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】 抚顺市公路路政管!理办法? 》 (1996年】8月:23日抚顺市第十】一届: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!次会议通过 1【99:6,年9月28日辽宁】省第八届人大常委】会,第二十三次会—议批准) 【 第一条 为加】强公:路路政?管理保障公路安【全畅通根据中华人】民,共和国公《路管:。理条例?及有关法《律、法规结合—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? 》第二条 《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!政区域内的国—道、省道、县—道、乡道的公—。路,路政管理  !  : 专用公路的路!政管:理可:参照本办法》执,。。行 ? , , ? 第三条 【公路、公路用地【及公路设《。施(以下统称公路】路产)受法律保护】任何单?位、个人不得侵【占和破坏 】 《 第四条 —市、:县、顺城《区交通局是同—级人民政府公路【路政管理的主管部门!负责:辖区内的公》路路政管理工作 !    — 城乡建设、【规划、?土,地、公安、工商【行政管理等有—关部门按照各自的】职责协助做好公路路!。。政管:理,工作 》 》 第五条 公路路!政管理人员执行公】务时须按照国家【统一规定《着装佩戴统》一标志并持有效证】件公路路政管理巡】查车应设置统一【标志 ? , 】第六条? 在公路、公路用地!范围内禁止下列行】为    】 (《。一)建房搭棚、摆】摊设点、砌筑围墙】、,设置维修《场或路障; —  《  》(二)倾倒垃—圾、堆放《物品、打场晒粮; !    】 (三?)设置电杆、变【压器及其他类—似设施?。;  —  《 (四)采矿、取】。土、制坯、》沤肥、种植作物【、任意利用边沟【引,水灌溉或排放污水;! ? ,   ? (《五)机动车在—。非,指定路面上》。试刹车;《 :   《 , ?(六)?违,法设站、卡收费【及,罚款;  】  (七)滥!砍盗伐?公路树木; —  《  》(八)?其他:侵占、?损坏、污染公路路产!的行为 《 《 ,。。 第》七条: 禁:止在:公路:和公路用地上进【行集市贸易已形成】的占路集贸市场【由所在地乡(镇【)人民政府负责【限,。期清除 — 》 , 第八条 》禁止在大、中型公路!桥梁上、下游各【200米范》围内采挖沙石、拦】河,筑坝、倾倒》垃圾、压缩或扩【宽河床、爆破—作业禁止在公路【隧,道上方?和洞口外10—0,。米范围内取》土、采?石、:伐木 ?    — ,。 在公路两侧开】山、伐木、》施工作?。业不:得危及公路》及公路设施的安全不!准堵塞?公路边沟或》改变原有排水—设施  【 , 《在公路两侧》河道内修建拦—河、挡水、》排洪:设施不得危及公路的!安全可能危及的须事!先征求公《路路政主管》部门意见并》采,取相应措《施保:证公路安全 — — , 第九条 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须【经公:路路政主管部门批准!。影响交通《。的还:须征:得公安交通管理机】关同意所需修复、】加固费用由行驶、建!设单位或个人承担】 ?  :  《 (一)履带—车以及超载》、超高、超宽—、超长标准》的车辆通过公路、】桥涵、隧道的; 】。  《  (—二)建设铁路—、水利工《程铺设?管线或?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!要挖掘、占(利)】用公路路产的—;    ! (三)在公【路上设置交》叉道口的 【   ? 特殊情【况,需要通过公路以及挖!掘、占(《利)用?公路:路产无?。法事先办理批准手续!的须在24小—时内:补办: 【 第十条 【在公路上进行—施工作业须设立明显!警,告标志?。夜间须悬挂警示【红灯   】 : 施工《作业影响车辆通行的!应当经公安交通【管理部门同意并在前!段路口?。设立:。标,志指明行车方向 】 》。 第十一条】 在公?路两侧修建永—。久性建筑《物或设施其》靠公路一侧的—边缘与公《路边沟或坡脚—。线外:。缘的间距为国—道,不,少于20米省道【不少于15米县【道不少于《10米乡道》不少于5米 !   》 在前款建》筑控制范围内建【。造临时建筑物或【设施的须《经公路路政主管部】门同意?后到有关部门办【理临时用地和建设】手续公路建》设需要?时无条件拆除 【    — 在村、镇居住!规划区?外公:路,两侧距边沟或坡脚】线外缘国《道,20米?至30米省》道15?米至25米县道【10米至20米【乡道:5米:至15米范围内修建!永久性建筑》物须经?公路路政主管—部门同?意后到有关》部门办理《用地和?建设手续 — — 第?。十二条 在本办【法第:十一条第一款—规定的公路两侧建】筑控制范围》内已形成的建筑物】不得在?原地改建、扩建和重!建确:需改建、扩建、重】建的须易《址到公路建筑—控制范围以》。外 【 : 第十三条 在本!办法第?十一:。条,第一款、第三—款规定的《公,路两侧建筑》控制范围内未经公】。路,路,政主管部门》同意取得建设—批准文件进》行建筑物或设施【建设的其批准文件】无效由公路路政【主管部门责令停工、!恢复原状当事—人的损失由批准【部门负责赔偿 】 】第十四?条 违?。反,。本办法第六条、【。第七:条规定由公路路【政主:管部门按《以下规?定处罚 《 ?   (一】),未造成公路路产损】失的责令限》期移:出恢复原状并—处以100元以上】50:0元以下的罚款【;  — , (二)造成!公路路产损失的责】令限期拆除修复【路产缴?纳赔偿费并处以赔】偿费5%以》上,20%以《下的罚?款 — 第十五】条 违反本》办法第?八,条规定由公路路政】主管部门按以下【规定处罚 【   ? (一)未造!成,公路:路,产损失的《给予警告责令暂时停!工待完善防护—措,施,后复工或限》期迁:。出,规定范围并》处以30《0元以上500元以!下,的罚款;  !  ? (二)造成公路!路产损失的责令停】工缴纳赔偿费;【情节:严重的并处以赔偿费!。5%以上20—%以下的罚款 ! 》 第十《六条 违《反本办法《第九条规定由公路】。路政主管部门按以】下规定处罚 】    《 (一)行驶】履带车及超限运输】的责令?立即停驶补办有【关手续并处以3【00元以上50【0元以?下的罚款;对—造成:公路路?产损坏的限》期缴纳?赔,偿费并?处以赔偿费5%以上!20%以下的罚款;! 《   (二】)擅自挖《掘,、占(利)用公路路!产及在?。公路上设置交叉【。。道口的责令停—工恢复原状并处【。以10?。0元:以上500元—。。以下的?罚款;对造》成路产损失》的,责,令停工?、赔偿损失并—处以赔偿费5%【以上20%以—下,的罚款 — 《。 第《十七条 《违反本办《法,第十一?条规定未取得—批准文件《进行建设《以及违反第十二【条规定已形》成建筑物在原地【改建、扩建、重【建,的由公路路政—主管部门责》令停工限期拆除;】逾期:不拆:除的强行拆除— , ? —第十八?条 拒绝、阻碍公】路路政管理人—员依法?执行公务的由公安】机关依?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治安《管理处罚条例—处罚;?以暴力、威胁—方法阻碍公》路路政?管理人员依法—执行公务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】。 第十》九条 公路》路政管理人》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!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的由《。其主管部门给予【。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 】。 ? 第二【十条 本办法第十】一,条所规定的公—路两侧建《。筑控制范围的管理】适,用于已建成和在建】的公路? 】 第?。二十一条 》本办法?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!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! ? 《 第二十—二条 本办法—自公布之日起施【。行 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