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?城市道路管理条【例 】
】(,200?9年3?。月1日施《行2012年—1月5日修正)
一!、总 则
第】一条 为加强—城市道路管》理保障?城市道路完好促进】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!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!管理条例和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规定结】合本:。市实际制定本条【例
第二条 本条】例适用于本市行政】区域内城市道—路的规划《、建:设、养护、维—修和路政管理
本】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!指城:市供车辆、行人【。。通行的具备一定【技术条?。件的道路《、桥涵及其附属设】施
:。第三条? 市城市道路行【政主管?部门:主管本市的城市【道路管理工》。作按:照职:。责负责所管辖的城市!道路管理
县、区】(含抚顺经济开【发区:。)城市道路行政主管!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所!管辖的城市》道路管理工作
规】。划、建?设、公安、交—通、水务、铁—路等有关部门—按,照各自的职责—做好城市《道路管理工》作
第四条》 城市道路管理应当!坚持统筹《。规划、配套》建设:、协调发展、—建管并重、统一管理!与分级负责》相结合的原则—
市、县城市道路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根据:城市道路《的类别定期》公布市、区和县所】管辖的?城市道路范围
第五!条 :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均有保护城市道【路的义?。务并有权对损坏城市!道路的行为进行监督!、,制止和举报
—对维护城市道路【作,出显著成绩的—。单,位,和个人由《城市道路行政—主管部?门给予表彰或—者奖励
二、规划】和建:设管理
第》六条 城市》。道路的?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—。应当纳入城市总体】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!社,会发展年度计划【
第七?条, 城市?道路的配套绿—化建设应当按照规】定,的标准纳入城市道路!的建设规划》。并与城市《道路的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同步设!计、同步建设
第】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!人按照城市》道路规划和年度【建设计划投资城【市道路建设
第【九条 城市供水【、供:热、:供电、排《水、燃气、通—信、消防等依—附于:城市道路的各类【管线、杆线设施的建!设应当坚持先地【下、后?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!市道:路建设同步进行【
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?应当将?城市道路建设的年度!计划及时通知有【关管线、《杆线产权单位—有关单位应》当在接?到,通知之日起30日】内将与城市道路建】。设年度计划》相,关的管线《、杆线敷设和—改造计划报建设行】政主:管,部门:并在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统筹安》排下实施
第十条】 城市道《路的设计、施工【应当严格《。执,行,国,家,和,本市有关城市道路】设计、?施工的技术》规范
城市》道路建设工程—。未经验?。收,或者验收不合格的】不,得交付使用政—府组织投资建设的】城市道路建设—单位应当在验—收合格3个》月内向城市》道,路行政主《管部门办理移—交,;未办理移》交期间由建设单【位负责养护、维修】和管理
《依附于城《。市道路的各类管线、!杆线等设施建—设工程?的竣:工资料和信息数据建!设单位应当在—依法向有关部门【移交:的同:时报城市道路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】。
第十一条 城市】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!修,。制度城市道路保修期!为1年?自,交付使用之日—。起计算保修期内出】现工程质《量问题的由有—。关责任单位负责【保修
三《、养护和维修管理
!第十二?条 市、县》、区人民政府和【抚,顺经: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!应当根据《城市道路《的等级、数量合理】安排城市道路—养护:、维修年度资金计划!
,第十三条《 城市?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在!所管辖的城市—道,路养护、维》修管理中应当履【。行下列职《责
(一)制定和】组织实施《城市道?路的养护、维修【计划并按照规定对工!程,进,度和质量进行监【督,和管:理;:
(二)对城市【道路进行巡视检查】发现缺损及时—组织修复;
(三)!对城市道路定期【进行检测评估制【定城市道路安全抢险!应急预案并》组织实施;
—(四:)建立?健,全,城市道路设》施档案准确掌—握城市道《路状况;
》。(五)负责其他与城!市,道路养护、维—修管理相关的职责
!第十四条 城市道】路行政主管部门【所管:辖的城市道路其【养护、维《。修应当?按照:。有关规定《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!择具有相应资质【的单位?进行
单位》投资建设产权归【。单位所有的城市道】路由产?权单位负责养—护、:维修管?理,
城市住《宅区:内,建设:单位投?资建设的道路—由建设单位或—者委托的物业—服务:。企业负责养》护、维修管理;【。政府投资建设无产权!单位承接的道—路由县、区人民政府!确定:有关部门负责养护】、,维修管理《
,第十五条 城市道】路,养护、维《修,。的施工单位应当【严格执行《城,市道路养护》、维修的有》关技术规《范确保养护、—维修工程质量—并在:规定期限内修复竣工!
第十六条 —城市:道路养护、维修【的专用车辆应—当使用统一》标志;执《行,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!全,畅通的前提下—不受行驶路》线和行驶方向的限】制施工?作业人员应当配备】。安全服饰施工作【。业现场应当采取安全!。防护措施
》。第十七条 城—。市道:路行政主管部门及有!关,产权单位发》现城市道路损—坏影响交通》安,全,时应当?立即设置危险—警示标志和组—织维修?。并,及时通知公》安交通管理部门;】确需封闭交通进【行维修时应当会【同公:安交通?管理部门联》合发布通告》
第十八条 城市道!路,与铁路?平交道口的》养护、维修管理【道口上?铁路两股钢轨之【间及钢轨以外—2米以内的铺面【部分由铁路部门负】责道口铺面以外的道!路部:分由城市《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及有《关产权单位负责保证!道口路面平》坦畅通?。
第十九条》 ,设置:在城市道路上—的附属设施》。应当符合城市—道路养护《。规范:产权单位应当做好】管理和维护并接受】城市道?路行政主管》部门的监督和检【。。查,
,设置在城市道路上】的窨井设施出现【破损、移《位或者缺失时产【权单位应当在规定时!间内修复、正位或】者补缺?;影响交通安全的】还应当立即设置【危险警示标志
四】、路政管《理
第二十条 在】城,市道路范围内禁止】下列行?。为
(一《)烧、砸、轧、【刮和污损城》市道路;
(二【)盗窃、《挪,动、毁损城市道路】附属设施;
—(三)?从事加工、维修和】。冲洗车辆等作—业;
(四)—其他侵占、损坏【城市道路的行—为
第二《十一条 未经批【准任何?单位和个人》不得:。占用或?者挖:掘城市道路确需占】用,或者:挖掘的应当向城市道!路行政主管部—门提出书面申—请并提供《建设项目批准—文件、相关设计资料!。、施工方案》和保证?措施等?材料经批《准并交?纳城市道路占—用费或者城市道【路挖掘修复费后方】可占用或者挖掘【
城市道《。路行政主管部门【接到申请后应当【在,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!或者:。不,予批准的书面决定】;影:。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!。得公安交《通管理部门同意【
第二十二》条 :经,批准: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!路的应当遵守下列规!定,。
(一)不》得,擅自变更《批准的?位置、面积、期限和!用途确?需变更的应当—提前办理变更手续】;
(?二)不?得损坏市政公用、消!防、:。交通等设《施,;
(三)挖掘道路!应当按照《批准的施工方—案施:工并在挖掘现场安】全距离处设置明【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安!全防护和保》障通:行的措施;
(四)!占用期满后恢复【城市道路原状;
】(五)挖《掘后按照规》定标准和期限—进行回填和清理现】场并向城市》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申!请验收;
(—六,)批准部门提出的其!他管理要求》
第二十三条 埋设!。在城市道路下的【管线:发生故障《需要紧急抢修—的可以先行破—。路,抢修同时通知—城,市,道路:行政主管部门并在】24小?时内补办批准—手续:;影响?交通安全的》还应当通知》公,安交通?管,理部门
第》二,十四条? 经批准临时占【用城市道路》的期限不《得超:过6个?月期满?后,因特殊?情况经批准》可延期占用》延长期限《最长为6个月—
第二?十五条? 除抢修等特殊情况!外每:年10月20日【至,次年4月20—日期间?不得:挖掘城市道路经【批准挖掘《的应当按照规定的】收费标准加倍—交纳城?市道路挖掘》修复费
《在允许挖《掘期间因工》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!道路:。。的应当于每年4月末!前,将本年度挖掘—计划报城市道路行政!主管:部门统一安排
【。第二十六条 除抢】修等特?殊情况外新建、改】建,、扩建的城市—。道路:5年内不得》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!3年内不得挖—。掘经批准挖掘的应】当按照规定收费标】。。。准的2至4》倍交纳城市》。道路挖掘修复费【
第二十七条 【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组织实施所管!辖城市道路》挖掘:路面的修复》工作:
对按照《规定回填的挖掘道】路城市道路行—政主管部门或者【有关产权单位应当】在7日内修复路面
!第二十?八条 未《经批准履《带车或者超重—、超高等特殊车【。辆不得?在城:市道路上行驶确需】在城市道《路上行驶的应当经城!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按《照公:。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!。。的时间、《路线:。行驶
?车辆载重超过城市】道路的?设计:荷载时城市道路行】。政主管部门应当【预先组织安全性评】估并采取保护措【施所需?费用由车辆所属单】位,或者个人承担
第二!十九条 《下列城市道》路范围内除》市政公用《设施建设和养护【、维修等特》殊需要外不得—占用
(一》)医院、学校、幼】儿园、敬老》。院门前及其两—侧50米范围内;】
(二?),公交站亭两》侧、道路交叉路口】周边和弯路》30米?范围内及桥面—;
(三)人行天】。桥、地下通道—。、消防?通道和消防设施及】其周边10米范围内!;
(四)》盲道等?无,障,碍,设施及其周边0【.2米范《围内;
(五)【地下管线《闸阀、?检查井、雨》水井:、污水井的使用和】操作范围内》;
(六《)其他法《律、法?规、规?章规定不得》。占用的
第三十【条 禁止占》用快速?路、主干路作为集】贸市场
严格控【制占用次《干路、支路》。、街坊路《作为集贸市场确需占!用的应当《经,市、县人民政府批准!
市、县、区—。人,民政府和抚顺经【济开发?区管理委员会应当】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!的需要?有计划地清退—现有占路集贸市【场,恢复:城市:道路使用《。功能
?第三十一条 —禁止:占用快速路、—主干路作为机动车】停车场所
严格控】制,占用次干路、支路、!。街坊:路、人?行道设置机动—车停:车场所公《安交:通管理部《门和城市道路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可以根?据交:通组织需《要合理?设置临时停车—场所单位或者个人确!需占用城《市道路设置》机动车临时停车【。场所的由城市道路】行政:主管部门会》同公安交《。通管理部《门进行论证符—合设置条件的方可】批准占用
占用【人行道设置机动【车临时?。停车场所《的,不,得超过人《行道宽度的1/2并!应当:设置明显标志、【标线设置机动车临时!停车场?所的:人行:道的设计荷载不符】合机动车行驶、停放!要,求的应当进》。行加固处理所需费用!由设:置单:位或:。者,个,人承担
在人行【道上除经批准设【置的临时停车场所】外机动车不得—行驶、停放
第三】十二条 在城市【道路上开《设行车道口、依【。附,道路:边石搭设与路面相】接的坡?道以:及设:置公共汽车站点、交!通岗:亭、信号标志等应】当在征求公安交【通管理部门意—见后由城市道—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!批准手续
第三【十三条 城》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按照桥涵的】安全保护要求—确定桥涵安全保护区!域的实际《范围并向社》。会公布
凡在桥涵安!全保护?。区域内?从事河道疏浚、【。挖掘、爆破和—其他影响桥涵安全】作,业的应当经专家论证!并与桥涵《的产:权人签订保护协【议采取保护措—施后方?可实:施
第三十四条【 未经批准任何【单位和?。个人不?得依:附桥涵敷《设管线确《需敷设的应当提供】原桥涵设计单位的技!术安全?意见经城市道路行】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!可,实施桥涵《改建、?扩建或者维》。修需:要时敷设单》位应当?在要求限期内自行拆!除或者迁《移其敷设的管线
】五、法律责任—。
第三十五条— 违反本条例第【十,条规定有下列行【。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》并可按照下列规定】予,以,处罚
(一》)未按照城市道【路设计、施工—技术规范设计、施工!的处以1万》元以上3万》元以下的罚款;【已经取得设计、【施工资格证书情【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!。机关吊销《设,计、施工资格证【书;
(二)—擅自使?用未经验收或者【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!路的处以工程造价】0.:2%以上《2%以?下的罚?款
第三十六—条 违反本条—例第十?九,条规定设置在城市道!路上的附《属设施?出现破?损、:移位:或者:缺失等情况时未按照!规定设?置警示标志》和及时进行修—复、正位或者补缺】的由城市《道路行政主管—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并】可,处以1000—元以:上3000元以下的!。罚款
?第三十七条》 违反本条例第【二十条规定有—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!市道路行政主管【部,门责令限《。期改:正,并可按?照下列规定予以【处罚;?造成损失《的应当依法》承担赔偿责任
【(一:)烧、砸、轧、刮和!污损城市道路的【处以5?00元以上10【。0,0元以下《的罚款;
(—二):挪动、毁损》城市:。道路附属《设施或?。者占用城市道—路从事加工、维修】和冲洗车辆》等作业的处以5【00:元以上?2000元》以下的罚款
第【三十八条 违反本】条例第二十》一条和第《二十二条(一—。)项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城市【道路行?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并可】。。按照:。下列规定处以最【高不超过2万—元的罚款逾》期未改正的》由城:市道路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强制:清除或者恢复;造成!损失的应当依法【承担赔偿责任
【(一)?擅,自占用城《市道路或者改变批准!的位置、面积、期】限和用途占》用城市道路的按照】占用面?积每平方米处以50!元以上2《00:元以下的罚款—;
(二《)擅自挖《掘城市道路或者【改变批准的》位置:、面积、期限—和用:途挖掘城《市道路?的按照挖掘面积每】平方米处以》。500元以上10】0,0元以下的罚—。款,
,第三十九条 —违反本条例》第二十二条(—三)、(四)、(五!)项和第二十三【条规定有下列—行为:之一的?由城市道路行政【主管:部,门责令限期改—正并:可处以10》00元以上》。5,0,00元以下》的罚款;造成损失】的应当?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
(一)挖【掘道:路未按照《批准的施《工方案施工及—挖掘现?场,未按照规定设—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安!全防护措施的;【
(:二)占用期满后【未恢复城市道路原】状的;
(三—)挖掘后未按照规定!标准和期限》进行回填和清理【。现场:并向城市道路行政主!管部门申请验收的】;
(四)先行破路!抢修:未在规定时间—内补办批准》手续的
第四十条 !违反本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履】带车或者超重、超高!等特殊车《辆擅自在城》市道:路上行驶的由城市】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改正并可处以1】万元以?上2万元《以下:。的罚款;造成损失的!应当:依,法承担?赔偿责任《
第四十《一条 违反》本条例第三十条【、第三十一条规定有!。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城市《道路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】予以处罚;造成【。损失的应当依法承】担赔偿责任
(一)!擅自占用城市—道路作为集贸市场】的处以?1万元以上2万【元以下的《罚,。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市!、县人民政府强制】清退;
(二)【擅自占用城》。市道路设置》机动车停车场所的处!以10?00元以上3—000元以下的【罚款;
(三—)机动车在批准设】置的:。临时:停车场所以》外的人行道上行【驶、停?。。放的处以5》0元以上《5,。00元?以下的罚款
—第四:十二条 《。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!条规定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城市:道路行?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改正逾期未】改,正的由城市》道路行政主》管部门强制清除或者!恢复;造《成损失?的应当依法承担【赔,。偿责:任
(一)》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开!设行车?道口:的;
(二》)擅自?依附道路《。边石搭设与》路面相接《的坡道的;
(【三)擅自设置公【共,汽车站点《、交:通岗亭、信》号标:志的
第四十三【条 :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四条规定擅》自依附桥涵敷设管】线、杆线《或者未按《照要求自《行,拆除、迁移管线的】由,城市道路行》政主:管部门责令限—。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!元,。以上2?。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造成?。损失的?应,当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,。
第四十《四条 ?。城市道路管理—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!。。职责、玩忽职守、】滥用:职权、徇私舞—弊的由其所在—单位或者上》级主管部门视其情】节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《究刑事?责任
六、》附 : 则
第四十【五条 本条例自【2009年3月【。1日起?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