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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大?连市关于政府系【统消:防工作?责任制的规定 ! :     —(2005年1【月19日《大连市人民政—府令:第,6,3号公?布 :。 自公布之》日起施行) — 第:一条 为加强—。消防管理《落实政府消》防工作职《责根据中华人—。民共和国消防—法、国?务,院关:于,特大安?全事:故,行政责?。任追究的规定、辽】宁省:消防: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!本规定? , 《 第》二条 本规定适【用于大连市各级人民!。政,府 (?含先导区管委—会下同)《以及市人《民政府?各工作部门 ! 第三条 市及县!(市)区人民政府统!一,领导本行政区域的】消防工作履行下【列职责  !  (一)—制定本?地区消防工》作发:展规划不《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!化进程; 】    (二)加!强消防法制建设及时!组织:制定:、批准?有关消防《工作的?政府:规章、规范性文件;!。    !(三)组织编—制、实施消防规【。划保障消《防经费投入不断提高!预防火灾、》抗御火灾能力; 】    【 (四)开展经常性!的消:防宣:传教育督《促动员社会各方面】的力量参与消防工作!; 》  : (?。五)组织开》展消:防,安全专项治理及时】。。组,织,消除重大《。火灾隐患; !。   (六—)统一组织重特大火!灾扑救和其他灾害】事故:的,。抢险救援及调查工作!;, 《。   ? (七)—。贯彻执行上》级人民政府有—关消防工作》的部署督《促、:检查、考核下级【人民:政府的消防工作及时!研究:解决消?防工作中的重大问】题 】第四条 市建设、】规划、公安消防【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消!防专项?规划并将其纳入【。城镇总体规划之【中实施 】 第五条 市规划】、公安消防》部门:对新建、扩建—、改建城镇、—商贸区、居民区、】大型物资集》散地:等,项目应依照》城市规划以》及消防法律法规和】技术标准的》规定对消防安全【布局、消《防队(?站)、消防供—水、消防通信—、消:防车通?道以及消防装备【。等提出明《确合理的消防—规划意见并制定具体!建设方?案 : ?。   城镇公共】消防设施的建—设应与其他市政基础!设施统一规划—、统一设计、统一】建设:。、同步发《展 第】六条 市计划、财】政、建?设等: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和我市实际【情况将公共消—防设施、装备项【。目和维?护,费用:列入市本级》预算的基本建—设,计划和城市维护费】计划当中《。 第七【条, 建设城市公—共消防贮水池—应纳:入各级政府基—本建:设计:划由公?安消防部门负责建】设和维护使》用, — 第八》条 市劳《动、安全生产、教育!等部门应将消防【安全知识纳入职业】培训和学生素质教育!。内容广播电视行政】部门:和新闻单位应经【常进行消防安全知】识的宣传教育 !。。。 《 , 第九条 》水,务和:城建等单位在按【计划修建《道路、停水、截断】通信线路时应在【当地:新闻媒体发》布通告;对增加【。、拆除或改造—公共消防《设施时可能影响灭】火救:援的应事先通知当地!公安消防部门— — 第十条 通】信管理部门》负责在突发抢险救】援过:程中协调各电信运营!企业为消《防指:挥中心及《各消防?站、供水、供电【、供气、急救、【交通:运输管理等》部,门和单位提供通【信保:障 ? ? 第十一条】 市工业、工商、文!。化、卫生、》旅,游、民政、》商业:、,农业等部门应当协助!公,安消防部门加强消】防监督管理 ! 第—十二条 市行政监察!部门依?照中华人《民,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!规定:对市:政府:部门及其工作人员】履行消防安》。全职责的情》。况实施行政》监察 ? , 第】十三条 县(市)】区,人民政府《的主要领导人对本】。行政区域的消—防工作负总责—在日常?工作中?应确定?。1名政府领导分【管消防安《。全工作具体》负责消?防,工作的组织、检【查、协调;其他政】。。府领导人对分管范】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!。 ,。 《 第十四条 !县(市)区人民政府!还,。应做好下列工作 !。。 ?     (一【)逐级建《立消防工作责任【制实行年度目标管理!制定科学合理—、行之有效的实施】办法和考核验收标】准; 》      (二!)建:立消防工作》例会、?汇报制度《分析、检查》、部:署消防工作每年向】大连市安全生产委】员会书面汇》。报消防工作不少于】。1次:; 《      【。(三:)组织公安、—交通、?港口:、工业?。、建设、城建—、卫生、《林业等部门与供【水、供电、供气、】电信、铁路、交通】港航等单《位建立健全灭火【抢,险联:动体:系;:     ! (四)成立由【公安消防部》门主要领导任—总指挥其他有关部门!或单位领《导为成员的灭火【救援:协调:指挥系?统制定灭火救援指挥!部工:作职:责、现场《。指挥程序和本行政区!域特大火灾事故组织!指挥预案《并,报市公安《消防部?门备案; — ,      (】五)根据当地经济和!社会发展的需要【采取多种形式建【立合同?制的消防《。队(站)《;   】   (六)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】建立:消防教育基地—市,内四区每《个社:区都:应通过设立消—防宣传站的形式开展!消,防宣传教育工作【协调有关部门开【展公:益性消防宣》传; ?     】 (七)《依照有关规定对发】生重特大火灾—。事故负有责任的【国家行政机关工作】人员及?时进行处理》;  【    (八—)国:家和省、市人民【政府规?定的其他消防工【作,任务 ! , 第十五条》 本规?定公:布之日?起施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