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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章 防—治机动车排》放污染
【第二:十九条? 机动车向大气【排放污染《。物不得超过国家【和省规定《的排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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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三,十,条 鼓励生产—、,消费和?。使用清洁能源的【机动车推广使—用,经国家认定》的机动车排气—污染治理技术、装】置,及机动车油料—添加剂?。
—鼓励使?用天然气、》液化石油气等—单燃料燃气汽车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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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一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—制造:、销售或进口污【。。染物排放《。超过规定标准的机动!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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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二条《 ,机动车向《大气排放污染—物实行初《次检测和年度检【测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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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》经初次检测排放污染!。物超过?标,。准,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,。部门:不予发给机动车污】染物排放《检测合格证;公安交!通管理部门不予核】发机动?车牌照?;机动车经年度【检测排放污染物【超过标准的市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》。部,门不予换发机—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!合格证;公》安交通管《理部门不予核发机】动车年度检验合格证! ,
第三【十,三条 机动车维修】单位应当按照防治】大气污染的要—求和国?家有:关技术?规范对在用》机,动车进行维修—。使在用机动车达到】规定的污《染物排放标准 【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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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—条 市或区、县【。(市)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可以—在机动车停放地对】在用机?动车污染《物排放情况进行监】督抽测?车主或司《乘人员不得》拒绝或阻挠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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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!禁止:销,。售或使用含》铅汽:油等不符合》。国家和省油品质量标!准,的车用燃料油—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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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销售车用柴油—的单位和个人必须】配备有效去除胶质】、灰份等《杂,质的:过,。滤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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