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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,。抚顺市公路路政【管理办法 【 ? (199》6年8月23日【抚,顺市第十一》届人大?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!议通:过 1996年9】月28?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!常委会第二》。十三次会议批准【) 《 , 第一条 为加【强公路?路政管理保障—公路安全《畅通根据中》华人民?共和国公路管—理条例及有关法律】、法规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?本办法 《 《。 第二条 本办法】适用于?本,市行政区域内—的国道、省道—、县道、乡》道的公路路政管理】    【 专《用公路的路政管理】可参照本《办法执行 ! 第三【。条 公路、公路用】地及公路设》施(以下统称公【路路产)受》。法律保护任》何单位、个人—不得侵占和》破坏 【 ? 第?四,条 市、县、顺城区!交通局是同级人民政!府公路路政管理的】主管部?门负:责辖区内的公路路政!管理工作 》 ,。    城!乡建设、规划、【土地、公安、工商】行政管?理,等有关部门》按照各?自的:职责协助做》好公:路路政管《理工作 】 ? 第五条 公【路路:。政管理人员执行【公务时?须按照国家统一规】定着装?佩戴:统一标志并》持有效证件公路路】政管:理巡查车应》设置统一标志— ! 第六条 在公路】、,公路用地范》围内禁止下》列行为 《    — (一)建房搭!棚、摆摊设点、砌】筑围墙、设置维【修场或路障; 】 ,    (二!)倾倒垃圾、堆放物!品、打?场晒:粮;:。    ! (三?)设置电杆》、变:压器及其他类—似设:施; 《    》 (四)采【矿、取土、制坯、】沤肥、种植作物【、任意利《用边沟引水灌溉或】排放污水; —    】 (五)《机动车在非指—定路面上试》刹,车;    ! (六)违【。法设:站、卡收《费及罚款; !   《 , (七)滥》砍盗伐公《路树木; 】。。  : (八)其】他侵占?、,。损坏、污染公路【路产:的行为 】。 第七条 !禁止在公路和—公路用地上进行【集,市贸易已《形成的占路集贸市场!由所:在地:乡(镇)《人民:政府负责限期清【除, ? ? 第八条 禁!止,在,大、:中,。型公路桥梁上、下】游,各200米范围内】采挖沙石、拦河筑】坝、倾倒垃圾、【压,。缩或:扩宽河床、爆—破作业禁《止在公路隧道上方和!洞口外?100?米范围内取土、采】石、伐木 【   ? 《在公:路两侧开山》、伐木、施》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!及公:路设施的安全不准堵!塞公路边沟》或改:变原有排水设施 !    在!公路两侧《河道内修《。建拦河、挡水、排】洪设施不《。得危及公路的安【全,可能危及的须事先】征求公路路政主管】部门意见并采取相应!措施保?证公:路安全 】 第九条 !有下列行为之—。一的:须经公路《路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影响交《通的还须征》得公安交通管—理机关同意所—需修复、加固费用由!行驶、建设单位【或个人承担》 ,    — , :(一)履带》车以及超载、超高】、超:宽、超长标》准的车辆通过公路】、桥涵、隧道—的; 》    》 :(二)建设》铁路、水利工—程铺设管线或进行其!他建设工《程需要挖《掘、占(利)用公】路路:产的; 【   (三)!在公路上设置—交叉道口的 】  :  特殊【情,况需要通过》公路以及挖掘、占(!利)用公路路产无】法事先?办理批准手续的须在!24小时内补—办 《 — 第十条 》在公路上进行—施工作业须》设立明?显警告标志》。夜间:。须悬挂警示红灯 !   《 施工作【业影:响车:辆通行的应当经公】安交通管理》部,门同:。意并在前段》路口设立标志指明】行,车方向 ! :。 第十一条 在】公路两侧修建永【久性建筑物或—设施其靠公路—。一侧:的边缘与公》路边沟或坡脚线外缘!的间距为国道不【少于20米省道不】。少于:15米县道不少于1!。0米乡?道不:少于5米 》    】 在前款建筑控【制范围内《建造临时建》筑物或设施》的须经公路路政主】管部门同意后—到有关?部门办理临时—用,地和建设手续公路】建,设需要时无条—件拆除 》    — 在?村、镇居住》规划区外公》路两侧距边沟或【坡脚线?外缘国道20—。米至30米省道【15米至25米县】道10米至20【米乡道5米》至15米《范围内修建永久【性建:筑,物,须经公路路政主【管部:门同意?后到:有关:部门办理用地和建】设手续 《 ? 第十二!。条 :在本办?。法第十一条第一【款规定的公路两侧】。建筑控?制范围?内已形成的建筑物不!得在原地《改建、扩建》和重建确需》改建、扩建、重建的!须易址到公路建筑控!制范围以外 】 第十!三条 在本》办法第十一条第【一款、第三款规定的!公路两?侧建筑控制范围内未!。经公路路政》。主,管部门同意取得建】设批准?文件:进行建筑《物或设施《。建设:的其批准文件无【效由公?路路政?主管部门责令—停工、恢复原—状,当事人的损失由批准!部门负责《赔,偿 ? ? 第十【四条 违反本—办,法第六?条、第七《条规定?由公:路路政?主管部门按以—下规定?处罚 —。 ,  (一)】。未造成公路》路产损失的责令限期!移出恢复原状并【。处以100元以上】500元《以下的?罚款:;    】 (二)—造成公路路》产损:失的责?令限期?拆除修复路产缴【纳赔偿费并》处以:赔偿费5%》以上20%以下【的罚款 【 《。 第十五》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!条规定由公路路政】主管:部,门按以?下规定处罚 ! ,  : : (一)未造成【公路路产损》失的给予警告—。责令暂时停工—。待完善防《护措施后复工或限期!迁出规?定范围?并处以?300元以上5【00元以下的罚款】;,    】。 (二)造成公】路路产损失的责【令停工缴《纳赔偿费;》情节严重《。的并处以赔偿—费5%以上》20%?以下的罚款 】 : 第—十六条?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!规定由?公路路政主管—部门按?以下规?定处罚 》    【 (一)行驶履【带车及超限运输【的责令立即停驶补】办,。有关手续并处以3】00元以《上,500元以下—的罚款;对造成公】。路路产损坏的限【期缴纳?赔,偿费并处《以,赔偿费5%以上【20%以下的罚【款;   】 (二—)擅自挖掘、占(利!。)用公路路产及【在公路上设置交叉】道口的责令停工恢】复原状并处以10】0元以上5》00元?以下的罚款;对造成!路产损失的责—令停工?、赔偿损失》并处以赔偿费—5,%以:上,20%以下的罚款】 ? 《 第十》七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十一》条规定未取得批准】文件进行《建设以及违反第【十二条规《定已形?成,建筑物在原》地,改建、扩建、重建的!由公路路政主—管部门责《令停工限期拆除;】逾期不拆除的强【行拆除 —。。 : : :。 ,。第十八条 》拒绝、阻碍》。公,路路政管理人员依】法执行?公务的?由公安机《关依:照中:。华人民共《和国:治安:管,理处罚?条例处罚;》以暴力、《威胁方法阻碍公路】路政管理人员依【法执行公务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。究刑事责任 】 ? 第十—九,条 公路路政管理】。人员:在工作?中滥用职权、—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;:构成犯?罪,的依法?追,究刑事责任 】 《 第《二十:条 本办法第十【一条所?规定的公《路两侧建筑控制【范围的管理适用于已!建成和在建的公路】 — 第二十一】条, 本办?法应:用中的具体问题由】市人民政《府负:责解释 】 , , 第《二十二?。条 本办法自公布】之日起施《。行 ?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