相结】合的原则 第—五条 ?。 ,   各级人民【政府:城市市容和环境【卫生行政《。主管部门(以—下简称市容》和环境卫生》主管部?门)负责本辖—。区内的城市市容【。和环境卫生》管理工作 》  城市市容和环】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!由市容和环境卫【生主管?部门所?属的市容和环—境卫生管理机构【负,责   公安—。、工商、卫生、【交,通、环境保》护等部门应当—按照各?自的职责做好城【市市容?和环境卫生工作  ! 市容和环境—卫生主管部门可【以在:市民中聘请》市容和?。环,境卫生监《督员:协助做好城市市【容和环境卫生—管理工?作 第六条   】  城市人民—政,府对在城市市—容,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!绩显著的单位和个】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!二章 责任分工【 第七条《。。 ,    《市、区?市容和环境》卫生主管部门和街道!办事处对本辖区内】。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城!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工作进行协【调指导?和监督检查 第八】条  ?   ?城市市容和》环境卫生工作按【照下:列规定实行分工负】责  ? (一)城市主次干!道、立交《桥、人?行,。天桥、人行地道、广!场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专业组织》负责;?   (二)小街】小巷、住《宅区:由,物业管理单位、【社,区(居民《)委员会负责; 】  (三)水域【、河道由管理—单位负责《;  ? (四)机场—、车站、港口、【码头、公共汽—车,始末站?、停车?场、影?剧院、博物馆、文】化体育?场,(馆)和公园等【公共场所由管理单】。。位或者经营单—位负责;   (】五):集贸:市场(含街》办,市场、?早市、夜市)由【。工商:行政管理《部,门,统,一管理由市场产权】单位、开办单位【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!责;   (—六)机?关、团体、学校、部!队、:企业事业单位的【卫生责任区由—。其自行负责; 【  (七)营—业性门点、》摊亭等场所由—其经营者负责;  ! (八)铁路—、公路及其沿—线由产?。权单位或者经—营单位负责》;   (九—)建筑工地》由施工单《。位负责?。;   (十)城市!绿地由城市绿—化专业组《织负责;  — ,(十:一,)公共厕所、垃圾收!运站点及其他—环,境,卫生设施由》市,容和环境卫生专【业组织或者物业管理!单,位负:责 第九条》     对临街】单位实行城》市市容与环境—卫生承包责任制【度市容?和环境卫生》。主,管部门或《者街道办事处—应当:依,据县以上人》民政府的规》定与临街单位签订责!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!范围并?。监督:实施  《 责任单位》应当按照《责任书?的规定做好城市【市容和?环境卫生工》作 第三章》 市容管理 第十】条     在城市!建成区内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建筑》物、构筑《物应当?符合城市规划要求】其,造型、色彩、高度】、外墙?装饰:等应:当与周围环境相协】调   现》。有的建筑物应当保】持外形完好》、整洁对具有—历史价值《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应当保》持原有的风》貌,特色 《第十一条    】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!止有下列行为 【  (一)擅自对临!街建筑物《进行:装修、改建;   !(二)?擅自搭建建筑物、】。构筑:物,;   (》。三)擅自在主要街】道两侧的建筑物【周围设置实体—围墙;? ,  (四)在—临,街建筑物、构筑物】立面上?安装突出墙体的护】栏;   》(五)在房》顶搭棚、设架堆【放,杂物;在临街建筑】物外墙吊挂有碍市】容观瞻的物品;  ! (六?)擅自在道路上从】事维修和《清洗车辆等经—营活动;《   (七》)擅自在人行天桥、!立交桥、主要—街道两侧、》交通路?口派发、悬挂经营】性宣传?物品;   (八】)擅自?占用城市道路开办】集贸:市场、摆《摊设点、堆放物【品;   (九【。)在:建筑物?、构筑物《的外墙?。及市政公用设—施、树木上涂写、刻!划及张贴《宣传品 第十二条】    《 在城市建成区内】设置雕塑必》。须,经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?。门同意?并按照?规,定办理审批手续【雕塑品必须内—容健康符合》造型:艺术:要求  《 雕塑品破》损或者污《染其产权单位—或者:管理单?位应当?及,时修整保持其艺术】的完美和雕塑品【。的整洁? ,第十三条 》    城市道路】路面及其附属—设施应当《保持完好、整洁【任,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?擅自占?用城市道路(广【场);确需》在城市道路》设置:。候车亭?、岗亭、书》报亭:、电话亭、》停车场等必须按【照有:。关规定办理审—。批手续 《第十四条   【  在城市建—。成区内运行》的机动?车,应当保?持车体整洁车体缺】。损、污秽不洁、标志!残缺不全及货车无】后挡板、罐》装车无接《漏器:的不得在城市建成】区内行驶《 第十五条  【   施工现场应当!设,置围档、标志;材】料、机具应当堆放整!齐,。;渣:土应当及时清运;停!工场地应当》及时整理并》作,必要:。的,覆盖;竣工后应当及!时清理和平整场【地 :  施工单位对【挖,。。掘城市道路、维修管!道,及清疏?管道、沟渠产—生的淤泥、》污物必?须及:时清理保持路面整】。。洁 第十六条—   ?  设置户》。外广告、招》牌及:阅报栏、《招贴栏、指路—标示牌、橱》窗、画廊、霓虹灯】、电子显示》屏等设施必须经市】容和环境卫生—主,管部门同意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!审批手续并定期维】修对脱落、易倒塌】的设施设置单位【应当:及时拆除;》超过审批期限的【应当按?照有关规定办—。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!拆除 第《十七:条    》 在公共场所悬【。。挂广告、《标语等宣传》物品必须按》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!手续并在规》。定的期?限内拆除《宣传物品不得遮【。盖路标、妨碍—交通: 第十八《条,     》临,街,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及广场《、绿地?。及其他公共场所等】处的装饰《性灯光设施由产权单!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!设置和维护灯光设】施残缺或者损坏时产!权单位或者经—营单位应当及时【修,复, 第四章 环境【卫生管理 第十九】条    》 建设?。单位在进行城—市新区开发和—旧区改?造时应当建设收【集、运输和》处理:生活废弃《物的环境卫》。生,设施:   环境卫生设施!必须与主《体工程?同,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!同时:竣工验收并投—。入使用;经验—。收不合格的建—。设单位应当在规【。定的期限内改正【环境卫生设施—所需费用纳入—建设工程概算由主体!工程建设单位承担】   ?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!计方案的审查及【竣工验收《应当有市容》和环境卫《生主管?部门参加 第二【十条     管】理单位应当定期【维护环?境卫生设施对陈旧、!破损的环境卫生设】施应当及时修复【或者更新保持—。完,好   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!关闭:、闲置、占》用、:损坏、拆除》环境卫生设施—。或者改变其使用功能!;确需拆除》的应当经市》、县人民政府—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管部门和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批准按照—先建:后拆或者价值补偿】的原:则,由拆迁单位或者环境!卫生专业组织负责】建设 第二十【一条   》  市容和》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应:当制定?。公共厕所建设规【划并按?照,。规定的标准》建设:、改造或者支—持有关单位建—设、改?造,公共厕所《。   ?在繁华地段》、风景旅游区应当建!设标准化的水冲【。公,共,厕所  《 鼓励?和支持临街单—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!   ?城市旱厕、化粪池】应,当及时掏运 —第二:十二条   —  对城市垃圾实行!减量化、《资源:化、无?害化处理   城市!人民:政府:应当有计《划地发展城市—煤,气、天?然,气、液化气;鼓励和!支持有关部门组织】净莱进城、控—制无效包装和回【。收利用废旧》物资:减少城市垃圾量 】  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主管部《门应当按照城—。市规划有计划地建】设城市垃圾无—害,化处理?场(厂)处理场【(,厂)的设《计方案应当》符合国家《。规定的?相关标准 第二【十,三条     【对居民?生活垃?圾实行定时、—定点:、容器?化收集和密封运输并!做到日产日清有条】件的:城市应当《推行垃圾袋装收【集和:分类收集  — 对居民排放生【活垃圾可按》照有关?规定征收《城市垃圾处理费 】  单位《排放非有毒有害垃】圾必:须办理垃《圾排放?。许可证在指定地点】排放按规定缴纳【垃圾处理《费   单位和【个人产生的建筑垃】圾和有毒有害垃【圾不得倒入生活垃】圾收集容器》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!清运;无力自—行清:运,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!专,业组织有偿》。代运   医—院,、疗养院、屠—宰场:、生物?制,品,厂产生?的废弃物必须按照】有,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!四条:     在城市】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!行为   (一)】随地吐?。痰、:便溺乱丢烟蒂、【瓜果皮核、》纸屑、纸钱、包装】品、:。宣传品等《废弃物; 》  :(二)?随意倾倒垃圾或者污!水、粪便《将垃圾?扫入排?水井:、下:水道;? ,。  (三)在城市】道,路、公园、广—场、绿地等露天【场所焚烧垃圾—等,物品屠宰家禽、家畜!等动物;  — (四)在垃圾筒】、垃圾收集点—内捡拾垃圾和—在污水井内打捞溲余!;   (五)【其他有碍城市环境卫!生,的行为 第二十【五条 ?。  :  在?城,市,道路行驶的运—载,泥土、沙石、水【泥,等易飞物和液体的】机动车应《当采取覆盖或者密】封措施防止沿—途洒漏并按照规定的!时间和路《线行驶   经【批准进入城市的【畜力车应当》保持车容整洁畜粪不!得落地并按》。照规定的时间和路】线行驶、停放 【第二十?六条  《   在城市—建成区内不得饲养鸡!、鸭、鹅、兔—、猪等?家禽:家畜因教学》、科:研以及其他特—殊需要饲养的须经】市容:和,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!     在城【市建成区《内不得饲养》。鸡、鸭、鹅》、兔:、猪等家禽》家畜因教学、科【研,以及其他特殊需【要,饲养: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!    《 ,城,市环境?卫生:清扫、清《。运、清掏和垃圾【处理等应《当逐步向专业化【、市场化《、产业?化发展从事上述经】营活动?的,单,位和个人必须按照】国家规定接受—市容: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!的资质审查   】城市环境卫生管【理应当逐《步实行社会化服务委!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!清扫:、收集、《运输和处理废弃物】的应当交纳服—务费服务费》的,收取标准《由,市容和?。。环境卫生主》管部门会同》。同级财政、物价【部门确定 第五【章, 法律?责任 第二十九【。条     —违反第八条、—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!由市容?和环境卫生主—管部门?。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!人处:。50元以上2—00元以下罚款【;,对单位?处200元以上10!00元以下罚款 第!三十:条,     违反第】十一条第(》。一,)项、第(》二):。项、第(六)—项至:第(九)项、—第十二条第》一款:、第十三条、—第十六条《规定的由市容—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!责令停?止违法行为限—期拆除违法》设施或者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!非经:营,性行为处1》00元以上1000!元以:下罚款;《对经营?性行为?且,有,违法所得的处违【法所得1倍》。以上3倍《以,。下罚款最高》。不得超过3万—元;:。。对经营?性行为?而无违法所得的处1!00元以《上,。10:。00:元以下罚《款 第三十一【条,     》违反第十《一条第(三》)项:至第(?五)项规定的由市】容和环境卫生主【管部:门,责令改正限》期拆除违法设施【;对非经营性行【为的处50》。元以上10》00元以下罚款;对!经营性行为的处5】00元以上》5000元以下罚】款, 第三十二条   !  :违反第十二条第【二,款、第十四条、第十!五条、第十七条、】第十:八条:、,。第二十条、第二十】一条第?四款、第二十四【条规定的由市容和环!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!停止违法行为采【取补救措《施处:20元以上10【00元以下罚款 】第三十三条》     违反【第二十三条第三款】规定的由市容和环】境卫生主管部—门责:令补办手续并处每】车,次300元》以上5?00:元以下罚款 第【三十四条 》    违》反,第二十?五条规定的由市【容和环境《卫生:主管部门责》令改正清除污—染并处每《车,次,50元以上5—00元以《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!     违—。反第二十七条第【二款规定《的由市容和》环境卫生主管部【。门责令改正并—处清:除分担的《冰雪费用1倍的罚】款但最高不》得超过100—0元 第三十六条 !。    不符合【城市容貌标准、环】境卫生标准的建【筑,物或者设施由市【容,和环境卫生主管部】门会同城市规—。。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:改,。造或者拆除;—逾期未改造或—者,未,拆除的?经县:以,上人民政府批准【由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门或者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依法组织强》制拆除并对非经营性!行为处100元以】上1000元以下】罚款;对经营性行】为的处1000元以!上1万元以》下罚款 第》三十七条  —   损坏环境【卫生:设施及其《附属设施的》由市容和环境—卫生主管部门责【令恢复原状并处【其损坏设《施造价1倍的罚【款其中非《经营性活动》中的违法行》为罚款不得超过1】000元;》经营性活动》中的违法行为有违】法所得的罚款不【得超过?3万元?无违法所得的罚【款不得超过1万元】;窃取、损坏环境卫!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!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!由公:安机:关依: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!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,追,究刑事?责任 第三十八【条    》 违:反本规?定,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有处》罚规定的由》相关部门《按照规定处罚—。 第三十《九,条  ?   侮辱、殴【打市容?和环:。。境卫生工作》人,员或者阻碍其执【行职务构成治安【管理处罚的由公安】机关依?法给予治安》管理处?罚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第】四十条    【 市容和环境—卫生主?管,部门可以委托其所】属的:市容和?环境:卫生管理机构—实,施行政处罚   】实施行政处罚按照】中华人?民共: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!执行 第》四十一条   【  市容和环境卫】生执法人员》滥用职权、徇私舞】弊、玩忽职守—的由其所在单位【。或者上级主》管,部门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《。责任 第六章— 附:则, 第四十二条   !  独立工》矿区的市容和环境】卫生管理《参,。照本规定执》行 第四《。。十三条?     本规定自!2001年4月【1日起?施行19《89年1《2月30日辽宁省人!民政府发布的辽宁】省城市市容管理【办法同时废》止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