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市—闲置土地处理—办法
唐山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!唐山市闲《置土地处理办—法的通知
唐政】发〔2009—〕11号
各【县(市)、区人民政!府各:开发区(园区—、管理区、工业区)!管委会市政府各部】门市直各单位
! 唐山市闲置土地处!理办法已经20【。09:年3月?19日市政府十【三届二十二次常【务会议?审议通?过现印发《给,你们请遵《照执行
】 : : : 》 ! 《。二〇〇?九年三月二》十七日?
第一章《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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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条 为加强》土地管理依法—处理闲置土》地促:进节约?和集约用地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!理法、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城《市房地产管理法【、闲置土地处置【办法(?国土资源《部令第5号)等法律!法规结?合我市?实际制定本》办法:
, 第二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—闲置土地的认—定和处理工》作
第三条 】本办法所称闲—置土地?是指土地《使用者依法》取得土地使用权【后未经原批准用地】的人:。民政府同意超过【。规,定期限?未动工开发》建,。设的建设用地以及】虽已动工开》发建设但建设投资】总额或者开发—。。建设面积没有达到规!定要:求的建设用地
】第二:章 认? 定
》。 ,第四条 闲置土地以!宗地为单位》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土,。地行政主管部门认】。定,。
具《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应当】认定为闲置》土地:
?(一)已经办理审】批手续的非农—业建设占用耕地【自批准?用地之日起满一【年,未动工开发建设的】。;
》(二)已经办理【土地使用权出—让,手续超过土》地使用?权出让?合同:约,定的动工开发日期】满一年未动工开发】的;
《 (三《。)国有土《地,有偿:使用合同或者建设】用地批?准书未规定动工【开,发建设日期自国有】土地:有偿使用《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!准书颁发之》日起满?一年未动工开发【建设的;
【 (四)已动—工开发建《设但开发建设的面】积占应动工开—发建设总面积—不足三分之一或【者已投资《额占总?投资额(发展—改革行政《主管部门批准或备】案的投资总额—)不:。。足25%且未—经批准终止开发建】设连续满一年的;】
(五)法】律、:行政法规规定—的,其他情形因不可抗力!或者政府行为造【成,动工开发建设延误】的土地使用者—应当在动工》开,发,。。期限届满前3—0日内向土》地所在地《的县级以《。上人民政府国土【资源部门提出延期】开发:。书面申请延误开发】建设的原因》消失后?土地使用者》应, 当及时恢复!建设自延误开发【建,设的原因消失之【日,起不恢复建设—满一年的《应当认定为》闲,置土地
》 第五条》。 国有土地》有偿使用合同约定】。或建设用地批准书】规,定分期建《设的按?分期建设的范围核】。定闲置土地面—积
第—六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—。。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:对认定的闲置土【地应当向闲》置土地使用》者下:。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!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!定理由?、处理依《。据、处理《方式以及土》地,使用权人《的权利和义务等 】
第七条 被】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土!地,。使,用,者应当如实向—土,。地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提:。供闲置土地的—基,本,情况等资料 —
第八条 被】认定:为闲置?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对!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认定为闲置》土地的理由、依据和!处,理方式等有》权进行陈述和申【辩并可提《供相关依据
!土地:行政主管部门必须】充分:听取当事人意见【对当事人提出的【事实、理由和—证据应当进行复核】;当事人提出的事实!、理由或《者,证,据成立的《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应》当采纳
第三章 !处 理
— 第九条 闲置】土地的处理分收【取闲置?费、收回土地使用权!和处置三种方式【
第十条【 已经办理审批手】。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!耕地自批准之日起】满,一年未动工开—发,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土地》行政主管部门按每平!方米2元至10【元,收取闲?置,费
在城市规划!区内以?出让方式取得土地】使用权进《行房:地产开发超过—出让合?同,约定:的动工开发》日期满一年》未动:工开发的由县—级以:上人民?政府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收取《相当于出《让,合同规定的》。出让:金20%以下的闲】置费
第十一!条 已经《办理:审批手续的非农业】建设占用《耕地满两年》未,实施补偿或实际【用地的?经原:批准机关批准由【县以上人民政—府无偿收回》用地单位的土地使】用权
第十】二条 已经办—理,审批手?续的非农业建—设占用耕地已实施】征地补偿《连续:两年未使用的报经原!。批准机关批准无偿】收回土地使用—权无偿收回土—地使用权时》未足:。额实施征地补偿【的,由收回土地使用【权的土地《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!差额对农村集体经济!。组织和征地前土【地使用者实施补偿】
第十—。三条 在城市规【划区:。内以出让方式取得】的土地使用权—进行房地产开发【。超过出让合》同约定的动工开发】。日期:满两年?未动工开《发的由县《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土地行政》主,。管部门无偿收回土】地使用权
对!已全部实施拆—迁安置的《收回的?土地由土《地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法重新确定土】。地使用者或交由土地!储备机构进行储备】未实施拆迁安—置的收?回的土地《。由原土地使用者【临时使用对已—。部分实施拆迁安置的!已,拆,迁安置部分土地由】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重新确定土地使!用者或交《。由土地储备》机构进行储备对【未实施?。拆迁:安置的部《分土地由原土地使】用者临时使用 【。
第十四条【 对本办《法第:十条、第十一条、】第十二条、》第十:三条规定以外的【闲置土地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府土地—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—拟定闲置土地处【置方案?闲置土地上依—法设立了抵押权【或者被司法机—关依法查封》、冻结的还应当通知!抵押权人、司法机】关参与处置方案的拟!定工:作处置方案依—。法报经?原批准用地的人民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组织实施 —
?第十五条 闲置【土地处置方》案可以选《择下列?处置:方式处?置,闲置土?地
(一)延!长开发建《设,时间按规定》缴纳土?地闲:置费但?最长不得超1年;】
《(二)改变土—地用:途办理有关手—续后继续开发建设;!
(三)安】排临时使用待原项】目,开发建设《条件具备后重新【批准:开发土地增》值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《收取增?值地价;
【 (四)《县级:以上人民政》。府为土?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!价闲置?土地或者《现有建设《用,。地进行开《发建设;
【 (五)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收回土地使】用权后采取招标、拍!。卖等方?式确定新的土地【使用者并对原土【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!偿;
《 (六)土地使】用者与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签定土地使用权!交还协议等》文,书将土地使》用权交还给人—民政府由政》府,另行安?。。排使用原土地使【用者:需要使用《土地时由政》府按照?土地使用权交还协】议书:的约定供应土地【;
(七)】对因政府《行为造?成的闲置土地土【地使用者《支付了?部分或者全》部土地有偿使—。用费或征地》。补偿费的除》选择本条(一)至】(六)项规定—的方式?。。外可以按照实际交】纳的:款额占应交款额的】比例折算相》应土地给原》土地使?用者使用《剩余部分的》土地使?用,权由政府收回—
第》十六条 依照本办】法第十二《条、第十三条规定收!回国有土地使用【权的由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:部门报经原批准用】地,。的人民政府批准【。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!国有土地使》用权决定书》终止:土地有偿使》用,。合同或者撤销建设用!地批准?书注销土《地登记和《土地证书 》
?第十:七条 ?因,不可抗力、政府行为!或,者,动工:开发必需的前期工】。作,。造,成的土地闲置或【建,设项目取消的土【地,行政: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!用权时应当给予【原土地使用》者适当补偿补偿标】准由土地取》。得成本、开发成【本,。以,。及合理的土地使【用,费用等?。因素确?定
《 第十八《条 土地使用—者,闲置土地一年以上未!满两年近期内又无法!动工建设的土地使用!者按规定缴》纳,闲置费后县级以上】人民政?府土地行政》主,管部门土地储备【。机构可?以予以收购收购价】格,按本办法第》十七条的规定—确定
第四章 附! 则
《 第十九—条 :本办法?自发布之日起施【行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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