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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《连市森林防火—管,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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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!4年6月23日大连!市,人民政府令第46号!。公布 《。自200《4年8月1日—起施行?。)
第一条 【 为有效预防和及】时扑:救,森林火?灾保护森林资—源,促进林业《发展维?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!。人民共和《国森:林法、国务院森【林防:火条例的规定结合】。本市: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— 第二条 本】办法所称森林—防火是指森林、林】木和:林地火灾《的预防和扑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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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《连市:行政:区域内的森》林防火?工作:适用:本办法
!第三条 市及县(!市)、区人》民政府和大连经济技!。。术开发区、大连金】石滩:国家:旅游度假区管委会】(以下称先导区管】委会)应将森林防火!工作纳入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:并将森林防火经费】列入本级财》政年度预算实行专款!专用:
第四条! 大连市森林【防火:指,。。挥部负责本市—行政区?域内:的森林防火工作市森!林,防火指挥部在市【城市建设、林—业行政主管部门【设立:办公:室共同负责本市【森林防火的组—织、协调、检查、监!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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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市)、区人】民政府?和先导区管》委会应当设立森林】。防火:。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!森林:防火工作《森林防火指挥—部在林业行政—主,管部门?设立办公室》具体负责森林防【火的组织、协调、】检查、监督》工作乡(镇)、街道!应设立森《林防火工作领—导小组配备专—职干部?。。负,责,森,林防火工作 【
《 , 行政区—域交界的林区有关县!。。(市)?、区人民政府—、管委?会应当建立森林防火!联防组织确定联【防区域共同做—好联防区《。域的森林防》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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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场》、自然保《护区、风景名胜【区、森林公》园、城市风景林的管!理,单位也应设立森林防!火工作领导》小组指定专》职人:。员负责日《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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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森林!。防火工作实行各级】人民:政府、管委会行【政领:导负责制和在人民政!府、管委会领—。导下:的,。部门领导《责任制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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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【人民:政府、管委》会应当组织所属【部门和辖《区内单位划定森林】防火责任区》签订森林防火责【任状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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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林区所属乡!镇(街道)、—林场应当《根据森林《防火工作需要配【备专职?和,兼职护林员》。负责巡山护林—管理野外用火报【告,火情:协助:有关部门查处—森林火灾案》件护林员《在,执行工作任务—时应携带《护林员证《件和佩戴护林—员标志专职护林员】的工资由市、县【财政、?林权所有者共—同承:。担
第七!条 ?市及县?(市)、《区,人民:政府、?管委:会,应组织有关》单位按照国》家森林防火了望网】、通讯网、预测网、!隔离带网和扑火工具!机械化、《扑火队伍专》。业,化要:求制定森林》防火规划指导森林】防火:基,础设施、设》备的建设建立森林】消防队伍培训森【。林防火?专业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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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— ,。。各,级森林防火指—挥部办公室及林【业、:城建行?。。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!开展经常《性的森林《防火宣传教育活动】报刊、电视、—广播等新闻媒体【应配合做好》森林防火宣》传,教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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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森林防火《期内新闻媒体及【气,象部门应无偿—向社:会发布森林火险等】级预报和其他—森林防?火通:告、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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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?条 全《市森林防《火期为每《年10月15日【至翌年5月31【日森:林防火戒严期为【每年:3月15日至5【月,31: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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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在森林防火期内出】现高:温、干旱、大风等】。高火:险天气时县》(,市)、区人》民政府、管委会可以!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划!定森林防火戒—严区:
第十条! 森林防火期内森!林防火指《挥部办?公室实行24—小时昼夜值班—森林防火戒严期内】应有指挥部成员值班!。
第十一!条 森《林防:。火期内禁止在林【区上:坟烧香?。、烧纸、送明火灯、!。燃,放烟:花爆竹和吸烟、【野炊、烧荒、燎地】。。格、烧病腐》果,树枝皮等野外用【火行为因特殊情【况需要用火的须【按国家规定》领取许可《证和进入林区证【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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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】戒严:期内:在林区禁止一切野】。外用火行《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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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二条 ? 森林防火期内进】入林区的机动车【辆必须配备防—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!效措施防止》漏火:、喷火;机动车【辆司乘人员》以及旅客不得丢弃火!种
第】十三条 《。 ,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不?。得在林区《。边,缘设:置生产、《。储存、加工》、装卸易燃》、易爆物品的工厂】、仓库等场所;不得!损,坏,、挪用或擅自拆除森!林防火基础设—施堵塞防火通道【破坏防火林带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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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!任何:单位和个《人发现森林》火灾应在采取—必要措施《。情况:下及时向当》地人民政府》、先:导区管委《会或森林防火—指,挥部报告当地人【民政府、先》导区管委会或森林防!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!必须立?即组织扑《。救并逐?级上报参加扑火【。的单位和《个人必须服从—命令:按时到达指定—地点扑火《。不得:拖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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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《条 属于下列【情,形之:一的森林火灾由市森!林防火指《挥部统一组织和指】挥市森林防火—指,。挥部应当在临近火场!的地方组《成扑:。火前:线指挥部扑火前线】指挥部?根据需要有权—调动各有关单位的灭!火物资、设备—、交通运《输工:具和人?力以及采取清—除障碍物《、实施?局,。部,交通管?制等紧急措施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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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?)森林过火》面积10公顷以上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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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威胁居民区!和重要设施》安全的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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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发—生在:。自然保护《区、风?景名胜区和森林公】园范围?内的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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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四)县(市)、】。区行政区域》交界处?发生:的森林火《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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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造成一人以—上死亡?或者三人以上重伤】的; 《
(六】)4:小时内尚《未,扑灭明火的; 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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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需要】上级和辖区外单位】。支援扑救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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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【 森林火灾的明火扑!灭后:必,须,留有足够《人员看守清除余【火经检查确》认余火已彻底熄【灭后方可撤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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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 森林【火灾:扑灭后当地森林【防火指挥《部应当及《时组织有关部门【对起火的时间、地点!、,原因:、肇:事者、?受害森林面积和林】。木,损,失、:扑,救情况、人》员伤亡、《其他经济损失以【及对生态环》。境的影响进》行调:查记:入档案?上报上级森林—防,火指挥部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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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—火灾造成的损失由】当地: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据!国家制?定的森林《火灾损?失计算标准进行核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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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八条: 因扑《救森林火灾》负伤、致《残,或者牺牲人员的医疗!、抚恤?等按照国《家有关规《定办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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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九条 在森】林防火工作中符【合下列条件之—一的单位《和个:。人,由市及县(市)【、区人民《。政府和先导》区管委会给》予表彰或奖励—。
】(一)连续1—0年以上无森林火灾!的乡:(,镇)、?街道保持1》年,以上无森林火灾【或,三年以上基本—无森林火灾的区(】市):、县和先导区—保持20年以上无】森,林火灾的自然保【护区、国《营林场?;
!。(二)发生森—林火灾能及时采取】有利措施积极扑救损!失较小的或者—在扑救?火灾中的有功人员和!有显著成《绩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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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发现纵火】。、失火行为及时【制,止,或检举报告肇事【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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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在—查处森林火灾案【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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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【在森林防《火工作中有发明创】造并作出突》出贡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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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六,),连续从事森林防【火工作15年以上且!无重:大过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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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!违反本办法》规定由林业、城市】建设行政《主,管部:门依据法律》、法:规规定予以处—。。罚;造成《。损失的依法承—担赔偿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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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:十一条? 违反本办—法构成?违,反治:安管理行《为的由公《安机关依《照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条例的规定予以【处理;构成犯罪的】。由司: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第!二十二条 》 森林防火管—理人:员和其领导者有【下列情形之》一的视其《情节和危《害后:果,由其所?在单位或上级主【。管机关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【由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 【
(一!)未履行《法定职责引》发森林火灾》或者造成《人员伤亡事故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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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迟报、瞒!报、谎报森林火【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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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三)未及《时组织扑救森林【火灾或者拒不执行扑!火命令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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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。四)不及时处理火】灾,事故纵容《、包庇、姑息迁【就火灾事故责任人的!; :。
(五!)挪用防火专项资】金在购买森林—防火机具《设备以及在基—础设施建设中收取】回扣:。和好处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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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三条 实施—行政处?罚应严格《按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行政处罚法的规定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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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对行】政处罚决定不—服的可依法申请行】政复议或提起行政】诉讼当事《人逾期不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!作出处罚《决定的行政机—关可以申请人—民法院强制执行 】
》第二十四《条 本办法自【2004年》8月1?日起施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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