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《。山市闲置土》地,处理办?法
唐《山市人民《政府:关于:印发唐山市闲置土】地处理办法的通知 !
唐政发〔20【09〕1《1,号
?。各县:(市)、区》人民政府各开发区(!园区、管理区、工业!区)管委《会市政?府各部门市直各【单,位
: 唐山市闲置土!地处理办法已经20!09年3月》19日市政府十三届!二十二次《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!印,发给你们请遵—照执行
【 《 《 ? — 【 二〇?。〇九年三《月二:十七:日
第一章 总 】则
》。。第一条 《为加强土《地管理依法处—理闲置土地促进节约!和集约用地》。根据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土?地管理法《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市房地《产管理法、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】(国:土资源部令第5号】)等法律法规结合】我市实际制定本办】。法
第二—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—闲置土地的认定【和处理工作
— 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!。地使用者《依法:取得土地使用—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!的人民政府同意超】过,规定期限《未动工开发建设【。的建设用地以—及虽已动工开—发建设但建设投资总!额或者?开,发建设面积没有达到!规定要求的建设【用地 ?
第二章 认 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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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四条 闲《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!由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土?地行政主管部—门认定
具有】。下,列情形之一的应当】认,定为闲置土地
【 (一)已经办理!审批手续的非农业】建,设占:用耕地自《批准用地之日—起满一年未动工【开发建设的; 【
, (二)已经【办理:土地使用《权出让手续超过【土地:使用权出让合—同约定的动工—开发日期满一年未】动工开?发的;
(】三)国有土地有【偿使用合同或者建】设用地批准书未【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!期自国?有土:地有偿使用合—同或者建《设用地批准》书颁发之日起—满一年未动工—开发建设的;
! (四)已动工【开发建设《但,开发建设《的面:积占应动工开发建】设总面积《不足三分之一或者】已,投资额占《总投资?额(:发展改革行政主【管部门批准或备【案的投资总额)不足!25%且未》经,批准终止开发建设连!续,满,一年的;
【。 (五)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!的其:他情形因不可抗力或!者政府行为造成动】。工开发建设延误的】土,地使:用,者应当在《动工开发期限届【满前30《日内向土地所在地的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国土资源部】门提出?延期开发书面申请】延误开发《建设的原《因消失后土地—使用:者应 《 当及《时,恢复建设自》延误:。开发建?设的原因消》失之日起《不恢复建设》满,一年的应当认定【。为闲:置,土地 ?。
第《。。五条: 国:有土地有偿使用【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!批准书?。。规定分?期建设的按分—期建设?的范围核定闲置【土地:面积 ?
, 第六条》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土地行政主【管部:门对认定的闲置土】地应当向闲置土【地使用者下达闲置】土地认定通知书【告知闲置土地—的认定理由、处理依!据、处理方式—以及土地使用权【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!
: 第七条 被认【。定为闲置土地的土】地使用者应当如实向!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提供—。闲,置土地的基本情【况等:资料: ,。。
第八条 被认!定,为闲置土地的土【地使用者对土地行政!主管部?门认定为闲置土地的!理由、依据和处【理方式?等有权进行》陈述和申辩并可【提供相关依据—
? ,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必须》充分听取当事人意】见对当?事人提出的》事,实、理由和证据【应当进行复》核;当事人》提出的事《实、理由或者证据】成立的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采纳【 ,
第三?。章 处 理》
第九条 !闲置土地的处—理分收取闲置—费、收回土地使用】权和处置三种方【式
》第,十条 已经办—理审批?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!用耕地自批》准之日?起满一年《。未动:工,开发建设《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土—地行政主管部门按】每平方米2元至1】0元收取闲置—。费
? 在城市《规划区?内以出让方式—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!。房地产开发超—过出让合同约定【的动工?开发: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!发的由县级以上人】。民政府土地行—政主管?部门收取相当于【。出让合同规定—的出让金20—%以:下,的,闲置:。费
? 第十一》条 已经办理审【批手:续的非农业建—设占用耕地满两【年未:实施补偿或实际【用地:的经原批准》机关批?准由县?以上人民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】单位:的土地使用》权
第—十二:条, ,已经办理审》批手:续的:非农业建《设,占用耕地已实施【征地补偿连》续,两,年未使用《的报经原批准机关批!准,无,偿收:回土:地使用?权无偿?收回土地《使,用权时未足额—。实施:征地补偿的》由收回土《地使: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:依,法按差额《对,农村集体经》济组织和征地前土地!。使,用者实施补》偿,
? 第:。十三条 在城市规】划,。区内以出让方—式取得的土地使用】权进行房地产—开发:超过:出,让合同约定》的动工开发日期满】两年:未动:。工开发的《。由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无:偿,收回土地《使用权 《
对已全部【。实施拆迁安置的收】回的土地由土地行政!主,。管部门依法重—新,。确,定土地?使用者?或交由土地》。储备机构进行—储备未实施拆迁【安置的收回的土地】。由原土地使用者【。临时使用对》已部分实施拆—迁安置的已拆迁安置!部分土?地由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重新确》。定土:地使用者《或交由土地储—备机构进行储备对未!实施拆迁安置的部】分土地?由原土地使用者【临时:使用
》 第十四条 对本办!法第十条、第—。十,一条、第十》二条、第《十三条规定以外的】。闲置土地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土地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拟!。定闲置土地处—置方案闲置土地上依!法设立了抵押权或者!被,司法机关《依法查?封、冻结的还应当】通,知,抵押权人、》。司法机关参与—处置方案的拟定工作!处置方?案依法报经原批【准用地?的,人民政府《。批准后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土地【。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,实施
第十五!条 闲置土地—处置方案可》以,选择下列处置方【式处置闲置土地 】
(《一):延长开发建》。设时间按规定—缴纳土地《闲置费但最长—不得超1年; 【
(《二)改变土地用途办!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!发,建设; 《
?(三)安排》临时使?用,待,原项目开发建—设条件具《备后重新批准开发】土地增值《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:收取增值地》价,;
(四)】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为】土地使用者置换其】他等价闲置土—地或者?现有:建,设用地进行开发建】设,;
(五)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收回土?地使用权后采—取招标?、拍卖等方式确定新!。的土地使用者并对】原土地使用者—给予适当补》偿;
《 (六)》土地使用者与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签定土地使》用权:。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!地使用权交》还给人?民政府由政府另行】。安排:使用原土地使用者】需要使用土》地时由政府按—照,土地:使用权交还协议【书的:约,定供应土地; 【
: (:七)对?因政府?行为造成的闲置【土地土地《使用者支《付了部分或者—全部土?地有偿使用费—。或征地补偿费的【除选:择本条(一》)至(?六)项?规,。定的:方,式外可?以按照实际交纳的】款,额占应交款额—。的比例折算相应【土地给原土地使用】者使用?剩余部分的土地使用!权由政府收》回
第十六】条 依?照本:办法第十二条、第】十三条?规,。定,收回国有《土地使用权》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!用,。地的人民政》府批准后予以—公告下达收回国有土!地使:用权决定书终止土】地,有偿使用合同—或者撤销建设用地批!。准书注?销土地登《记,和土地证书
【 第?。十七条 因不—。可抗力、政府—行为或者动工开发】必需的前期工作【造成的土地闲—置或建设项》目取消的《土地:行政:主管:。部门收回土》地使用权时应—当给予原土地—使用者适《当补偿补偿标准由】土地取得成本、开发!成本以及合理—的土地使用》费,用等因素确定
】 , ,第十八条《 土:地使用?者闲:置土地一《年以上未满两年近】。期内又?无法动工建设的土】地使用者《按规定缴纳闲置费后!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,府土地?行政主?。管部:门土地储备机构【。可以予以收》购,。收购价?格按本?办法第十七条的规】定确定
》第,。四章 附 则
【
第十九条】 本办法自发布之】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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