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城市道路【管理条例 】 !
(?200?9年3月1》日施:行2012》年1月5日修正)】
,一、总 —则
第一条 —为,加强:城市道路管理保【障,城市:。道路:完好促进城市经济】和,社会发展根》据国务院城市道路】管理条例《和有关法律、法【规,。的规定结《合本市实际制—。定本条例
第二【条 本条例适—用于本?市行政区《域内:城市道?路的规划《、建设、养护、维修!和路政管理》
本条例所》称城市?道路是指城市—供,车辆、行人通行【的具备一定技术条】件,的道路、桥涵及【。其附属设施》
第三条 市城【市道路行政主—管部门主管本—市的城市《道路:管理工作《按,。照职责负《责所管辖的》城,市道路管理》
县、区(含抚【顺经济开发区)城市!道路行政主管部【门按照职《。责负:责所管辖的城—。市道路管《理工作
规划、【建设:、公安、《交通、水务、—铁路等有《关部门按《照各自?。的职责做好城—市道路管理工—作
第四《条 城市道路管理应!当坚持统筹规划、】配套建设、协调发】展、建管《。并,重,、统一管理与分级负!。责相:结合的原则
市、县!城市道路《行政主?。管部门应当》根据城市道路的【类别定期《公布:市、区和县所管辖】的城市道路范围
】第,。五,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均有保?护,城市道路的义务【并有权对损坏城【市道路的行为进行监!督、制止和举报
】对维护城市道路作出!显著成绩的单位和】个人由城市道路行政!主管部门给予表【彰或者奖励》
二、规划和建设】管,理
第?六条 ?城市道路的新建、】改,建、扩建应当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!及,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年度计划
第七】。条 城市道路—的配套绿化建设应当!按照规定的标准【纳入城市道路的建设!规划并与城市道路】的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同步设计、【同步:建设
第八条 鼓励!单位和个人按照【城市道路规划和年】。度建设计划投资城市!道路建设《
第九?。条 :城市供?。水、供热《、供电、排水—、燃气、《通信、消防等—依附于城市道—。路的各类管线、杆线!设施的建设应当坚持!先地下、后地上【的施工原《则,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!进,行
建设行》。政,主管部门应当将城】市道:路建设的年度计划】及,。时,通知有关《管线、杆线产—权,单位:有关:单位应当《在接到通《知之日起30日【内将与城市道—路建设年度计—划相关的管线、杆】线敷设和改造计划】报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,门并:在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统筹安排下实施
】第十条 城市道【。路的设计、施工应】当严格执行国家和】本市有关城市道路】设计、施工的技【术规范
城》市道路建设工程未】经验收?或者验收不》合格的不得交付使】用政府组《织,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!建设单?位,应当在验收合格3】个月内向城》市道路?行政主管部门办理】移交;未办》理移交期间》。由建设单位负责养】护、维修《。和管:理
:依附于城市道—路的各类管线、杆线!等设施建设》。工程的竣工资料和信!息数:据建:设,单位应当在依—法向有关部门移【交的同?时报城市道》路行政主管部门【备案
第十》一,条, 城市道路实行【工程:质量保修制度—城市道路保修期为】。1年:自交:付使用之日起—计算保修期内出【。现工程?质量:。。问题的?由有关责任单位【负责保修《
三、?养护:和维修?管理
第十二条 市!、县、区人民政【府和抚顺经》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!应当根据城市—道,路的等级、》数,量合:理安排城市道路【养,护、维修年度资金计!划
第十《三条 城市道路行】。政主:管部门在《所管辖的《城,市道路?养护、维修管—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!责
(?一)制定和组织实】施城市道路的养护】。、,维修计划并》按照规?定对工程进度—和,质量进?行监督?和管理;
(二【),。对城市道路进行【巡视检查发现缺【损,及时组织修复;
】(三)对城市道【路,定期进行《。检测评估制定城市道!路安全抢《险应急预案并组【织,实施;
(四)建立!健,全城市?道路设施档案准确掌!握,城市道路状况;
】(五)负责其他【。与城市道《路养护、维修—。管理相关的职—责
第十四条 城市!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所!管辖的城市道路【其养护、维》修应当按照》有关规定采取招【投标的方式》选择具有相应资【质的单位进行—
单位投资建设产权!归单位所有》的城市道路由—产权单?位负责?养护、维修管—理
城市《住宅区内《建设单?位投资建设的道路由!建设单位《或者委?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!责养护、维》修管:理;政?府投:资建:设无产权《单位承接的道路由县!、,区人民政府确—。定有关部门负—责养护、维》修管理
第十五条】 城市道路养护【、维修的《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!行城市道《路,养护、维修的有关】技术规范确保养护、!维修工程质》。量并在规定期—限内修复竣工—
第十六条 —城市道路养护、维】修的:专用车?辆应当使用统—。一标志;执行任【务时在保证交—通安:。全畅通?的前提下《不受:行驶路?线和行驶《。方向的限制施工作】业人员应当》配备:安全服饰《施工作业现场应当采!取安全防护措施【
第十七《条 城市道路行政】主管部门及有关产权!单位发现城》市道路损坏影响交】通安全时应当立【即设置危险》警示标?志和组织《维修并及时》通知公安交通—管理部门;确—需封闭交通进—行维修时《应当:会同公安交通—管理部门《联合发布通》告
第?。十八:条 城市道路与铁】路平交?道口的养护、维修管!理道口上铁路—。两股钢轨之间及【钢轨以外2米以【内,的铺面部分由铁路部!门负责道口铺面【以,外的道路部分—由城市道路行政主】管部门及《有关产?权单位?负,责,保证道口路面平坦畅!。通
第十九条 设】置在城市道》路上的附属设施应】当符合城市道路养】护规范产权》单位应当做好管【。理和维护并接受城】市,。道路行政主管部【门,的监督和检查
设置!在城市道《路上的窨井》设施出现破》。损、移位或者缺失】时产权单位应当在】。规定时间内修复、】正,位或者补缺》;影响交通安全【的还应当《。立即设置危险警【示标志
四、路政管!理
第二十条 在城!市道路?范围内?禁止下?列行为
《。(一)?烧、砸?、轧、刮和》污,。损城:市道路;
(—二)盗窃、挪动、毁!。损城市道路附属设施!。。;
(三)从事【加工、?维修和冲洗车辆等】作业;
(四)其】他侵占?、损:坏城市?道路的行为
第二十!一条: 未经批准任何【。。单位和?个人不得占》。。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!确需占用或者挖掘】的应当向城市道【路行政?主管部门提出书【面申请并提供建设】项,目,批准文件、相关设计!资料、施工方案和保!证措施等材料经批】准并交纳城》市道路?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!挖,掘修复费后》方可占用或者挖【掘
城市《道路:行政主管《。。。部,。门接到申《请后应当在法定期】限内作出批准—或者不?予批准的书》面决定;影响交【通安全的《应当:征得公安交》。通,管理:部门同意
第二【十二条? 经批准占用或者】挖掘:城市道路的应当【遵守下列规定
(】一)不?得擅自变《更批准的位置、面】积、期限和》用途确?需变更的应》当提前办《理变:更手续;
(二)】不得损?坏市政公用》、消防、交通等设施!;
(三)挖掘道】路应当按照批准的】施工方案施》工并在?挖掘:。现场安全《距离处设置明显的】警示标志《采,取安全?防护:和保障通行的措施】;
(四)占用期】满后恢复城市道路原!状;
?。(,五)挖?掘,后按照?规定:标准和期限进—行回填和清理—现场:并向城市道路行政主!管部门申请》验,收;
(六)批准部!门提:出的其他管理要求】
,第二十三条 —埋设在城市》道路:下的管?线发生故障需—要紧急抢《。修的可以先行破路】抢修同时通知城【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并在2《4小:。时内补办批》准手续;影响—交通安全《的还应当通》。知公:安交通管理部门【
第二十四条 经批!准临时占《用城市道路的—期限不得超》过,6个月期满后因特】殊,情况:经批准可延》期占用?延长期限最长为6个!月
:第二十?五,条 除抢修》等特:殊情况外每年—10月20日—至次年4月20【日期间不得挖—。掘城市道路》经批准?挖掘的应当》按照规定的收费标】准加倍?交纳城市道路—挖掘修复费
—在允:许,挖掘期间因》工程建设需要挖掘】。城,市道:路的:应当于每年4月末前!将本年度挖掘—计,划报城市道路行【政主:管部门统一安排【
第:二十六条《 除抢修等特殊情况!外新: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城!市道路5年内不得】。挖掘大修《的城市道路3年【内不得挖掘经批准挖!掘的应?当按照规定收—费标准的2至—4倍交?。。纳城市道路挖掘【修复费
第二十七】条 :城市道路《。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组织实【。施所:管辖:城市道路挖掘路面的!修复:工作
?。对按照规《定回填的挖掘道路城!市道路?行政主?管部门?或者有关产权单位】应当在7日》内修复路面
—第二十八《条 未经批准履【带车或者超重—、超高等特殊车辆】不得在?城市道路上行—驶确需在城》市道路上《行驶的应《当经城市道路行政主!管部:门批准按照公安交】通管理部门指定的】时间、?路线行驶《
车辆载重超过城】市道路的设计荷【载时城市道路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预【先组织安全性评估并!。采取保护措施所【需费用由车辆所属单!位或者个人承担【
,第二十九条 —下列城市《道路范?围内:除市政?公用设施建设和养护!、,维修等特殊》需,要外不?得占用
《(一)医院、学校】、幼:。。儿园、敬《老院门前及其两【侧50米范围内【;
(二)公交站亭!。两侧、道《路交:叉,路口周边和》弯路30米》范围内及桥》面;
(三》),人行天桥、》地下通道、消—防通道和消防设【施及其周边10【米范围内;
(四)!盲道等无障碍—设施及其周边0【.2:米范:围,内,;
(五)地下管线!。闸阀:、检查井、雨—水井、污水井的使用!。和操作范围内;
(!六)其他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不得占用—的
第三《十条: 禁止占用快速路、!。主干路作为集—贸市场
严格—控制占用《次干路?、支路、街坊路作】为集贸市场确需【占用的应当经市【、县人民《。。政府批准
》市、县、区人—民政府和抚顺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!会应当根据》城市建?设和发展的需要有】计划:地清退现有占—路集贸市场恢—复城市道路使用功能!。
,第三十一条》 ,禁止占用《快速路、主》。干路作为机动车【停车场所《
,严格控?制占用次干路、【支路、街坊路、【人行:。道设:置机动车停车场所公!安交通?管理部?门和城?市道路行政》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!通组:织,需要合?理设置?。临时停车场所单位或!者个人确《需占用城市道路设】置,机动车临时》停车场?。所的由城市道—路行政主管》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!理,部门进?行论:证符合设置条—件的方可批准占【用
占用人行—道设置机动车临时】停,车场所的不得超过人!行道宽度的1/2并!应当设置明显—标志、标线》。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!场所的人行道的设计!荷载不?符合:机动车行《。驶、停放要求的应】当进行?加固处理所需费用】由,设置单位《或,者个:人承担
在人—行道上除经批准设置!的临时停车场所外】机动车?不得行驶、停放【
第三十二条— 在城市《道路上?开设行车道口、【。依,附道路边石搭—设与路面相接的【坡道以?及设置?公共汽车站点、交通!岗亭、?信号标?志等应当《在征求公《安交通管《理部门意见后由城】市道:路行:政,主管部门办》理批准手续》
第三十三条— 城市道路》行政:主,管部门应当按照桥】涵的安全保》护要求确《。定桥涵安全保护区域!的实:际范围并向》社,会公布
凡在桥涵安!。全保护区域内—从,事河道疏浚、挖掘】、爆:破和其他影》响桥涵安全作—业的应当经专—家论证并《与桥涵?的产权人《签订保护协议采取】。保护措施后方—可实施
第三十四】条 未经批准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依附桥涵—敷,设,管,线确需敷设的应当】提供原桥涵设计单】位的技术《安全意见经城市道】路行:政,主管部?门批准?后方可实《施桥涵改建、扩【建或者维修需要时】敷,设单位应《当在要求《限期内自行拆除或】者迁移其敷设的【管线
?。五、法律责任—
第三十五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十条规】定,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并可按照下列!规定予以处罚—
(:一):未按照城市道—路设计?。、施工技术规范设】计,、施工的处以1万】元以上3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已经取!得设计、施工资格证!书情节严《重的提?请原发?。证机关吊销设—计、施工资格—证书;
(二—)擅自使用》未经: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!的城市道路的处以工!程造:价0.2%以—上2%以下》的罚:款
:第三十六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—十九条规定设—置在城市道》路上的附《属设:施出现破损、移【。位,。或者缺失《等,情况时未按》照规:。。定设置?警,示标:志和及时进》行修复、正》位,或者补缺的》由,城市道路行政主【管部:门责令限期改—正并可处以1—000?。。元以上3000元】以下的罚款
第【三十七条 违—反本条例第》二,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《城市道路《行,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:期改正并可按照下列!规定予以处》罚;:造成损失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
(一)烧、砸!、轧、刮和污损城市!道路的处以500元!以上1000元以】下的罚款;》
(二?)挪动、毁损城【市道路附属设施【或者占用城》。市道路从事》加工、维修和冲洗】车辆:等作业的处》。以500元以上【2,。000元以下—的罚款
《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!条例第二十一条【和第二十二条(一】。)项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城市—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:期,改正并可按照下列规!定处以最高不超过2!万元:的罚:款逾期未改正—的由城市道路—行政主?管,部门强制清》除或者恢《复;造成损失的应当!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
(一)擅自占用城!市,道路或者《改变批准的位—置,、面积、期限—和用途占用》城市道路的》按照占用面积每平】方米处以5》0元以上20—0元以下的罚款;
!。(二:),擅自挖掘城市道路】或者改变批准的位置!、面积、期限和用】途挖掘?城市道路的按照挖】掘面积每《平方米?处,以500元以—上1000》元以下的罚款
第三!十九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二?十二条?(三)、(四)、(!五)项和第》二,十三条规《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城市道路—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?限期改正《并可处?以10?00元以上50【00元?以下的?罚款:;造成?损失:的应当依《法承担赔偿》责任
(一》)挖:掘道路未按照—。批,准的施?工方案施工及—挖掘现场未按照规定!设置警示标志和采】。取安:全防护措施的;
】(,二,)占用期满后未恢】。复城市道《路原状的《;
(三)挖掘后】未按照规定》标准和期《限进:行回填和清》理现场?并向城市道路行政主!管部门申《请验收的;
(【。四)先行破路抢【修未在?规定:时间内补办批准【手续的
《第四十条 违反本】条例第二十八条规】定履带车或者超【重、超高等特殊车】。辆擅自?在城市道路上行【驶,的由城市道路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:并可:处以1万元》以,上2万元以》下的罚款;》造成损?失的应当依法承【担赔偿责任
第四】十一条? 违反本条例第三】。十条:、第三十一条—规定有?。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城市道路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:限期改正并》可按照下列规定予】以处罚;《造成损失《的应当?依法承?担,赔,偿责任
《(,一,)擅自占《用城市道路作为【集贸市场的》处以1?。万元以上《2万元?以,下的罚款逾》期未改正《的由市、县》人民政?府强制?清退;
(》二)擅自占用城市】道路设置机》动,车停车场所》的处以1000元以!上3000元—。以下的罚款》;
(三)》机,动车在?批准设置的临时停】车,场所以外的人行道】上,行驶、?停,放的处?以50元以上—5,00元以《下的:罚款
第四十二【条 :违反:本条例第三十—二条规?定有下列《行,为之一的由城市道】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逾》期,未改正的由城市道路!行政主管《部门强制清除或者】恢复;造成损失的应!当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
《(一)擅自》在,城市道路上开设行】车道:口的;?
(二)擅自依附道!路边:石搭设?与路面相《。接,的坡:道的:;
(三)擅自【设,。置公共汽车》站点、交通岗亭【、信号标志的
第】四十:三条 ?违反本?条例第三十》四条规定《擅自依附桥涵—敷设:管线、杆线或者未】按照要求自行—拆,除、迁?移管线?的由城市《道路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,。正并可处以》。1万元?以上2?万元以下的罚款;造!成损:失的应当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《
第四十四条 城市!道路管理工》作人员不依法履【行职责、玩忽职【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舞弊的由其所在单】位或者上级主管部】。门,视其情节《给,予行: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,责,任
六、附》 ,。 则
第四—十五条 本条—例自2009年【3月1?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