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:市城市道路管理条】例 【 《。
(20】09:年3月?1日施行2012年!1月5日修》正)
一、总 】。 则:
第一条 为—加强城市道路—。管理保障城》市道路完好促进城市!经济和社会发展【根据国务院》。城,。市,道路管理条例和有】关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》本条例
第》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!本,市,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】路的规划、》建设、养护、维修和!路政管理《
本:条例所称城市道【路是:指城市供车》辆、行?人通行的具备—一定技术条》件的道路、》桥涵及其附》属设施
第三条 市!城市道?路行政主管》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!道路管?。理工作?。按照职责负责所【。管辖的城市道路管】理
县、区》(含抚顺经》济开发区)城—。市道路行政主—管部门按照职责【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!路管理工《作
规划、建设【。、公安?。、交通、水务—、铁路等有关—部门按?照各:自的职责做》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!
第四条 城市【道路管理《应当坚持《统筹规划、》配套建?设、协调《发展、建管》。并重、统一管—理与分级负责—相,结合的原则
市【。、,县城市道路》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根据城市道路—。的,类别定期公布市、】区和县所管辖—的城市道路范围【。
第五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均》有保护城市道—路的:义务并有权对损坏】城市道?路的行为进行监督、!制止和举报
对【维护城市道路作出】。。显著成绩的单—位和个?。人由:城,市道路行政》主管部门给予—表,彰或者?奖励
?二、规划和建设管理!
第六条 城市道路!的新:建、改建、》扩建应当纳》入城市总体规划【以及国民经济和【社,会发展?年,。度计划
第七条【 城市道《路的配套绿化建【设应当按照规定【的标准纳入城市道】路的:建设:规划并?与城市道路的—新建、?改建、扩建同步设计!。。、同步建设
第八】条 鼓励单位和【个人按照城市道路】规划和?年度建设计划投资城!市道路建设
—第九:条 城市供》水、供?热、供电、排—水、燃气、通信、】消防等依附》于城市道《路的各类管线—、杆:线设施的建》设应:当坚持先地下—、后地上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】道路建设同步进行
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将城市道路建设!的年:度计划及《时通知?有关:管线、?杆线产权单位有【关单位应当在接【。到通知之日起30日!内将与城市道路建设!年,度计划相关的管【线、杆线敷设和改】造计划报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并在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统筹安排下实施】
第十条 》城市道路《的设计、施工应【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!市,有关城市《道路设计、》施工的技术规范
城!市道路建设工程【未经验收《或者验收不合—格的不得交》付,使,用政府组织投资建设!的城市道路建设【单位应当在》验收合格3个月内向!城市道路行政—主管部?门办理移交;未办】理移交期间由建【设单位负责养—护、维修和管—理
依附于城市道】路的各类管》线、:杆线等设施建设工程!的竣工?资料和信息》数据建设单位应当在!依法向有《关部门移交的同【。时报城?市道路行《政,主管部?门备:案
第十一条 城】市道路实行工—程质量保《。修制:度城市?道路保修《期为1年自交付使】。用之日起计算保【修,期内出现《工程质量《问题的由有》关责任单《。位负责保修
三、】养护和维修管理【
,。第十二条 》市,、县、区人民—政府和抚顺经—济,开发区管《理委:员会应当根据城市】。道路的等级、数【量合理安《排城市道路养—护、:维修年度资金—计划
第十三条【 城市道路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在所管辖的城【市道路?养护:、维修管《理中应当履行下【列职:责,
(:一,)制定和组》织实施城市道路的】养护:。、维修计划》并按照规定对—。工程进?度和质量进行—监督和管理;
【。(二)对城市道【路进行巡视检查发】现缺损及时组织修】复,;
(三)》对城市道路定期【进行:检测:评估制定《城市:道路安全抢险应【急预案并组织实施】;
(四)建立【健全城市道》路,设施档案《准确掌握城市道路状!况;
(五》)负责其他与城市】道路养护、维修管理!相关的职《责
第?。十四条 城市道路行!政主管?部门所管辖》。的城:市道路其养护、【维修应当按照—有关规定采取招投】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!。应资质的单位—进行
单位投—资建设产权归单位所!有的城市道》。路由产权单位负责】养护、维修管理
城!市住宅区内建设单位!投资建设的道路由】建设单位或者委【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!责养护、维修管【理;政府投资建设无!产权单位承》接的道路《由县、?区人:。民政府确定有关【部门负责养护、维】修管理
第十五【条 城市道》路养护、《维修的施工单位【应当严格执行城市】道路养护、维修【。的有关技术规范【。确保养护、》维修工程质量并在】规定期?限内修复竣工
第】十六条 城市道路】养,护、维修的专用车辆!应当:使用统一标志;执行!任务时在保证交通】安全畅通的前提【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!驶方向的限制施工作!业人员应当》配备安全服饰—。施,工作业?。现场应当采》取安全防护措施
】第十七条 》城市道路行》政,。主管:。部门:及,有关产权单位—发现城?市道路损坏影响【交,通安全时应当立即设!置危险?警示标志和组织维修!并及时通知公—安交通管理部门;】确,需封闭?交通进行维》修,时应当?会同: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联合发布通告
第】十八条 城市道路与!铁路平交道口的养】护、维修管理—道口上铁路两—股钢轨?。之,间及:钢轨以外2米以内的!铺面部?分,由铁路部门负责道】口铺面以外》的,道路部分由城—。市道:路行政主《管部门及有关产权单!位负责保证道口【。路面:平坦畅通
第十【九条 设《置在城?市道:路上的附属设—。施应当符合城—市,道路:养,护,规范产权《单,位应当做《好管理和《维护并接受城市道路!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!和检查
设置在【。城市道路上的—窨井设施《出现破损、》移位或者《。缺失时产权》单位:应当在规定时间内】修,。复、正位或者补【。缺,;影响交通安全【的还应当立即设【置,危险:警示标?志,
四、?路,政管理
第》二十条 在城市【。。道路范围内禁—止,下列行为
(一)烧!、砸:、轧、刮和》污损:城市道路;》
,(二)盗窃、挪【动、毁?损城市道路附属【设,。施;:
(三)从事—加工、维《修,和冲洗车辆》。等作业;《。。
(四)其他—侵占、?损坏城?市道:路的行为
第—二十一条 未经【批准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。占用或者挖掘—城市道路《确需占用《或者挖掘《的应当向《城市: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提出书》面申请并提供建设】项目:批准文件、相关设计!资料、?施工方?案和保证措施等材料!经批准并交纳城市道!路,。占用费或者》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!后方可占用或者挖掘!。
城市道路行—政主管部门接—。到申请后应》当在法定《期限内作出批—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!面决:定;影响交通—安全的应当征得【公安交通管理部【门同意
第二十二】条 经?批,准占用或者挖—掘城市道路的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
,(,一)不得擅》自变更批准的位置、!面积:、,期,限和用途确需—变更的?应当提前《办理变?。更手续;
(—二):不得损坏《市政公用、消防、交!。通等设施;
(三)!挖掘道路应当按照】批准的?施工方案施工并在】挖掘现场安全距离处!设置明显的警—示标志采取安—全防:护和:保障通行《的,措施;
《。(四)占用期满后】恢复城?市道路原状》;,
(五?)挖掘后按照规【定标准?和,期限进行《回填和清《理现场并向城市道路!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验,收;:
(六)批》准,。部门提出的》其他管?理要求
第二十三条! 埋:设,在城市道路下的【管线: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!修的:可以先行破》路抢修同时通知城市!道路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并在24—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!;影:响交:通安全的还》应当通知公安交通管!理部门
第》二十四条《 经批准临时占用】城市道路的期—限不得超过》6个月期满后因特】殊情况经批》准可延期《占用延长《。期限最长为6个【月
第?。。二十:五条 除抢修等特殊!情况外每年10月】20日至次》年4月20日期【间不得挖掘城—市道路经批》准挖掘?的,应,当,按照规定《的收费标准》加倍交?纳城市道路挖掘【修复费
在允许挖掘!期间因工程建—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!的应当于每年—4月末前将》本年度挖掘计—划报城市道》路行政主管部门【统一安排
第—二十六?条 除抢《修等特殊情况—外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的【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!挖掘大修《的,城市道路3年内不】得挖掘经批》准挖掘的应当按照】规定收费标准的【2,至4倍交纳城—市道路挖《掘修复费
第二十七!条 城市《道路: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—组织实施所》。管辖城?市,道路挖掘路面—的修复工作》
对按?照规定回填的挖掘】道路城市道路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或者有关《产权单位应当—在7:日,内,修复路?面
第二十八条 未!经批:准履带车或》者超:重、超高等特殊【车辆不得在城市道路!上行驶确需在—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应!当经城市道》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按照公安交通管【。理部门指《定的时间、路—线,行驶
车《辆载重?。超,过城:市,道路的设《计荷载时城市道【路行:政主管部门应—当预先组织》安全性评《估并:采,取,保护措施所》需费用由车辆所属单!位或者个《人,承担
第二十九条 !下,列城市道路范—。围内除市政公用设施!建设和养护》、维修等《特殊需?要外不得占》用
(一)医—院、学校、幼儿【园、敬?老院门前《及,其两侧?50米范围内;
(!二):公,。交站亭两侧、道路交!叉路:口周边和《弯路30米》范围内?及桥面;
(—三,)人行天桥》、地下?通道、消防通道和】消防设施《及其周边《10米范围内;【
(四)盲》道等:无障碍设施及—其周边0.2米范围!内;
(五)地下】管线闸?。阀、检查井》、雨水井、污水井】的使用和操作范【围内;
(六)其】。他法律、《法规:、,规章规?定不得占用的
第三!十,条 禁止占用快速】路、主?干路作为集贸市场
!严格控制占》用次干路、支路、街!坊路作为集》贸市场确需占—用的应?当经市、《县人民政府批准
】市、县、区人民政府!。和抚顺经济》开,发区: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!城市建设和发展【的需:要有计划《地清退?现,有占路集贸市场恢复!。城市道路《。使用功能《
第三十一条— 禁止占《用快速路、主干路】作为机?。动车:停车场所《
严格控制占用【次干路、支》。路、街坊路、人行】。道设:置,机动车?停车场所公》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!市道:路行政主管部—门可以根据交通【组,织需要合理设置【临时停车场所单位】或者个人确》需占用城《市道路设置机动车】临时停车场所的由】城市道路行》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论!证符:合设置条《件的方可《批准占用《
占用人行道设置机!动,车临时停《。车场所的不得超【过人行道宽度的【1/2并应当—设置明显标志、标】线设置机动车—临,时,停车场所的人行【道的设计荷载不符合!机动:。车行驶、停放—。要求的应当进行加】固处理所需费用由】设置:单位或?者个人承担
在人】行道上除经批—准设置?的临时停车场所外】机,动车不?得行驶、停放
第】三十二条 在城【市道路上开》设行车道口、依【附道路?边石搭设与》路面相接的坡道【以及:设,。置公共汽车站点、】交通岗亭《、信号标志等应当】在,征求:。公安交通管理—部门意?见后由城市道—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!批准手续
》第三十三条》 城: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按照《桥涵的安全保—护要:求,。确定桥涵《安,全,保护区域的实—际范围并《向社会公布
凡【。。在桥涵?安全保护区域内【从事:河道:。疏浚、挖掘、爆破】和其他影响桥—涵,安全作?。。。业的应当经专家论】证并与桥涵的产权人!签订保护协议采取保!护措:施后:方可实施
第三【十四条? 未经批《准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?得依附桥涵敷设【管线确?需敷设的应当—提供:原桥涵设计单—位的技术安全意见经!城市道路行政主【管部门批准后方可】实施桥涵《改建、扩《建或:者维修需要时敷设单!位应当?在要求限期内—自行拆除《或者迁移其敷—设的管线
》五、法律责任—
第三十五条—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条,规定有下列》行,为,之,一的由建设》行,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并?可按照下列规—定予以?处罚
(一》)未按照《。。城市道路设计、施工!技术规范设计—、施工的处以1万】元以:上3万元以下—的罚款?;已经取《得设计、施工—资格证书情节—严重的提请原发证】机关吊销设计、施】工资格证书;—
(:二)擅自使用未经】验收或者验》收不:合格的城市道路【的处以工程造价0】.2%以上2%以】下的:罚,款,
第三十六》。条, 违反本条例第【十九条规定设置【在城市道路》上的附属设施出【。现破损、移位—或者缺失等》情况时?未按照规定设—置警示标《。志和及时进行修【复、正位《或者补缺的由城市道!路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并可处以10!00元以上》30:00:元以下的罚款
第】三十七条 违反本】条,例第二十条规定有】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城市—道路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期》改正并可按照下【列规定予以处罚;】造成损失的应当【。依法承担赔偿责【。任
(一)烧、砸】、轧、刮和污—损城市道路的处以5!00元以上100】0元以下的》罚款:;
(?二)挪?动、毁损城市—道路附?属设施或《者占用城《市道:路从事加工、维修】和冲洗车《辆等作业的》处,以500元以—上2:000元以下的罚】款
第?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一条—和第二十二条(【一):项规定?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。由城市道路》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并—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!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!罚款逾?期,未改正的由城市道】路行政主管部门【强,制清除或者恢复;造!。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!担赔偿责《任
:(一)擅自占用【城市道?。路或者?改变批准的位置、】面,积、:期限和用途占用【城,市道路的按照占用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!0元以上200【元以下的罚款;
(!二)擅自挖掘城市道!路,或者改变批准—的位:置、面?积、期?限和用途挖掘城市】道路的按照挖掘面】积每平方米处—以500《元以上1《000元以下的罚款!
第三十九条 【违反本条例第—二十二条(三)【。、(四)、(—五):项和第二十三条规】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城市道路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并《可处:以1000元以上5!000元以下的罚款!;造成损失的应当】依法:。承担赔偿《责,。任
(一)》挖,掘道路未按照批准】的施工方案》施工及挖《掘现场未按照规【定设置警示标—志和采取安全—防护措施的;—
(二?),占用期满后未恢复】城市道路原》状的;
《(,三)挖掘后》未按照规定》标准和期限进—行回填和《清理现场并向—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!门申:请,验收的;
(四【)先行?破路:抢修未在《规定时间《内补办批准》手续的
第四十条】 ,违反本?条例第二《十八条?规定履带车》或者超重、超高【等,特殊车辆擅》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!的由城市道》路,行,政主管?部门责令改正并【可处以1万》元以上2万元以【下的罚款;》造成损失的应当依】法承担?赔偿责任
第四【十一条 《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!、第三十一》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城市道—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并可—按照下列规定予【以,处罚;造成》损失:的,应,当依法承担》赔偿责任
(一)擅!自占用城《。。市道路作为》集贸市场的处以【1万元?以,上2万元以》。下的罚款逾期未改】正的由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强制清退;】
(二)《擅自:占用城市道路—设置机动车停车【场所的处以》1,000元以上30】00元以《下的:罚款;
(三)机】动车在批《准设置的临时停【车场所以外的—。人行道?上行驶、《停放的处《以50?元以上500元以下!。的罚款
第四十二】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。三十二条规定—有下列行《为之:一的由城市》道路行?政主管?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《逾,期未改正的由城市】道,路行:政主管部门》强制清除《或者恢复;造成【损失的应当依—。法承:担,赔偿责任
(一【)擅自在城市—道路上开设行—车道口?的;
(二)擅自依!附道路边石搭—。设与路面相接—的,坡道的;
(—三)擅自设置公共】汽车站点、交通【岗亭、信号标志的
!第四十三条》 ,。违反:本条例?第三十四条》规定擅自《依,附桥涵敷设管线【、杆线?或者未?按照要求自行拆除】、迁移管线》的由城市道路行政】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!元以上2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造【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!担赔偿责任
第【四十四条 城市【道,路管理工《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!。责、玩?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私?舞弊的由其所—在单:位或者上级主管【部门:视,其,情节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:任
六、《附 则
第四】。十五条 本条例自2!00:9年3?月1日起施》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