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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!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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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【本条:例,。与国:家有关法令、规定】有抵触时按》。国家有关法令—、规:定执行?;本:省过去有关规定与】。本条例有抵》触的按?本条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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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,三十六条 与—。城市建?设管理有关》的城市规划、房【产、环?境保:护、环境卫生、交通!、,。。消防、治安、水利等!方面的管理工作按国!家和省制定的有【关,条,例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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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七,条, 各市、县人—。。民政:府(地区行政公【署)可根据本条例】。制定本?地区的?城镇建设管理实施细!则以及有关各项补】偿、收费、罚款标准!和办法并《报省备案 —
第三—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!布之日起施》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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