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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》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! 唐?。山市:人,民政府关《于印发唐山市闲【置土地处理办法的通!知 唐政发〔20!09〕11号 各!县(:市)、区《人民政府各》开发区(《园区、管理区、工业!区)管委会市—政府:各部:门,市直各单《位,    唐山—市,闲置:土地处理办法已经2!009年3月—19日市政府—十三届二《十二次常务》。会议审议通过现【印发给你《们请遵照执行 】 , ,。      —         !   ?     》  二〇《〇九年三月二十【七日 第一章—。 总 则   】。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!管理依法处理闲置】土地促进节约和【集约用地根据中华】人民共?和国土地管理法【、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城市?房地产?管,理法、闲置土地处】置办:法(国土《资源部令第5号【)等:法律法规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办,法   第二条 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土《地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!。政区:域内闲置土地的认】定和处理工》。作   《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闲,置土地?是指土地使用者依】法取得土地使用【权后未经原批准用】地的人民政府同【意超过规定期—限未动工开发—。建设:的,建设用地以及虽【已动工开发建设但】建设投资总额或者】开发建设面积没有】达到规定要求—的建设用地 第】二章 认 定 【  : 第:四条 闲置土地【以宗地为单位由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!行政主管部》门认定 《  具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应当【认定为闲置土地 】 , (一)已经办理】审批手续的》非农业建设占—用耕地自批准用地之!日起满一《。年未动工《开发建设《的;   —(二)已经办理土地!使用权出让》手续超过土地使用】权出让?合,同约定的动》工开发日《期满一年未动—工开发的《。;,   (》三)国有土地有偿使!用合同或者建设【用地批准书未规【定动:工,开发:建设日?期自国?有土地?有,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!用地批准书颁发【之日起满《一年:未动工开发建设【的; 《  (四)已动工】开发建?设但开发建设的【面积占应《动工:开发:建设总面积不足三】分之一或者已投【资额占总《投资额?(发展改革行政【主管部门《批,准或备案的投资【总,额)不足25—%且未经批准终【止开发建设连—续满一年的; 】  (五)法律【、行政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情形因不可【抗力:或者政府行为造【。。成动工?开发建设延误的【土地使用者》。应当在动工开发期】限届满前30日内向!土地所在地的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!源部门提出延期开】。发书:面申请延误开—发建:设的原因消失后【土地使用者应   !。 当及时恢复建【设自延误开发建【设的原因消》失之日起不恢复建设!满一:年的应当认》定为闲置土地  ! 第五?。条 国有土地有偿】使用合?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!准书规定分》。。。期建设的《按分:期建设的范围核定】闲,置,土地面积《   第》六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土地行—政主:管部门对认定的闲】。置土地?。应当向?。闲置土地使用者下】达闲置土地认定通】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!认定理由《、处:。理依据、处理方式】以及土地使用权人】的权利和义务等【 :  第七条 被认定!。为闲置土地》的土地使用者应当】如实向?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提供:闲置:。土地的基本情况等资!料   第八【条 被认定为闲置】土地的?土地:使用者对土地行【政主管?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!的理由、依据—和处理方式等有权】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可!。提供相关《依据:。   土地行【政,主管部门必》须充分听取当事人】意见对?当事人?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!证据应?当进行复核;当事人!提出的事实》、理由或《者证:据成立的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采】。。纳, 第三章 处【 理 ? ,。   第九条 闲置!土地的处理分—收取:闲置费、《收回土地使用权【和处置三种方式 】 ,  第十条 已经】办理:审批手续的非农业】建设占用耕》地自批?准之日起满一年未】动工开发建》设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《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按每平方米!2元至10元—收取闲置费   在!城市规划《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!土地使用权进行房】地产开发超过出【让合同约《定的动工开发—日,期满一年未》动工开发的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土【地行政?主,管,部门收取相当于出让!合同规定的出让金】20%以《下的闲?置费 ?   第十一—条 已经办》理审批手续的非【农业建设《占用耕地满两—年未实施补偿—或实际用地的经原批!准机关批准由县以上!人民政府无偿收回】用地单?位的土?地使用权 —  第十二条— 已经办理审批【手续的非农业—建,设占用耕地已—实施征地补偿连续两!年未使用的报经原】批准机关《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!。用权无偿收回土【地使用权时》。未足额实施》征地补偿的》由收回?土,地使用权的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依—法按:。。差额对?农,村,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!前土:地,使用者实施补偿 】   第十》三条 在城市规【划区内以出让方【式取:得,的,土地使用权》进行房地产》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!定的动?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!动工开发的由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!地行政?主管部门无》偿收回土地使用【权,  ? ,。对已全部实施—拆迁安置的收回【的土地由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依法重新【。确定土地使》用者或交由土—地储备机《构进行储《备未实施拆迁安置的!收回的土地由—原土地使用者临【时使用对已部—分实施拆迁安—置的已拆《迁安置?。部分土?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重新?。确定土地使用者【或,交由土地储》备机构进行储备【对未实施拆迁—安,置的部分土地由【原土地使用者临时】使用 《  第十四条 对本!办法第十条》。。、第:十一条、第十二【条、第十三条规【。定以:外的闲置土》地县级以上》。人,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拟定闲【置,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!地上依?法设立了抵押权或】者,被司法机关依法【查封、冻结的还应】当通知抵《押权人、司法机【。关参与处置方案的】拟定工作处》置方案依《法报经原批准用地的!人民政?府批准后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土地行政主—。。。管部门组织实—施   》第十五?条 闲置土地处【置方案可以》选择下列处置方式处!置,闲置土?地   (一)】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按!规定缴纳土地—闲,置费但最长不得超】1年; 》  (二)改变【土地用途办理有【关手续后继续开发】建设;  — (三)安排—临,时,使用待?。原项目?开,发建设?。条件具备后重新批】。准开发土地增—值的由县《级,以上人民政府收取增!值地价; —  (四)》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为土地使!用,者置换其他等—价闲置土地或者【现有建设用地进【行,开发建设;  】 ,(,五)县?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收回?土地使用权后—采取招标、拍卖【。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!使用者?并对原土地使用者】给予适当补偿; !  (?六)土地使》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签定土》地使: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!将土:地使:用权:交还给人《民政府由《政府:另,。行安排?使用原土地使用者】需要使用土地—时由政府按照土地使!用权交还协议书的约!定供应?土地;   (七!)对因政《府行为造成的闲置土!地,土地使用者支付【了部分或者全—部土地有偿使—用,费或征?地补偿费的》除选择本条》(一)至(六)项】。规定的方式外可【以,按照实际交纳的款】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!折算相应土地—给原土地《使用者使用剩余部】分的土地《使用权由政府收回】   第十—六条 依照本—办法第十二条、【第,十三条规定》收回国?有土:地使用权的由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报经原《批准用地的》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!公告下达收回国有土!地使用权决定—书终止土地有偿【使用合同或者撤【销建设用地》批准:书,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!证书   —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!力、政府行为—或,者动工?开发必需的前期工】作造成的土》地闲置或建设项目】取消的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收回土》。地使用权时应当给予!原,土地使用者适当【补偿:补偿标准《由土地取得》成,本、开?发成本以及合理的】土地使用《费,用等因素确》定 ?  第十八》条 土地使用者闲】置土:地一:年,以上未满两年近期】内又无法动工建设】的土地使用者—按规定?缴纳闲置费后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土地储【。。备,机构可以《予以收购收购价【。格按本办《法第十七《条的规?定确定 》第四章 附 则【 ,   ? 第:十,九条 本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 :  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