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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市【城市燃气管》理条例?
》 : (19《。95年12月2【6日辽宁省大连市】第十一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二十三次】会议通过1》996年5月21】日辽宁省第八届【人,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,一次会议批》准;:根据2?010?年8月25日—。大连市第十》四届人民《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—审议通过2010】年9月29》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!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《会第十九次》会议批准的大连市人!大常委?。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!性法规?的决定?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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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章 总 则
【第,。一条 ?为,加,。。强大连市城》市燃气管理》保障城市《燃气的公共安全和】正常供?应促:进城市燃气事业【的发展根《据国家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情况制定本条—例,
第二条 本!条,例所称城市燃—气是:。指供给?城市中生活、生【产等使用的液化【石油气、《人工煤气等气体燃】料
第三条 【大,连市辖区内从—事城市燃气》的生产、储存—、输配、经》。营,、使用?和城:市燃气工程》的设计、施工以及】。城市燃气《设,施、器具的销—售,、安装、维护等【活动的单位和—个人均应遵》守本:条例 ?
第四条— 市及区《(市)县燃气主管】部门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《的燃气管理工作【具体工?作可以由其所属【的燃气?管理机?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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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—及区(市)县政【府有:关,部门按照职责分工】负责与燃气管—理有:关的工作《
第》五条 城市燃—气事业的《发展应纳入全—市,。国民:经,济和社会《发,展计划坚持统一规划!、,统一管理、合理布】局、多种气源—、多种途《径的原则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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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—。。市燃气?发展计划由市燃气】主管部门、》市投资主管部门、】市经:济,综合部?门统一组织制—定审核后报市政府】批准 《
第?六,条 在?城,市燃气管理工—作中做出显著—成绩:的单位和个人由【城市燃气行政主【管部门给予》表彰:和奖励 》
第二章 建设管!理
第七条— 新建?、,改建、扩建燃气【。厂(站?)应当依法取得【行政许可
第!八,条 城市燃气—行,政,主管部门应根据【生,活、生产的》需要制定《城市燃气厂(站)布!局规划经市政府【批准后纳入城—市总体?规划在城市燃气厂(!站)、输配设施等】建设工程选址时应】经城市燃气行政【主管部门和规—划土地、安全生产、!环保、公安消防【等部:门审查同《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!审批手续《;在审查燃气工程】设计和燃气工程【竣工验收时应有上】述部门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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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《。审查、?验收:或审:。查、验收《不,合格的不《得,。施工或投入使用 】
第九》条 城市燃气工【程的设?计、施工必须按【照国家或主管部【门有关安全的—标准:、规范、规定进行 !
【城市燃气工》程的设?。。计和施工单位—必须持有相》应资质证书》并到:城,市燃气?管理部?门备案登记
】
第:。十条 ?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工程《项目和?因生:活、生产需》要增加管道煤气【用气量?的应经城市燃—气行政主管部—门,同,意并缴纳气》源,集资:费由其统一组织【城市:管道煤气的》建设和开发
!第,十一条 新建、扩建!户外的管道煤气【工程:竣工:后建设单位必—须在供气2》0日前将属于燃气经!营单位产权的管道】煤气设?施移交给燃气经营】单位并办理产权【。移交手?续
第—十二条 承担新建、!扩,建、改?建城:市住宅建设项目的建!设单位?。应,按照大连市城市【住宅设计《标准预留城市燃气器!具的安装《位置
第三章! 设施和《。器具管理《。
第十三条 【本条例所称燃气设】。。施是指气源生—产厂以?外的:压送站、配气站【、储配站各种—燃气管道及其—附属设施通讯电缆】。、调压站、调压【箱(柜)、液化石油!。气储罐、槽车、调】压器及燃气计量表】等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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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!例所称燃气器—具是指燃气》灶,具、燃气烘烤器具】和沸水器具、液化石!油气气瓶、工业燃】烧设:备,等
第十》四条 城《市管道煤气设施以】管道支线闸阀为界自!燃气供应厂(站【)至支线闸阀以内的!燃,气设施?属燃气经营》单位:所有;支线闸阀以】。外的(不含》煤气:表和调压室)归【房,。。屋产权人所》有
第十五】条 城市燃气—设,施统:一由燃气经营单位负!。责,组,织检查?维修费用由设施产】权人: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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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《市燃气经营单位对裸!露的燃气设》施,应,。。设置明显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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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城!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对!其供气范围》内的燃?气设施定期进行安】全检:查并:对用户?进行安?全用气指导燃气经】。营单位发现或接【到用户报告燃气设施!有故:障时应?按有关规《定及时维《护修:理;属于漏气、爆】炸、中毒等事故的】应立即派人赶—赴现场进行抢修处】理
】
因城市《燃气经?营单位未按》规定检?。。查,维修或抢修处—。。。理不及时造成—用户直接经济损失的!由,城市燃气经营单位】负责赔?偿
第—十七条 城市规【划土地、城建部【门审批的建设项【目不得占压》燃气管线在工程施】工时应保《障城市燃气设施【的,安全凡经批准—。建设的永久建筑【、临时建筑占压燃气!设施:的由:批准部?。门,。负责协调拆除或改迁!未经批?准占压燃气设施的建!筑一:律限期?拆除: ,。
第十【八条 毗连城市燃气!设施的建筑工—程施工时《应采取?措施保护燃气—设施不受损坏对可】能,影,响燃气设施安全运】。行的施?工单位应事先—通知城市燃气经营单!位经双方商定保护】措,施后方可《施工;施工中损坏城!市燃气设《施的应立即向城【市燃气管理部门和】经营单位报告并【采取紧急措施—防止事故发》生;确因施工需要】。拆改、迁移城市燃】。气设施的应经城【市燃气管理》部门和?经营单位同》意由经?营单位组织施工【所需费用由建—设单位承担
】
第十九条》 ,城市燃气生产、【。。。。储存和输《配所采用的储罐、槽!车、气瓶等压力【容器设备《。必须符合国》家有关规范、规定】和标准其安全附【件必须齐《全、可靠按要求进】行使用登《记和:建立档案并定期检验!、定:。期校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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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容器【设备安装前须到质】监部门办《理有关手续》
第》二十条 凡》。在大连市辖区内经】销燃:。气器具的须经—质监部?门认:可的机?构检测合格后—方可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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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【计量:表安装前必须—。经法定检定机—构检定使用中应定】期检测和更》换
!单位和个人安装燃】气器具凡需改动燃气!设施的应由城市【燃气经营单位组织】安装验收后》方可通气使用 【
》第二十一《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不得有?下列: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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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损坏和擅自启!动、改?装、移动、拆除【、覆盖燃气》设施及其标志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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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?),在城市燃气》管道及其附属设【施上和安《全保:。护距离内《挖坑取土、》修建建筑物、—构筑物和堆放物料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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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利用和依【附燃气设施》拉绳挂物或进行牵】拉,作业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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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,四)将燃气管道【悬空或砌入建筑【物和隔墙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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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五,),在燃:气设:施附:近,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!。或向燃气管道及【其附属设《施排放腐蚀性液【体,。。、气体 《
第四》章 经营管理
第!。二十二条 新建城】市燃气经《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!。行政许可
【 第二十《三条 城市》燃气经营单位—停业:、歇业?。。或变更供应区—域须提?前报经当地》燃气管?理部:。门审查备案后方【可办:理相: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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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城市!燃气:经营单位应当按照】国家:规定的供气重量【、压力与质量—。标准:。供气液化石油气经营!单,位应按有关规定【定期抽取残液保障正!常、安全供》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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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《市燃气经营单位应】建立用户档案加【强对用户的管—理对新增的城市燃气!用户城市燃气—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及!时开栓供气 —
第二十】五条 ?因城市燃气设—施施工、检修等【原因需要调整供【气量、?降低供气压力或【者暂停供气时城【市燃气经营单位【应当报?经城市燃气》管理部门批准—并,提前3日通》知用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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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突发】事故需要调》整用气的应及时通知!用户 ? ,
第二十六条 】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的!供气价格《。、安装燃气器具和】改,动燃气设施服—务收费标准应按照物!价行政管理》部门批准的》价格标准收》费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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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《使用管?。道煤气?的单位用《户实行计划供—气,对超计?划的按物价部门核定!的标准实行》加价收费
第!二十七条 城市管道!煤气经营单位必须对!用户的用气量按时抄!表,计量燃气计量表发】生,故障计量不准的按前!6个月?平均用量计算收费】
第五章 】用气管理
第二十!八条 单位和个人需!要使用城市》燃气或增加用气量】的必须向城市—燃气经营单位提【出申请由燃气经营】单位:根,据市投资主管部门】或市:经济综?。。合部:门下达的年度计划】和,气源情况《统筹安排
— 第二十九条 城!市燃气用《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!、燃气用途或停止】。使用燃气时应当向城!市,燃气经营单位申【请办理变更或停【用手续
第—三十条 《城市燃气用》户应当按规定月份缴!纳燃气费逾》期不缴?的除限期补》缴燃气费《外居民用《户每逾期《1日加收1%的滞】纳金;单位用户每】逾期1?日,加收2%的滞纳【金无故逾期1个【月不缴的停止供【气
第—三十一条 城市燃气!用户在发现燃气设】施或者燃气器具漏气!时不得动用电气设备!应当采取关阀停气、!自然通风、》避免用明火等—措施并立即通知城】市燃气?经营单位
第!三,十二条 城》市燃气用户不得有下!列行为 《
(一!。)盗用城市》燃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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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二)出售燃气【和扩展燃气用—户; 《
(三】)在有燃《气设施的房间—内办公、睡》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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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连—接燃气?器,。具的:胶管:长,度超过2米或者拉】胶管穿墙过屋使用】燃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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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。五)加?热、摔、砸、倒【卧液化石油气钢瓶倒!灌液化石油》气和排?放液化石油气残液改!换检验标记》和瓶体?颜色;
!(六:)使用配件》。不合格的燃》气器具 》
第六章 事故】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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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。三条 城市》燃气:事故是指由于燃气泄!漏而引发的爆炸、】中,。毒、火灾和伤亡【。等事:故
第—三十四?。条 :任何单位和个人发】现,城市: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!。损坏、泄漏或者【由此引起爆炸、中】毒、火灾的》应当在不影》响,救护:的情况下保护现场】并立即?通知城市燃气经营】单,位同时向公》安消防、安全生【产和城市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】等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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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【城市:燃气:。经营单位在》抢修燃气事》故中对有碍抢修的】市政设施和其他设】施可:采取应急处置—措施并同时通知有】关部门造成损坏或经!济损失的应当在抢】。修完毕后及时—恢复原状或给予合】理经济?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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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【城市燃气事》故可按自然》事故、责任》事故和非常事故三种!。情况进行处理 【
(一!)自然事故是指【难于:预防的不可抗—力因素引发》的事故由《受害:人所在单位》和燃气经营》单位会同《有关保险部门—予以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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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责任事》故是指违反有关规】。定人:为造成的事故由直】接责任?单位:。或直接?责,任人:员承:担责:任并按有关部门【提出:的处理意见处理; ! ,
: , (三?)非常事故》是指利用燃气进【行自杀、他杀—或,有意进行破坏而【发生:的事故由公》安、司法《部门:依法处理 》。
第七章 罚 !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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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八条 对【违反本条《例规定?的,由城市燃气管理【部门视情《节轻重给予责令停】止违法行《为,、限期?改正:、赔:偿经济损《失、:没收非法所得—的处罚?;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可以【并处罚款
】 (一)违反本】条例第八条第二【款规:定的处10000元!至300《00元罚款》;
【(二)违反本条【例第九条规定的处】10000元至【3,000?。。0元罚款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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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违反本条例第】。十八条规《定属于损坏城市燃】气设施的按其—所造:成的直接经》济损失的1至5【倍处以罚《。款,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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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违反—本,条例第?二十条?第一款规《定的按其销》售金额的1》倍处以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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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五)违反本条例第二!十一条第(一)【。、(二)、(三【。。)、:(四:)项规定之一的处5!00元至100【0,元罚款违《反第(?五)项?规定的处2000元!至,5000元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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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违反!本条例第二》十二条规定属—于擅自经营》的按:其经营金《额的1倍《处,以罚款并予以—取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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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违反本!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!的处5000元至1!0000《元罚款;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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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违》反本条例第》二十四条规定—属于:供气重量、质量不】符,合标准的《处200《0元至5000元】罚款:;
】
(九)《违,反本条例第二十五】条规定的处500】0元至1《0000元罚款;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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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违】反本:条例第三十》二条第(一)、(二!)项规定的按—其盗用或出》售燃气量的金额处】以5至10倍罚【款;:
》
(十一)违】反本条例第三十二】条第(三)、(四】)、(五)》、(六)项规定之一!的,处50元《至200元罚款【
第【三十九条《 ,对有危及城市燃【气安全和阻碍—燃气:经营单?位维:修、抢修燃》气设:施,的单位和个》人经劝阻拒不改正的!燃气经?营,单位报经城市燃气管!理部门批准有权【停止:供气
第四十!条 违反本条例【涉及安全生产—、公安?、环保?、物价、质监—、规:划土:地、城?建等部门处罚权限的!由上述部门按—国家法律、》法规予以处罚 】
第四十一—条 对破坏、盗窃城!市燃:气设施?或者拒绝、阻碍、】殴打侮辱执行公务或!。者勤务的城》市燃气?工作人员的》由公安?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治安管》理处罚法予以—处罚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》
第四—十二条 城市燃气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】或者燃气经营单【位,的勤务人员玩—。忽职守?、,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弊的》由其所?在单位或者上级主】管机关给《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!关依法?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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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附 【。则
?。第四十三条 —大连经济技术—开发区管理委—员会:等市:政府派?出机构根据授权【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燃!气管理工作》
第四十四条【 本条例自199】6年:8月1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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