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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!顺市公路路政管理办!法
】(1996》年8月23日抚【顺市第?十一届人《大常委会第二十六】次会议通过 1【996年9月—28日辽宁省第八】届人: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!。会议批准) —
第》一,条 为加《。。强公路路政管—理,保障公路安全畅【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公路管《。理条例及有关法律】、,法规结合本市—实,际制定本办法
!。
第二条— 本:办法适用于本市行】政区域?内的国道、省道、】县道、乡道的公路路!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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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专,用公路的路》政管:理可参照本办法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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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条 公【路、公路用地及【公路设施(》以下统称公路路产)!受法律?保护任何单》。位、个人不得侵【占和破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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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。市、县、顺城—区交通局《是同:级,人民政府公路—路政管理的主—管部门负责辖区【内的公路路》政管理工作 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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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【建设:、规划、土地—、公安、工商行政】管理等有关部门【按照各自《的职责协助》做好公路路》。政管理工作 【
】。第五条?。 ,公路路政管理—人员执行公》务时须按照国—家统一规定》着,。装佩戴统一标志并】持有效证件公路路政!管,理巡查车应设置【。。统一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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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六条: 在公路、》公路用地范》围内禁止《下列行为
】
(【一)建房搭棚、【摆摊设点、砌筑【围墙、?设置:维,修场或路障; 【
!(二)?倾倒垃圾、堆放物】品、打?场晒粮;
! ,
《(三)设置电杆、变!压器:及其他类似设施; !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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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采矿?、取土、《。制坯、沤肥、—种植作?物、任意利用—边沟引水灌溉或排】放污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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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五)机动车》在非指定路面上试】刹,车; 《
】(六)违法设站【、卡:收费:及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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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七)滥砍盗伐!公路树木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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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其他侵!占、损坏、》污染公路路产—的行为
】
? 第七《条 禁止在》公路:和公路用地上进行集!市贸易已《形成的?占路集贸市场—由所在地乡(—镇)人民政府负责限!期清除 《
】 第八条 禁止在大!、中型公路桥梁上】、下游各2》00米范围内采挖】。沙石、拦河筑坝、倾!。倒,垃圾、压《缩或扩宽河床—、爆破作业禁止在】。公路隧道上方和洞】口外100米范围内!取土、采石、伐【。木
【
在》公路两侧《开,山、:伐,木,、施工作业不得危】。及公路及公》路,。设施的安全》不,准堵塞公路边—沟或改?变原有排《水设施 《
!在公路两侧河—道内修建拦河、【挡水、排《。。洪设施不《得危及公《路的安?全可能危及的—须事先征求公—路路政主《管部门意《。见并采取相应—措施:保证公路安全
!。
《
?第九条 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须】经公路路政主管【部门批准影响交【通的还须征得公安】交通管理《机关同意所需修【复、加固费用由行驶!、建设单位》或个人?。承担
》
》 (?。。一):履带:车以及超载》、超高、《超宽、超长标—准的车辆通过公【路、桥涵、隧道的】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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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(,二)建?设铁路?、,水利工程铺》设管线或进行其他】建,设工程需要挖掘、】。占(利)用公路路】。产的; 》
— :(三)在公》路上设置交叉道口的!
! 特殊情况需—要,通过公路以及挖掘】。、占(利)用公路路!产无法事先》办理批准手续的须在!24小时内补—办
》。
第【十条 在公路上进】。行施工?作业须设立》明显警?告标志?夜间须悬挂》警示红灯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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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施工作业影响—车辆通行《的应当经公》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!并在:前段:路口设立标志—指明行车方向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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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在公路两侧】修建永久性建筑【。物或设施其靠公【路,一侧:的边缘与公路边沟】或坡脚?线外缘的《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!0米省道不少于1】5米县道《。。不少于10》米乡道不《少于:5米 ?
【 在前款建筑控制!范围内建造临—时建筑物或设—施,的须经公《路路政?主管部门同》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!临时用?地和建设手续公【路建设需要时无条件!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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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村】、镇居住规划—区外公路两侧距边沟!或,坡脚线外缘》国道20《米至30米》省,道15?米至25米县道【10米至20米乡道!5米至15米范【围内修建永》久性建筑物须经【。公路路政《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有!关部门办理用—地和建设手续 【
《
》第十二条《 ,在本:办法:第十一条第一—款规定的公》路两侧?建筑控制范》围内:已形成的《建筑物不得在—原地改建《、扩:建和重建确需改建、!扩建、重建的须易】。址到公路建筑控制范!围以外
!
第十三条 !在本办法第十一【条,第一款、《第,三款规定的公路【两侧建筑控制范围内!未经公路路》政主管部门同意【取得建?。。设批准文件进—行建筑物或设施建设!的其批准文》件,无效由公《路路政主《管部门责令停工【、恢复原状当事人】的损失由批准部门负!责赔偿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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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四条 ?违反:本办法?第六:条、第七条规定由】公,路路政?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!处罚
【
(一)】未造成公路路产【损失的责《令限期移出恢复原状!并处以100元以上!500元《以下:的,罚款;
】
(二)造!成公路路产》损失:的责令限期拆除【修复路产缴纳赔【偿费并处以赔偿费5!%,以上20%》以下的?罚款 ?。。。
《
》第十五条《 违反本办法第八】条规定由《公路路政主管—部门:按以下规定处罚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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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,一)未造成公路路产!损,失的给予警告责令】暂时停工待完善【防护措施《后复工或《限期:迁出规定范围—并处以300元【。以上:。500元以下的【罚款; 》
》
?(,二)造?成公路路产损失的】。责令停工缴纳赔偿】费;情节严重的【并处以赔偿费5【%以:上20%以下的罚】款
》 ,。
第—十六条 违反本办】法第九条规定由公路!路政主管部门按以】下规定处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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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】)行驶履带》。车及超限《。运输的责令立即停】。驶补办有《关手:。续并:处以30《0元以上50—0元以?下的罚款;对造成】公路:。路产损坏的限—期缴纳?赔偿费并处以—赔偿:费,5%以上《20%以下》的罚款;
】
(二】)擅自?挖掘:、占(利)用公路路!产及在公路上设置】。交叉道口《的责:令停工恢复原—状并处以100【元以上500元以下!的罚:款;对造成路产【损失:的责令停工、赔偿损!。失并处?以赔偿费《5%以上20—%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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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七条 违!反本办法第十一条】规,定未取得《批准文件进行建设】以及违?反第十二《条,规定已形成建筑物】在原地改建、—扩,建、重建的》由公路路政》主,管部门责令》停工限期拆除;【逾期不拆除》的强行?。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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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拒!绝、阻碍公路—路政管理人员依法执!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!依照中?华人民?共和国治《安管理处罚条—例处罚;以暴力、】威胁方法阻碍公【路路政管理人员【依法执行公务—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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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十九条 公路—路政管理人员在工作!中,滥用职权、玩忽职】。守、徇私舞弊的由】其主管部门给予【行,政,处分;构《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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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!本,办法:第十一条《所规定的公》。。路两侧建《筑控制范围的管理适!用于已建成和在建的!公路 ?
】 ,第,二十一条 本办法应!用中的具体问—。题由市?人民政?府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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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第,二十:。二条 本《。办法自公布之—日起:施行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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