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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】 抚顺市《公,路路政管理办法 】 《 (19》96年8《月23日抚顺市【第,十,一届人?大常委会第二十【六次会议通过 1】996?年9月28日—。辽宁省第八》届人大?常委:会第二十三次会【议批准) — 第一条 为】加强: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!路安全?畅通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公路管—理条例及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结合—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【 第二条 》本办法适用于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!道、省道、县道、乡!道的:公路路政管理— 《  : 专用—。公,路的路政《。管理可参照》本办法执行 — , 】第三条? 公路、公》路用地及公路设施(!以下统称公路路产)!。受法:律保护任何》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!和,破,坏 《 》 第四条 市、县!、顺城区交通—局,是同级人《民政府公《路路政管理的主管】。部门负责辖区内的】公路路?政管理?工作 ? , ,    》 城乡建设、【规划、土《地、公安《、工:商行政?管理等有关部—门按照各自的职【责协助做好公路【路政管理《。工作 】 第五条 】公路路政管》理人员执《行公务时《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!。着装佩戴统》一标志并持有效证件!公路路政管理—巡查车应设置—统一标?。。志 》 第【六条 在公路—、公:路用地范《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! :    【(一)建房搭棚、】摆摊设点《、砌筑围《。墙、设置维》修场或路障; !    【(二)倾倒垃圾【、堆放物品、打场】晒粮:; :。   》 (三—)设:置电杆、变压—器及其他《类似设?施;:    】 :(四)采《矿、取土、制坯、】沤肥、种《植作物?、任意利《用边沟引水灌—溉或排放污水—。; 《  :  《 (五)机动车在】非,指定路面上试刹车;! ,    !(六)?违法设站《、,卡收费及罚款;【 :    【 (七)《滥,。砍盗伐公《路树木;  !  》。(八)其他侵占、】。损坏、污染公路【路产的行《为 》 ? 第七条—。 禁止在公路和【公,路用地?上,进行集市贸易—已形成的《占路集贸市场由所在!地乡(镇)人民【政府:负责限?期清除 — , —第,八条 禁止在大、中!型,公,。路桥梁上、下—游各2?00:米范围?内采挖沙石、拦河筑!坝、倾倒垃圾—、,。压缩或扩宽》河,床、爆破作业禁【止在公路《隧道上方和》洞口外100—米范围内《取土、采石、伐木】   — ? 在公路两侧开山】、伐木、施》工作业不得》危及公?路及公路《设施的?安全不准堵塞公路】边,沟或改?变原有?排水设?施  — , 在》公路两?侧河道内修》建拦河、挡水、【排洪:设施不得危及公【路的安?全可:能危及的须事—。先征求公路路—政主管部门意见并】采取相应措施保证】公路安全 ! 第九条】 有下列行为之【。一的须经公路—路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影响交通》的还须征得公—安交:通管理机关》同意所需《修复、?加固费用由行驶、】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!  》  (一)】履带车?以及超载、超高【、超宽、超长标【准的车辆通过公路】。、,桥,。涵、隧道的; !  : , :。 , (二)建》设铁路、水利工程】铺设管线《或进行其他建—设工程?。需要挖?掘、占?(利)用公路—路产的; 》 ,   《 ? (三)在公路【。上设置?交叉道?口的   】 特殊情况】需要通过《公路以?及挖:掘、占(利)用公路!路产无法事先办理批!准手续的须在2【4小时内补办 】 【 第十条 在公【。路上进行《施工作业须设—立明:显警告标志》夜,间须悬挂警示红灯 !    — 施工作业影】响车:辆通行的应》当经公安《交通管理《。部,门,同意并在前段路【口设立标志》指明行车方向 】 ?。 》第十一条 在公路】两侧修?建永久?性建筑物或设—施其靠公路一侧的】边缘与?公路边沟或坡脚线外!缘的间距《为国道不少于20米!省道不少于》15米?县道不少于》10:米乡:道不少于5米 !    在】前款建筑控制范围】内,建造临时建筑物【或设施的《须经公路路》政,主管:部门同?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!临时:。用地和建设手续公】路建:设,需要时无条件拆除 ! ?   在【村、镇居住》规划区外公》路两侧?距边沟或坡脚线外】缘国道20米至30!米省:道15米至2—5米县道10米【至20?米乡:道5米至15米范围!内,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须!经公路路政主管部】门同意后到有关部】门,办理用地和建设手】续 — 第—十二条 在》本办法第十一—条第一款规定的公路!两侧建筑控制范【。。围内已形成的建【筑物不得在原—地改:建,、扩:建和重建确需改【建、扩建、重—建的须易址到公路建!筑控制范围以外 】 — 第十三条【 在本办法第—。十一条第一款、第三!款规定的公路两侧建!。筑控制范围内未【经,公路路政主管部门】同意:取,。得建设批《准文:件进行建筑物—或设施建《设的其批《准文:件无效由公路路【政,主管部门责令—停工、恢复原状【当事:人的损失由批准部】门负:责赔偿 — 《 第十四—条, 违反本办》法第六?条、:。第,七,条规定由《公路路政主管部门】按以下规定处罚【    【 (《一)未造成公路路产!损失的责令限期移】出恢复原状并处以】100元以上5【00元以下的罚款】;   【 ,。 (《二)造成公路路【产损:失的责?令,限期拆除修复路【。产缴纳赔偿费并处以!赔偿费5《%,以上20%以下【的罚:款 —。 第十五条! 违反?本办法第八条规定】由公路路政主管部门!按以下规定处罚 ! :。 ,  (—一)未造成公路【路产损失的》给予:警告:责令暂时停工待完】善防护措施后复工】或限期迁《。出规定范《围并处以《300元《以,上500《元以:。。下的罚?款,; :。    【。 (二《)造成公路路产损】失的责令停工缴纳】赔偿费;情节严重】的并处以赔》偿费5%以上20%!以下的罚款 】 【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!法第九条规定由公路!路政:主,管部门按以》下规定处罚 】    (】一)行驶履》带,。车及超限运输的责令!。立即:停驶补办有关手续】并,处以300元以上5!00元以下》。的罚款;对造成公】路路产损坏的限期缴!纳赔偿费并》。处以赔偿费5%【。以上20%以下的罚!款;  【 , 《(二)擅《自挖掘、占(利)用!公路路?产及在公路》上设:置交叉道口的责【令停工恢复》原状并处《以100元以上50!0元:以下的罚款;对【造成:路,产损失的责令停工】、赔偿损失并处以赔!偿费:5,%以上20%—以下的罚款 【 — 第十七条—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一条:规定未取《。得批准文件进行建设!以及:违反第十二条规定】已形:成,建筑:物在原地改建、【扩建、重建的—由公路路《政,主管:部门责令停工—限期拆除《;逾期不拆除的强】行拆除 》 : 第【。十八:条 拒?绝、阻碍公路—路政管理人员依【法执行公务的由【。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!安管:理处罚条例处罚;以!暴力、威《胁方法阻碍公路【路政管理人》员依法执行公务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 : 《 第十【九条: 公路路政管理【。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》守、徇私舞弊—的由其主管部门【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】 : 第二?十条 本办法第十一!条所规定的公路两】侧建筑控制范围的管!理,适用于已《建,成和在建《的公路 【 —第二:十一条 本办法应用!中的具体问题由【市人:民政府负责解释【 》 《 第二十二条 本】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!行 》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