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城市道—路管理条例 】 》 —。
(200》9年3月1》日施行20》12年?1月:5日修正《。)
一、总》 则《
第一条《 为加强城市道【路管理?。保障城市道》路完好促进城市【经济: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!院城市道路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规定【。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条例
第二条】 本条例适用—于本:市行政区域》内城市?道路的规划、建【设、养护、维修和路!政管理
本条例所称!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!车辆、?行人通?行的具备《一定技术条》件的道路、》桥涵:。及其附属设》施
第三条 市【城,市道路行政主管【部门主管本市的【城市道路管理工【作按:照职责负责所管辖的!城市:道路管理
县、区】(含抚顺《经,济开发区)城—市道路?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职责负责所管】。辖的城市道路管【理工作
规划—、建设、公安、交】。通、水务、铁—路,等有关?部门按照各》自的职责做》好城市道《路管理工《作
第四条 城市道!路管理应当》坚持统筹规划、配套!建设:。、协调发展、建管并!重、统一管理与分级!负,责相结合的原—则
:。市,、县城?市道路?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根据?城市道路的类别【定期:公布市、区和—县所管辖的城市【道路范围
》第五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均】有保护城市道路的】义务并?有权对损坏城市道路!的行为进行监督、制!止和举报
》对维护城市道路作】出,显著:成绩的?单位和个人由城市】。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!励
:二,、规划和建设管【理
第?六条 城市》道路:的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应当纳入城【市总体规划》以及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展年【度计:划
第七条 城【。市道路的配套绿化】建设:应当按照规定的【标准纳入城市—道路的建《。设,规划并?与城市道路的—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同!。步设计、同》步建设
第八条【。 鼓励单位和个【人按照城市道路【规划和年度》建设:计划投资城市—道路建设
》。第九条 城》市供水、供》热、供?电、:排水、?燃气、通信、消【。防等依?附于城市道路的各】类管:线、杆线设施—的建设应当坚持先】地下、后地上的施】工原则?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!进行
建设》行,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将城市道路—建设的年度计划【及时通知有关管线】、杆线产《权单位有关单位应】当在:接到通知之日起30!日内将与《城市道路建设—年度计划相关的管线!、杆线敷设和改【造计划报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并《在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统筹安排下实施
!第十:条 城市道路的【设计、施《工应当严《。格执行?。。国家和本市有关城】市道路设计、—施工的技《术规范
城市道【路建设工程未经验收!或者验收不合格【的不得交付使用政】府组:织投资?建设的城市道—。路建设单位应当【在验:收,合格3个月内—。向城: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。门,办理移交;》未办理移交期间由】建设单位负责养【。护、维修和》管理
依附于城市】。道路:。的各类管线、杆【线等设施建》设工程?的竣工资料和—信息数据建设单位】应当在依法向—有,关部门移交的同【时报:城市道路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
!第,十一条 城》市道路实行工—程质量保修制度城】市道路保修》期为1年《自交付使用之日【起,。计算保修《期,内,出现工?程质量问题的由有】关责任单《位负责保修
三、养!护和维修管理
第十!二条 市《、,。县、区人民政府【和抚顺经济》开,发区管理委》员,会应当根据城市【。道路的?等级、数《量合理安排》城市:。道路养护《。。。、维:修年度资金计划
第!十三条 《城,市,道路行政主管部门】在,所管辖的城市—道路养护、》维修管?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!责
(一)制定和】组织实?施城市道路的养【护,、维修?。计划并按《照,规定对工程》进度和质《。量进行监督和管【理;
(二)对城】市道路?进行巡?视检查发现缺损【及时组织《修,。复;
(三)对【城市:道路定期进行检测】评估制定《城市道路安全—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!。。实施;
(四)建】立健全城市道路设】施档案准《确掌握城《。市道路状况;
【(五)负责其他【与城:市道路养护、维修管!理相关的职责
【第十四?条 城市道路行政主!管部门所管辖的城市!道路其养护、维修应!当按照有关规定采】取招投标的》方式选择具有—相应:资质:的单位进行》
单位投资建设【产权归单位所有的】城,市道路由产权单【位负责养护》、维修管《理
城市住宅—区内建设单位投【资建设的道路由建设!单位或者委托的物业!。服,务企业?。负责养护、》维修管?理,;政府投资建设无产!。权单位承接的道路由!。县,、区人?。。民政:府,确定有关部门负责】养护、?维修管?理
第十五条 城】市道路养《护、维修的施工【单位应当《严格:。执行城市道路养【护、维修的有—关技术规范确保养护!、维修工程》质,。量并在?。规定期限内修—复,竣工
第十》六条 城市道路养】护、维?修的专用车》辆应当?使用统一标志—;,执行:任务时在保》证交通安全畅—通的前提《。下不受行驶路—线和:行驶方?向的限制施工作业】人员应当《配备安全服饰—。施工作业现》场应当采《取安全防护措施
第!十七条 城市道路】行政主管部》门及有关产》权单位发《现城市道路损坏影响!交通安全时》应当立即设置危险】。警示标志和组织维】修并及?时通知?公安交通管理部门;!确需封闭交通—进行:维修时应《当会同公安交通【管理部门联合发布通!告,
第:十八条 《城市道路与铁路平交!道口的养护、—维修管理道口—上铁路两股钢—。轨之间及钢轨以【外,2米:以内的铺面部—分由铁路部门负【责道口铺面以外的道!路,部分由城市道路【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及有关产权单位负】。责保证道口路面平坦!畅通
第十九—条 设置在城—市道路?上的附属《设施应当符合城市】。道路养护规范产【权单位应当做好【管理和维护》并,接受城?市道路行政主—管部门的监督—和检查
设置在城】市道:路上的窨井设施出现!。破,损、移位或者缺失时!产权单位应当在规】定时间?内修:复、正?位或者补缺》;影响交《。通安全的《还应:当,。立,即设置危险》警示标志
四—、路政管理
第二十!条 在城市》道路范围内禁—。止下列行《为
(一)烧、砸】、轧、刮和》污损城市道路;
(!二)盗?窃,、挪动、毁损城市道!路附属设施;
(三!)从事加工、维修和!。。冲洗车辆等作业;】
(四)其他侵【占、损坏城市—道路的行为
第二】十一条 未经批准任!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—占用或者《挖掘城?市道路确需占用或】者挖掘的应当向城市!道路行政主管部【门提出书面申—请并提供《建设项目批》准文件、相》关设计资料、施工方!案和保证措施等材】料经批准并交纳城市!道路占用费或—者城市?道路挖掘修复—费后方可占用或者】挖掘
城市》道路行?政主管?部门接到申请后应】。当,在法定?期限内作出批—准或者不予》。批准的?书面决定《;影响交《通安全?的应:当征得公安交—通管理部《门同意?。
第:二十:二条 经批》。准占用或者挖掘城】市道路的应》当遵守下列规定
】(一)不得》擅自变更批准的位置!。、面积、期限和用途!确需变?更的应当提前办【理,变更手续;
(二】),不得损坏市》政公用、消》防、交?通等设施;
—(三:)挖掘道路应当按照!批,准的施?工方案施工并在【挖掘现?。场,安,全距离处设置明【显,的警示标志》采取安?全防:护和保?障通行的措施—;
(四)占用期满!后恢:复城市道《路原状?;
:(五)挖掘》后按照?规定标准和》期限进行回》填和清理现场—并向城市道路—行政:主管部门申》请验:收;
(六)批【准,。部门提出的其他【管理要求
第二十】三条 ?埋,设,在城市?道路下的管》线发生故《障需要紧急抢—修的可以《先行:破路抢修同时通知城!市道路行《。政主管部《门并在24小时【内补:办,批准:。。手续;影《响交通安全的还【应当通知公》安交通管理》部门
第二十四【。条 经批准临时【占用城市道路的【期限不得超》过6个月期满后因特!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!占用延长期限最长为!6个月
《第二十五条》 除抢修《。等特殊情《况外每年10月2】0日至次年4月20!日期间不得挖掘城市!道路经批准挖掘的】应当按照规》定,的,收费标准加倍—交,纳城市道路》挖,掘修复费《
在允?。许挖掘期间》因,。工程建?。设需要挖掘城市【道路的应当》于每年?4月:末前将本年度挖掘】计划报城市道路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统:一安排
第二十六条! 除抢修等特殊情况!外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的城市道!路5年内不得挖【掘大修的城市道【路3年?内不得?。挖,掘经批准挖掘的应】当按照规定收—费标准的《2至4倍交纳城市道!路挖掘修复费—
第二十七》条 城市道》路行:政主:管部门负责组织实】施所管辖《城市道路挖掘路面】的修复工《作
:对按照?规定:回填的挖掘道路城】市道路行《政主管部门或—者,有,关产权单《位应当在7日—内修复路面
第二】十八条 未经—批准:履,带车:或者超重、超高【等特殊车辆》不得在城市道路【上,。行驶确需在城市道】路上行驶《的应当经《城市道?路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按照公安【交通管理部门指【定的时?间、路线《行驶
车辆载重超】过城市道路》的设计荷载时城市】。道路行政主》管部:门应当预先》组织安全《性评估并采取保护】措施所需费用由车】辆所属单位或—者个人承担
第二十!。九条 下《列城市道路范围内除!市政公用设施—建设:和养护、《维修等?特殊:需要外不得》占用
(一)医【院,、学:校、幼儿园、敬老】院门前及其》两侧50米范围【内;
(二)公交站!亭两侧、道路交叉路!口,周边和弯路30【米范围内及桥面;
!(三)人行天桥、】地下通道、消—防通道和消》。。防设施及其》周边10米范—围内;
(四)盲道!等无障碍设施—及其:周边0.2米—范围内;
(五)地!下管线闸阀》。、检查井、雨水【。井、污水《井的使用和操—作范围内《;
(?六)其?。他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,规定不得《占用的
第》三十:。条 禁止《占用快速路、—主干路作为》集贸市场
严格【控,制占用次干路、【支,路、街坊《路作为集贸市场确】需占用的应当经市】、县人民政府—批准
市、县—、区人民政府和【抚顺经济《开发区管理委—员会:。应当:根据城市建设和【发展的需要有计【划地清退现有占【路集贸市场恢复【城市道路《使用:功能
第三十一【条 禁?止占用快速》路、主干路作为机】动车停车场所
【严格控制《占用次干路》、支路、《街坊路?、人行道设置—机动车停《车场所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和城市道路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!据交通组织需要【合理设置临时停【车场所单位或者个人!确需占?用,城市道路设》。置机动车临时停车】场所的由城》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会同?公安交通管理—。部门:进行论证符合设【置条件的方》可批:准占用
占用—人行:道设: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!所的不得超过人【行,道宽度?的1/2并应—当设置?明显标?志,、标线?设,。置机动车临时停【车场所的人》行,道的设计《。荷载不符合机动【车行驶、《停放要求的》应当进行加固处理】所需:费用由设置单位或】者个人承担
在【人行道上除经—批准设置《的,临时停车《场所外?机动车不得行驶【、停放
第三十二】条 在城《市道路上开设行【车道口、依附道【路边石搭《设与路面相接的坡道!。以及设置公》共汽车站点、—交通岗亭、信号【标志等应当在征求】公安: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!由城市道路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办理批准手续】
第三十三条—。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按照桥涵】的安全保护要求【确定桥涵安全保【护区域的实际范围】并,向社会公《。布,
凡在桥涵安全保护!区域内从《事河道疏浚、挖掘】、爆破和《其他影响桥涵安全作!业的应当经专家论证!并与桥涵《的产权人签》订保护协议采—取保:护措施后方可实施
!。第,三十四?条 未经《批,准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依附桥【涵敷设管线》确需:敷设的?应当提?供原桥涵设计单位】的技术安全意见经】城,市道路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批准后方可实施桥涵!。改建、扩建或—者维修需要时—敷设单?位应当在《要求限期内自行拆】除,。或者迁移其敷设【的管线?
五、法律责任
】第三:十五条 违》。反本条例第十条规】定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由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并可按照【下列规定《予以处?罚
(一)》未,按照城?市道路设计、施工】技术规范设计、【施工的处以1万【元以上3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—。已经:取得设计《、施工资格》证书情节《严重的提《。请原发证机》关吊销设计、—施工资格证》书;
?(二:)擅自?使用未经《验收或?者验收不合格的城】市道:路的处以工程造【价0.?2%以上《2,%,以,下的罚款
第三【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!第十九条规定—设置在城《市道路上《的附:属设施出《现破损、移位或【。者缺失等《情况时未《按照规定设置警【。示标志和《及时进行修复、【。正位或者补》缺的由城市道路【。。行政主?管部门?责令: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!0,00元以上300】0元以下的》罚款
第三》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!第二十条《规,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由城市】道,路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限期》改正并可按照下列】规定予以处罚;造成!损失的应当》依法:承,担赔偿责任
(一】)烧、?砸、轧、刮和污【损城市道路的处以5!00元以上10【00元?以下的罚《款;
(二》)挪动、毁损城【市道路附属设施【或者占用城市道【路,从,事加工、维修和【冲洗车辆《等作业的处以5【00元以上2—000?元以下的罚款—
第三十八条 【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一条和第二十二【条(一)项》规定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!市道路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改正并】可按照下列规定处】以,最高:不超过2万元—的,罚款逾期未改正的】由城市道路行政主】管部门强制》。清除或者恢》。复;造成《损失的应当》。。依,法承担赔偿责任【
(一?)擅自?占用城市道路或【者改变批《准的:位置、面积、期限】和,用途占用城市—道路的按照占用面积!每平方米《处以5?。0元以上200【元以下?。的罚款;
(二)】擅自挖掘《城市道路或者—改变批?准的位置《。、面积、期》限和用?途挖掘?城市:道路的?按照:挖掘面积每平—方米处以500元】以,上1000元—以下的罚款
第【三十九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二条(三)、(四)!、(五)项》。和第二十《三条规定有》下列行?为,之一的由城市道路行!政主: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》正并可处《以10?0,。0元以上5》。000元《以下的罚款;造【成损失的应当依【法承担赔偿责—任
(一)挖掘道】。路未按照《批准:的施工方案施工及挖!掘现场未按照—规定设置《警示标志和采取【安全防护措施的【;
(二)占用期】满后未恢复》城市道路《原状的;
(三)挖!掘后未?按照规定《标准和期限进行回】填和清理现场并向城!。。市道路?。行政主?管部门申请验收的;!
(四)先行破路】抢修未在规定时【间内补办批准手续的!。
第四十条 —违反本?。条例:。第二十八条规定履】带,车,或者超重、》超高等特殊车—辆擅:自在城市道路—上行驶的由城—市道路行政主—管部:门责令改《正并可处以》1万元以上2万元以!下的罚款;造成损失!的应当依《法承担赔偿责任【
第四十一》条 违反本条例【。第三十?条、第三十一条【规定有?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城市《。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并可按照下!列规定予以》处罚;造成损失的】应当依法《承担赔偿责任—
(一)擅》自占用城《市道路作为》集贸市场的处以【1,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!的,罚款逾期未改正【的由市、《县人民?政府强制清退;【
(二)擅自占用】城市道路设置机动】车停车场《所的处以1000】元以上3000【元以下的罚》款;
?。(三)机动》。车在批准设置的临】时停车?场所以外的》人行道上行》驶、停放的处以【50元以《。上500元以下【的罚款
第四十【。二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三十二条规【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城市道路行政主!管部门责《令限期?改正逾期未改—正的由城市》道路行政主管—部门强制清》除或者?恢复;造成损失的应!当依法?承担赔偿责任—
(一)擅自在【城市道路上开—设行车道口》的;
(二)擅【自依附道路边—石搭设?与路:面相接的坡道的;】
(三)擅自设置】公共汽车站点—、交通岗亭、—信,。号标:志的
第《四十三条《 ,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!条规定擅自依附【桥涵敷?设管线、杆线或者未!。。按照要求自》行拆除?、迁移?管线的由城市道路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改?。正并可处以1万【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!。罚款;造成损失的应!当依法承担赔偿【责,任
第四十四条 】城市:道,路管理?工作人员不依法【履行职责、玩忽职守!、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,弊的:由其所?在单位?或者上?级,主,管部门视《其情节?给予: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六、附— 则
》。第四十?五条: 本条例《自2009》年3月1《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