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城市道路管理!条例:。 — 【
(200—9年3月1日施行2!012年1月—5,日修:正,)
一、总》。 则
第一【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!管理保?障城市道路完好促】进城市经济》和社:会发展根据》国务院?城市道路管理—。条,例和有?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结?合,本市:实际制定本条—例
:第二:条 本条《例适用于《本,市行政区域内城市】道路的规划、建【设、:养护、维修和—路政管理
本条例所!称城市?道路是指《城市供车辆、行人通!行的具备一》定技术条件》的道路、桥》涵,及其附?属设施?
第三条 市城市道!路行政主管部门【主管本市的城市道路!管理工作《按照职责负责—所管辖的城》市道:路管:理
县、区(含抚】顺经济?。开发区?)城市道路行政主】管部门?按照职责负》。责所管辖的城市道】路,管理工作
规—划、建设、》公,安、交通、》水务、铁路等—有关部门按照各自】的职:责,做好城市道路管理】工作
第四条 【城市道路管》理应当坚持统—筹规划、配套建【设、协调发》。展、建管并重、【统一管?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!的原:则
市、县城市【道路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根据城市道路的!类别定期公布市、区!和县所管辖的—城市道路范围
第五!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均有保护》城市道路的义—务并有权《。对损坏?城市道路《的行为进行监—督、制止《和举报
对》维护城市道路作【出显:著成绩?的,。单位:和个人由《城市道路行政—主管部门《给予表彰或者—奖,励
二、规》划和建设管》理
:第,。六条 城市道—路的新建、改建、】扩,建应:当纳入城市总—体规划以及国—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年度—计划
第七条 【城市道?路的配套绿》化建设应当按照【规定的标准纳入【城市道路《。。的建设?规划并与城市道路的!新建:、改建、《扩建同步设计、同步!建设
第八条 鼓】励,单位和个人》按照城?市道:路规划和《年度建设计划投资城!市道路建设
第九】条 城?。市供水?、供热?。、供电、排水、【燃气、通信、—消防等依附》于,城市道路的各类管】线,、杆线设施的建【设应当坚持先地【下、后?地上的施工原则【与城市道路建—设同步进行
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。当将城市道路—。建设:的年度计划》。及时通知有关—管,线、杆线产权单位】有关单位应当—在接到通知》之日起30日内将】与城市?道,路建设年度》计划相关的管线【、杆线敷《设和:改,造计划?报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并在建设—行政主?管部门统筹》安,。。排下实施
第—十,条 城市《道路的?设计、施工应当严】格执行国家和—本市有关《城市道路《设计:、施工的技术规范】。
城市道路》建设:工程未经验收或【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!交付使用政府组织投!。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建!设单:位应当在验》。收合:。格3个月内向城市道!路行政主管》部门办理移》交;未?办,理移交?期间:由建设单《。位负责养《。护、维修和管理
依!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!管线、?杆线:等设施建设工程【的竣:工资料和信息数据建!设单位应当在依【法向:有关部门移交的同时!报城市?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
第十一】条 城市道路—实行工程质量保修】制度城市道路保【修期为?1年自交付使—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!内出现工程》质量问题的由有关责!任单位负《责,保修
三、》养护和维修管理
】第十二?条 :市、县?。。、区人?。民,政府:和抚顺经济开发【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!据城市道路》的等级、数量合【理安:。排城市道路》养护、?。。维修年度资》金计划
第十三条】 城市道路行—政主管部门在所【管辖:的城市道路养—护、维修管理中应当!履行下列职责
(】一,)制定和组织实施】。城市道路的》养护、维修计划并】按照规定对工程进】度和质量《进行监?督和管理;
(二)!对城市道路进—行巡视检查发现【缺损:及时组织修》复;
?(三)对城》市道路定期进—行检测评估制定城】市道路安全抢险应急!预案:并组织实施;—
(四)《建立健全城市道路】设施档案准确掌握城!市道路状况;—
(五)《。负责其他与城市道路!养护、维修管理相关!的职责
第十—四条 城市》。道路行?。政主管部门》所管辖的城市道路】其养:护,、维:。修应当按照有—关规定?采取招投标的方式】选,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!位进行
单位—投资建设产权归【单位所有《的城:市道:。路由产权单位负责】养护、?维修管?理
:城市住?宅区:内建设单位投资建】设的道路《由,建设单位或者委【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!责养护、《维修管理;政府【投资建?设无产权单位—承接的?道,。路由县、《区人民?政府确定《有关部门负责—养护、维修管理
】第十五条 城—市道:路养护、维修—的施工单位应当【。。严格执行城市—道路养护、维—修的有关技术规【范确保养护、—维修工程质量—并在规定期限—内修复竣工
—。第十六条 城市道】路,养护、维修的—专用车?辆应当使用统一【标,志;执?行任务时在保—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前!提,下不受行驶路线【和行驶?方向的?限制施工作业—人员应当《配备安全服饰施【工作业现场应当采取!安全防护措》施
:第十七条 》城市道路行政主【管部门及有关产权单!位发现城市道路【损坏影响交》通安全时应当立即】设置危险《警示标志《和,组织:维修并及时通知【。公安交通管理部【门;确需封闭交通进!行维修?时应当?会同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联合发布通告】
第十八条 城市道!路与铁路平交道【口的养护、》维修管理道》口上铁路两股钢轨之!间及钢?轨以外2米》。以内的铺面部—分由铁路部门负【。责道:口铺面以外的道路部!分由城市道路行【。政主管?部,门及:有关产权单位负责】保证道口《。路面平坦《畅通:
第十九条 —设,置在城市《道,。。路上的?。附属:设施应当符》合城市道路养护规】范产权单位应当做好!管理和维护并接受】城市道路行政主【。管部门的监督和【检查
设置在—城市:道路上的窨》井,设施出现破损、【移位或者《缺失时产权单位应当!在规:。定时间内修复、正位!或者补?缺;影响交通安全】。的还应当立》即设置危《险警示标志
四【、路政管《理
第二《十条 在城市道路范!围内禁?止下列行《为
:(一)烧《、砸、轧、刮和污损!城市道?路;
(二)—盗窃、挪动、毁【损城市道路附—属,设施;
(三)【从事:加工、维修和—。冲洗车辆《等,作,业;
(四》)其他?侵占、损坏》城,市道:路的:行,。为
第二十一—条 未经批》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占用或者挖掘【城,。市道路确《需占用?或者挖掘的应当向】城市道路行政—主管部?门提出书《面申请并提供建【设项目批准》文件、相关设计资】。料、施工方案和【保证:。措施:等材料经批准并【交纳城市道路—占用费或者城市【道路挖掘修》复费后?方可占?用,或,者挖掘
城市道路行!政主管部门接到【申,请后:。应当在法《定期:限内作出批准或【者不予批准的书【。面决定;影》。响交: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!安交通管理部门同】意
第二《十,二条 经批准占【用或者?。挖掘城市《道路的应当》遵守下列《。规,定
(一)不得擅自!变更:。批准的位置、面【积、期限《和用途?确需变更的应当提】前办理变更手续;】
(二?)不得损《。坏市政公用》。、消防?、交通?等设:。施;
?(三)挖掘道—路应当按照批准【。的施工方案施工并在!挖掘现场安全距离】处设置明显的警示】标志采?取安全?防护和保障》通行的措施;
(四!),占用期满后恢—复城市?道路:原,状,;,
,(五:。)挖掘?后按照规定标—准和期限进行回【填,和清理现场并向城市!道路行政《主管部门申请验【收;
(六)批准部!门,提出的其《。他管理要求
第二】十三条 《埋设:在城市道路下的【管线:。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!修的可以《先,行破路抢《。修同时通知城市道】路行政主管部门并】在24小时内补【办批准手续;—。影响交通安全的还】应当通知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
!第二:十,四条 经批准临时占!。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!。。得超过6个月期满】。后因特?。殊情况?经批:准,可延期占用延长期限!最长:为6:个,月
第二十》五条 除抢修等特】。殊情:况外每年10—月,20日至次》年4:月20日期间不【得挖掘城市道路经】批准挖掘《的应当?按照规定《的收费标准加倍交纳!城市道路《挖,掘,修复费
在允许挖】掘期间因工程建设】需要挖?掘城:市道路的应当—于每:年4:月末前将本年度挖】掘,。。计划报城市道路【行政主管部门—统一安排
第二十六!条 除抢《修等特?殊情况外新建、改】建、扩?建的城市道路—5年内不得挖掘大修!。的城市道《路3年内不得挖掘】经批准挖掘》的应当按照规定【收费:标,准的2至《4倍交纳城市道【路挖掘修复费
第二!十,七条 城市道路行政!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!。施所管辖《城市道路挖掘路面的!修复工作
对按照规!定回填的挖掘道路】城市道路行》政主管部门或者有】关产权?单位应当在》。7日内修《复路面
《第,二十八条 未经批】准履带车或者超重、!超高等特殊车辆不得!在城市道路》上行驶确需在—城市道路上行驶的】应当:经,城市道路《。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按照公安《交通管?理,部门指定的时间【、,路线:行驶
车辆载重超过!城,市道路的设计荷【载时城市道路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预先!。组织安全《性评估并采取保护措!施所需费《。用,由车辆所属单—位或者个人承担
第!二十九条 下列【。城市:道,路范:围内除市政》公用设施建设和养】护、维?修等特殊《。需要外不得占用
】(一)医院、学校】、幼儿园、敬—老院门?。前及其两《侧50米《范围内;《。
(:二)公?交,站亭两?侧、道路交叉路【口周边?和弯路30米范围内!及桥面;
(三)人!行天桥、地》下通道、消防—通,道和消防设施及【其,周边10《米范围内《;
(?四)盲道等无障碍】设施:及其:周边0.2米范围】内;:
(五?)地下管线闸阀、】检查井、《雨,水井、污水井的使】用和操作范围内;】
(六?)其他法律、法【规、规?章规定不《。得占用的
第—。三十条 《禁止占用快》速路、主干路—作为集贸市场—
严格控制》占用次干路、支【路、街?坊路作为集》贸市:场确需占用的应【当经市?、县:人民政府批准—
市、?县,。、区:人民:政府:和抚顺经济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】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!发展的需要》有计划地清退—现,有占路集贸市场恢】复城市道路》使用功能
》第,三,十,一,条, ,禁止占用快速路、主!干路作为机动车停】车场所
严格—控,制占用次干路、【支路、街《坊路、人《行道设置机动—。。车,停车场所公安交通】管理:部门和城《市,道路行政主管部【门,可以:根据交通组织需要】。合理:设置临时停》。。车场所单位》或者个人确需—占用:城市道路设置机【动车临时《停,车场所的由城—市道:路,行政主管部》门会同公《安交:通管理?部,门进行论证》符合设置条件的【方,可,批准占用
占用人行!道设置机《动车临时停》车场所?的不得超过人—。行道宽?度的1/《。2并应当设置明显标!志、:。标线设置机动车临时!停车场所《的人行道的设计荷】载不符合机动—车行驶、停放—。要,求的应当进行—加固:处理所需费用由设置!单位或者《个人承担
在人行】道上除经批准设【置的临时停车—。场所外机动车不得行!驶、停?放
第三十二条 在!城市道路上开—。设行车道口、依附道!。路边石搭设与—路面相接的》坡道以及《设置:公共汽车站点、交通!岗亭:、信号?标志等应当在征求公!。安交通管理部—门意见后由城市道路!。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办理批?准手续
第三十【三条 城《市道路行《政主管部门应—当按照桥《涵的安全保护要求确!。。定桥涵安全保—护区域的实》。际范围并向社会公布!
凡在桥《涵,。安全:保,护,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!、挖掘、爆破和【其他:影,响桥涵安《全,作业的应当经专家】论证:并与:桥涵的产权人签订】保护协议采取保护】措施后方可实施
第!三十四条 未经【。。批准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》得依附桥涵》敷设:管线确需《敷设的应《。当提供原桥涵—设计单位的》技术安全意见经【城市道路行政—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!实施:桥涵改建、扩建或者!维修需要时敷设【单位应当在要求限期!内自行?拆除或者迁移其【敷设的管线
五、法!律责任
第三十【五条: ,违反本条例第—。十条: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,一的由建设行—政,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并可按照下列规】定予以处罚
(一)!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!、施工技术规范设】计、施工的处—以1万元以》。上3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已经取—得设计、施工资格】证,书情节严重的—提请原?发证机关吊销设【计、:施工资格证》书;
?(二)擅自》使用未经验收或者】验收不合《格,的城市道路的处【以工程?造价0.2%以上】2%以下《的罚款
第三十六】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!设置在城市道—路上的?附属设?施出现破《损、移?。位或者缺失等情况】时未按照规定设置警!示标志?。和,及时进行《修复:。、正:位或者补缺的由城】。市道路行《政主:管部门?。责,令限期改正并可处】以,100?0元以上300【0元以下的罚—。款
第三十七—。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二十条【规,定,有,下列行?为之一的《由城市道路行—政主管?部门责?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!下列规?定予:以处:罚;造?成损失的《应,当,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《
(一)烧、砸【、轧、刮和污损城市!道路的处以》5,00元以上1000!元以下的《罚款;
《(二:),挪动、毁损》城市道路《附属设施或者占【用城:市道:路从事加工》、维修?和冲:洗,车辆等作业的处以5!00元以上2000!元以下的《罚款
第《三,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!第二十?一条和第二十二【条(一)项规定有下!列行为之一》的由城市道路行政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可按》照下列规《定处以最高不—超过:2万元?的罚款逾期》未,。改正:的由城市道路—行政主管部门强制】清除:或者恢复《;造成损失的应【当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,。
(一)擅自占用城!市道路或者改变【批准的位置、面积、!期,。限和:用途占用城》。市道路?的按照占用面积【每平方米处以—50元以上20【0元:以下的罚款》;
(二)擅自挖掘!城市道路《或者改?。变批准的位置、面积!、,。期限和用途挖掘城市!。道路:的按:照挖掘面积每平方米!处以:5,0,0元以上1000元!以下的罚《。款,
第三十九条—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!二条(三)、(四】)、(五)项和第】二十三条规定—有下列行为》之一:的,由,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可处以1》000?。。元以上5000元】以下的罚款;造成】损,失的应当依法承【担赔偿责任
(一)!。。。挖掘道路未按—照批准的施工方【案施工及挖掘现场未!按,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!和采取?安全防护措施的;】
(二)《占用期?满后未恢复》城市道路原》状的;
(》三)挖掘后未—按,照规定标准和—期限进行回填—和清理现《场并向城市道—。路行政主管部门申】请验收的;
(四)!先行:破路抢修未在—规定时间内补办批准!手续的
第四十条 !违反:本条:例第二?十八条规定履带【车或者超重、超【高,等,特殊车辆擅》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!的,。由城市道路行政【主管部门《责令改?正并可处以1万【元以上?2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《。造成损失的应当【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《
第四十一条 【违反:本条例第三》十条:、第:。三十:。一条规定《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城市:道路行政主管—部,门责令限《期改正并可按—照下列规定予—以处罚;《造成损失《。的应当依法承—。担赔偿责任》
(一)擅自占用】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!场的处?以1:万元以上《2万元以《下的罚款逾期未【改正的由市、—县,人民政府《强制清退;
(二】)擅自占《用,城市:道路设置《机动车停车场所的】。处以1?000元以上30】00元以下的—罚款;
(三)机动!车在批准设置的【临时:停车场所以外—的人行道上行—驶、停放的处以5】0元以上500元】以下的罚款
第四】十二条 违》反本条?例第三十《二条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城【市道路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改:正逾期未改正的由】城市道路行政主【管部门强制清除【或者恢复;造—成损失的应当—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
(一)】擅自在城市道路【上开设行车道口的】;
(二)擅—自依附?道路边石《搭,设与路面相》接的坡?道的;
(三—)擅自设置公共汽】车站点?、交通岗亭》。、信号标志的
【第四十三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三—十四条规定擅—自依附桥涵》敷设管线、杆线或者!。未按照要求自行【。。拆除、迁移管线【的由城市《道路行政主》管部: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!处以1?万元以上2》万,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!损失的应当》依法承担赔偿责任
!第四十四条》 城市道路管理【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!职责、玩忽》职守、?滥用职权、徇私【。。舞弊的由其所在【单位或者上级主管】部门视?。其情节给予行—政处分;构》成,。犯,。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?。
六、附 — 则
第四十五条】 本条例自200】9年3月1日起施】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