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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辽宁省城市市容和】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!(2001年—2月:20日?辽宁省人民政府【令第120号—公布 根据200】4,年9月2日辽—宁省人?。民政府令第175】号辽宁省人》民,政府:关,于修订部《分省政府规》章的决定第一—次修正 根据2【01:1,年1月13》日,辽宁省?人民政府令》第247号辽宁【省人:民政府?关,于,。。修改和废止〈—辽宁省小煤矿安【。全生产?管,。理规:定〉等?89件省政府—规章的决《定第二次修》正 根据20—11年12月15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!。。第269号辽—宁省人民政府关于】废止和修改》〈辽宁省城市房【。屋拆迁管理办法【〉等14件省政府】。规,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! ,根据2016年4月!17日辽宁》省人民政府令第3】00号辽《宁,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!部分省政府规章的】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!据20?1,7年8月16日【辽宁:省人民政《府令第?308号《辽宁省人民政—府关于修改部—。分省政府《规章的决《定第五次修正— 根据2017【年1:1月29日辽—宁省人?民政府令第3—11号?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!废止和修改部分省】政府规章的决定第六!次修正) 第一章 !总,则 :第一条     】为加强?城市市容和环境【卫生管理创造整洁】。、优美?、文明的工作、【。。生活环境根据—国务院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!有关规定结》。合我省?实际制定本规—定, 第:。二条     【本规定适《用于我省城》市建:成区内?的,。市容和环《境卫生管理 —第三条     各!。级人民政《府,应当将城市》。市容和环境》。卫生事业纳入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计划并组织—实施   各—级人民政府应当【加强城市《市容和环境卫—。生的科?学技术研究推广【先进技术提高城市】市容和环境》卫生水平 第四条 !  :  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工作实【行统一领导、分区负!责、专业《人员管理和群众【管理相?结,合的原?则 第五条 —    各级人民政!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,行,政主管部门(以下简!称市:容和环境卫生主【管部门?)负责本《辖区内的城》市市容?。和环:境卫生管理》工作 ?。  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!市,。容和环?境卫:生主管部门所属的】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管理机构负—责  ? 公安、工商、【卫生:。、交通?、环:境保护等部门应当】按照各?自,的职责做好城—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工作  》 市容?和环境卫生主管【部门可以在市民中】聘请市容和环—境卫生?监督员协《。助做好城市》市,容和环境《卫,生管理工作》 第六条《     城市【人民政?府对在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?工作:中成绩显著的—。单位和个《人应当给《予奖励 第》二章 责《任分工 第》七条: ,   ? 市、区《市容和环境卫生【。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!处对本辖区内—责任单位《和个人的城市—市容:和环境?卫生工?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!督检查 第八条 】    城市市容】。和环境卫《生工作按照下列规】定实行分工》负责   (—一)城市主次—干道、立交》桥、人行天桥、人】行地道、广场由市容!和环境卫生专业组织!负责;   (二)!小街小巷、住宅区由!物业管理单位、【社,区(居民)委员会负!责,;  ? ,(,三):水域、河道由—管,理单位负《责;  《 (:四)机场、车站、港!。口,、,码头、公共》汽车始末站、停车场!、影:剧院、博物馆、文】化,体育场(《馆)和公园等公共场!所由管理单位—或者经营单位负责】;   (五)集】贸市场(含街—办市场、早市—、夜市)由》工商行政《管理部门统一管【理,由市场产权单位、开!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!具体负?责;   (六【。。)机:关、团体、学校、】部队、企业》事业: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!。其自行负《责; ?  (七)营—业性门点、》摊亭等?场所由其经营—者负责;《。   (八)—铁,路、公路及》其沿线由产权—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!责;  《 (九)《建筑:工地由施《工单位负责;—。   (十)—城市绿地由城市【绿化:专业组?。织负责;   【(十一)《公,共厕所、《垃圾收运站点—及其他?环境卫?生设施由市容和环境!卫生专业组》织或者物业管理单位!负责: 第九条 》  : , 对:临街单位实行城市市!。容与环境卫生承【包责任制度》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管部?门或者街道办—事处应当依据县【以上人民政》府的规定与临—。街单位签《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!容,和范:围并:监,。督实施   —责任单位应当按照】责任书的规定做好城!市市容和环》。境卫生?工作: 第三章 市容管】理 第十条 — ,。  : 在城市建成区内】。新建、?改建、?扩,建建筑物、构—。筑物应当符合城【市规划要求》其造型、色彩—、,高度、外墙装饰【等应当与周》围环境相协调  】 现有的建筑—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!、整洁?对具有历史价值【的建:筑物、构筑物—应,当保持原《有的风貌特色— 第?十一条?    《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!止有下列《行为:   (一)擅自对!临街建筑物进—行装修、《改建;   —(二)?擅自搭建建筑物【。、,构筑物; 》  (三)擅自在主!要街道两侧的—建筑:物周围?设置实体围》墙;   (四)在!临街建筑物、—构筑: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!体,的护栏;  — (:五)在房《顶搭棚、设架堆放】杂物;在临街建筑物!外墙吊?挂,有碍市容《观瞻的物《品;   (六)擅!。自在道路上从事【维修和清洗车—辆等经营活》动;   》(七)擅自》在人行天桥、立交桥!、主要街道两—。侧、:。交通路口派发—、悬挂经营性宣【传物品;   (】八)擅自占用城市】道路开办集》贸市场、《摆摊设点、堆放【物品;   (九)!在建筑物、构—筑物的外墙及—。市政公用《设施、树木上涂写】、刻划及张贴宣【传品 第十二条  !   在《城市建成区内设置】雕塑必须经》市容:和,环境卫?生主管部门》同,意并按照《规,。定办理审批手—续雕塑品必须内容】健康符合造型艺术要!求   雕塑品破损!。或,者污染其产权—单,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!及时修整保》持其艺术的完—。美和雕塑《品的整洁 第十三条!   ?  城市《道路路面及其附【属设施?应当保持完好、整洁!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占用城市道路(广】场);确需》在,城,市,道路设置候车亭、】。岗亭、书报亭、【。电话亭、停车—场等必?须按照有关规—定办理审《批手续 第十四【条     在城市!。建成区内运行的【机动车应当保—持车体整洁车体缺损!、污秽不洁、标【志残缺不全及货【车无后挡板、罐【装车无接《漏器的不得在城市】建成区内行驶 【第,十五:条     施工】现场应当设置围档】、标志;材料、机】具应当堆放整齐;】渣土应当及》时清运;停工场地】应当:及时整理并作必要】的覆:盖;竣工后应当【及时清理和平整【场地   施工单位!对挖掘?城市道路、维—修管道?及清疏管道、沟渠产!生的淤泥、污物必】须及时?清理保持《路面整洁 第十六条!  :   设《置户外广《。告、招牌及阅报【。栏、招贴栏》、,。指,路标示?牌、橱窗《、画廊、霓虹灯、电!子显示屏等》设施: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!生主:管部门同意后按【照有关规定办理审】批手续并定期维【修对:脱落、易倒塌的设】施设置单位应—当及:时拆除;超过审批期!限的应当按照—有关规定办》理,延期手?续或者自行拆除 】第十七条 》    《在公共?场,。所悬挂?广告、?标语等宣传物品必】须,按照有关《规定办?理,审批手续并在规定】的,期限内拆《除宣传?物品不得遮盖路标、!妨碍交通 第十八】条  ?   ?临街建筑物、—构,筑物及广场》、绿地及其他公【共场所等处的装【饰性灯?光设施由产权单【位或:。。者经营单《位负责?设置和维护灯光【设,施残缺或者》损坏时产权单位或】。者经营单位应当及】时修复 《第四章 环境卫生】管理 第十》九条 ?    建设—单位在?进行城?。。市新区开发》和旧区改造时应【当建设收集、—运输和处理生活【废弃物的环境卫【生设施   环【。境,卫生设施《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!设计、同时施—工、同时《竣工验收并投入【使用;经验收—不,合格的建设单位应】。。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!正环境卫《生设施所需费—用纳入建设工—程概算由主体—工程:。建设单位《承担   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】设计方?案的审查《及竣:工验收?应当有市容和—环境:卫生:主管部门《参加 第《二十:条     管【理单位应当定—期维护环境卫生【设施对陈旧、破损的!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!时修复或《者更新保《持完好   —禁止:任何单?位和个人关》闭、闲置、》占用:、损坏?、拆除环境卫—生设施或《者改变其使用功能;!。确需拆?除的应当经市—、县人?民政:府市:容和环境卫生主管】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批准按【照先:建后拆或者价值【补偿的原则》由拆迁单《位或者环境卫生【专业组织《负责建设 第二】十一条?   ?  市容和环境【卫生主管部门—应当制定公》共厕所建设规划【并按照规定的标【准建设、改造—或者支持有关单【位建:设、改造《公共厕所   【在繁华地段、风景旅!游区应当建设标准化!的水冲公共厕所  !。 鼓励和支持临街】单位:对外开?。放内部厕所 —  城?市旱厕、《化粪池应《当,。及,时掏:运 第二十二—条,     对城市】垃圾实行减量—化,、资源化、无害【化处理   城市人!。民政府应当有计划】地发展城市煤气【、天然?气、液?化气;鼓励和—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!莱进城、控》制无效包装和回收利!用废旧物资减少【城,。市垃圾量   【市容:和环境卫生主—管部门应当按—照,城市规?划有计?划地: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!处理场(厂)处理】场(:厂)的设计》方案应当符》合国家规定》的相关标准》。 第二十三条—    《 对居民生活垃【圾实行定时》、定:点、容器化收集和密!封运输并做到日产】日,。清有条件的城市应】。当推行垃《圾袋装收集和—分类收集   对】居民排放生》活垃圾可按照—有关规定征收城市垃!圾处理费   单位!排放非有《毒有害垃圾必须办理!垃圾排放许可证在指!定地点排《放按规定缴纳—垃圾处?理费   单位【和个人产《生的建筑垃圾和有毒!有害:垃圾不得倒入—生,活垃圾收集容器由】单位或者个人自【。行清运;无力自行清!运的由市容和环境卫!生专业组《。织有偿代运》   医院、疗养】院、屠宰场、生【物制品?厂产生的《废弃物必须》按照:有关: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!条    》 ,在城市?建成区内禁》止有下列行为—   (一》),随地吐痰、》。便,溺乱丢烟蒂、瓜果】皮核、?纸屑、纸钱、包【装品、宣传品等【。废弃物;  — (二)随》意倾倒垃圾或者污水!。、粪便?将垃圾?扫入排水井、下【水道;   (三】。)在城市道路—、公园?、,广场、绿地等—露天场所焚》烧垃圾等物》品屠宰家禽、家畜】等动物?;,   (四)在垃】圾筒、垃圾收集点内!捡拾垃圾和在污水】井内打捞溲余; 】 , (五)其》他有碍?城市环境卫》生的行为 》第二十五条   】  在城市道路【行驶的运载》泥土、沙石、—水泥等易飞物和液】体,的机动车应当采【取覆盖或者密封【措施防止沿途洒漏并!按照规定的时—间和:路线行驶   经批!准进入城市的—畜力车应当保持车】容整:洁畜:粪不得落地并按照规!定的:时间和?路线行驶、》停放 第二十六条 !    在》城市:建成区内《不得:饲养鸡、鸭、鹅、兔!、猪等家禽家畜【因,教学、科研以及其】他特殊需《要饲养?的须经市容和—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批准 第二十七】条     在城】。市建成区内》不得饲养鸡、鸭、鹅!、兔、猪等》家禽家畜因教学、科!研以及其他特殊需】要饲养的除外 第】二十八条 》 , , , 城:。市环境卫生清—扫、清运、》清掏:和垃圾?处理等应当逐步向专!。业化、市场》化、产?业化发展从》事,上述经营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!须按照?国家规定接受—市容和环境卫生主】管部门的资》质审查?   城市》环境:卫生管理应当逐【。步,实行社会化服务【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!位清扫、收集、【运输和处《理废弃物的应—当,交纳服务费服务费的!。收取标?准,由市容和环境—卫生主管部门会【同同级财《政、:物价:。部门确定 第五【章 法律责任— 第二?十九条 《    违》反第八条《、第九条第》二款规定的由—市容和环境》卫生: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。正并对个人处50】元以上20》0元以下罚款;对单!位处20《0元以上1000元!以下罚款 》第三十条    】 违:反第十一条第—(一)项、》第(二)《项、第?(六)项《至第(九《)项、第十二条【第一:款、:第十三条、第—十,六条规定的由—市容和?环境卫?生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法行为限—期拆除违《法设施或者采—取其他补救》措施对?非经营性《。行为处100元以】上100《0,元以下罚款;对经营!性行:为且有违法所得【的,处,违法所得1倍以【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!不得超过《3万元;对经营性行!为而无?违法:所,得的处100元以上!。。1000元以—下罚:款 ?第三十一条    !。 违反?第十一条第(三【)项至第(》五)项规定的由【市容和?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!令改正?限期拆除违法设施;!对非经营性》行为的处50元以】上1000》元以下罚款;—。对经:营性行为的》处5:。0,0,元以上5000元】以下:罚款: 第三?十二条     违!反第十二条第—二款、第《十四条、第》十五条、第十—七条、第《十八条、第二十【条,、第二十一条第【四款、第二十四条】规定的由《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,管部门责令停—。止违法行为采取补】救,措施处2《。0元以上1000元!以,下罚款 第三十三】条    》 ,违反第二十三条【第三款规定》的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主管部门》责,令补:。办手续并处每车次】3,00元?以上500》。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!四条  《   违反第二【十五条规《定的由市容和环【境卫生主管部—门责令改正清除【污染并处每车次【50元以上》500元《以下罚?款 第三十》。五条:     违反第二!十七条第《二,款规定?的由:市,容,和环:境卫生主管部门责】令,改正并处清除—分,。担的冰雪费》用1倍的罚款但最】高不得超过》1000元 —第三十六条   】 ,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!准、环境卫生标准的!建筑物或者设施【由市容和环境—卫生主管部》门,会同城市《。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期》改造:或,者拆:除;逾期未》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!县以:上人民政府批—准由市容和环—境卫生主管部门或】。者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!组织强制拆除—并对非经营》性行为处10—0元以上100【0元以下罚款—;对经营性》行为:的处1000元以上!。1万元以下罚款【 第三十《七条  《。  : 损:坏环境卫生设施【及其附属设》施,的由市容和环境【。卫生主?管部门责令恢—复原状并处》其损坏设施造价1倍!的罚款?其中非经营》性,活动:中,的违法行为罚款不得!超过1000元;】经营性活动中的【违法行为有违法【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!3万:元,。无违法所得的罚款】不得超过《1万元;窃取、损】坏环境卫生设施及】其附属设施构成治】安管理处罚》的由公安机》关依法给予治安【管理处罚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 —。第三十八条   】。  违反本规—定法:律、法?规、规章有处—。。罚规定的由相关【部门按照《规,定处罚 《第三十九条    ! 侮辱、殴打市容】。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!或者阻碍其执—行职务构成治安【管,。。理处罚的由公安【机关依法给予治【安管理处罚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 第四十》。。条,     》。市容和环境》卫,生主管?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!的,市容和环《境卫生?管理机?构实:施,行政:处罚 ?  实?施行政处《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!行 第四》十一条  》。 ,  市?容和环境卫生—。执,法人:员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、玩?忽,职,。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者上级主管》部门给予行政处分】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第六【章 附则 》第,四十二条   【 , 独立?工矿区的市容和环】境卫生管理参照本】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!条   《  本规《定自2?001年《4月1?日起施行1》989年1》2月30日》辽,宁省人?民政府发布的—辽宁省城市市容管理!办,法,同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