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城《市,道路管理条例 ! 》。
【(200《9年3月1日施【行2012年—。1月5日修正—)
一、总 — 则
第一条 为!加强城市道路—管理保障城市道【路完好?促进城市经》济,和,社会发展根据国【务院城?市道路?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!、法规的规定—结合本?市实际?制定本条《例
第二条 本条例!适用于?本市:行,政区域内城市道路】的规:划,、建设、养护、维修!和路政管理
—本条例所称》城市道路是指城【市供车?辆,、行人?通行的具备》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!、桥:涵及其附《属设施?。
第:三条 市《城市道?路行政主管部—门,主,管本市的城》市道路管《理,工作:按照职?责负:责所管辖的城市【道路:管理
县《、区(含《抚顺经?济开发区)城市道】路行政主管部门【按照职?责负责所管辖的城】市道路管理工作【。
规划、建设、【公安、交通、水【务、铁路等有关部】。门按照各《自的职责做好城市】道路管?理工作
第四条【 ,城市道路管理应当坚!持统:筹规:划、配套《建设、协调发展、建!管并重、统一—。管理与分级负责【相结合的原则—
市、县城市—道路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根《据,城市道路的》类别定期公布—市、区和县所管辖】的城市道路范围
第!五,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?人均有保护城市【道路的义务并有权对!损坏:城市道路的》行为进?行监督、制》止和举报
对维护】城市:。道,路作出显著成—绩的单位和个人由】城市道路《行政:主管:部门给予《。表彰或者奖励
二、!规划和建《设管理
第六条【 城市道路的新建】。、改建、扩建—应,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!以及国民经济—和社会发展》年度:计划:
第:七条 城《市道路的配套—绿化建设应当按【照规定的《标准纳入《。。城市道路的建—。设规划并《与城市道路的新建】、改建、扩建同【步设计、同步—建设
第八》。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!按照城市道路规划和!年度建设计划投资城!市道:路,建设
第九条 【城市供水、供热、供!电、排水、燃—气、通信、消防等】依附于城《市道路的各类—管线:。、杆线设施的—建设应当坚持先【。地下、后地》。上的施工原则与【城市道路建设同【步进行
建设行政主!管,。部门应当将城市道】路建:设的年?度计划及《时通知有关管线、】。杆线产权单位有关单!。位应当在《接,到,通知之日起30日内!将与城市道路—建设年度计》划相关的管线、杆线!。敷设和改造》计划报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统筹安排下实施
第!十条 城市道路【的设计、施工应【。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!市有关?城市道?路设:计、施工的技术【规范
城市道路建】设工程未经验收或】者,验收不合格的不得】交付使用政府组织投!资,。建设的城市道路建】设单:位,应当在验收合—格3个月内向城市道!路行政主《管部:。门办理移交;未办理!移交期间由建—设,单位负责《养护、维修》。和管:理
: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!类管:线,。、杆线等设》施建设?工程的竣《工资料和信》息数据建设单—位应当在依法—向有关?部门移交的》同时报?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!门,备案
第十一—条 城市《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!修,制度城?市道路?保修期?为1年自交付使用之!日起计算《保修期内《出现工程质量—问,题的由?有,关责任单位负责保】修
三、养护—和维修管理
—第十二条 市—、县、区人》民,政府和抚顺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】。员会应当根》据城市道路》的等级、数量合【理安排城市》道路养护、维修年度!资金计?划,
第十三条 城【市道路行政主管【部门在所管辖的城市!道路养护《、维修管《。理中应当履行—下列职责
(一)制!定和组织实施城市】道路的养护、维修】计划并按照规—定对工?程进度和质量—进行监督和》管理;
(二)对城!市,道,路进行?巡视检查发现缺损】及时组织修复;
(!三)对城市道—路定期进行检测评】估制定城市道路【安全抢险应急预案】并组织实施》;
(四)建立健】全城市?道路设施《档案准确掌握—城市道路状》况;
(五)负【责其他?与城市道路养—护、维?修管理相关的职【责
第十四条 城市!道,路行政主管部门所】管辖的城市道—路其养护、维修【。应当按照有关规【定采取招投标的【方式选择具有相【应资质的《单位:进行:
单位投《资建设产权归—单位所?有的城市道路—由产:权,单位负?责养护、《维修管理
城市住】宅区内建设单位投资!。建设的道路由建设单!位或者委托的—物业服务企业负【责养:护、维?修管理?;,政府:投资建设无产权【单位:承接的道路由县、】。。区人:民政府确定有关【。部门负责养护、维修!管理
第十五条 城!市,。道路养?护、:维修的施工单—位应当严格执行城】市道路养护、维修】的有:关技术规范确保养】护、维修工》程质:量并:在规定期限内修复竣!工
第十六条 城】市道路养护、维修的!专,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!标志;执行任务时在!。保证交通安全畅通】的前提下《不受行?驶路线和行驶—方,向的限制施》工作业人员应当配备!安全服饰施工—作业现场应当—采取安?全防护措《施
第十七》。条 城?市道路行《政主管部门及有【关产权单位发现城】市道路损坏影响【交通安全时应—。当立即设置危险警】示标志和《。组织维修并》及时通知公》。安交通管《理部门?;确需封闭交通进行!。维修时应当会同公安!交通管?理部门联合发布【通告
第十八条 城!市,道路与铁路》平交道口的养护【、维修管《理,道口上铁路两股【钢轨之间及钢—轨,以,外2米以内的铺面部!分由铁路《。部,门负责道口铺面以外!的道路部《分,由,城市道?路行政?主管部门及有关产权!单位:负责保?证道口?路面平坦畅通
第】。十,九,条 设置在》城市道路上的附【属设施应当》符合城市《。道路养护规范产权】单,位,应当做好管理和维护!并接受城市道路行政!主管部门《的监督和检》查
设置在城市道】路上的?窨井设施出现—破损:、,。移位或者缺》失时产权单位应当在!规定时间《内修复、正位或者补!缺;影响交通安【全的还应当立即设】置危险警示》。标志
四、路政【管理
第二十条【 在城市道路范【围,内禁止下列行为
】(一)?。烧、砸、轧、—刮,和污损城《市道路;
》(二)盗《窃、挪?动,。、毁损城市道路附】属设施;
》(,三)从事加工、【维修和冲洗车辆等】作业;
《(四)其他》侵占、损坏》城,市道:路的行为
第二【十一条 《未经:批准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》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!路确需占用或者【挖掘的应当向城市道!。。路行政?主管部?门提出书面申请【。。并提供建设》项目:批,准文:件、相关设计—资料、施工方—案和保证措施等【材料经?批准并交纳城市道】路占用费或者—城市道路《挖掘修复费》后,方可占用或者挖【掘
城市道》路行:政主:管部门接到》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!限,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!批准的书面决定【;影响交通安全的应!当征得公安交—通管理部门》同意
第二十二条】 经批准占》用或:者,挖掘城市道路—的应当遵《守下列规定
(【一,)不得擅自变—更批:准,的位置?、面积?、期限和用》途确需变更》。的,应当提?。前,办理变?更手续;
》(二:)不得损坏》市政公用、消防、】交,通等设施;
(【三)挖掘道路应当】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!施,工并在挖掘现场【安全:距离处设置》明显的警示标—志采取安全防护【。和保障通行》的措:施,;
:(四)占用期—满后恢复《城市道路《原状;
《(五)挖《掘后按照规定标准】和期限进行回填和清!。理现场?并,向城市道路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申请验收;
(六)!批准部门提》出,的其他?管理要?求
第二十三条【 埋设?在城市道路》下的管线发生—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!可,以先行破路》抢修同时通》知城市道路行政主】管部门并在24小】时内补办批准—手续;影响交通安】全的还应当》通知公安《交通管理部门
第】二十:四条 经批准临【时占用城《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!。过6个月期满后【。。因特:殊情况经批准可【延期占用《延长期限最长为6】个月
?第二十?五条 ?。除抢修等特》殊情况?外每年10月2【0日至次年4月【20日期间不得挖掘!城市道路经批—准挖掘的应当—按照规定的收费【标准:加倍交纳城市道路】挖掘修复费
在允】许挖掘期间》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!城市:道路:的应当于每年4月】末前将本年度—挖掘计划报城市道】路行:政,主,管部:门统:一安排
第》二十六条 除—抢修:等特殊?情况外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的《城市道?路5:年内:不得挖掘大》修的城市道路3【。年内不得《挖掘经批准挖掘【的应当按照规定【收费标准的2至4倍!交纳城市道路—挖,掘修复费
第—二十七条 城—市,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组织实施》。所管辖城市道路挖掘!路面的修复》工作
对按照—规,定回填的《挖,掘,道路城市道路行政主!管部门?。或,者,有关产权单位—应当:在7日内修复路【面
第?二十八条 未经批准!履带车或者超—重、超高等特—。殊,车,辆不得在城市道【。路上行驶确需在城市!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!城市道路行》。政主管部《门批准按照》公,安交通管理部—。门指:定的时?间、路?线行驶
车辆载【重,超过城市道路的【。设计荷?载时城市道路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预【先组织?安全性评估并—采取保护措》施所需?费用由?车辆所属《单位:或者个人承担—
第二十九》条 :下列城市道》路范围内除市政公】用设施建设和养【护、维修等特殊【需要外不得占—用
:(一)医院》、学校、幼》儿,园、敬老《院门前及其两侧【50米范围内;
(!二)公交《。站亭两?侧、道路交叉路口】周边和?弯路30米范—围内及桥面;
【(三)人行天桥、】地下通道、》消防通道和消—防设施?及其周边《10米范《围内;?
(四?)盲道等无》障碍:设施及其周边—0.:2米范围内;
(】五)地下管线—闸阀、检《查井、雨水》井、污水《井的使用和操—作范围内;》。
(六)其他法律、!法规:、规章规定》不得:占用的
《第三十条 禁止占用!快速路?、主:干路作为集》。贸市场
《。严格控制占用—次干路、支路、街】坊路作为集贸—市场确需占用—的应当经市、县人】民政府批准》
市:、县、?区人民?政府和抚顺经济开】。发区:管理委员会》应当: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!的需要?。有计划地《清退现有占路集贸市!场恢:复城市道路使用【功能
第三》十一条 禁止占用】快速路、主干—。路作为?机动车停车场所
】严格控制占》。用,次干路、支路、街】坊路、人行》道设置机动车停车】场所公安交》通管理部门》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!部门可以根据交通组!织需要合理设置【临时停车场所—单位或者个人确需】占用城?市道:路设置机动车临【。时停:车场:所的由城市道路【行,。。政,。。主,管部:门,。。会同公安交通—管理部门《进行论证符合—设置条件的方可【批准:占,。用
占用《人行道设《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!所的不得超过人【行道宽度的1/2并!应当设?置明显?标志、标线设置【。机动车临时停车场所!的人行道的》设计荷载不符合【机动车行驶、停【放要求?的应当进行加固【处理所需费用—由设置单位或者【个人承担
》。在人行道上除经批准!设置的临时停车【场所外机《动车不得行驶—、停:放
第?三十二条 在城市道!路上开设行车道口、!。依,附道:路边石搭设》。与路面相接》。的坡道以及设置【公共汽车站点、交】通岗亭、信号标志】等应当在《征,求公安交通管—理部门意见后由城】市道:。路行:政主管部门办理【批准手续《
第:三十三条 城—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按照桥涵的安】全保护要求确定桥涵!安全:保护:区域:的实:。际范围并向社会【公布
凡在桥—涵安全?保护区域内从事河道!疏浚、挖《掘、爆?破和其他影》响桥涵安全作业【的应当?经专家论《证,并与桥涵的产权【人签订保护协—议采取保护措施后】方可实施
第三【十四:条 未经《批准任?何,单位和个《人不得依《附桥涵敷《设管线确需》敷设的应当提供原桥!涵设计单位的技【术安全?。意见经?城市道?路行政?主管部门批准后方】可实施?桥涵改建、扩建或】者维修需要时敷【设,单,位,应,当在:要求限期《内自行拆除或者【迁移:其敷设的管线
五、!法律:责任:
第三十《。五,。条 违反本条—例第十条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由建】。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改》正并:可,按照下?列规:。定予:以处:罚
(一《)未按照城市道路设!计、施工技术—规范设计、施工【的处以1万元以上3!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已经取得设计、【施工资格证书—。情节:。严重的提请原—发证机关吊销设【计、:施工资格证》书;:
(二)擅自使【用未:经验: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!城市:道路的处以工—程造价0.》2%以上2%以下的!罚款
?。第,三十六条 违反本】。条例第十九条规定】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!附,属,设施出现《破损、移位或者【缺失等情况时未按照!规定设置警示—标志和及时》进行修复、》正,位或者补《缺的由城《市道路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并可处以】100?0元以上3000元!以下:的罚款
第三十【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!二十条规定有—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!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?。限期改正并可按【照下列规《定予以处罚;造【成损失的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
(一)—烧、砸、轧、刮和】污损城市道路—的处:以50?0元以上1000】元以下的《罚款;?
(二)《挪动、毁损》城市道路附》属,设施或者占用—城,市道路从《事加工、维修和【。。冲,洗车辆等作业的处以!。500元以上200!。0,元,以下的罚款
第三十!八条 ?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一条和第《。二十二条(》一)项规定有下列】。行为之一的由—城市道路《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并】可按照?下,列规定处以最高不超!过2万元的罚款逾期!未改正的由城—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强:制清除?或者恢复《;造:成损失的应当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
(:一)擅自占用—城市道?路或者改变批—准的位置、》面积、期限和用【途占用城市道路【的按照占用面积【每平方米《。处以50《元以上2《00元以下的—罚款;
(二)擅】自挖掘城《。市道路或者改—变,。批准的位置、—面积、期限和用途挖!掘城市道路的按照挖!掘面积每平方—米处以500元以】上,1000元以下的罚!款
第三《。十九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二十二条(三】)、(四)、(【五)项和第二—十三条规定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!道,路行政?主,管部:门责令限期》改正并可处以10】00元以上5—000元以下的【罚款;?造成损?失的应当依法承【担赔偿责《任
:(一)挖掘道路【未按照批《准的:施工方案施工—及挖:掘现:场未按照规定设置警!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!护措施?。的;
(二》)占用期《满后未恢复》城市道?路原状的;
(【三)挖掘后未按照规!定标准和期限—进行:回填和清理现场【并向城市道路行【政主管部门申—请验收的;
(【。四)先行破路抢修】未在规定《时间内补办批—准,手续的
第四十条 !违,反本条例第二—十八条?。规定履带车或者【超重、超高等特【殊车辆擅自在—城市道路上行—驶的由城市道—路,行政主管《部门责?令改正并可处以【。1万元以上2万元】以下的?罚款;造成》损失的应当依法承】担赔偿责任
第四十!一条 违反》本条例第三十条、第!三十一条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—。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并可按》。照下列?规定予?以,处罚;造成损—失,。的应当依法承担【赔偿责任
(一【)擅自占用城—市道路作为》集贸市场的处—以1万元以上2万】元以下的罚款—逾,期未:改正的由市》、县人民政府强制】清退;
《。(二)擅自占—用城市道路设置机动!车停车场所的—处以:1000元》以上3000—元以下的罚》。款;
?(三)机动车在批准!设置:。的,临,时停车场所以—外的:人行:道上行驶、停放的处!以50元以上5【00:元以下的罚款
【第四:十,二条 违反本—。条,例,第三十二条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城市道路行》政,主管: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逾期》未改正的由城市道】路,行政主管部门强【。制清除或者恢—。复;造成损》。失的应当《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
(一《)擅自在城》市道路上开》设行车道口的—。;
(二)擅自依】附道路边石搭设与路!面相接的坡》。道的:;
(?三)擅自《设置公共汽车站【。点、:交通岗亭《、信号标《志的
第四十三【条, 违反本条例第【三十四条规定擅自】依附桥涵敷设管线、!杆线或者未》按照要求自》行拆:除、迁移管》线的由城市》道路: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并可处以—1万元以上2—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造成?损失:的应当依法》承担赔偿责》任
第四《十四条 城市道路】管理工作人员不依法!履行职责、》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:权、徇?私舞:弊的由其《所在单?位或者上级主—管部门视其情节给】予,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六、附】 则
第四【十五条 本条例自2!009年3》月1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