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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》省,城市市容《和环境?卫生管理规定 (】2001《年,2月:20日辽宁》省人民政府》令第1?20号公布 根【。据2004年9【月2日辽宁省人民】政府:令第175号辽宁】省人民政《府关于修订部分【省政府规《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! 根据201—1,年1:月13日辽宁省人民!政府令第247号】辽宁省人民》政府关于修》改和废止〈辽宁【省小:。煤矿安全生》产,管理规定《〉等89件》省,政府规章的决—定第二次修》。正 根?据2011年1【2月15《日辽宁省人民政【府令第2《69号辽宁》省人民政府关于废】止和:修,改,〈辽宁省城市房【屋拆迁管理办法〉等!。14:件省政府规章的决】定第三次修正 【根据2016年4月!。17:日辽宁省《人民政府令第300!号辽宁省人民政府】关于修改部》分省政府《规章:的决定第四》次修正 根据20】17年8月1—6日辽宁省人—民,政府令第30—8号辽宁省人—民政府?关于修?改部分省《政府规章的决—定第五次修》正 根据2017年!11月29日—辽宁省人民政—。府令第311—号辽宁?省人民?。政府关?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!政府:规章的?决定第六次修—正) 第一章— ,总则 ?。第,一条  《  :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!环境卫生《管理创造整洁、优】美、文明的工—作、:生活环境根据—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管《理,条例的有关规—定结合我省实际【制定本规定 第二】条,  :。   ?本规定适用于—我省城?市建成?区内的市容》和,环境卫生《管理 第三条   !  各级人民—政府应当将城—市市: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!入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》计划并?组织:实,施  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加《强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《的科学技术研究【。推广先进技术提高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水平 ?第四条     城!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!作实行统一领导【、,分区负?责、:专业人员《管理和群众管—理相结合的原则【 第五条   【  各级人民—政府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!。门(以下《简称市容和》环境:。卫生主管部门)负责!本辖区内的城市【市容和环《境卫生管理工作  ! 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日常《管理工作由》市容和环境卫生主】管部门所属的—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管理机构》负责   》公安、工商、—卫生、交通》、环境保《护,等部:门应当按照》各自:的职责做《好城:。市市容和《环境卫生工作  】 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门可以—在市民中聘》请市容和《。环境卫生《监,督员协助做好城市市!容和环境卫》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!     城市人民!政府: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!的,单位和?个人应当给》予奖励 第》二章 责任》分工 第七条  】。 ,。 , 市、?区市容和环境卫【生主管部门和街【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!责任:单位和个人的城市】市容和环境卫生工】作进行协调指导和】监督:检查 第八条—。 ,    城市市容】和,环境卫生工作按【照下:列规定实《行分工负责 —。  (一)城—市主次干道》、立:交桥:、人:行天桥、《人行地道、广场由市!容和环境卫生专业】组织负责; —  (二)》小街小巷、住—宅区由物业管理【单位、社区(居【民)委员会》负责;?。  : (三)水域—、河:道由管理单位—负责;   —。(,四)机场、车站、港!口、:码头、公共汽车始末!站、停车场、影剧院!、博物馆《、文化?体育场(馆)和【公园等?公共场所《由管理单《。位或者经《营单位负责;— ,  (五)》集贸市场(》含街办市《场、早?。市,、夜:市)由工商行—政管理部门统一管】理由市?场产权单位、—开办单位或》者,经营单位《具体负责; — , (六)机关、团体!、学校、《部队、企业事—业单位的《卫生: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!;  ? (七)营》业性门点《、摊亭等《场所由其经营者负责!; :  :(八:)铁路、公路—及,其沿线由产权单【位或者经营单位负】责;   (九【。)建筑工地由施【工单位?负责;   —(十)城市绿地由】城市绿化专业组织】负责:;  ? (十一)》公共:厕所、垃圾收运站点!及其:他环:境卫生设施由—市容:和环境卫《生专业组织或—者物业管理单位【负责: 第九条    】 对临街单位—实行: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!承包责任制度市容】和环境卫生》主管:。部门或者《街道办事处应—当依据县以上人【民政府的规》定与临街单位签【订责任?书明确管理内容【和范围并监》督实施?   责任单—位应当按照责任【书的规定做好城【市市容和环》。境卫生工作》 第三章 市容【管理: 第十条 》  :  在城市建—成区内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物!、构筑物应当符合】。城市规?划要求其造》型、色彩、高度、外!。墙装饰等应当与周】围环境相协调  】 现有的《。建筑物应当》保持外形完好、【整洁对具有历史价】值的建筑物、构【筑物应当保持原有】的风貌特色 — ,第十一条     !在城市建成》区,内禁止有下列行为】   (一)擅自】对临街建筑物进行】装修、改建;   !(二)擅自搭—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】;,   (《三)擅自在主—要街:道两侧?的建筑物周围—设置实体围》墙;  《 (四)在临街建】筑物、构筑物立【面上:安装:突出墙?体的护栏;  【 (五)在房—顶搭棚、设》架堆:放杂物;在临街【建,筑物外墙吊挂有【碍,市容观瞻的物品【;   (六)擅】自在道路上从—事维修和《清洗:车,辆等经?。营活动;   (七!),擅自在?人行天桥、立交桥】。、主要街道两侧、交!通路口?派,发,、悬挂经营性宣【传物品;   (八!)擅:自占用?城市道路开办集贸市!场,、摆摊设《点、堆放物品; 】  (九)》在建筑物、构筑物】的外墙及市》政公用?设施、树木》上,涂写、刻划及张【贴宣传品 第十二】条     —在城市?建成区内设置—。雕塑必须经市容和】。环境卫生《主,管部门同《意并按照规定办理】审批手续雕》塑品必须内容健康】符合造型《艺术:要求   雕塑【品破:损或者?。污染其产权单位或者!管理:单位应当《及时修整保持其艺】术的完美和雕塑品】的整洁 第十—三,条     —城市道路路面—及其附?属设施应当保持完】好、整洁任何单【位和个人《。不得擅自占》用城市道路(广场)!;确需在《城市道路设置—候车亭、岗亭、【。书报亭?、电话亭、停—车场等必《须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!批,手续 第十四—条    》 在城市《建成区?。内运:行的机动车应当保持!车体整洁车》体,缺损、污秽》不洁、?标志残缺不全及货】车无后挡板》、罐装车无接漏器的!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!行驶: 第十?五,条 :    施工—现场应?当设置围《档、标?志;材料《、机具应当堆放整】齐,;渣土应当》及时清?运;停工场地—应当:及时整理并作必要】的覆盖?;竣工后应当及时清!理和平整场地—。   施工》单,位对挖?掘城:市道路、维修—管道及清疏管道【、沟渠产生的淤泥】、污物必须及时清】。理保持路面整—洁 第十六》。条     设置】户,外,广告、?招牌:及阅报栏、招贴栏】、指:路标示牌、橱窗【、,画廊:。、霓虹灯《、电子显示屏等设】施必须经市容和【环境卫生主管—部门同意后按照有】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!并定期维修对脱【。落、易倒塌的设施设!置单位应当及时拆】除;超过审批期限的!应当按?。。照有关规定办理延】期手续或者自—行拆除 第十七条 !    在》公共场所悬》挂广告?、标语等宣传物【品必:。须按照有关规定【办,理审批手续》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!除宣传物品》不得遮盖《路标、妨碍交—通 第十八条   !  临街建筑物、】构筑物?及,广场、绿地及其他】公共场?所等处的装饰性灯】。。光设施由产权单位或!者经:营单位负责》设置和维护灯—光设:施残缺或者损坏时】产权单位或者经营】单,位应:当及时修《复, 第四?章 :环境卫生管》理 第十九条   !  :建设:单位在进行城市新】。区开发和旧》区改:造时应当建设收集、!运,输和处理生》活废:弃物的环境卫生设施!。。   环境卫生设】施,必须与主《体工程同时设计、】同时施工、同时竣】工验收并《投入使用;》。经验:收不合格的》建设单位应当在规】定的期限内改正环】境卫生?设施所需《费用纳入建设—工,程概算?由主体?工程建设单位承【担 :  环?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!方案的审查及—竣工验收应》当有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主管部门》参加 第二十条【。。。    《 管:理单位应当定期维】护环境卫生设施【对陈:旧,、破损的环境卫生设!施应当?及时修复或》者更新保持完好【   禁止任何单位!和个人关闭、闲置、!。占用、损坏、—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!者改:变其:使用功能;确需拆】除的:。应当:经市、县人民政府市!容和: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和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!照先建后拆》或者价值补偿的原】。则由:拆迁单位或者—环境卫生专》业组织负责建设 !第,二,十一条  》   市容和环境卫!生主管部门》应,当制定公共》厕,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!定的标准建设、【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!位建:设、改造《公共厕所   在繁!。华地段、风景—旅游区应当》建设标?准化的水冲公共厕】所   鼓励和【。支持临街单位对外】开放内部厕》。。所,   ?城市旱厕、》。化粪池?应当及?时,掏运 第《二十二条     !对城市垃圾实行减】量化、资《源化、?无害:化处理   —城市人民政府应【当有计划地发展【城市煤气、天然气】、液化?气,;鼓:励和支持有》关部:门组织净莱进城、控!制无效包装》和回:收利用废《旧物资减少城市垃】圾量   市容和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应当按照城市规划有!计划地?建设城市垃圾—无害化处理》场(厂)处理场(厂!)的设?计方案应当符合【。国,家规定的相》关标准 《第二十三条   】  对居民生活垃】圾实行定《。时、定点、》容器:化收集?和密封运输并—做,。到,日产日清有》条件的?城市应当推行垃【圾袋装收集》和分类收集   】对居民排《。放生活垃圾可按【照有关规定征收城市!垃圾处理《费  ? 单位排放》。非有毒有《害垃圾必须办理垃】圾排放许可证在指】定地点?排放:。按规定缴纳垃圾【处理费   单【位和个人产生的【建筑垃圾和有毒【有害垃圾《不得倒入生活—垃圾收集容器由【单位或者个人自行】清运;无力自行清运!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!专,业,组织有偿代运—   医院、疗养】院、屠宰场、生【物制品厂产生的废】弃物:必须按照有关规【定处理? 第二十《四条 ?    在城市建成!区内禁?止有下列行为—   (一)随地吐!痰、便溺乱》丢烟:蒂、瓜?果皮核、纸》屑、纸钱、包装【品、宣传《品等废弃物;   !(二)?。随意:倾倒垃圾《或者污水、粪便【将垃圾扫入排—水井、?下水道;   (】。三)在城市》。道路、公园、广场】、绿地等露天场所】焚烧:垃圾等物品屠—宰家禽、家畜等【动物;?   (四)—在垃圾筒、》垃,圾收集点内捡拾垃圾!和在污水井内打捞】溲余;   (【五)其他有碍城【市环境?卫,生的行为 第二【十五条     在!城市道路《行驶的运《载泥:土、:沙石、水泥》等,易飞物和液体的【机动车应当采—取覆盖或者》密封措?。施防止沿途洒—漏并按照《规定的时《间和路?线行驶   经【批准进入城市的畜】力车应当保》持车容整洁畜粪【不得落地并按照【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!驶、停放《。 第二十六条   ! , 在:城市建成区内不得饲!养鸡、鸭、》鹅、兔?、猪等家禽》。家畜因教学、—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!要饲养?的须经市《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:部门批准 第二十】七条:     在城【市建成区内》不得饲养鸡、鸭、鹅!、兔:。、猪等家禽》家畜因教学、科研】以及其他特殊需【要饲养的除》外 第二《十八条     城!市环境卫生清扫、清!运、清掏和垃圾处】理等应?当逐步向专业化、市!。场化、产业化发展从!事上述经《营活动?。的单:位,和,个人:。必须:按照国家《规定接受市容和【。。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的资质审》。查  ?。 城:市环境卫生管理应当!逐步:实行社会化服务委托!环境卫生《专业:单位清扫、》收集、运《输,和处理废《弃物的应当交—纳服:务费: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!市容:和环境卫《生,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!政、物价部门确【定 第五章 法律责!任 第二十》九条 ?    违反第【八条:、第九条第二款【。规,定的由市容和—环境卫生《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改?正并对个人处50】元以上2《00:元以下罚款;对【单,位处200元以【上100《0元以下罚款 第三!十条     【违反第十一条第【(一)项、第—。(二)项、第(【六)项?至第(九)项、第十!二,条第一款、第十【三条、第十六条规】定的由市容》和环境卫生》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:违法行?为限期拆《除违法设施或者采】取,其他补救措施对非经!营,性行为?处,100元以上100!。0元以下《。罚款;对经营性【行为且有违法所【。得,的,处违法所得1倍【以上3倍以下罚【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!元;对经营性行为而!无违:法所得的处100元!以上:1000元以下罚款! 第三十一条 】    违反第【十一条第(三)项至!第(五)《项规定的由市容和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!令,改正限期拆除违【法设施;对非—经,营性行为的处50】元以上1000元以!下罚款;对经营性行!为的处500元【以上:5000元以—下罚款 第三—十二条    【 违反第十二—条第二款、》第十四条、第—十五条、第十—七条:、,第十八条、第—二十条、第二—十一条第四款、【第二十四条规定的】由市容和环境—卫生:。主管部门《责令停止违》法行:。为采取补《救措施?处20元以上—1,。000?元以下?罚,款 第三十三—条 :  : ,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!三款规定《的由市?容和环?境卫生主《管部门?责令补办手续并【处每:车次:300元以》上500元以下罚】款 第三十四条【 , ,  :。 违反?。第二十?五条规?定的由市容和环【境卫生主管部—门责令改正清除污】染并:处每车次50元以上!500元以下—罚款 第三》十,五条 ?    违》反第二十七条—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!和环境?卫生主管部》门责令改正并处清】除分担?的冰雪?费用1倍的罚款但最!高不得超过》1,000元 第三十】六条     不符!合城市容貌标准、】环境卫生标准的建】筑物或者设》施由市容和环境卫生!。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!。划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改造或》者拆除;逾期未改造!或者未拆除的经县以!上人民政《府批:准由市容和》。环境卫?生主管部门或者城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依法组织强—制拆除并对非经营性!行为处100元【以上1000元以下!罚款;对经营性行】为的处?1000元以—上1:万元以下罚款 第】三十七条   【  损坏《环境卫生《设,施及其附《属设施的由市容和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。责令恢复原状—。并处其损坏设—施造价1倍》。。的罚款其中非经【。。营性活动《中,的违法行为》罚款不得超过10】00:元;经营性》活动中的违法行【为有:违法:。所,得的罚款不得超过】3万元无违法—所得的罚款》不得超过《1万元;窃取—、,损坏环境卫》生设施?。及其附属设施构【成治安管《理处罚的由公—安机关依《法给予治安》管理处?罚;:构成:犯罪: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第三十】八条     违反!本规定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有处罚规定】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!定处罚 第》三十九条   【。  侮辱、》殴打市容和环境卫】生工作人员或者【阻碍其执行职务构成!治安:管理处罚的由公【安机关依法给予【治,。安管理处罚》;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第四十条】     》市容和环《。境卫: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!其所属的《市,容和环?境卫生管理机构实】施行:政处罚 《  实施行政处罚按!照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,。行政处罚法规定【执行 第》四十一条     !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!人,员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、玩忽《职守的?由其所在单位或者】上,级主管部门给予行】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?法追究?刑事责任 第六【。章 附?则 第四十二—条  ?   独立》工矿区的市容和环】境卫生管理》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!。四十三条 》    本规定【自2001年4【月1日起施》行19?89年12月30日!辽宁省人民》政府发布的辽—宁省城市市》容,管理:办法同时废止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