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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抚顺】市公路路政管理【办法 《 》(1996年8月】23日抚《顺市第?十一届人大常—委会第二十六次会】议通过? 1996年9【月28?日辽宁?省第八?届人大常委》会第二十三》次会议批准) ! 第一条 —为加强公路》路政管理保障公【路安:全畅通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。公路管理条例及【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结合《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》。 ?第二条 本》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!区域内的国道、省】道、县道、乡道的公!路路政管理 !   专【用公路?的,。路,政管理可参照本办法!执行 —。。 第三】条 公?路,、,公路用地及公路【设施(以下统称公路!路产)受法》律保护任何单位、个!人不得侵占和破【坏 !。 :第四条? 市、县、顺城【区交通?。局是同级人》。民政府公路路政管】。理的:主管部?门负责辖《区内的?公路路政管》理工作  】  》城乡建设、》规划、土地》、公安、工》商行政?管理:等有关部《。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!助,做好:公路路政管理—工作 【。 第五【条 公路路政—管理:人员执行公务时须按!照国家统一规定着装!佩戴统一标志并【持有效证《件公路路政管—理巡查车应设置统】。一标志 — 第】六条 在公路、公】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!列行为  】  《 (一)建房搭棚、!摆摊设点、砌筑【围墙、设置》维修场或路障; !   《。 ? ,(二)倾倒垃—圾、堆放物品、【打场晒粮; 【 :   (【三,)设置电杆、变【压器及其他类似设】施;:    【 ?(四)采矿》、,取土、制坯》、沤肥、《种植作物、任意利】用边沟?引水灌溉或排放污水!;  —  》(五)机动车在非指!定路面上《试刹车;《  》  : (六》)违:法设站、卡》收,费及罚款; 】    — (七)滥砍盗【伐公:路,树木;? ,    !(,八)其他侵占、损】坏、污染公路—路产:的行为 【 —。第七条 禁止—在公:路和公?路用地?上进行?集市贸易已形成【的占路集贸》市场由所在》地乡(?镇)人民政府负【责,限期:清除 ? :。 : 第八条 !禁止:在大、中型公路【桥梁上、《下,游各200》米范围?内采挖沙石、拦河筑!坝、:倾倒:垃圾、压缩或扩宽】河床:。。、爆:破作:业禁止在公路隧道】上方和?洞口外100米范】围内取土、采石、伐!木 :    】 ,在公路两《侧开:山,、伐木?、施工作《。业,不得危及公路及公】路设施的安全—。不准堵塞公路—边沟或改变原—。有排水设施 ! ,  在公路两!。侧河道内修建拦河、!挡水、?排,。洪设施不得危及公】路的安?全可能危《及的须?事先征求公》路路政主管部门意】见并采?取相应措施保证公路!安全 ?。。 ,。 ? : 第九条 有下!列行:为之一的须经公路】路政主管部门批准影!。响交通的《还,须,征得公安《交通管?理机:关同意?所需修复、加—固费用由《行驶、建设单位或】。个人承担 】   —(,一)履带车以—及超载、超高、超宽!、超长标准的—。车辆通过公路、桥涵!、,隧道的; 【    (】二)建?设铁路、水利工程铺!设管线或进》行其他建设》。工程需要挖掘—、占(利)用公路路!产的;   ! (三)在】。公路上设《。置交叉道口的—   — ,。 特殊情况需要!通过公?路以及挖掘》、占(利)用公【路路产无法》事先办理批》。准手:续的须在2》4小时内补办 ! 【第十条? 在公?路,上进行施工作业须设!立明显警告标志【夜间须?悬挂警示红》灯    】 : 施工作业影响车】辆通行的应当经公】安,交通管理部门同【意并在前段路口【设立标志指》明行车方向 !。 ? 第十》一条 在《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!建筑物或设施其【靠公路一侧的—边,缘与公路边沟—或坡脚线外》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!于20?米省道不少于1【5米县道不少于10!米乡道?不少于5米 ! ,  在前款】建筑控制范》围内建造临》时建筑物或设—施,的须经公路路—政主管部门同意【后,到有关部门办理【临时用地和建设手续!公路:。建,设需要时无条件拆】除    ! 在村、镇居住规!划区外公路》。两侧距边沟或坡脚】。线外缘国《道20米至30【米省道15》米至25米县道【。10:米至:20米?乡道:5,米至:15米范围》内修建永久性建筑】。物须经公路路政主】管,部门同意后到有关部!门办理?用地和建设手续 】 — 第十二条 】在本办?法第:十一条第一款规定】的公路两《。侧建筑控制》范围内已形成—。的建筑?物,不得在原地改建、】扩建和重《建确需改建、扩建、!重建的须易址—。。到公路建筑控制范】围以外 》 】第十三条《 在本?办法第十一条第一】款、第三款》规定的公路两—侧建筑控制范—围,。。内未经公路路政【。主管:部,门同:意,取,得建设批准》文件进行建筑—物或设?。施建设的其批准【文件无效由》公路路?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!。、恢复?。原状当事人的损失由!批准部门《负责赔偿 【 ,。 第【。十四:条 违反《本办法第《六条、第七条—规定:由公路路政主管【部门按以下规定处】罚 《    — (:一):未造成公路路产损】失的责令限期移【出恢:复原状并处以1【00元以《上500元》以下的?罚款; 》    》。 (二)造成】公路路产损失的责令!限期拆除修复路产】缴纳赔偿费》并处:以赔偿费5%—以上:20%以下的—罚款: — 第十五条 !违反本办《。法第八条规定由公路!路政主管部门按【以下规定处罚 【    !(一)未《造成公路路》产,损失的?给予警告责令暂时】停,工待完善防护措【施,后复工或限期—迁出规定范围并处】以,300元以上500!元以:下的罚款; 】    》 ,。 (二?)造成公路》路产损失的》。责令停工缴纳赔偿费!;,情节严重的》并处以赔偿费5【%以上2《0%以下的罚—款 : 《 第—十六:。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九条规定由—公路路政主管部门】按以下规定处罚 !   《 (一—)行驶履带车及超限!运输的责令立即停】驶,补办有关《手续并处以3—00元以上50【0,元以下的罚款;【。对造成公路路产损】坏的限期《缴纳赔?。偿费并处以赔—偿费:5,%以上20%以下】的罚款;《 《   —(二)擅自挖—掘、占(《利)用公路》路产及在《公路上设置交叉【道口的责令停工恢复!原状并处以》。10:0元以上5》00元以下的罚款;!对造成路产》损失的责令停工【、赔偿?损失并?处以赔偿费5—%以上?20%以下的—罚款 ? ? 《。 第十《七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一条规定未取】。得批准文件进—行建设以及》违反第十二条规定】已形成建筑》物在原地改建、【扩建、?重建的由公》路路政主管部门责】。令停工限期》拆除;?逾期不拆除的强【行拆除 【 —第,。十八条 《拒绝、阻《碍公路路政管理人】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!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治:安管理处罚》条例处罚;以暴【力、:威,胁,方,法阻碍公路路—。政管理人员依法【执行公务构》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?事责任 ! : 第十九条 【公路路政管理人员】在工作中滥》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!部门: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 】 第—二,十条 ?本办法第十》一条所规定的公路两!侧建筑控制范围的管!理适用于已建成和】在建的公路》 】 第?二十:一条 本办法应【用中的具体》问题:由市人?民政府负责解—释 《 《 第二十—二,条, 本办?法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】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