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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抚顺市公路路政【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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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》996年8月—23日?抚顺市第十一届人大!常委:会第二十六次—会议通过 1—9,。96:年,9月2?8日辽宁省第—八届人大常委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】批,准)
第】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!。政,管理保障公路安【全畅通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!。管理条例及有关【法律、?法,规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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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 本办法适用—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!。国,。道、:省道、县道、乡道的!公路路政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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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用公】路的路政管》理可参照本办法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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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三条 公路、公】路用地及公路—设施(?以下统称公路路产】)受法律《保,护任何单位》、,。个人不得侵占—和破坏? :
】第四条 《市、县、顺城区交】通局是同级人—民政府公路路—政管理的主管—部门负责《辖区内?的公路路政管—理工作 《
【 城乡建设、规】划、土地、公安、】工商行政《管理等有关》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!协助做好公路路政管!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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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。五条 ?公路路?政,管理:人员执行公》务,时须按照《国家统一《规定着装佩戴统一标!志,并持有效《证件公路路政管理巡!查车应设置统一【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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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条 在公路】、,公路:用地范?围内禁止《下列行?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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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》)建房搭棚、摆摊设!点、砌筑围墙、设置!维修场或路障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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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(,二)倾倒《垃,圾、堆放物品、【打场晒粮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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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!设置电杆、变压器】及其他类似设—施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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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!采,矿、取土、制坯、】沤肥、种《植作物、任》意利用边沟引—水,。灌,溉或排放污水;【
! (五)机动车在非!指定路?面上试刹车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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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违法】设站、卡收费及【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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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滥!砍盗伐公路树—木,;
! (八)其—他侵占、损坏、污】染公路路产的—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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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七条 禁止在【。公路和公《路用地上进行—集市贸易已形成的】占,路,。集贸市场由》所在地乡(镇)人】民政府?负责限期清除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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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八条 禁《止在大、中型公【路桥梁上、》下游:各,2,00米范围内采挖沙!石,、拦河?筑坝、倾倒垃圾、压!缩或扩宽河》床、爆破作业—禁止在公路》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!00米范围内取土】、采石、《伐木 《
】在公路?两,侧开山、伐木、施工!作业不得危及公路】。及公路设施的安【。全不准堵塞公—路边沟或改变原【有,排水: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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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路—两侧河道内修建【拦,。河,、挡水、《排,洪设施?不得危及公路的安】全可能危及的须事】。先征求公路路—政主:管部门意《见并采取相应—措,施保证公路安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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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。。条 有?下,列行为之一》的须经公路路政【主管部门批准影响】交,通的还须《征得公?安交通管理机关【同意所需修复、加固!费用由行驶、—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! :。
【 (一)履带车【以及超载、超高【、超宽?。、超长标准的车【。辆通过?公,路、桥涵、隧道【的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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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建设铁路、水利!工程铺设管》线或进行《其他建设工程需【要挖掘、占(利)】。用公:路路:产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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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?)在公?路上:设置交叉道口—的
!。 特殊情况需要】通过公路《以及挖掘、占—。(利)用《公路路产无法事先办!理批准?手续的须在24小时!内,补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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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在公路!。。上进行施工作业【须设立?明显警?告标志夜间》须悬挂警示》红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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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施工作业影响车【辆通行的应当经公安!。交通管理部门同意】。并,在前段路《。口设立标志指明【行,车,方向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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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条 《在公:。路两:侧修建永久》性建筑物或设—。施其靠公路一侧【的边:缘,与公路边沟或—坡脚线外缘的间距】为国道不少于20米!省道不少于15米县!道不少于10米【乡,道,不少于5米 【
— 在前款建筑【控制范围内建造【。临时建筑物》或设施的须经公路】路,政主管部《门,。同,意后到有关部门办】理临时用地和建【设手续公路建设【需要时无《条件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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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】村、:镇居住规《划区外公路》两侧距边沟或坡脚】线外缘国道》20米至30米【省,道15米至25【米县道10米—至20米《乡道:5米至15》。。。。米范围内修》建永久性建》筑物须经公路—路政主管部门同意】后到有关《部门办理用地—和建:设,。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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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在本办—法第十一《条第一?款规定的公路两侧】建筑控制《范围:内,已形成的《建筑物不得在—原地改建、》扩建和重建确需改建!、,扩建、重建的须易址!到公路建筑控—制范围?以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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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 在本】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!、,。。第三款规定的公路】两侧:建筑:控制范围内未经公】路路政主管部门同】意取得建《设批准文件进—行,建筑物或《设施建设的其批【。准文件无效由公路】路政主管《部门:责令停?工、恢复原状—当事人的损失由批】准部:门负责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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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?四条 违《反本办法第六—条、第七《条规定由公路—路政:主,管部门按以下规【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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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一《)未造成公路路产】损失的责令》限期移出恢复—原,状并处以10—0元以上50—0元以下《的罚款; —
】(二)造《成,公,。路,路,。产损失的责》令限期拆除修—。复路产缴纳赔偿【费,并处以赔偿》费5%以上20【%以下?的罚款 》
【 ,第十五条 》违反本?办法第八条规定由】公路:路,政主管部门按—以下规定处罚—。
】 (一)未—造,。成公:路路产损失的给予】警告:责令暂时停工待【完善防护措施后复】工或:限期迁出规》定范围?并处以30》0,。元以:上5:0,0元以?下的:罚款;?
】 :(二)造成公—路路产损失的责令】停工缴纳《赔偿费;情节严重】的并:处以赔偿费5%以上!20:%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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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六:条 违反《本办法?第九条规定》由公路路政主管【部门按以下规定处】罚
! (一)行驶【履带车及超限运输】的,。责令立即《停驶补办有关—手续并处《以30?0元以上50—。0元以下的罚款;对!造成公?路路产损《坏的限期缴纳—。赔偿费?并处以赔偿》费5:%以上20%以下】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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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擅!自挖掘、占(利【)用公路路产—及在:。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!的责令停《工恢复原状并处以】100元以上—500元以下的罚】款;对造成路—产损失?的责令停《工、:赔偿损失并》处以赔偿费5%以上!2,0%以下的》罚款 《
】第十七条《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!条规定?未取:得批准文件进行建设!以,。及违反第《十二:。条规定已形成建筑】物在原?地改建、扩建、重建!的由公路路政主管部!门责令停工限期拆除!;逾期不拆除的强行!拆除:
】 第十八条 拒绝!、阻碍公《路,路政管理人员—依法执行公务—的由公安机关依照】中华人?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处罚条例处罚】;,。。以暴: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公!路路政管理人员【。依法执行公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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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!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!。在工作中滥用—职权、玩忽》职守、徇私舞弊的由!其主管?部门给予《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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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条 本办法第十一!条所规定的公—路两侧建筑控制范】围的:管理适用《于已建成和在建的】公路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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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一条? ,本办法应用中的具】体问题由市人民政】府负责解释》
! 第二?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!布之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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