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市城市市容管】理条例
《(201《6年2月25—日 大《连市第十五届—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:第二十三次会—议通过)
第—一章 》总则
?。第一条 为—了加强?城市市容《管理建设整洁、【优美、?。文明的现代化城市】。根据城市市容—和环境卫《生管理条例以—及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条例
第【二条 大连—市行政?区域:内的城市市容管理适!用本条例
》第三条 本条【例所称城市市容管理!包括:城市道路及公共【设施、建筑物和【构筑物、施工场地、!广告设施与标识【、机动车与机动车】停车场的容》貌管理
第四条 !市及区?(市)?。县人:民政府?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!责本行?政区域城市》。市,容,管,理
具有行政管【理职能的市人民政】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!负责本区域城市市容!管理
市及区(市】)县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按照》职责分工负责与城市!市容管理有关的工作!
第五条《 市及区(市【。)县人民政》府,应当将?城市市容规》划、建设和管理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规划
—城,市市容?。规划:应,当符合城市》总体:规划和国家》规定的城市容貌标】准坚持?绿色、智慧、人文】城,市建设相统一原【则突出?城市地域特》色,体现美化《城市空间景观、完】善城市设施功能【。、提升社会文明程度!的要:求并与有关专—。项规划有效衔接
】 第六—。条 市及区(【市):县人民政府》及其城市市容主管】部门应当加强宣【传教:育增强市民》维护市容环境的意识!
提倡居民委员会】制定居民维护城【市市容公约》鼓励居民自觉维【护城市?市容积极参》与城:市市容管理
【 第七条—。 市?及区(市)县人民政!府应当支持城—。市市容管理科学技术!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!术提高城市市容【管理水平
第八条 ! 单位和个人有【维护城市市容—的义务有权劝阻和】举报违反城市市【容管理的行为
对城!市市容管《理和维护《工作中做出》显著成绩的》单位和?个人:由市人民《政,府给予表彰和奖励
!第二:章 ?城市道路及公共【设施容貌《管理
第九条 】。城市道?路及其附属》设施的所有人、【管理人应当》确保路面、道缘石、!。无障碍设施》、立交桥、地下【通道、隔《离栅栏、防护—栏、:隔音板等设》。施整洁、完好出【现破损、《空缺、移位、歪倒】、,污,秽的应当及时处【理,
第十?条 城市道路及】其周边的供水、排水!、供气、供热、供】电、交通《、,环卫、邮政、通信】以及健?身、休闲等公共【设施:、标识?设施,由《。其所有人或者管【理人定期维护—确保:设置规范、标识明显!、整:洁完好外形、色【彩与周边环境协调】
第十一条 】在城市道路上设【。置路灯、交通信号】。灯、电子监控设【施以及线《缆、标?识等桩杆《的应当?告知:城市市容主管—部门并按照城—市市容主管部门【的要求统筹设置【
第十二《条 城市》环境卫生作业单位】。应当定时清扫保洁】城,市,。道路:城市快?速路、主次干道、】支路、桥梁》及其附?属,设施:应当采用湿式除尘保!洁;干燥少雨季节】应当洒?水防止和减少扬尘】
第:十三条 》经批准临时占用城】。市道路的应当保【持道路容貌整洁【临时占用期限届【满后应当立》即恢复原貌
! 第十?。四条 城市主【次干道两侧道路【红线:。外,的建筑物前应—当,根据:需要和可能选用透景!、半透景的围—墙、栅栏或者绿【篱、花坛(池)【、草坪等作为分界】美化环境
》第十:五,条, , ,城市道路《绿化美?化应:当具有地方特色【各类绿地、》造,型植物、攀缘—植物和绿《。篱等应?当,保持美观、完—整,;行道树应当—保,持排列整齐树—。形、:树冠:。美观
树木》、绿地的所有人、】管理人应当保—持植物、《植被:生长良好《、叶面洁净美观;】适时养护、更新植物!、植被保证》绿地安全防》围设施、标》牌设施完好》、整洁?;定期修剪行道【树防治病虫害;及时!淘汰、更换影—响市容环《境和易倒伏的树种
!第十六条 单【位和个人应当按照】市及区(《市):。县人民政府有关除雪!的规定及时完成【。除雪任务并》。保持环境整洁—
第十七条】 ,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有下列行为
】。 (一》)擅自占用》城市道路、广—场从事商业活动以】及超出店铺》。门窗店?外经营;
【 (二)擅自在】城市道路及》两侧堆放物品搭【建建筑物、》构筑:物设置?商亭(棚)及—其他设施;》
,。(三)擅自》在城市?道路、住宅楼—之间设?置架空管线;
(】四)在城市道路【两侧和住宅区—内,的护栏、电杆、树木!、绿篱、花坛、【景观小?品、健身器械等【处架设?管线、搭放物—品;
(五)在【当地人?民政:府禁止?。的区域内露天—烧烤食品《或者为露天烧—烤食品提供》场地
第三章 【 建筑《物、构筑《物,容,貌管理
第十八条】 , 市人民《政,府应当组织城—乡,规划、城《市市容等《主管部门《研究:编制城市色彩和【建筑风格规划经征求!市,民意见和《组,织专家评审》后公布?施,行
:。编制城市色彩和建】筑风格规划应当兼顾!保,持城:市总体风《貌与现代化》城市建设的关—系突出城市色彩与】建筑风格的地方【特色
第十九条 !建筑物、构筑物应】当保持?外型完好、》整洁外墙及》门窗玻?璃破损的应当及【时修复?
建:。筑物:、构:筑物:原设计风格、形态】、色彩不得擅自改变!;主次干道》。和重点地区》。临街建筑物》。的外廊?、阳:台外:。和窗外?不得吊挂、放置影】。响,市容的物品;—在,护栏、护《墙内放置物》品不得超过护栏【、护墙的高》度不得?在屋顶搭《建建筑?物、构筑物及—。在屋顶、《楼,道,放,。置杂物
封闭阳台】以及安装防盗—。窗(:门)、空调外—机、遮阳《。帐篷、太阳能—等设:施的应当规范设【置并保证安》全、保持整洁—
,第二十条 》 ,在建筑物《、构筑物上设置【建筑:名称、单位》名称以及其他文字】、图案应当贴附【于建筑主体且—不得超出其》顶端色?彩、风格应》当,与建筑主体相协【调
第二十一条 !建筑物、构筑物应当!保,持外形完好、整洁外!立,面,破损:、污:秽影响市容的—其所有人、管理人】应当及时整修、【清洁
第《二十:二,条 依附城市建】筑物设?。置排放油烟管道一般!应当避开建筑物【正面或?者主干道一侧保证】其色彩与《建筑主体色彩—一致并保持其—外观整洁
第二十】三条 城市—标志:性建筑?、主:次,干道沿线建筑、【景观河道、商业【街区、大型》广场等应当按照【。城市景观照明—专,项规划设置城市【景观照明《设施
城市》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应!当按:照城市总体》规划确定的城—市功能分区突出不同!区域的景观照明设】施布局?及照明效果
—第二十四条 城】市雕塑?和建筑小品》应当内容《健康符合海滨城【市风貌和造型艺术】要求;出现破损、】污秽的其《所有人?、管理人《。应当及时处》理
第四章 】施工场地容貌管理】
第二十五条 在!建工地应当》设,。立不低于四米的封】闭围挡拆《。迁,工,地、:待建工地应》当设:立不低于《二米的封闭》围挡靠近围挡的临时!工棚及堆放物品高度!不得超过围挡—。顶端:围挡外侧不》得堆放物《料、机具等杂物
】 施工—现场:出入口大门一般应当!避开城市主干道【两侧并采用不透明】材料
第二》十六条? 施工现场—应当采取降尘措【施处理设置排水沟】和沉淀池场内道【。路和地?面应当硬铺装并按照!规定安装《与城市扬尘监控系统!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!
第二十七条 】施工产生的渣—土、垃圾等应—当,定点:堆放并按照指定的】时间、路线》和地点?排放:
运输车辆》驶离施?工现场时应当经【过冲洗并按照规定封!闭、苫?盖平:槽装载不《。得沿途溢漏、遗撒】污染城市道路
第】。二,十八条 在—建建筑物《应当使用密目式安】全网进行全》封闭密目《式安全网应当—定期清洗《、更换保《持清:洁完整
在建工地设!置售楼展示》区、办公区、休【。息区等?临时设施的应当符合!相关规定
第二十】九条 建设工【程竣工?后应当及《时拆除?工地围?挡等临时设》。施清运渣土、剩料清!理、平整场地拆除】临时设置的设施【修复施工中》损坏的城《市道路等公》共设:。施
第三十条— 在城市道路及其!他公共场所进行改】建、:扩,建、养护、维修等】施工的设置》的警示标志、夜间】照明:。装置和安全防围设施!。应当保持整洁—、完好施工完毕后】。应当及时平整现场、!拆除临时设施
第五!章 : 广告设》施与标?识容貌管理》
第三十《一条 市及—区(市)县人民【。政府应当《组织有关部门编制】城市户外广告—设置规划制定—广,。告设施、标识设置】。规范保证城市容貌】整洁、美观
户外】广告设置规划应当】明,确,户外广告的设置区】。域,、地点、规》格、:形状和?材质等?要素并向公》众公布?
,第三十二条 户】外广告设施、标识】应当文字书》写规:范、内容健康造型、!图案美观、清晰色】彩、风格与》环境:协调:。灯,光画面亮度适宜【
第三十三条 设!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!向,。。城,。市市容主管部门提】。出申:请城市市容主管【部门应当自受理【之日起十《个工作日内》作,。出决:定;不?予批准的《应当书面说》明,理由
利用城市【市政公用设施、公】共用地设置大型户】外广告的应》当通过招标或者【拍卖方式确定经营】权,
第:三十四条 —生产、经营》单,位在其生产、经营场!所,。或者:建筑物?法,定控:制,范围内设置》与其注册《登,记名称相符》的,标牌、匾额、指示】牌等招牌广告的【每个门?面只能设置一—块
第三十》。五条 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不得设—置户外广告
—(一)利用》交通:。安全设?施、交通标》志的;?
(二?)影响市政公共设】施、交通安》全设施?、交通标志、消【防设施、消防—安全标志使用的;】
(三?)妨碍生产》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!容市貌的;
(【。。四):。利用行道树或—者损毁绿地的—;
:(五)在国家—机关、文物保护【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!建筑控制《地带设置《的
第三十六【条 禁止》擅自在城市道—路、桥梁《、隧道?、广场、绿》地、车站、码头等】公,共场所悬挂、散发或!者张贴宣传品—以及设置充气模型
!需要张贴、悬挂宣】传品以及设置—充气模型的应当向】城市市容主管部【门提出申请并按照】要求布设期》满后应当立即清除
!第三十七《条 禁止在建筑】物、构筑物外墙【、楼道、电梯等【公共区域涂写、刻画!
第三十八条 】区(市)《县城市市容主—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!内擅自粘贴、—刻画的文字、图案】以及擅自悬挂—的宣传品应当及【时组织?清除
鼓励和支持】采用特?殊贴膜、防涂防贴】涂料等先进技术防】治,非,法小广告《
第三十】九条 市及区【(市)县人民政府】应当组织有关部【门根据需《要,设置公?共信息?栏方便公众发布【信息并负责日常管】理和保洁《
,第四十条 户【外广告经营》者或者使用者—应当对广告设施【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!安全、完好、—整洁对残缺、污【。损以及有安全隐【患的户外广告—应当:及时修?复、更?换或者拆除
】广告设施临时—空置的应当及时装饰!或者:。以公益广告填充
第!六章 机动【车与机?动车停车《场容貌管理》
,第四十一条 市】。及区(市)》县人民政府应—。当依:据,城市总体规划和【城市市?容规划编制》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!项规划有序推进【城市:停车设施建设—
第四十二条 】城市:内机动?。车应当保持外观【整,洁完好标志》齐全、醒目》运载散体《、流体的车》辆应当密闭》
第四?。十三条 机动【车停车场应当保持整!洁;停车泊位—施划应当清晰并【符合:有关标准;城市区域!内的机动《车应当在停车场或】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地!。点,。依次有序《停放
第四》十四条 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有下列行为
(】一)占用城市道路】、广场维修和清洗】机动车;
(—二)在城市道—路,上依法施划的停【车泊位以《外的区?域停放机动车;【
(?三)擅自拆》除、移?动、损毁和涂—改道路停车设施、设!备,;
(四)擅—自,占用城?市道路及设施设【置停车场或者—施划停车泊位
【第七章 法律【责任
第【四十五条 违【反本条例的行为【由城市市容执法机关!按,照下:。列规定?处理
(一)—。违反第十条》规定公共设施—、标识设施的—所有人或者管—理人未确保公共【设施、标《识整洁完好》的责:令限: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》的处一千元》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!
(二)违》反第十?七,条第一项规定擅自超!出店铺门《窗店:外,经营的责令限期【改正:。;,。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!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!款
:(三)违反》第,十七条?第二项?规定擅自在城市【道路搭建建》筑物、构筑物设置】商亭(棚)及其他设!施的:责令其停《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!、拆除;逾期不【改正的对个人处【五百元以《上二千元《以下:罚,款对:单位处一万元以上】五,万元以下罚款—。
(:四)违反第》。十九条第《二款规?定在:主次干道和》重点地区临》街建筑物的外—廊、阳台外和窗【外吊挂、《放置:影响市容的物品【。的,责,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《处五百元以上二【千元以?下罚款
(五)违】反第二十条》规定的责《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?不改:正的处二千元以上】一万元以下罚款
】。(六)违反本条例】。第二十一条规定【的责令限期改—正;逾期不》改正的对个人处五百!元以上二千元以【下罚款?对单:位,处五千元以》上一万元《以下罚款
(【七)违反第二十二】条,规定未?保持排放《油烟管道外观整【洁的责?令,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!正的处?二千元以《上一万元《以下:罚款:
(八)违反第【三,十一条第一》。。款规定未《按照广告编制规【划或者设《置规范设置广告【设施、标识的责【令限期清理、拆【除;逾期未清—理,、,拆除的对《个人处二千元以上】一万元以下罚—款对:单位:处一万元以上三万】。元以下罚款
—(九)?违反: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!定未经城《市市容主管》部门同意擅自—设,置大型户《外广告的责》令限:期清理?、拆除?;逾:期未清理、拆—除的处二万元以上】五,。。万元以下罚款—
(:十,)违反?第三十六条第—一款、第三十七条】规定的责令停—止违:法行为限期清理【。;逾期不改正的【对个:人处:五百元?以,。上二千元以下罚【款对单?位,处二千元以上—一万元以下罚款
!。 ?第四:十,六条 《违反:本条例的行为涉及】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!门管理权限的由有】。关行政管《理,部,门,依法处理
第四【十七条 》。市及区(市》。)县人民政府城市】建设: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!。、具有行政管理【职能的?。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其!工,作,人员在城市市容管】理工作中《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《弊,的由任免机关—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
第八】章, , 附 则》
第四十八条 【 本市?建制镇的容貌管理可!。以参:照,本,条,例执行
《第四十九条》 本条例自2【016年5月1【。日起施行199【4年10月2—。7日大?连市第十一》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《第十三?次会议通过的—大连市城市市容【管理条例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