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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市城《市道路管《。理条例   —   ?     》  : (2009年3!月1日施行2012!年1月5日修正【) 一、总》   则 第一条】 为加强城市道【路,管,理保障城市》道路完好促》进城市经济》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!院城:。市道路管理条例【和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结合本】市,实际制定《本条例 第二条 】本,条例适用于本市行】政区域内《城市道路《的规划、建设、养护!。、维修和路》政管理 本条例【所称城市道》路是:指城市供车辆—、行人通行》的具备?一定技术条件的【道路、桥涵及其附属!设施 第三条 市】城市道路《。行,政主管部门主—。管本市?的城市道路》管理工?作按:照职责负责所管辖】的城市道路》管理 县、》区(含抚顺经济【开发区)城市道路】行,政主管部门》按照职责负责所管辖!的城市道路管理【工,作, 规划、《建设、?公安、交通、—水务、铁路等有【关,部门按照《各自的职责》做好:城市道路管理工作】 第四条 城市道路!管理应当坚》持统筹规《划,、配套建设、协调发!展、:建管并重、统一管】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!的原则 市、县城】市道路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根据城【市道路?的,类别:。定期公布《市、区和县所管辖的!。城市道路范围 【。第,五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均有—保护城市道》路的义务并有权【对损坏城《。市道路?的行为?进行监督《、制止和举报— 对维护城市道路】作出:显著成绩《的单:位和:。个人由?城市道路行政主【管部门给予表—彰或:者奖励 二》。、规划和建设管理 !第六条 《城市道路的新建、】改建:。、扩建应当》纳入城?市总:体规划以《及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:展年度计划 第【七条: 城市道路的配套绿!化建设应当按照规定!的标准纳《入城市道《路,的建设规划》并与城市道路—的新建、《改,建、扩建同步设计】。、同步建设 —。第八条 鼓励单【位和个?人按照城市》道路:规,划和年度建设计划】投资城市道》路建设 第九—条 城市供水—、,供热、供电、排水、!燃,气、通信、消防等依!附于城市道路的【各类管线、杆线设施!的建:设应:。。当坚持先地下、【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!城市道?路,建设同步进行 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将城市道路建【设的年度计划及时通!知有关管线、—杆线产权单位有关】单位应当在》接到通知之日起【30日内将与—。城市道路建设年度】。计划相关的管—线,、杆线敷设和—改造计划《报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并在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统筹安排《下实:施, 第十条 城市【道路的设计、—施,工应当严格执行国】家和本市有关城市】。道路设计、施工的技!。术规范 《城,市道路建设工—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!不合格的不得—。交付使用政府—组织投资建设的城市!道路建设单位应【当在验收合》格3:个月内向城》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办理移交;未办理!移交期间由建设单位!负责养护、维—。修和管理《 依附于城市—道路的各《类管:。线、杆?线等设施建》。设工:程的竣工资料和信息!数据:建设单位《。应当在依法向有【关部门移交的同【时报城市道路—。行政主?管部门备案 第十】。一条: 城市道路实行工程!质量保?修制度城市道—路保修期为1—年自交付使》用之:日起:计算保修期内出【现工:程质量问题的由有】关责任单位负责【保修 三、》养护和维修管理【 第十二《条 市、《县、区人《民政府和抚顺经【济开发区《管理委员会应当根】据,城市道路的等级、】数量合?理,安排城?市道路养护》、维修年度资金【计划 第十三条 】城市道路《行政主管部门在所】管辖的城市道路养】护、维修管理—中,应当履行下列—职责 (一)制【定和组织《实施:城市道路的养护、】维修计划并按—照规定对《。工程:进度:。和,质量进行《监督和管理; (二!)对:城市:道路进?行,巡视:检查发现缺损及时组!织修复; (三)对!城市道路定期进行】检测评估《制定城市道路—安,全抢:险,应急预案并组织实】施; ?(四)建立健全【城市道路设施档案】准确掌握《城市:道路状况; —(五)负责其他与城!市道路养护、维修管!。理,相关的职责 —第,十四条 城市道路行!政主管部门所管【辖的城市道路其养】护、维修应》当按照?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!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!资质的单位》进行 单《位投资建设产—权,归单位所有的城【市道路由产权—单位负责养护—、,维修管理 城市【住宅区?内建设单位投资建】设,的道路由建设—单位或者《委托的物业服—务企业负责养护【、维修管理》;政府投《资建设无产》权单位承接的道路由!县、区人民政府确】定有关部门负责养护!、维:修管:理, 第十五条》。。 城:。市道路养护、维修】的施:工单:位应当?严格执行城》市道路?养护、维修的有【关技术规范》确,保养护、维修工【程质量并在》规定期限内》修复:竣工 第十》六条:。。 城市道路养护【、维:。修的专?用,车辆应当使用统【。一,标志;执行》任务:时在保?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前!提,下不受行驶》路线和行驶方—向的限制施工作业人!员应当配备安—全服饰施工》作业现场应》当采取安全防护措】施 第?十七条 城市道路】行政主?管部门及有关产权单!位发现城市道路损坏!影响:交通安全时应当【立即设?置危:险警示标志和组【织维修并及时通【。知,公安交通管》理部门?;确需封闭交通【进,行维修时应当会【同公安交通管—理部门联《合,发布:通告 第十八条 城!市,道路与铁《路平交道口》的养护、维修管理道!口上:铁路两股钢轨之间及!钢轨以外2米—以内的铺面》部分由铁路部门负责!道口铺面以外—的,道路部分由城—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及有关产权单位负!。责保证道《口路面平坦畅通 】第十九条 设置在城!市道路上的附—属设施应当符合城】市道路养护规范产】权单位应当》做好管?理和维护并接受城】市道路行政》主管:部门的监督和检查】 设置在城市道【路上的窨井设施出现!破损、移位或者缺失!时,产权单位应当在【规,定时间内修复、正】位或:者补缺;影》响交通?安全的?还应当立即》设置危险《警示标志 四—、路:政管理 第二十【条 在?。城市道路范围内禁】止下列行《为 (一)烧、砸】。、轧:、刮和污损城市【道路; 《(二)盗窃》、挪动?、,毁损城市道路—。附属设施; (【三)从?事加工、维修和冲洗!。车辆等作业; (四!)其他侵占》。、损坏城市》道路的?行为 第二》十一条 未经批准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占用或者》。挖掘城市道》路确需占《用,或,者挖掘的应当—向城市道路行政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!请并提供建设项【目批准文件、相【关设计资料、施工】方案和保证措施等材!料经批准并交—纳城市道路占—用,费或者城市道—路,挖掘修复费后方【可占用或者挖掘【 城市道路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接到申》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!内作出批准或—者不予?批准的书面决定【;影响交通安—全的应当征得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同意 第二十—二条: 经批准《占,用或者挖掘》城市:道路:。的应当?遵守:下列规定《 (一)不得擅自】变,。更批准的位置—。。、面:积、期限和用途确】需变更的应当提前办!理变更手续; (】二):不得损坏市政公用】、消:防,、,交通等设《施; (三)—挖掘道路应当按【照批准的施工方案】施工并?。在,挖,。掘现场安《全距离处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】。志采取安《全防护和保障通行的!措施; (四—)占用期满后恢复】城市道路《原状:; (五)挖掘【后按照?规定标准和》期限:进行回填和》清理:现场并向《城市道路行政主【管部门申请验收【; (六)批准部门!提出的其《他管理?要,求 第二十三条 埋!设在城市《道路下的管线发【生故障需要紧—急抢:修的可以先》行破路抢修同时通知!城市道路《行政主管部门并【在24小时内补办批!准手续;影响交通安!全,的还应当通知—公安:交,通管理部《。门 :第二十?四条 经《。批准临时《占用城市道路的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!期满后?因,特殊情况经》批准可延期占用延】长期:限最长?为,6个月 第二—。十五:条 除抢修等特殊】情况外每年1—0月20日至次【年4:月20?日期间?不得挖掘城》市道路经批准挖【。掘的应?当按照规定的—。收费标准加倍交纳城!。市道:路挖掘?修复费 在允许【挖掘期间因工—程,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!路,的应当于每》年4月末前将—本年度挖掘计划【报城:市,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统!。一,安排 ?第二十六条 除【抢修等?。特殊情况《外新建?、改建、扩》建的城市道路—5年内不得挖掘【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!内不得挖掘经批准挖!掘的应当按照规定】收费:标准的?2至4倍《交纳城?市道:路挖:掘修复费 》第二十七条》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组织—实施所管辖》城市道路挖》掘,。路面:。的修复工作 对按照!。规定:回填的挖《掘道路城市》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有关—产权单位应》当在:。7日内修《复路面 第二—十八条 未经批【准履带车或者—。超重、超高等特【殊,。车辆不得在城市道路!上行:驶确:需在城市《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!城市道路行政主管】部门批?准按照公《安交:通管理部门指定【的时:间、路线行驶 车】辆载重超过城市道路!的设计?。荷载时城市》道路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预先组—织安全性评估并【采取保护措》施所需?费用由车辆所—属单位或者个人【承担 第二十九条】。 下:列城市道路范围【内除市政公用设施】建设和养护、维修】等特殊?需要外不得》占用 (一)医【院、学?。校,。、幼儿园、敬老【院门前及《。其两侧?。。50米范《围内; (二)公交!站亭:两侧、道《。路,交叉路口周》边和:弯路30米范围内】及桥面;《。 (三)人》行天桥、地下通【道、消?防通道和《消防设施《及其周?边10米范围内【。; (四《)盲道等无障—碍设施及其周边0】.,2米范围《内; (《五)地下管线闸阀、!检查:井、雨水井、污水井!的使用和操作范【围内:; (六)》其他法?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?定,不得占用的 第【三十条 禁》止占用快速路—、,主干路作为集—贸市场? 严格控制》占用次干路》、,支路、街坊路作【为集贸市场确需占】用的:应当经市、县人【民政府批准》 市、?。县、区?人民政?府和抚顺经》济开发?区管理委员》会应当根据城市【建设和发展的需【要有计划地清退现有!占,路集贸市场恢复城】市道路使用》功能 第三》十一条 禁》止占用快速路、主】干路作为机动—。车停车场《所, 严格控制占用【次干路、支路、街】坊路、人行道设【置机动车停》车场所?公,安,交通管?。理部门和城市道【路行政主管部—门可以根据交—通组织需要》合理设置《临时停?车,场所:单位或者个人确需占!用城市道路设置机动!车临时停车场所的由!城市道路行政—。主管部门会同公【安交通管理部—。门进行论证符合设】置条件的方可批【。准占用 占用人行道!设置机?。动车临时停车场所】的不得超过人行道】宽度的1/》2并应当设置明显】标志、标线》设置机?动车临时停车场所】。的人行?道的:设计:荷载不符合机动【。车行驶?、停放要《求的应?当,进,行加固?处理所需费》用由设置单位或【。者个人承担》 在人行道》上除经批准设—置,。的临时停《车场所外《机动车不《。得行驶?、停放 第三十【二条 在城市—道路上开设行车【道口、依附道路边】石搭设与路面相接的!坡道以及设》置公共汽车站点、】交通岗亭、信号标】志等应当《在征求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意见后》由城市道路行—政主管?部门办?理批准手续 —第三:十三条 城》市道路行政》主管部门应》当按照桥涵的安全】保护要求确》定桥涵安全保护【区域的?实际范围并向社会】公布 ?。凡,在桥涵安《全保:护区域?内从事河道》疏浚、挖掘、爆破和!其,他影响桥涵安全作】。业的应当《经专家论证并—与桥涵的产权—人签订保《护协议采取保—护措施?后方可实施》 ,第三十四条 未经】批准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得依】附,桥涵敷?设管线确《需敷设的应当提供】原桥涵设计单位的】技术安全意见经城市!道路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:后方可实施桥涵改】建、扩建或者维修需!要时敷?设单位应当在要求限!期内自行《拆除或者迁移其敷】设的管?线 五、《法律责任 第—三,十五条? 违反本条例—第十条规《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?的由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!可,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!罚 (一《。)未按照城市—道路设计、》施工技?术规范设《计、施工的处以1】万元以上3万元【以下的罚款;已经取!得设计、《施工资格《证书情节严》重,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!。。销,设计、施工资—格,证书; (》二):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!者验收不合格的城】。市道路的《处以工程造价0.】2%以?上2%以下的—。罚,款, 第三十六条 违反!本条例第十九条规】定设置在城市道路】上的附属设施出【现破损、移位或【者缺失?等情况时未按照【规定设置警示—标志和及时进行修复!。、正位或者》补缺的由《城,市道路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可处《以1000》元以上30》00:元,。以下的罚款 第【三十七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条规定《有,下列行为之》一,的由城市道》。路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并可按照】下列:规定予以《处罚;造成损—失的:应,当依:法承担赔偿责任【 (一?。)烧:、砸、轧、》刮和污损城市—道路的处以》500元以上1【000?元以下的罚》款; ?(二)挪动、毁损】城,市道路附属设施或】。者,占用:城市道?路,从事:加工、维修》和冲洗车辆等作【业的处以50—。0元以上2000元!以下的罚款 第【三十八条 违反本】条例第二十一—条和第二十二条(一!),项,规,定有下?列行:为之一的由》城市道路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!可按照下列》。。规定处以最高不超过!2万元的《罚,款逾期未改》正,的由:城,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强制清除或者恢】复,;造:成损失?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 (一)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!者改变批准的—位置、面积、期限和!用途:占用城市道路的【按照占用面积每【平方米处以50元以!上200元以下【的罚:款; ?(,二)擅自挖》掘城市道路或者改】变批准?的,位,置、面积、期限【和用:。途挖掘?城,市道路的按》照,挖掘面积每平方米处!以500元以上【1000元以—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!条 违反本条例【第二十二条(三)】、(四)、(五)】项和第二十三条规】。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》城市道路行》政,。主管:部门责?令限期?。改正并可处以—1000元以上50!0,0元以下的罚款;造!成损失的应当依【法承:担赔偿责任》 (一)挖掘—道路未按照批准的施!工方案施工》。及,挖掘现场未》按照规定设》置警示标《志和采取安》。全防护措施》的,; (二)占用【期,满后未恢复城市道路!原状的?; (三)》挖,掘后未按照规定标准!和期限?进行回填和清理【。现,场并向城《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!申请验收的; 【(四)?先行破路《抢修未在规》定时间内补办批准手!续的 第四十条 违!。反本条?例第二十《八,条规定履带车或者】超重、?超高等特殊车辆【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!。。。驶的由城市》。道路行政主管—部,门责令改正》并可处以1万元以】上2万元以下—的罚款;造成—损失的应当依—法承担赔偿责任 】第四十一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三十条、!第三十一条规定【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城市道【。路,行政主?管,。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并可按照下列—。规定予以处》罚;造成损失的【应当依?法承担赔偿责任 (!一,。)擅自占用城市【道,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处!以1万?元以上2万元以【下的罚款逾》期,未改正的由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强制清【退,; (二《)擅自占用城市【道路设置机动车停车!场所:。的处:以100《0元以上30—00元以下》的,罚款:; (三)》机动车在批》准设置的临时停车】场所以外的人行道上!行,驶、停放的处以5】0元以上500元以!。下的罚款《 第: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!例第三十二》条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城市】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逾期未改》。。正的由城市道—路行:政主管部《门强:制清除或者恢复【;造: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!担赔偿?责任 (一)擅自在!城市:道路:上开设行车道口【的; ?(二)擅自依附道路!边石搭设与路面【相,接的坡道的;— ,(三)?擅自设置公》共汽车站点、—交通:岗亭、信号标志【的 第?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!例第三十四》条,规定擅?自依附?桥涵敷设《管线、杆线》或者未按照要求自】行拆除、迁》移管线的由》城市道路《。行,政主管?。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:并可处以《1万元以上2万元以!下的罚款;造成损】失,的应当依法》承担赔偿责》任 第四十》四条 城市道路管】理工作人员不依【法履行职责、玩忽职!守、滥用职》权、:徇私舞弊的》由其所?在单位或《者上级主管》部,门视其?情,。节给予行政》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六、附 【  则? ,第四十五条 本条】例自200》9年3月1日起【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