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大连市森林防】火管理办法》  —   (2004】年6月2《3日大连市人—民政府令第46号公!布 自2004】年8月1日起施【。行,。), 第?一条 《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扑!救森林火灾保护【森林资?源促进林业发—。。展维护公共安全根据!中,华人民?共和:国森林法《、国务院森林防【火条例?的规定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办法 ! 《 第二《。条, , 本:办法所称森林—防火是指森林、【林木:和林地火灾的预防】和扑救?   《 大连市行政区域!内的森林防火—工作适用本办法 】 第三条】 市及县(市)、!区人民政府和—大连经济《技术开发区、—大连金石《滩国家?旅,游度假区管委—会(以下称先导区管!委会)应将森林防火!工作纳?入国民?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划并将森林防火!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!度预算实行专—。款专用 】 第四条 》 大连市森林防【火指挥部负责本市行!。政区:域内:的森: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!。火指挥部在市城【市建设、林业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设立办公室共同负责!本市森林防》火的组织《、协调?、检查、监》督,工作   】 , 县(市《),、区:人民政府《和先:导,区管委会应当设立】森林防?。火指:挥部负责辖区内的森!林防火工作森林【防火指?。挥,。部在林业行政主管】部门设立办公室具】体负责?森,林防火?的组织、《协调:、检查、《监督工作乡(镇)、!街道:。应设立森林防火工】作领导小组配备专】职干:部负责森《林防火工作 【    【 行政区域交界的林!区有关?县(市?)、区人民》政府、管委》会应当建立森林【。防火联防《组织确定联防区域】共同做好联防区域的!森林防火工作 】   林场、自】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!区、:森林公园、城市风】景林的?管理单位《也应设立《森林防火工作—领导小组指定专【职人员负责日常【工作 】。第五条 森林防火!工作实行各级人民】政府、管《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!和,在人民政府、管委会!领导下的部》门领导责任制 【    【各,。级人民政《府、管委会应当【组织所属部门和辖】区内单位划》定森林?防,火责任?区签订森林防火【责任状 《 》第六条 《 林区所属》。乡镇(街道)、林场!应,当根据森林》防火工?作需要配备专职和】兼职护林员负责巡】。。。山护林?管理野外《用火报告火情协【。助有关部门查处森】林火灾案件护林员在!执行工作《任务时?应,。携带护林员证—件和佩戴护林员标志!专职护林员的工资】由,市、县财《政、林权所有者共同!承,担 》 第七《条 市及县(市)!、区人民《政府、管《委会应组《织有:关单位?。。按照国家《森,林防火了望网、通讯!网、预测网、隔离带!。网和扑火工具机械化!、扑火?队伍专业《化要求制《定森林防火规划指】导森:林防:火基础?设施:、,设备的建《设建立森《林消防队伍培训森】林,防,火专业人员 !。 第八《条 各级森—林防火?指挥部办公室—。及林业、城建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!林防火宣《传教育活动报—刊、电视、广播等】新闻媒体应配合做好!。森,林,。防火宣传教育—    森!林防火期《内新闻媒体及气【。象,部门应无偿向社会】发布:。森林火险等级—预报:。。和其他?森林:防火通告、信息 !。 ? 第九条 全【市森:林防火期为每—年10月《15日至翌年5月3!1日森林防火戒【严期为每年》3月15日》至5月?31日 》   《 在森《林防:。火期:内出现?高温:、干:旱、大风等高—火,险天气时县(市)、!区人民?政府、管委会可【以,根据当地实》际情况?划定森?林防火戒严区 】 第十条 】 ,森林防火《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!办公室实行24小】时昼夜值班森—林防火?戒严期内应有指挥】部成员值《班 :。 第十【一条: 森林防》火期内禁止在林【区上坟?烧香、烧纸、送【明火灯、燃放—烟花爆竹《和吸:烟、野炊、烧荒【、燎地格、烧病【腐,。果树:枝皮等野外用火行】为因特殊《情况需?要用火的《须按国家《规定领取许可证和】进入林区证》明 《    森—林防火戒严期—内在:林,区禁止一切》野外用火行》为 》 第十二条— 森?林防火期内进入林】。区,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!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!有效措?施防止漏火》、喷火;《机动车?辆司乘人员以及旅客!不得丢弃火种 !。 ,。 第十三条 任!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在—林区边缘设置生产、!储存:。、加工、《装卸易燃、易爆物品!的工厂?、仓库等《场所:;不得损坏》、挪用或擅自拆除】森林防火基》础,设施:堵,塞防火通道破坏防火!林带等 — 第《十四条 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发现森林】火灾应?在采取必要措施情况!。下及时向当地人【。民,政府、先导区管委】会或森林防火—指挥部?报告当地人》民政府、先导—区管:委会或森林防火【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!须立即组织》扑救:并逐级上报》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!人必须服从命令按】时到达指定地—点扑火不得拖延【 —第十五?条 属于》。下列:情,形之一的森林火灾】。由市森林《防火指挥部统一【组,织和指挥市森林防火!指挥部应当》在临近?。火场:的地:方组成?扑火前线指挥部扑】火前线指《挥部根据需要有权】调动各有关单位的灭!。火物:资、设?备、交通《运输工?具和人力以》及采取清除障—。碍物、实《。施局部交《通,管制等紧急措—施 》   (》一)森林过火面【积10公顷以上【。。的; 》    (二)威!胁居民区和重要设】施安全的《; ? ,    (—三)发生在》。自然保?护区、风景》。名,胜区和森林公园范】围内的; —  ?  : (四)县(—市)、区行政区域】交界处发生的森林】火灾:; ?  ?  : ,(五)造《成一人以《上死亡或者三—人以上重《伤的; 【   (》六)4小时内—尚未扑灭明火的【; 《  :。  : (七)需要上级】。和辖:区外单位支援—扑救的 !第十六条 —森林火灾的明火【扑灭后必须留有足】够人员看守清除余火!经检:查确:。认余:火已:。彻底熄灭后方可撤离! : 第十七条】 :森林火灾扑》灭后当地森》林防:火指挥部应当及时】组织有关部门对【起火的时间、地点、!原,因、:肇事者、受害森林】面积和林木损失、扑!救情况?、人员伤亡、其【他经济损失》以及对生态环—境,的影响?进行调查记入—档案上报上》级,森林:防火指挥部 【    —森林火?灾造:成,的,损失由当地》森林:防火指挥《部依据国《家制定的森林—火灾损失计》算标准进行核—。定 》 第十八条— 因扑救森—林火:灾负伤、致》残或者牺牲人—员的医疗、抚恤等】按照国?家有关规定办理 ! 第十九条 ! 在森林防火—工作中符合》下列条件之一—的单位和《个,人由市及县(市)】、区人民《政府和先《导,区管委会给》予表彰或《奖励   】 ,。 (一)连续—10年以上无—森林火灾《的乡(镇)、街道】保持1年以上无森】林火灾?或三:年以上基本无森【林,火灾的区(》。市)、县《和先导区保持2【0年以?。上无森林《火灾的自《然保护?区、国营林场;【 《   (二—)发生森林》火灾能及《时,采,取有利措施》积极扑救损失较小的!或者:在扑救火《。灾中的有功》人员和有显著—成绩者;《  》  (三》)发现纵火、失火】行为:及时制止或检举报告!肇事者; 》   》 (四)在查【处森林火灾案件中】作出突出《贡,献的;?   — ,。 (五?)在森林防火—工,。作,中有发明创造并【作出突出《。贡献:的;:    【 (:六)连续《从事森林防火工作1!5年以?。。上且无重《。大,过错的 】 ,第,二十条 《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由林:业、城市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据,法律、?法规规定予以处罚】;造成损《失的依法《承担赔偿责任 】 第二十一】条 违反本办【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!行为的由《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条例的—。规定:予以处?。理;构成犯罪的【由司法机《关依法追《究,刑事责任 ! 第二十二》条 森林防火管理!人员:和其:领导者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视【其情:节和危害后果由其】所,在单位或上级—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!分;构成犯罪的由司!法机关依《法追:究刑事责任 【    》。 (一)未履—。行法定职责》引发森林火灾或者】造成人?员伤亡事故的; !   《 (二)》迟,报,、瞒报、谎》报,森林火灾的; 】  ?  (三)未【及,时组织扑救森林火】灾或者拒不执行扑火!命令的; 》    — (四)不及—时,处理:火灾:事故纵容、包—庇、姑息迁》就火灾事故》责任人的《;   【 (五)挪—用防火专项资金在购!买森林防火》机具设备《以及在基础设施【建设中收取回扣【和好处?费的 》。 , 第二十三条 !实施行政处罚应【严格按照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行政处罚》法的规定执行—    【 当:事人对?行政:处罚决定不服的【可依法申请》行政复?议或: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!逾期不?履行行政《处罚决定的作出处】罚决定?的,行政机关可以申请】人民法院《强制执行 ! 第二十四条 】本办法自2》00:4年8月1日起施行!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