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城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。管理规定
(200!。1年2月20日辽】宁省:人,民政府令第》120号公布—。 根据2004年9!月2日辽宁省人民政!府令第17》5,号,辽宁省?人民政府《。关于修订《部分省?政府规章《的,决定第一次》修正 根据2—。011年1月1【3日:辽宁省人民政府【令第2?47号辽宁省人民政!府关:。于修改和废止〈【辽宁省小煤矿—安全生产管理规【定〉等?89件省政府规【章的决定第二次修】正 根据20—11年12月—15日辽宁》。省人民?政府令第《26:9号辽?宁,省人民?。。。政府关于《废止:和,修改〈?辽宁省城市房屋【拆迁管理《办法〉?等14件省政府规章!的,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!据20?16:年4月17日辽【宁省人民政府令第】300号辽宁省人】民,政府关于修改部分】省政府?规章的决定第四【次修正 根据—2017年》8月1?6日辽宁省人民政】府令第308号【辽宁省人《民政府关于修改【。部分省?政府规章的决定【第五次修正》 根据2017年】11月29日—辽宁:省人民政府令第3】11号辽宁省人【民政府关于废止【和修改部分省—政府规?。章的决定第六次修正!)
第一《章 总则
第一条 !
为》加强城市市容—和,环境卫生管理创【造整洁、优美—、文明的工》作、生活《环,境根: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!环境卫?生管理?条例的有《关,规定结合《我省实?际制定本规定
第】。二条 《
本规定适用于!我,省城市建成》区,内的市容和环境【卫生管理
第三条 !
各级人民】。。政府应当将》城市市容和》环境卫?生事业纳入国民经】济和:社会发展计划—并组织实施
【 各:级人民政府》应当加强城市—。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!推广先进技术—提高城?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!平
第?四条
城市!市容和?环境卫生工作—实行统?一领:导、分区《。负责、专《业人员管《理和群众管理相【结合的原则
第五条!
》各级人民《政府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部门(以《下简称?市容和环境》卫生主管部门—)负责本辖区—内的城市《市,容和环境卫生管【理工作?
: 城市市容和环【境,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!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!部门所属的市容和环!境卫生管理》机,构,负责
《。 公安、《工商、卫《生、交通、环境【保护:。等部:门应当?按照各自的职责【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工作
市】容和环境卫生—主,管部门可以在市民中!聘请:。市容和环境卫—。生监督员协助—做好: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管理工作
第【六条
》 :城,市人民政《府对:。在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生》工,作中成绩显著的【单位和?个人应当给予奖励
!第二章 责任—分工
?。第七条 》
: 市、区市容—和环境?卫,生主管部《门和街道办事处对】本辖区内责》任单位和个》人的城市市容—和环:境卫生工作进行【协调指导和监督检】查
:第八条 《
城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!作按照下列规—定实行?分工负责
(】一,)城市主次干—道、立交桥、人行】天桥、人行地道【、广:场由市容和环境【卫,生专业组织负责【。;
? (:二):小街小巷、住宅区】由物业管理单位、社!。区(居民)委员【。会负责;
(三!)水域、河道由【管理:单位负责;
【 (四)机场、【车站、港口》、码头、公共汽车】。始末站?、停车场、影—剧院:、博物馆、文—化体:育场(馆《)和公?园等公?共场所由管》理单位或者经营单】位负责;
(五!)集贸市《场(含街办市场、】早,市、夜?市)由?。工商行政管》理部:门统一?。管理由市场产权单位!、开办单位或者经营!单位:具体负责;
【 (六)《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!部队、企业事业单位!。的,卫生责任《。区由其自行负责;
! (七)营业【性门点、摊亭等场】。所由其经营者负责】。;
(八)【铁路、公路及其沿】线由产权单位或者】经营单位负责;
】 (?九,),建筑工?地由:施工单位负责;
】 (?十)城市绿地由城市!绿化专业组织—负责:;
? (十一《)公共厕所、垃圾收!运站点?及其他环境卫生【。设施由市容和环境卫!生专业组织或者物】业管理单《位负责
《第九:条 ?
对《临街单位实行城市】市容与环《。境卫:生承:包责任制《度市容和环境卫生主!管部门或者街道办】事处应?当依据县以》上,人民政府的规—定与临街单位签【。订责任?书明:确,管理内容和》范,围并监督《实施:
责任单位【应当按照《责任书的规定做好】城市市容和》环境:卫生工作
第三章】 ,市容管理
第十条 !
《在城市建《成区内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物!、构筑物应当符【合城:市规划要求其造型】、,色彩、高度》、,外墙装饰等》应当与周围环境【相协调
《 现有的建筑物应!当保持外形完好、整!洁对具有历史价【值的建筑物、构【。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!风貌特色
—第十一条 》
? 在城市建成区内】禁,止有下列行为
!(一:。。)擅:自对临街建筑物【进行装修、改建;
! (二)擅—自搭建建筑物、构】筑物;
(三)!擅自在主要街道两侧!。的建筑物周围—设置实体围墙—。;
(四)在】临街建筑物》。、构筑物立》面上安装《突出墙体的》护栏;
(【五)在房顶搭棚【、设架堆放杂物【;在临街建》。筑物外墙吊挂有【碍市:容观瞻的物品;
】 (六)》擅自在?。道路上从事维—修和清洗《。车辆等经《营,活动;
(七】)擅自在人行天桥、!立交桥、主要街道】两侧:、交通路口派发、悬!挂经营性宣传物品】;
《。(八)擅自占用城市!道,路,开办集贸市场、摆摊!设,。点、堆放《物品;
(【九)在建《筑物、构筑》物的:外墙及市《政公:用设施、《树,。木上涂写、刻—划及张贴宣传品【
第十?二条
》 在城市建成区】内设置?雕,塑必须经市容—和环境卫生》主管部门同意—并按照规定办理【审,批手续雕塑品必【须内:容健康符合造—型艺术要求
】雕塑:品破损或者污染【其产权单位》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!时修整保持其—艺术的?完美和雕塑品—的整洁
《第十三条
】 城市?道,路路面及其附属设】施应当保持完好【。、整洁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?得擅自占用城市道】路(广场);确【需在城市道》路,设置候车亭》、岗亭、书报亭、电!话亭:、停车场等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!理审批手《续
第?十四条 《
? 在城?市建成区内运行的机!动车:应当保持车体整洁车!体缺损、《污,秽不洁、标》志残缺不全及货车无!后,挡板、?罐装车?无,接漏器的不得在城】市建成区内行驶【
第十五条》 :
: 施工现场应当设】置围档、标》志;材料、机具应】当堆放?整齐;?渣土应当及时清运;!停工场地应当—及时整理并》作必:要的覆?盖;竣工后》。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!场,地
施工单位对!挖,。掘城市道路》、维修?管道及清疏管道、沟!渠产生的淤泥、污物!必须及?时清理保持路面整洁!
第十?六条 ?
设置—户外广?告,。、招牌及阅报—栏,、招贴栏、指—路标示?牌、橱窗、画—廊、霓虹灯》、电子显示屏等设】施必须经市容—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!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!办理审批手续并定期!维修对脱落》、易倒?塌,的设施设置单位【。应当及时拆除;超过!审批:期限:的应当按《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!手续或者自行拆除】
,第,十七:条 ?
在《公共场所悬挂—广告、标语》等宣传物品必须按照!有关规定办理审【批手续并在》规定的期《限内拆除《宣传物品不》得,遮盖路标、妨碍交】通
第十八条— :
临街建—。筑物、构筑》物,及广场、绿》地及其?他公共?场所等处的》装饰:性,灯光:设施由产《权单位或《者,经营单位负责设【置,和维护灯光设施残】缺或者损坏时产权单!位或者经营》。单位应?。当及:时,修复
第四章 环境!卫生:管理
?。第十九条
!建设单位在》进行城市新》区,开发:和旧区改造时应当建!设收集、运输—和处理生《活废弃?物的环境卫生设【施
环境—卫生设施必须与【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!同时施工、同时【竣工:验收并投《入使:用;经验收》不合格?的建设单《位应当在规定的【期限内?改正环境卫生设【施,所需:费用纳入建设—工程概算由主体工程!建设单位承》担
环境卫生】设施规划《设,计方案?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应!当有:市容和环境卫—生主管部门参加【
第二十条》 ,
: 管理单》位应当定期》维护环?境卫生设施对陈【旧,、破损?的环境卫生设施【。应当及时修复—或者更新保持完好】
禁止任何【单位和个人关闭、闲!置、占用《、损坏、拆除环境卫!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!用功能?;确需拆除》的应当经市、县【人民政?府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门和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。批准按照先建—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!原则由拆迁》单位:或者环境卫生专【业组织负责建设【。
第二十》一条
市】容,和环:境卫生主管部门应】当制定公共厕所建】设规划并《按照规定的标—准建设、改造—或者支持有关单位】建设、改造》公共厕所
》 在?繁华地段、风—。景旅游区应》当建设标准化—的水冲公《。共厕所
鼓励和!支,持临街单位对外开放!内,部厕:所
城》市旱厕、化》粪池应当《及时掏运
第—二十二条
【 对城市》。垃圾实行减量化、资!源化、?无害化处理》
?城市人民政府应当】有计划地发展城【市,煤,气,、天然气、液化气】;鼓励和支持有关部!门,组织净莱进》城、控?。制无效包装和—回收利?用废旧物资》减少城市《垃圾量
市容和!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应当按照城市规【划有计划地建设【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!场(厂)处理—场(厂)的设—计方案应当符合国】家规定的相关—标准:
第二?十三条
【 对居民生活垃圾实!。行定时、定点、【容器化收集》和,密封运输并做到【日产日?清,有条件的城市应【当推行垃《圾袋装?收集和分类收集
】 , ,对居民排放生活【垃圾可按照有—关规定征收城市垃】圾处理费
》 单位排放非有】毒,有,害垃:圾必须办理垃—圾排:放许:可证在指定》地点排放按》规定缴纳垃圾处【理,费
单位和个】人产生的《建筑垃圾和有毒有】害垃圾不得倒入生】。。活,垃圾收集容器由单】位或者个人自行清】运;无力自行清运】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!。专业组织《有偿代运
【医院、疗《养院、屠宰》场、生物制品厂产生!的废弃物必须—按照有关规定处【理
第二十四条 】。。 ,
在《城市:建成区内禁止—有下列行为
— (一《)随地吐痰》、便溺?乱丢烟蒂、瓜—果,皮核、纸屑、—纸钱、包装品、宣传!品等废弃物;
】 (二)随意倾倒垃!圾或者污《。。水,、粪便将垃圾—扫入排水井、下水】道;
(三)在!城市道路、公—园、广场、绿地等露!。天场所焚烧垃—圾等物品《屠,宰家禽、家畜—等动:物;
(四)】在垃圾筒、垃圾【收集点内捡拾垃圾】和,在污水井内打捞溲】余;:
(《五)其他有》碍城市?环境卫?生的行为
第二【十五:条
》 在:城市道路行驶的【运载泥?土、沙石《、水泥等易飞物和液!体的机动《。车应当采取覆盖或】者密封措施》防止沿途洒漏—并按:照规:定,的时间和路》线行驶
《 , 经批准进入城市的!畜,力车: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畜!。粪不得落地并按【照规定的《时间和路线行驶、】停放
第二十六条】。
在城【。市建成区《内不得饲养鸡、【鸭、鹅、兔、猪等】家禽家畜因教学、】科研以及其》他特殊需《要饲养?的须:经市容和环境—卫生:主管部门批》准
第二十七—条
》 在城?市建成?区,内不得饲养》鸡、鸭、鹅、兔、】猪等家禽家畜因【教学、科研以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!的除外
《第二十八《条,
《 城市?环境卫生清》扫、清运《、清掏?和垃圾处理》等应当逐步向—专业化、市场化、产!业化发展从事上【。述经营活《动的单位和个人必】须按照国家规定【接受市?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部门的资—质审:查
: 城市《环境卫生管理应【当逐步实行社—会化服务委》托环境?卫生专业单位—清扫、收《集、:运输: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!交纳:。。。服务费?服务费的收取—标准由市《容和: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会同同级财政、物】价部门确定
第五章! ,法律责任
》第二十九条 —
违反第八条!、第九条第》二款规定的由市容和!环境卫生《主管部?门,责令:。限期改正《并对个人处50【元以上200元以下!罚款;对单位—处200元》以上1000元以下!。罚款
第三十条 】。。
? 违反第十一条【第(一)项、—第(二)项、第【(六)项至第(九)!项、第?十二条第一》款,、第十三条、第十六!条规定的《由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?门责令?停止违?法行:为限期拆除违法设施!或者采取其他—补救措施对非经【营性行为处1—。00元以上100】。0元以下罚款—;对:经营性行为》且有违?法,所得的处违法—。所得1倍以》上,。3倍以下罚款最高】不得超过3万元;】对经营性行为而【无违法所得的处【。1,00元以上1—000元以下—罚款
第三十一条! :
: 违反第十一条【第(:三,)项至第《(五)项规》定的由?市容和环境》卫生:主管部?门,。责令:改正限?。期拆除?违法:设施;对非》经营:性行为的处50元】。以上10《00元?以下罚款;对经营】性行为的处》500元《以上5000—元以下罚款》
第三十二条
! 违反《。。。第十二条第》二款、第十四条、】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!。、第十八《条、第二十条、第二!十一条第四》款、:第二十四条》规定:的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法行为采取【补救措施处》20元以《上1000元—以下罚款
第—三十三条
!。违反第?。二十:三条第三款规定【的由市容《和环境?卫生主管部》门责令补办手续并处!每车次300元以上!500元以下罚款】
第三十四条—
违反第】二十:五,条规定的由市容和环!境卫生主管部—门责令改《正,清除:污染并处每车次【50元以上5—00元以下罚—款
第三十》五条
》 :违反第二《。十七条第二款规【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!生,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并处:清除分担《的冰雪费用1倍的罚!款但最高不得—。超过:。1000元》
第三十六条—
不符合】城市容貌标准、环境!卫生标准的建—筑物或?者设施由市容和环】境卫生?主管部门会同—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造或者拆除;逾】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!的经县以上》人民政府《批,准由市容《和环境卫生主管【部门或者《城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依法》组织强制拆除并对非!经营性?行为处100元以】。上1000元以【。下罚款?;对经?营性:行为的处《1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下《罚款
第《三十七条 》
损》坏环境卫生设施及其!附属设施的由市【。容,和环境卫生主—管部门责令恢复原】状并处其损坏设施】造价1?倍的罚款其中非经】。营性:活动:中的违法行为罚款】不得超?过1000》元;经营性活动中的!违法行为有》违法所得的》罚款不得超》过3万元无》违法所?。得的罚款不得超过1!万元;窃取、损坏】环境卫?生设施及《。其附属?设施: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!由公安机《关依法给予》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:任
第三十八条【
违反【本规定?法,律、法规、规—章,。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!。部门按照规》定处罚
第三十【九条
》。 侮辱、殴—打市容和环》境卫生?工作人员或者阻碍】其执行职务构成治】。安管:理处罚的由公安机】关依法给予治安【管,理处罚;构成犯罪】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第四十《条,
市容和】环境卫生主》管部门可以委—托其所?属的市容和环境卫生!。管理机构实施行政】处,罚
: 实?施行政处罚按照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行:政,处罚法规定执行
!第四:十一条 》
市容和环境卫!生执法人员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弊、—玩忽职守的由—其所在单位或—者上级主管》部门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第六《章 附则
第四十二!条
—独立工矿《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!管理参照本规定执】行
第四十三—条
本规定!。自200《1年4月1日起施行!1989《年12月30—。日辽宁省人民政府】发布的?。辽宁省城市》市容管理办法同时废!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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