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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大连市机动车】排气污染防治管理】办,法
!(2004年—10月9日大连市】人民:政府令第60号公布! 自2004年】12:月1日?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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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为加强机动车排气】污染的监督管理防治!机动车排气污染改】善和提高大气环【境质量根据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:大气污染防治法【、辽宁省《机动:车排气污染》防,治管理?办法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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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。条 本办法》所称机动车是指以】燃油、燃气为动力】能源在城乡》道路和公路上行【驶的各?种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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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大连—市行政区域内—机动车排气污—染的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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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条 ?大连:市环:境保护局对全市【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!工,作实施统一监督管】理并具体负责—中山:区、西?岗区、沙河》口区、?甘井子区和大—连高新技术产—业园区内机动车排】气污: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!作,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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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市)、旅顺】口区、金州区—及大连经济技—术开发?区、:大连保税《区、大连金石滩国家!旅,游度假区环》境保护行政主—管,部门对本辖》。区机:动车排气污染防治】。实,。施统一监《督管理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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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?安、交通、》质量技?术监:督,、经贸等部门按【。照各自职《责做好机动车—排气污染《防治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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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《条 机动车排—气污染防治依—法实行?年度检测制度—使用机动车的单【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经!省环保部《门委托的检测—单位进行机动车【排气污染《年度检测经检测符】合排放标准的—由环保?部门发给辽宁省机动!车污:染物排放检测合格】。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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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取得公安机关!资质认定的承担【机动车年检》。的单:。位,和经交通部门—认定的汽车综合性】能检测单位,经【省环保部门委托后】,,可承担对机动车【。排气污染年度检测工!作
【第,六条 机《动车排气污染检【测必须执《行国家和省颁布【的排放标准》和检测方法并接受环!保部门的监督—检查检测部门和【检测人员必须具有】符合国家《规定的资质》和资格检《。测使:用的计量器具应经】法定技?术机构检定》合格并在有》效期间?内使用
!第七条 机》动车检?测时:排放污染物》。不,符合排放标准—的必须进行维修【治理维修治理—期间和维修治理【后经检测仍然不【符合标准的机—动车不得上路—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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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污染物【。不符合排放标—。准的机?动车上路行驶的【环保部门可在公安】机关交?通管理部《门的配合下中—止机动车行驶—并按:本办法的有关规【定处理 》。
第八条【 ,各汽车大《修、汽车总》成修理维修单位【从事汽车发》动,机大修作《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!定的机动车污染【物排放?标准进?行维修保证车辆维修!质,量,污染物达不到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】得出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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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九条 《按照国家标准报【废车辆的处理应【遵守环境保》护法:律、法规采》取,有效:措施防治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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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— 环保部门可在机】动车停放地对在【用机动?车,污染物排放状—况进行抽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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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机动车?。排气污染抽测被检】查单:位或个人不得—拒绝检查不得—弄虚作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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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《抽测发现排放污染物!超过:标准:。的机动车必须按【照本办法《第七条的《。规定进?。行维修治理》符合:。排放标准后方—可继续?使用:
第十】。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!五条、第七条第一款!规,定未:取得:辽宁省机动车—污染:物排放检测合格【证和检测不合格的车!。辆上路行驶的由环】保,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!处以:2,0,0元:。以上1000—元以下罚款》。 :
第十二条 !违,反本办?法第十条第二款【规定拒绝环保部门检!查,。或者:在检查时弄虚作假】的由环保《部门视情节责令【限期改正给予—警告并?。处以每?车100元以—上1000元以下罚!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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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环【。保部门可根》据需要将《行,政,处,罚权:。委托给机动车排气】污染管理《机构行?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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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四条 实施行政处!罚须严格执行—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!处罚法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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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当事人—对,行政处罚不服—的可依法申请—行,政复议和《提起行?政诉: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!行,政处罚决定的作出】处罚决定机》。。关可申请人民法【。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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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!和,个人都有对排—放污染物超过标【准,的车:辆进行检举的权【利环保部门》接到举报后应及时】予以处理《对举报属实的应【对举报人给予表【扬或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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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六条 机动车排【气污染?。防治管理工作—人员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、】玩忽职?守的按相应规定【由其所在单位和【上级主管部门给予】行政处?分;情节严重构成】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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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》条 本办法自200!4年12月1日起施!行大连市机》。动车辆尾气污染【综合防治有关规定(!大政发〔1996〕!。90号)《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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