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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: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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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五条 ?本条例与国家有关法!令、:规定有抵触时按【国家有?。关法令、规定执【行;本省过去有关】规定与本条》例有抵触《的按本条例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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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六条 】与城市建设管理【有,关的城市规》划、房产、环—境保护、环境—卫生、交通、消【防、治安《。、水利等方面的管理!工作按国家和—省制定的《有关条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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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—条 :各市、?县人民政府》(地区行政公署【)可根据本条例【制定本地区的城镇建!设,管理实施《细则以及有关各项】补偿、收费》、罚款标《准和办法并报省备案! :
《第三十八《条 本条例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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