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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市【城市排水设》施管理办法
! , (1995】年10?月3日大连市人民政!府大:。政发[1《995?]76号文件公布根!据1997年12月!31日大连市人民】政府大政发[1【99:7]1?11号大连市人民政!府关于修改二十六个!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】正 根据2—004年6月23】日大连市人民政【府,。令第48号大连市人!民政府关于修改部】分市政府规章的决】定第二次修正—)
第一章 !总则
第一条 为!加,强,城市排水设施管理保!障排水设施完好促进!经济发展和》满足人民生活需要】。根据大连市市政【。公用基础设施—管理条例和国—家,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!
【 第:二条 本《办法所称城市排【水设:。施是指收集、—输送城市污水—、,废水和雨(雪)水】的,管网、沟(河—)渠:。、出水口、下水【检查井、《。雨水井、《防护提?、泵站、污》水处理?厂、有调蓄功能的】湖(池)、污泥处】置站等及其附属设】施和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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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大连市辖区》内的一切单位和个】人,。均应:执行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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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—大连市城市建设【管理局?(以下简称市城建】局)是本《。行政区排水》设施的行政主—管部:门其所?属排水管理处具体负!责中:山区、西岗区、【沙河:口区:、甘井子区内排水】设施的?建设、?维护和管理工作;其!他县:(市)?、区城市建设—部门负责本辖—区内排水设施的建设!、维护和《管理工作 —。
《 》各级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应《按,照各自的职责—分工:协同城建主管部门共!同做好城市》排水设施的规划【、建设和管理工作】。
第五条! 城市排水设施实】行许可和有偿使【用制:。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依法使用》。排水设施《的权利和《参加各级政府组【织的清淤疏》浚的义务并有权对】违,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!检举、控告 —。 ,
? 第二章《 设施规划和建【。设,。
第六条》 城市排水设施建】设应依照城市总体】规划、专业 —规划合理布》局、配?套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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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七条: 与建筑物、构筑物!相配套?的排水设施》工程应?与 基本建设—。主体工程同步规划】、设计、施工—、验收
》 新、!改、扩建排水设【施,工程项目的设—。计和施工应严—格执行国家》有关室外排水设计和!施工技术《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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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八条 承担城市排水!工程设计、施—工的单位必须—具备相应的资质【等,级,并工程的设计、施】工任务按《照,资质承担相应的【城市排水工程—的,设计、施工》任,务
》。第九条 排水—设施建设《工程竣?工后城建主》管,部门应当及》时,验收:经验收?合格:的可交付使用;【。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!位应在?规定的?期限内改正也可交】。纳返工、补建工程费!。用由市排水管—理部门委托专业施工!队伍进行返工—、补建或《整修
】第十条 需将排水设!施,移交给?排水:管,。。理机构进行维护和】。管理的单位》必须:按规定到排水设施管!理机构办理移交手续!
第十】一,条 城?建主管部门》应根据?城市总?体规划和城市发展的!需要加?快做好城市污水集】中处理工《作城市排水管理机】构可以有《偿为企事业单位进】。行污水集中》处,理
第三!章, 设施管理
第十!。二条 在排》水设施保护区—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!
: (】一,)损:坏,、堵塞排水防洪设施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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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二)排放腐蚀性物】质、:剧毒物质、易燃易】爆物质和易产—生,有毒有害气》体及不?符合标准的》污水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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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倾倒垃》圾、废渣、施工废】料和其?它废弃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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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四)采掘沙、【泥,、土;? :
(五)!其它损害《排,水,设,施和影响维护—设施:。作业的行为 【
《第十三条 任何【。单位或个人不得【。擅自拆除、改建或占!(压)排水设施不】得修建妨碍排水【设施功能《和安全的建筑物【、构筑物 —
—因建设或《施工等原因拆除、改!建排水设《施的:应到城建主管—。部门办理审批手续】拆除的?应交纳赔偿费;【改,建的所需费用由建设!。或施工单位承担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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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《。需占(压)用排【水设施或把》明沟改为《暗渠:的单:位和个人必须到排】。水管理?机构办理审批—手续缴纳排水设施】占(压)用费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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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四条 经批【准占:(压)?用排水设施的单【位和个人不得—改变其占《(压)用《的位置和使用—范围不得变更使用】性质不得《出租和转让其—使用权因《城市建设、排水【设施维护需要时占(!压):用排水设施的单位】或个人须无偿清理场!地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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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》 工业窑《炉、锅炉、茶炉、】大灶、有机尾气燃烧!装置和船舶等排放烟!尘的设?施器具?排放烟?尘黑度超过林—格曼一至五级的分】别,处300元、—500元、100】0元:、300《0元:、6000元罚款 !
】 因施工》等原因?须,。。向排水?设施排放污水、废】。水的单位应到排水】管理机构办理有关】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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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】排水管理机构和【向城市排《水设施排放污—水的单位和个人应按!照划:定的职责分工保持入!户支:管线完整无缺定【期疏通?。保养保证《污水:、废水处理设施正】常运转城市》雨水、污水》、废:水应分流的实—行分流不《。得串流 》。
《第十七?条 没有排水—管理机构的书面【证明任何废》旧物资?收购部门《和,个人不得收购下水】检查井盖和》雨水井箅《等附属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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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 ,在有排水设施—的地段进行施工作业!或埋设其它管线时应!事先征得排水管理机!构同意施《工中造成排水设施损!坏,的应按规《定赔偿损失》
第十】九条 县(市)、】区政:府应按照市》政府统一安排定【期组织单位和—个人对本《辖区内?的河道沟渠进行清】。淤疏浚保证排水设】施的畅?通,。安全:
第【四章 水质》水量监测
第二】十条 凡向城—市排水设施》排放污水、》废水的单位或个体工!商户应持《。工艺、厂《(院)平面图等资】料到:排水管理部门—办理备案手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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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条 向城市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、!废水其水质应符合】国家或省、市规【定的标准水质水量】发生变?化时应及时报告排】水管理机构医—疗卫生、《生物制?品,、科学研究》、肉类加工、餐【饮服务等产生的污水!必须采取措施经【过排水、消》毒处理其水质达到国!家规定标准和—专,业标准后方可排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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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因扩!建、改建、变革生产!工艺等原因致使排】放污水的《水,质,、水量发生变化应及!时报告?排水管理机构 【
第二十】三条 ?在污水排《放量超过市政排水管!道排放能《力的区?域排:放单位?应服从排《水管理机构的调【度,采,取,限制排放《量和调整《排放时间的措—施,
— ? 排?。水设施?发生故障进行—抢修或维《护作业?需要时沿线有关排放!单位应按排水管理】机构的通知根据需要!暂停排?水,
第【二十四条 城市【排,水管理机构对—市政排?水管:道和入?。户支管?排放:的水质、水量—进行监?测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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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排放污水!的单位?应将污水处理运行】状况和排放》水质化验《等资料定期报城【市污水监测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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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章 罚则》
第二十五条 违!反本办法的;由【城建管理部》门或其委托的排【水管理机构予以批评!教育、责令》限期改正《、补交排《水费、?赔偿经济损失对有下!列情:形之一者属于非经营!活动的并《。处50元至》1,0,00元?罚,款;属?。于经营活动的并【处违法所得3倍【以内(最高》不超过3《万元)罚款》。;,无违法?所得的并《处1000元—至1:万元罚?款,其,中对造成设施损坏】的也可按赔偿费【1至5倍处》以罚款?
《 (一)】向城市排水设施排】放垃圾?、废渣?、施工废料》等,废弃物以《及易:燃易爆?或具有腐《蚀性物?质和排放《污水不符合标准的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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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在排水设施!保护:范围内?采掘沙、《石、土?。、开荒种地、堆放物!料的;?
(!三)擅自拆除—、改:建排水设施或因其它!行为损坏排水—设施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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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未经批!准占(压)用—排水设施或》虽经:批准占?(压)?。用排:。水设施但擅自改【变使用性质或出【租、转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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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五):擅自更改排水—工程设计的或未经】排水管理机构批【准擅自使用排水【设施的?
(!。六)隐瞒《增加排水量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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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向城!市排水设施》排放污水、》废水:的单位?或个体工商户—。未办理备案手续【的处10《0,元以上10》00:元以下罚款; 】
—(八)非法收购检查!井盖、雨水井箅等各!类排水?设施及其附属—设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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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【 ,修建妨碍排》水设施功《能发挥和安》全,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】在限期内不》自行拆?。除的擅自堆放—。物料妨碍排》水设施正常使用和养!护、在限《期内又不《清除的城建主管【部门可组织强行拆】除、清理《。所需费用由被拆除】单位承?担
【第二:十七条 向城市【排水设施《排放污水不符合标准!的,责令限期治理对因】水质超?过标准造成城—市排水?设施损坏、人身伤】亡、运行障》碍以及引起环—境污染和其它公【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!。律责任
【 : 排放污】水严重影响》城市排水《系统正常《运行或限期》治理逾期《仍未达到治理—要求的由排水管理机!构责:令其停止《使用:城市排水《设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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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八条《 实施行《政处:罚由处罚机关—。下,达处罚决定书实【施罚款处罚须使【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!的罚款票《据罚:款全:部上缴财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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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九条 当—事人对行政》处罚决定不服—的,可依:法申:请行: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!讼当事?人逾期不履行行【政处罚?决定的作出处罚决】。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!民法院?。强,制,执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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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条 对破坏—、盗窃排《水设施和拒绝—。。、妨碍排水管理人】员执行公《。务的:由,公安机关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》国治安管理》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!处罚;构成》犯罪的?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!刑事:。责任 《。
第》三十一?条 :排,水管理部门的工作】人员滥?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、徇:私,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上级主管部门【给,予行政?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由司:法机关依《法,追,究刑事责《任
》 第?六章 附 》 ,。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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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二条 《本办法自《发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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